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永跃 刘于兰 吴方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0)
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儿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尊重妇女、关爱儿童,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生生不息的一个重要因素[1]。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习近平对妇女儿童及妇女儿童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2],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3],发挥妇女伟大作用,关注儿童健康成长,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身处复杂多变的时代变局,适应多样发展的实践需求,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倡导和践行儿童优先原则,将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党持之以恒和不懈奋斗的目标。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论及妇女儿童工作,思考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解决事关妇女儿童的实际问题,以丰富实践深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逐步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妇女发展理念。
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四个维度,即女性与个体、女性与家庭、女性与社会、女性与世界的关系,科学阐述了新时代女性重视实现个体权利平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发挥妇女独特作用、拓宽女性发展国际视野等主要内容,彰显时代新内涵。
(一)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妇女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和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指导中国妇女运动开展和妇女儿童工作实践,体现新时代的中国特色,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其次,立足新时代新发展,习近平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探索中国女性如何在新机遇中获得全面发展,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和重视妇女发展,进一步实现妇女解放和促进妇女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以中国女性生动丰富的实践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新突破。
(二)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精华
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精神命脉,蕴含着高度的民族认同感和自信心。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汲取中国传统文化当中优秀的女性文化,秉持批判继承与创新发展的态度,歌颂和弘扬中国妇女的美好品德。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视培养女性的良好品德,肯定女性肩负“相夫教子”的家庭责任,提倡“家和万事兴”“勤俭持家”,赞赏“巾帼不让须眉”的魄力等优良传统美德。我国古代女德教育的重要著作《内训》《女诫》,指出古代女子应具有庄重典雅、贤惠善良、宽容仁慈的好品德,列举历代君王及王后的生动事迹阐明养成谦逊的人生品质,遵从恭顺的行为准则,崇尚节俭风气,杜绝奢侈浪费,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家喻户晓的孟母三迁、断杼教子,岳母刺字的故事,展现出两位倾力教导、循循善诱的伟大母亲,她们教导有方,是古代教育的典范。中国古代还涌现出一批卓越的女性代表:关注民生疾苦、才情卓然的蔡文姬、李清照,孝感动天的曹娥、缇萦等,立志革新的政治家武则天。她们以自身的卓越魄力与超然能力,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大放异彩。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和古代女性典范是灿烂历史文化的瑰宝,是社会文明和家庭建设的可贵财富和精神支柱,习近平指出,“中国人一直赞美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勤俭持家,这些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都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5]9,11。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弘扬中国女性传统美德,进一步提升妇女地位,重视发挥妇女独特作用,赋予传统美德新的时代意蕴,我们要深度挖掘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的当代价值和丰富内涵,“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6]313。
(三)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彰显党的理论创新与发展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系统阐述党在百年奋斗进程中,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中之重。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妇女儿童工作都作出过重要指示: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党制定民主革命纲领,发动工人运动、青年运动、农民运动、妇女运动”,重视妇女儿童获得基本权利与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男女权利平等”,倡导女性积极投身社会建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妇女儿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2]。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要求和具体工作实践,妇女儿童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不断创新发展,持续推进。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明确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和内容,体现出党一以贯之的基本立场和政治主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等关涉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等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将“家庭家教家风”写入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重大议题,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成为党的施政纲领和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党领导中国妇女运动、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创新经验,彰显党引领广大妇女实现自我价值,追逐中国妇女梦想,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女性力量,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妇女儿童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中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渐进式、螺旋上升发展的过程,党的百年发展史也是中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奋斗史。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成果,推进和实现党的妇女解放与发展理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为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和重要理论来源。
(一)习近平关于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经验总结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我们每一项事业的胜利都包含着妇女的辛勤劳动[7]。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任务和工作,紧跟党的发展步伐,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实现理论创新,妇女儿童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重要经验在于: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方向。习近平指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实现妇女解放与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领导我国妇女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8]用“三个始终”的表述精炼指出历史的实践证明了党的领导是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最本质特征,做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开创中国妇女儿童事业迈向新未来;第二,坚持人民至上,牢牢把握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任务。习近平用“三个关系到”高度总结和精辟概括了党在新时期发展的坚强后盾和阶级基础,他指出:“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8]。强调妇女工作遵循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广大妇女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现妇女儿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第三,坚持开拓创新,实现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目标。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理论基础,借鉴吸收、继承发展、创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深入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分析揭示了妇女深受压迫的社会历史根源,肯定妇女是社会变革的伟大力量,指出妇女解放事业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中国历代领导集体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基本原理,结合中国妇女运动实践,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毛泽东创造性提出了“中国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等著名论断,强调重视妇女和肯定妇女作用;邓小平重视妇女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地位,鼓励培养妇女干部,倡导勤俭持家优良美德,以改革魄力开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局面;江泽民明确提出“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面向世界郑重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胡锦涛提出“四个坚持”,突出妇女主体地位和妇女与国家民族休戚与共的关系,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习近平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批判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理论创新,实现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发展。同时,坚持妇女儿童工作的改革创新精神,抓住和用好历史机遇加快全面深化妇联和妇儿工委等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激发组织战斗力和生机活力,为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目标筑牢组织基础。
(二)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世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当今世界正在历经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刻影响各国发展,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的平衡态势,和平发展之中暗流涌动。加之全球新冠疫情暴发和持续,严重冲击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生产生活、就业民生,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和儿童是一切不和平不安宁因素的最大受害者”[9]。联合国研究报告显示,新冠病毒大流行正在加剧先前存在的不平等,最新数据表明,4700多万妇女和女孩的生活状况水平下降至贫困线以下[10],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有大幅增加趋势,世界形势不容乐观。《2019-2020年世界妇女发展:变动世界中的家庭》报告显示,妇女权利得到持续改善,但家庭内部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11],妇女和儿童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空间有待继续优化。基于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国政府也相当关注国际妇女儿童问题,致力于与国际社会一道为世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自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已然成为国际社会共识。习近平在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上,提出了中国政府关于推进性别平等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四点主张”,包括:(1)重视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妇女重要作用。强调通过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举措,鼓励女性踊跃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确保平等分享发展成果,搭建施展女性才华和激发女性潜能的广阔平台;(2)积极保障妇女权益。构建保障女性权益机制,实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增强女性自我综合能力提升;(3)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偏见和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4)创造适宜妇女儿童发展的国际环境,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基本保障[9]。“四点主张”鲜明阐述了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将当前任务与长期目标相结合,以党的全球视野和使命担当生动诠释并丰富完善了新时代妇女发展理论,为推动全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在2020年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妇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帮助妇女摆脱疫情影响,优先保障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13]181。
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借鉴和吸收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对妇女解放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经验总结,着眼于时代发展要求和个性发展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事业的具体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理论支撑力和巨大思想活力。
(一)凝聚妇女力量,增强女性主体意识,实现中国妇女梦想
全国妇联根据妇女发展需要提出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号召,期望广大女性尊重自身主体权利,维护人格尊严和实现自我价值;树立自信,勤勉努力,勇于面对各种挑战,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坚持独立自主,凭借辛勤劳动实现自食其力;秉持乐观进取、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努力磨炼意志,顽强拼搏,为实现妇女梦想不懈奋斗。习近平也鼓励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在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实现自身发展,在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中赢得出彩人生”[12];同时,他还高度评价女性作用,指出“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9],这些重要论述无一例外阐明并强调广大女性自身具有强大力量,她们以坚韧不拔的努力奋斗,最终实现女性自身解放和全面进步目标。因此,增强女性主体意识,继续发扬“四自”精神,以主人翁姿态与祖国共进步、与时代同发展,激发广大女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功立业,发挥巾帼力量,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和中国妇女梦想。
(二)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构建和完善妇女儿童发展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已经明确指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牢牢把握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度关注和重视广大妇女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少年儿童优先发展,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科学谋划和创新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第一,重视顶层设计,推动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写入并重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立场,习近平更强调指出,“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13]181。通过研判当今社会所处新阶段和新特点,创新赋予“男女平等”新时代的内涵,提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8]的具体要求。“三个平等”观点,丰富和完善了妇女发展思想,指明坚持男女平等的阶段目标,使基本国策内容更加具体化、执行更富可操作性。第二,重视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先进性别文化建设。性别平等程度是衡量国家和社会文明的天然尺度。长期以来封建、落后、消极的性别文化是束缚女性发展,形成偏见、歧视甚至内化成为女性深层心理压迫的重要因素。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建设先进性别文化,客观公平评价女性作用,重视女性发展,提高女性地位,倡导男女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是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进形成性别平等的良好社会风气,塑造和谐发展社会新风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第三,重视传统美德,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新时代家庭建设提出系列重要论断,注重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厚植家国情怀,倡导建设新时代新型家庭,弘扬传统美德,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他强调指出,在家庭生活和社会建设方面,广大女性不仅承担着养老育幼的重要职责,同时还担负起带领、引导家庭成员,坚持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培育养成良好家风,以好家风支撑形成社会好风气[5]。这是对广大女性为社会发展和家庭建设做出双重奉献与发挥独特作用给予的高度肯定。这一双重奉献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妇女发展观的理论创新成果,突破了马克思关于“参加社会生产是妇女解放先决条件”的时代局限和机械性解读[14]4。从国家制度建设、社会和谐发展和家庭美德教育三个层次构建并完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体系,将男女平等、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发展理念始终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事业之中,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密切党与妇女儿童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峥嵘岁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妇女地位明显提高、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健康状况极大改善、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中国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获得长足发展,关键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一个国家完善的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是判断切实推进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主要标准,它包括性别平等立法和政策的社会主流化、国家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以及性别平等国家机构的建设三方面内容[15]1。我国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充分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主要表现为:第一,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坚强领导。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先后制定了宪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选举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首次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国家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中国政府积极响应联合国倡导的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行动方案。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报告,党的十九大、二十大都坚定重申这一基本国策,“男女平等”已经发展成为国家层面一项总方略,它的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保证妇女事业发展的坚强后盾。第二,统筹规划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制定和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与国家发展目标相结合,将性别平等、儿童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中,能更加全面、彻底、有效解决妇女儿童实际问题,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程。截至2020年,已经完成三个周期“两纲”统计监测工作,科学、客观、全面地总结了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第三,发挥资源整合合力,建设促进性别平等的国家机构。根据时代发展特点和机构建设需要,先后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各省市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跨部门联席议事制形成工作网络,同时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妇女工作部门、全国妇联等国家级妇女工作机构和群众团体,相互独立工作又紧密协作,实现妇女儿童工作的齐抓共管,发挥最大效用[15]3。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宽泛、需要跨部门协作的工作,发挥资源优势和能力,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切实解决落实妇女儿童问题。通过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密切党与妇女儿童关系,以最大力度推动和解决妇女儿童的现实利益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拓展国际视野,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共同致力于解决国际妇女问题
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也十分重视妇女和儿童问题,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宣言、公约等国际文件,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生存、发展和保护世界宣言》《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为处理和解决妇女儿童问题提供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庄严承诺:“我们支持联合国把妇女工作放在优先位置”,我们做到“在消除暴力、歧视、贫困等老问题上加大投入,在解决性别数字鸿沟等新挑战上有所作为”[13]182。这是有责任担当和历史使命的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作出的坚定表态。中国目前拥有世界最大规模的女性群体和较大规模的儿童人口,这是我们的人口优势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基石。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锐意进取、不懈奋斗,妇女儿童事业取得卓越成就,为世界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世界妇女儿童事业在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也获得长足发展: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强化、妇女发展行动蓬勃开展、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持续改善,但是距离实现性别平等,“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13]183的目标,仍需上下求索。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国际妇女儿童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展现大国担当。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有效推进和解决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问题,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儿童生力军作用,是当前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课题。因此,积极探索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的实现路径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全面理解,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获得更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成果的正确道路”[8]。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运动取得伟大成就、带领妇女群众实现中国妇女梦的历史选择。新时代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时代主题,深刻理解这条道路是党领导妇女群众共同努力不懈奋斗开拓出来的、是不同于其他道路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解放与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目标。因此,明确政治方向,坚定道路自信,鼓励和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儿童生力军作用,为实现更高水平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更加美好幸福生活,建功立业,贡献力量。
(二)强化统筹实施,落实妇女儿童发展阶段目标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实施,是促进中国特色妇女儿童事业长足发展的主要方式,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2]。通过“两纲”的实施,落实我国妇女儿童各个方面具体工作的成效,总结实践当中存在的问题,内容涵盖全面,受众人群广泛,监测体系科学,为国家制定和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总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在推进实施“两纲”进程中,首先,依靠纲要实施主体,遵循创新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全面协调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切实落实纲要目标。其次,注重政府主体责任,努力协助政府做好妇女儿童各项细致工作,实现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第三,加强各部门、组织和社会其他力量分工协作,整合妇女儿童资源和优化服务配置,以政策支撑为保障,多措并举,落实妇女儿童发展既定目标,实现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正确认识新时代女性的独特作用,重视发挥男性作用
妇女是推进性别平等、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根本力量。习近平高度评价和肯定中国女性在党的百年发展进程中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地位。他指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5]5。第一,充分重视妇女在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一方面,女性参与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刺激经济活力,同时,女性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个人价值日益突出,对促进经济增长和繁荣经济市场具有深远意义,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主要支柱。另一方面,女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挖掘和释放个人潜力,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充分展现“半边天”作用。第二,正确看待妇女在家庭生活当中的独特作用。习近平强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家与国的角度来看,注重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有先大家后小家的家国情怀,把家庭梦融入民族梦之中,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创造幸福美满家庭;从教育培养的角度来看,注重家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青少年是家庭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要言传身教、身体力行,帮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等;从家风与社会风气关系的角度来看,注重家风,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是人们心灵的归宿,以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好风气,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尤其要求领导干部抓好家风建设等。充分发挥女性在家庭建设中以身作则、引导、带领的作用。第三,习近平强调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同时亦不能忽视男性在家庭建设中具有积极重要作用。他谈到,“男同志在家庭中也要发挥作用”,“男性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同妻子分担养老育幼等家庭责任,共担家务劳动”[5]9,71,要求男性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切实承担家庭抚育责任,为建设新时代和谐家庭贡献自身力量。
(四)发挥妇联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妇女儿童保障和国际妇女儿童人文交流两个平台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是维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组织,推动男女平等和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妇联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主要内容。一方面,妇联当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牢牢把握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重要目标,联系好、服务好妇女群众,切实解决妇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搭建良好扎实的妇女儿童保障平台。针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果断依法打击,及时迅速处理;针对错误言论,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做到“妇联主动作为,哪里的妇女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12]。另一方面,发挥妇联自身优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外妇女儿童人文交流机制建设,搭建友好互信、学习借鉴的国际人文交流平台。通过组织高层互访、专题论坛、举办能力建设研修班等多种形式,“迎进来走出去”,增进相互了解,扩大性别平等共识,以交流深化友谊为起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共同推进全球妇女儿童事业飞跃发展。
新时代中国妇女儿童事业成就斐然,有目共睹。但是真正实现“性别平等,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目标,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忘初心,以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重视妇女和儿童群体,坚持不懈把妇女儿童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力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进步,新时代实现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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