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雯 汤智博 尹 真 郑家庆
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020年9月,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双碳”目标,即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确定给各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金融业也不例外。把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现阶段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强大金融支持,是金融业面临的重大时代责任和使命。由此,基于“双碳”目标,探究绿色金融如何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解决绿色金融在助推共同富裕实现进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当前探究通过绿色金融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
1.1 绿色金融的相关研究
不同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模式不同,英美国家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模式,而中国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由于信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新型金融工具和政策不断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发展,但可持续发展的背后还存在资源利用欠缺、技术落后和公平性匮乏等问题。而我国以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突破口,指出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极具发展潜力,探索了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的新方向,由此发现,绿色金融产品极具发展潜力。其与历史上其他新型金融产品一样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挑战,还对中国金融业的革新产生了长远的影响。
1.2 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的相关关系
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关系。在传统发展模式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绿色金融能够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共同富裕。绿色金融较传统金融而言,对生态福利绩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它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使公众愈发关心环境,进而选择投资绿色金融领域。绿色金融不仅能促进本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同时还对周围地区存在空间溢出效应。
已有研究表明,绿色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作用,从而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也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发展,但目前鲜有研究“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性,因此,本文从实证角度剖析绿色金融如何助推共同富裕的实现。
基于“双碳”目标,我国始终坚持将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要求,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双碳”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在绿色信贷方面,2021年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增至15.9万亿元,各省份高能耗产业利息支出占比有明显下降趋势,产业结构趋向绿色化。在绿色投资方面,2020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高达1.06万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投资占64.3%。在绿色保险方面,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收入达976亿元,促进了低碳农业的发展。在政府支出方面,国家财政支出进一步向生态领域倾斜,2021年我国生态环保资金高达4 374亿元。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碳金融领域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稍显滞后,处于交易平台不够健全、交易渠道狭窄的初步发展阶段,自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来,2021年累计成交额高达76.61亿元。
绿色金融市场方面,我国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力不足,自2020年瑞典发行了首支“绿色股票”以来,亚洲获得绿股认证的公司在菲律宾而非中国;
企业方面,2021年我国仅有28.22%的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准则,环保信息披露不透明、运营过程绿色化不全面限制了企业绿色化转型;
公众方面,我国仅有5所高校开设绿色金融相关课程,定制化人才的缺失使得绿色金融发展驱动力不足。因此,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过程中解决绿色金融困境刻不容缓。
本文通过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各省份的耦合协调度以探究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整体协调发展水平。
3.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结合胡怀敏等[1]、邵学峰等[2]、王君萍等[3]、周琛影等[4]的方法,选取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绿色保险、政府支持作为绿色金融的代表变量,选用人均GDP、劳动生产率、城乡恩格尔系数、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共同富裕的代表变量,探究2013—2019年我国30个省份(不包括西藏和港澳台)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及《中国统计年鉴》。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绿色金融及共同富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3.2 模型构建
本文结合绿色金融和共同富裕指数,通过式(1)和式(2)计算出两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度,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并根据表3耦合协调度的等级划分标准,将其分为失调衰退类、过渡类和协调发展类。
表2 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度
表3 耦合协调度的等级划分
其中,U为共同富裕综合评价指数,V为绿色金融综合评价指数,D为耦合协调度,C为耦合度;
T为系统间综合协调系数,表示两个系统对协调度的贡献;
α、β为待定系数。本文认为共同富裕作为一个宏观目标比绿色金融在本次的评价体系中更为重要,故设定α=0.6,β=0.4。
3.3 实证结果分析
根据表2中耦合协调度结果得知,除了北京、上海,其他省份2013—2019年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度保持在0.3~0.7,大体呈现积极发展的态势。其中,北京的耦合协调度从0.840 3上升至0.937 0,其耦合协调等级由良好协调上升为优质协调。作为全国绿色贷款利率最低的地区,北京充裕的资金和较低的借贷成本使其绿色金融发展较快,其绿色金融和共同富裕的发展情况领先于全国其他地区。上海的耦合协调度从0.738 6上升至0.813 6,其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等级也达到了良好协调水平。天津和浙江一直处于初级协调阶段;
江苏和广东从勉强协调等级上升至初级协调等级;
山东和福建从濒临失调等级上升至勉强协调等级;
面临资源枯竭、绿色产业转型难、人才流失等困境,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耦合协调度有所下降。不仅如此,由于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氛围较差,缺少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并且这些地区的绿色金融主要集中在风能、水能、污水治理等较为初级的业务上,金融机构对该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不够重视,使得中西部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缓慢,同时共同富裕程度较低,从而导致耦合协调度增长较为缓慢。而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仍然较大使得西北部地区的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耦合协调度整体落后于东南部地区。
本文根据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整体协调发展的实证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并给出相关建议。
(1)耦合协调度呈现上升态势。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耦合协调度都呈现逐年上涨趋势,但由于企业绿色转型困难、绿色产业发展动能不足等问题,部分地区耦合协调度略微下降。因此,一方面,企业需要全面披露环保信息使资金流向明确,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企业运营的全过程,并且与气候相关的企业需要做好风险评估;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采取绿色补贴等措施使各大中小企业积极发展绿色产业,调动绿色市场的活力和积极性。
(2)耦合协调等级演变平稳。实证结果表明,各省份的耦合协调等级没有发生跃迁现象,耦合协调度在平稳变化。在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中,环保意识薄弱、绿色产品创新力低等问题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因此,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全面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推广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流入绿色产业领域,并采取激励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到绿色金融的推广中,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民绿色氛围,为绿色金融驱动共同富裕赋能;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推进信托、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工具绿色转型,为上市公司进行“绿股贴标”,并充分利用大数据金融科技来创建绿色资产交易所,以此盘活绿色资产、开发新型绿色金融产品,促进各种具有生态效益的绿色资产交易。
(3)不同地区耦合协调度存在异质性。由实证结果可知,不同省份的耦合协调度存在差异,发达地区由于其优越的经济环境吸引人才流入,而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导致产业转型困难。因此,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建立内部培养机制,培养理论知识与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并通过校企合作机制,为社会提供绿色发展储备人才;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在“双碳”目标的推进过程中,识别不同区域的差异化特点以满足当地需求,使传统金融产品向绿色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