消防联动方案4篇

时间:2023-04-06 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联动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联动方案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4篇《消防联动方案》,如果能帮助到您,将不胜荣幸。

消防联动方案 篇一

为充分吸取“1.4”绿晶花园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20xx〕1号)和《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消联〔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切实解决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促进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全力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疾”、“痛症”,为我街道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

三、整治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辖区老旧小区。

(二)社区挂点领导为牵头人,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为成员。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6日)。

根据《关于成立街道消防及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工委〔20xx〕5号)。各社区(村)挂点领导、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宣传,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7日—2月5日)。

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在2月5日前完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约谈责任人、行政罚款、停业整顿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在2月5日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10日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并结合街道督查情况,分析问题,找查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确保辖区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消防设施。

一是排查老旧小区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以及数量是否达标,灭火器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容量),已配置的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指针在绿色范围内),确保正常运行;

二是排查消防栓配置情况,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水管、枪头安装情况,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遮挡、埋压、圈占。

(二)排查消防通道。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开展排查整治,实现辖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且有明显标识。配合城管、交警、消防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停车压力大,重新施划停车位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协调老旧小区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

(三)排查小区乱象。

一是排查小区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现象;是否在公共空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居住三合一场所。

二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整治力度。

三是要提醒居民严禁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督促物业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加强日常管理。

各社区(村)要注重发挥社区楼道长、平安巡防志愿者的作用,每栋住宅明确1名楼长(低层多栋小区可连排设置),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求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组织实施小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六、报送要求

各社区(村)按照《街道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表》(附件)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防火办。

七、强化督查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整治效果不明显,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街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各社区(村)上报的整改内容,从整改进度、整改效果、整改质量、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并予通报。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却仍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被市、区级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将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验收参考规范 篇二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验收参考规范

1.0 适用范围

本参考规范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检测内容、方法和验收要求等。本参考规范适用于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与质量的设计、采购、施工、第三方检测与验收,相应的改扩建系统和其它应用项目可以参照使用。

1.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章。

1.1.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1.1.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1.1.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1.1.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1.1.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1.1.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 总则

1.2.1 保证建筑数字化系统工程中的消防监控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2.2 系统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有验收资格的机构的验收。

1.2.3 综合检测验收工作,除执行本章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4 依据本章结合设计方案对系统进行检测和验收。

1.3 检测

1.3.1 基本条件

系统检测前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 系统竣工表;

b) 系统竣工图;

c)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d) 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e)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f) 系统检验报告(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1.3.2 检测内容

1.3.2.1 按GB 50303-2002的相关规定,对系统的布线进行检测。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2 按本部分1.4.1条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证。

1.3.2.3 按技术文件对系统中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等进行检测:

1.3.2.3.1 检测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1.3.2.3.2 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电气控制箱)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测。区域显示器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测:

a) 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测;

b) 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检;

d) 检测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区域显示器的功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e) 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3.3 火灾探测器(含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信号的检测:

a)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

b)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抽检总数应不少于20只。

c) 检测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被抽检火灾探测器的功能均应正常。

d) 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火灾探测器的间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3.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应在出水压力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 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b) 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以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

1.3.2.3.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符合GB 50084-2001的条件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 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b) 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进行抽检;

c) 压力开关、电动阀、电磁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检测; 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6 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应在符合国家相关系统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的比例抽检下列控制功能:

a) 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b) 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动作(包括关闭防火门、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等)试验1~3次;

上述试验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7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5樘以下的应全部检测,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的比例,但不小于5樘,抽检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8 防烟排烟风机应全部检测,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的阀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抽检联动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

b) 报警联动停、消防控制室远程停通风空调送风1~3次;

c) 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次;

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9 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测,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测,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3.2.3.10 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下列功能检测:

a) 在消防控制室选区、选层广播;

b) 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d) 广播内容自动录音功能试验;

上述各项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e)公共广播与消防广播系统共用时,应进行如下检测:

在公共广播状态时,操作广播系统应能切换到消防广播状态,切换前后,语音洪亮清楚,无串音和混音。当发生火警时,应能配合消防系统自动地实现消防广播。

1.3.2.3.11 消防专用电话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对讲电话分机进行1~3次通话试验;

b)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通话试验;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进行1~3次通话试验;

d) 通话内容自动录音功能试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1.3.2.3.12 消防应急照明控制装置应进行1~3次应急转换试验,系统中消防应急照明均应适时转换并有效照明。

自带电源型、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智能组合型等应急照明的检测以及消防应急标志灯标识和表面亮度、照度等级、应急持续时间等应符合GB 17945的要求。

自发光型(蓄光型)疏散制式标志禁止单独使用,应与非自发光型标志灯配合使用,其标志应能被其它照明光源照亮。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3.13 检测图形化的CRT显示,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

a) CRT图形显示系统应能实现:

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探测保护区域内的建筑平面模拟图,中文标注图中的各报警区域,主要部位的名称及物理位置。

报警区域中的消防设备的物理位置,中文标注出的名称和类型,也可用图标表示,但应对每个图标加以说明。

b) CRT图形显示系统的显示功能:

当有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信号输入时,显示装置应在3s内发出火灾报警光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对应的平面模拟图,在平面模拟图上用文字标注和红色报警指示清晰指示报警部位的物理位置,记录报警时间、报警部位等信息。

显示装置处于报警状态时应有专用的红色总报警指示,且该指示不受显示装置复位以外操作的影响。

首次火警部位应单独显示和标注。在显示装置其他状态下能直接切换到首次火情平面图。

后续报警部位应单独显示。同时应能手动查询火灾报警部位及相关信息。

在火灾报警或联动状态时,应优先显示报警平面图。若需显示多个报警平面图时,应能自动或手动循环显示,且应显示报警平面图的总数和其序号。

在火灾报警或联动状态下,显示装置显示非报警平面图时,应能手动或自动直接切换到报警平面图。

1.3.2.3.14 检测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及功能,一氧化碳、甲烷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a)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具有显示气体浓度值的功能;

b)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具有记录报警和时间的功能;

c)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仅为低限报警时,检查当探测浓度达到低限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d)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为低限、高限两段报警功能时,应能报出低限和高限二种明显不同情况的声光指示。

1.3.2.3.15 按GB 50116-1998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系统的各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注:本条为强制性实施条款。

1.3.2.3.16 其它消防控制设备的检测可参照相似类型的设备进行。

1.3.2.3.17 检测消防控制室设备向BAS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可靠性。

在现场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检测BAS相关的各子系统动作功能(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检测前应先审核消防控制室与BAS系统间通讯协议和功能设置文件的有效性,应满足GB/T XXXX.4-200X。

检查与BAS通讯状态指示灯应为正常指示,摘除通讯线,消防控制室和BAS端均应进入通讯故障报警状态。测试完毕后应立即恢复通讯。

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信息均应显示在BAS端,信息应一致,不缺内容,当消防控制室对火警状态复位后,BAS端火警信息也应被消除。

1.3.3 检测方法

见1.4.2相关内容。

1.3.4 检测设备

消防工程专用检测仪器装置及相关检测设备应能满足检测业务的需求并定期检定计量和校准。

1.3.5 检测报告

应至少包括:

a) 检测依据;

b) 检测设备;

c) 检测结果列表;

d) 检测综合意见。

1.3.6 不合格项的处理 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通知建设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并责成责任方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后重新进行检测,直至检测合格。

1.3.7 检测机构

检测须由获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承担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按规定格式出具检测报告。

1.4 验收

建设方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也可交由建设方组织的有关专家、检测机构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验收组进行。

1.4.1 验收大纲

验收前,应编制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第三方机构或验收组提出。

1.4.2 验收条件

1.4.2.1 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1.4.2.2 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b) 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c) 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

d) 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

e) 报验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f) 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1.4.2.3 系统检测报告。

1.4.2.4 系统试运行报告。

1.4.2.5 技术文档

系统验收时应出具以下技术文档:

a) 招标书;

b) 投标书;

c) 合同书; d) 系统工程设计文件;

e)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f) 材料设备接收清单和合格证书;

g) 工程变更说明文件;

h) 隐蔽工程记录(需监理签字);

i) 竣工图纸(蓝图);

j) 阶段、分布、分项验收报告;

k) 系统测试报告;

l) 随机背景资料;

m) 系统操作手册;

n) 用户使用报告;

o) 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

p) 有关职能主管部门验收的文件;

上述技术文档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表达清楚,外观整洁,图表清晰。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不同要求做个别调整和增减。

1.4.3 验收程序

1.4.3.1 由承建方向建设方提交验收申请,建设方组织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1.4.3.2 验收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测试。

1.4.3.2.1 检查确认系统的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技术文档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程序合理。

1.4.3.2.2 抽验本章1.4.2.3节的内容:

a)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区域显示器等) 功能正常;

b) 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气体、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c)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d) 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e)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f) 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g) 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h)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i) 消防通信、消防电源及切断非消防电源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j) 可燃气体关断阀的电动控制装置功能正常;

k) 其它有关的消防监控装置正常;

l) 消防监控系统向BAS等其它系统的传输信息正常(当系统有联动或联网要求时)。

1.4.3.3 验收组或第三方机构向建设方提交抽检记录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1.4.4 验收结论

由验收单位根据验收情况做出验收结论,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则应限期做出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消防联动方案 篇三

一、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全体人员消防意识和掌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也是落实预防为主,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表现。

二、活动时间

拟定于20xx年6月20日进行

三、参演力量

瓯北消防中队

四、活动内容

1、邀请瓯北消防中队在制造中心二、三分厂开展突发火灾的摸拟演习。

2、在公共场地,教授消防常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现场演示如何正确灭火器做灭火。

五、成立活动小组

六、器材物质保障

1、车间消防设施

2、汽油、柴油、碎布、木柴、烟雾弹

3、对讲机等通讯器材

七、演习流程

1、二分厂车间三层突然起火,员工发现后迅速切断电源,按响警铃并立即向车间安全员报告情况。

2、火势蔓延迅速,三楼数名工人被困。

3、确认火灾发生后,车间安全员立即拨打“119”报告现场火势及人员被困情况并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4、厂区的应急救援小队迅速组织利用车间内部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自救灭火,但火势太大,逐渐向周边及上下层蔓延。

5、消防队首批3辆消防车到场,展开救援,营救被困人员并扑灭火势。

6、各分厂厂长、主任组织配合物资的疏散工作,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7、组织列队,清点人员,检查伤员情况。

8、总结讲评,说明存在的问题及要注意的方面,并讲解逃生的重要性。

9、现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并进行模拟演习。

八、活动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密切配合。

2、活动中各个分厂的厂长及主任要注意员工安全,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的疏散工作。

3、本次演习将做一次实战演习,故活动时不另行通知,要做好战前准备工作。

4、本次演习各分厂要严格按照演习计划进行。并把演习工作落实到实际。真正做到有备无患。预防为主的方针。

消防联动方案 篇四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开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余文湛

副组长:梁有雄

组员:何亚生、邓兰英、许全厚、张念聪、区秀珠、余美兰、谢云开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

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

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

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墙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6月至7月,按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总结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自查整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6月10日前,整改完毕

(四)排查整治。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

(五)总结验收。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4篇《消防联动方案》,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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