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合集】

时间:2023-07-11 12:5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合集】,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合集】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5篇】一

今天我读了《朱罗纪》这本书,它是全世界著名科学家不断探究恐龙的演变历史来写的。这本书主要介绍几亿年前恐龙的生活和死亡。但是许多恐龙却是现在动物的祖先,现在我就先来讲一个精彩的小片段!

我要讲的是羽毛龙,它的眼睛大大的,还一种说不出来的独特性。还有羽毛龙的双臂上有许多五颜六色的羽毛脑袋和霸王龙的脑袋大小差不多。因为羽毛龙的体格庞大,所以飞不起来。

有些人说翼龙是鸟,这种说法也不算错,经过科学家研究,羽毛龙更像鸟的祖先,那么羽毛龙是怎么演变成鸟的呢?那就让我告诉你吧!

在一次陨石灾难,有许多恐龙被撞击地球的陨石给砸死了。有些幸运的羽毛龙蛋生了下来。

因为环境的恶化,所以蛋里的细胞逐渐缩小。在这么恶化的情况下,蛋是很难孵化的。终于有一天这些蛋破壳了,一只只可爱的小动物,全身都是羽毛,然后腾空而起,在天空中飞翔,人们就把这会飞的动物叫作“鸟“,善吃虫和鱼。

我读了《朱罗纪》这本历史书,了解到恐龙是怎样进化成鸟的过程的,那时候的动物真是千奇百怪呀!

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5篇】二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5篇】三

寒假的时间如穿梭机一般飞快地过去了一半,在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课外书,他的名字叫《彩虹鸽》这是一个关于信鸽的故事。

你知道吗?在加尔达——这个拥有一百万人口的城市,却住着至少两百万的鸽子每三个印度男孩中可能就有一个养着宠物鸽子、信鸽、筋斗鸽、扇尾鸽、凸胸鸽等等,一养就是几十只。训鸽的艺术在印度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扇尾鸽和凸胸鸽就是就是在这里培育出来的奇异品中不论王宫贵族还是穷苦的百性,都对各自宠爱有加。

故事中的男孩拥有一支古老贵族血统的信鸽,它就是彩虹哥,彩虹鸽并不是刚出生就长着一个花脖子,它的羽毛一天天的渐渐长成的,羽毛的颜色五彩斑斓,最终它终于成为这四万鸽子中最美丽的鸽子,因为鸽子与其他小动物不同它拥有惊人的辨别方向的超能力。这只鸽子穿越了喜马拉雅山,勇敢地冒着炮火穿的情报,可最终恐惧占据了他的心,视他为兄弟的小男孩照顾受伤的鸽子,受伤后的鸽子逐渐恢复并重返蓝天。我们现在台头看到的都是高楼大厦,很少见到成群的鸽子飞来飞去。鸽子代表着和平。我希望那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印度这个国家,看看拥有四万多只鸽子的城市。

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5篇】四

一、作品资料简介

首先我认为《高老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主线是一个因做面粉生意发家的老头高里奥对他自己两个女儿(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即娜齐小女儿特·纽沁根夫人即但斐纳)的无底线的宠爱以至于自己死前穷困潦倒,凄凉离世的悲惨故事。另一条主线是大学生欧也那的追梦之路(进入上流社会过着富裕的生活)以及他和高里奥的小女儿但斐那的感情故事。

小说开端写的是伏盖公寓里的七位房客。分别有古的太太和泰伊番小姐、波阿莱老人与伏脱冷先生、米旭诺小姐、高老头和欧也那。他们按照自己的经济状况分别住在不一样的楼层。这一章节主要写他们几个人每逢开饭以取笑高老头为乐的热闹状况。

然而,欧也那,一个穷学生,由于生活所迫他想跻身于巴黎的上层社会。透过姑母的引荐,他结识了远房表姐,地位显赫的鲍赛昂子爵夫人。在访问完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家和特·鲍赛昂夫人家后,揭开了高老头与那两个神秘女生的谜底。从此便同情敬重高老头,与之成为朋友。而欧也那在鲍赛昂夫人的教导与指点下决心去勾引高老头的二女儿妞沁根太太。

小说第四部分主要讲的是伏脱冷的真是身份“鬼上当”在米旭诺的出卖下被揭穿最后被抓的故事。他目光敏锐,看出拉斯蒂涅想往上爬的心思,曾指点拉斯蒂涅去追求泰伊番,并且保证能够让她当上继承人,这样银行家的遗产就会落到欧也那手中,但要给他20万法郎作报酬。正正因如此欧也那有所动摇。原因主要是纽沁根太太并不是真正富裕,而泰伊番那将会有他想要的金钱。但是在各种纠结下,欧也那还是选取了爱纽沁根太太。随遇而安

而此刻的高老头,正为小女儿和欧也那购买了一幢小楼,供他们幽会。但是,有一天,二女儿急忙来找他,说明她丈夫同意让她和拉斯蒂涅来往,但她不能向他要回陪嫁钱。高老头极力反对这一条件。此时,大女儿也来了。她要父亲给她一万二千法郎去救她的情夫。两个女儿吵起嘴来,高老头爱莫能助,他急得晕过去,中风了。

在这期间,两个女儿都没来看他一次,大女儿关心的是鲍赛昂夫人的舞会;二女儿来过一次,但不是来看父亲的病的,而是要父亲给她支付欠裁缝一千法郎的定钱。

高老头快断气的时候,还盼望着两个女儿能来见他一面。拉斯蒂涅差人去请他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推三阻四不来。最后老人伤感的反省着他对女儿的爱。石种资源

就连死后,也只有拉斯蒂涅和皮安训张罗着高老头的丧事。在目睹这些杯具后,欧也那随着高老头的埋葬也埋葬了自己最后一滴同情的眼泪,他决心向社会挑战,“此刻咱们俩来拼一拼吧!”

二、阅读体验

(1)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读完这一作品,我觉得最打动我的一个部分便是父爱。高老头对女儿的爱,也许大家会觉得他太过溺爱觉得他傻。但是,想想我们自己的爸妈,不都是无理由的包容着我们,不设前提的爱着我们吗?小说中,高老头正因自己能看着女儿都激动不已的情绪真的觉得很心酸很有感触。他本是富裕的面条商,可过着的确实极其贫困的生活,这一切都是正因爱女儿,毫无保留的将自己能给的都给了两个女儿。让我想起我自己的爸妈,感觉他们永远比自己穿得差,比自己吃得差,不是正因他们容易满足,也不是正因他们不追求那么多,而是正因他们单、无私、不求回报的爱着我。也想到高中班主任总说的那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记得我在中学的时候,母亲总爱唠叨我,训我。那时的我,总禁不住会跟母亲拌嘴,但是大学后,我离开爸妈,在外读书,总会想念她的唠叨和叮嘱。以前,我总想快快长大,跳出那个所谓的象牙塔,自由飞翔。可此刻,我害怕时刻过得很快,害怕我不断成熟,正因我害怕爸妈一天天变老,更害怕有一天我听不到他们的嘱咐了。因此,大学后,我很珍惜每个寒暑假和爸妈一齐相处的日子,也很乐意帮着他们做些事。偶尔忍不住拌嘴了,我再也不像从前那样任性,而更多的是感到羞愧。岁月无情,我害怕看着爸妈

头上长出白发,更害怕他们感到孤独。

小说中最让人寒心的是,即使是在自己父亲死前,两个女儿都放不下那可笑又可悲的虚荣心,狠心的抛下了父亲,自己去享受着并不属于自己的那份富裕感与快乐感。如此伟大无私的父爱却敌但是没有感情的金钱,她们现实的过分。她们不顾任何养育之恩,不为父亲的爱感动,不明白生活之因此潇洒的根本原因更不顾父亲的生活处境,竟一味贪婪而理所当然的向父亲索要,简直自私透顶!原来,金钱下的溺爱,如此令人心碎。

(2)坚持梦想,勿忘初心

小说中的另一主人公大学生欧也那,他原本十分单纯善良,抱着热血与理想,想在巴黎打拼。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梦想于不择手段的进入上流社会,只是在目睹了巴黎灯红酒绿,花钱如流水的生活后,他选取了透过攀上贵妇来做靠山,学习各种卑鄙手段,利用她们往上爬,来挤入上层社会。他终究没有经受住诱惑,没有坚定自己原本纯洁的梦想。

拉斯蒂涅在鲍赛昂子爵夫人和伏脱冷的教导下,一次次动摇着他原本正直的心,一切只为了金钱。鲍赛昂告诉他这个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使他明白了在这个社会上越没有心肝的人爬的越快。而伏脱冷告诉他“在这个互相吞噬的社会里,清白老实是一无用处的。”而高老头的遭遇,让他看到了人心之狠,看到了社会的悲哀与其社会的本来面目。

我想,不仅仅是当时欧也那所处的社会,在我们此刻这个浮躁的社会下。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会有力不从心、无奈至极的时候。于是大多数人都选取随波逐流,麻痹自我。放下自己的信念与梦想,而选取了与社会同流合污。当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抵住金钱与地位的诱惑呢?又有多少人能在感情与面包之间坚定的选取感情呢?又有多少真情不掺杂物质呢?又有多少人能一向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被身边人的生活方式所动摇呢?

因此,我觉得,能坚持的人才是成功的人。我们就就应偏执一次,为自己的梦想偏执那么一次。没有试图奋斗过的失败是没有借口的零分。我们不能正因大多数人的生活状态,放下了自己的梦想,我们该有的是勿忘初心的态度,该有的是一颗发奋奋斗的心。

三、问题思考

(1)小说名字为《高老头》但是感觉主人公更像欧也那,这是为什么?

(2)伏脱冷这一形象的出现,在小说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作者的用意何在?

(3)小说最后写到欧也那随着高老头的埋葬也埋葬了自己最后一滴同情的眼泪,他决心向社会挑战,“此刻咱们俩来拼一拼吧!”。这预示着他将会以什么样的姿态去拼呢?

高老头读书心得(二):

《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好处。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

《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联。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粉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持续着正义与道德。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透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物欲横流、极端丑恶的画面,披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欧也纳·德·拉斯蒂涅克在小说中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他不仅仅是书中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观察者和证明人。能够说,他是作者本人的影子。先从家庭背景来看。巴尔扎克也有两个妹妹,萝尔和阿加特;如同拉斯蒂涅克,巴尔扎克也少年贫穷,是全家的期望所在。他自幼就心怀大志,初到巴黎也是学法律的。他也生性敏感、善良,最后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踏上了征服巴黎的征途。

小说本身就是拉斯蒂涅克认识社会及处世决窍和准则的过程。他初到巴黎是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但不久便发现,在“巴黎礼貌的战场上”,他需要更有力的武器。投降与反抗经过多次较量之后,他最后选取了一条在他看来是最有把握的道路:高攀一位贵妇。之后,高老头入土完成了他的人格,人间的自私、无情和虚伪使他淌干了最后一滴眼泪,从此,任何力量也阻止不了他向上爬了。总的说,拉斯蒂涅克是用行动往上爬的人,而高老头则是在忍受中解体的人。

伏脱冷亦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与拉斯蒂涅克不一样,在小说开始之际已经定型,只是随着情节展开进一步暴露罢了。他与拉斯蒂涅克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个神秘人物的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因而,反叛是合情合理的。他本人的欲望就是找到一个弟子,造就他,让他向社会开战。“啊!”他对欧也纳说道,“倘若您愿意做我的学生,我将使您得到一切。”伏脱冷超越一切社会准则,置“善”“恶”于不顾,他是罪恶精灵,魔鬼天使。说到底,伏脱冷多少也有点儿巴尔扎克本人的影子,如伏脱冷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和庸人;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生总爱另眼相看。个性是,他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既爱享乐又要当强者,这些不都有点像作者本人么。

高祖本纪读后感【通用5篇】五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寒假里,我读了《书本里的小蚂蚁》这本书。它讲了蚂蚁一段非常有趣的经历。书本里有一个会走路的字。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报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第二百页,所有的字都感到很新奇。要知道,这是一本很陈旧的书,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而这些字从没想动动手脚,走一走,跳一跳。“我们这是太傻了。”字对自己说。现在,他们都学着黑蚂蚁跳跳舞、串串门。这有多快乐呀!这样一写,我也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读书的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天天会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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