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君
(佳木斯大学 科技处,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对公民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今,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以及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介的日新月异,“网络信息内容广泛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1],网络空间成为道德建设的关键阵地,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成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筑牢传播防线、坚守道德底线、拉紧法律红线,守正创新,解决网络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构建和谐文明的网络空间,守护好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2],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发展,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3],网络生活已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内容。网络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改变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网络道德是人们在虚拟网络世界中,与他人展开各种活动时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是由人们的现实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意识形式,其特殊的表现为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的精神追求和对世界的认识和评判[4]。网络是把双刃剑,“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既为人类道德进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推进了人类道德发展的进程, 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网络道德危机和失范。”[5]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日益重视网络空间道德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通过推进网络治理制度化、法治化进程,开展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舆论建设等举措,不断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道德秩序,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使网络乱象得到一定遏制,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深度融合,网络空间道德治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当下,数字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网络和新媒体不断更新升级,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深入人们的工作、生活,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广泛使用,“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6]给更多主体提供了发声、交流的平台与机会。因此,出现了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渠道多样化,传播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况,网络给人们带来更多方便的同时,也给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海量信息可以在网络中瞬间形成、迅速传播;
网民圈层具有多样性、丰富性的特点;
而传播内容宽泛、多元,良莠不齐,不良思潮、负面信息、低俗内容混杂其中。随着网络生活的日益丰富和复杂,网络道德失范现象也屡禁不止,对公序良俗、社会稳定、主流价值观等带来新的挑战和冲击,对加强监管、治理和防范的及时性、前瞻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不良价值观念污染,冲击主流价值观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多元文化思潮竞相涌入且相互激荡,给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带来风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等不良价值观念也披着形形色色惑人眼球的外衣,有针对性地将包含其价值观念内容的信息,利用网络进行渗透,企图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也给主流价值观带来一定的冲击和挑战。还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加以渲染、夸大,引发民众过度“解读”,危害社会稳定。
(二)低俗、恶搞内容屡禁不止,挑战道德底线
充斥网络的海量信息良莠不齐,其中不乏一些庸俗、低俗的内容。如,在利益驱动下某些平台内充斥着暴力、色情、炫富的视频,有的主播突破公序良俗底线。这些低俗内容均会对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个别网民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失,缺乏区分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甚至出现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的事件。
(三)诚信缺失,网络犯罪现象频现
网络诚信问题严重,网络谣言屡治不止,网络暴力时有发生。有的人或道听途说,或随意揣测,或任意放大,或恶意诋毁,损害他人名誉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热点事件,个别“网红”罔顾事实真相,只关注点击量、转发量,不重质量,成为网络谣言的“扩音器”。有的人甚至编造不实事件引发网民恐慌和不理智情绪,扰乱社会秩序。而有的网民受道德素养、社会经历阅历、个人认知水平等因素影响,对一些刻意捏造、传播的虚假信息缺乏应有的判断识别能力,或者根本不加判断,盲信盲从,这就更加助长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蔓延。
更有甚者,有的网络平台还存在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的行为。盗用他人信息,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商品,造假欺诈、诈骗等现象防不胜防,为谋取个人或平台利益,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以内容为王,铸牢传播防线
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净化网络传播内容,提高网络传播内容的质量。媒体要用主流价值导向优化网络空间传播生态,加强当代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主流媒体要及时提供更多真实客观、观点鲜明的信息内容,掌握舆论场主动权和主导权。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6]同时,主流媒体要改变居高临下、呆板生硬的说教方式,不断加强传播内容的鲜活性,敢用、会用、善用媒体工具,从当下“热点”出发,把长篇大论、单向说教变为精致小品、生动故事,从小处着手,潜移默化地引导网民的思想观念,使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更易于理解、便于接受,摆脱枯燥乏味的困境,从而“让主流媒体借助移动传播,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6]。如,利用新媒体形象生动展示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加强“四个自信”认同教育,用先进人物事迹感染人、鼓舞人,用身边生活变化振奋他们的信心和勇气,用革命精神、时代精神为他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传播“时代最强音”。
(二)以教育为基,坚守道德底线
网络空间的道德行为是由现实生活中的人通过网络发出的,是现实世界中的人的道德品行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隐形反映。“网络道德失范是现实社会中的各种丑恶现象和由于德育的不力造成人格修养的不足在网络社会中的体现”[7]。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关键要提升现实生活中网络从业者和网民的道德素养。在日常生活中,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发挥其教化育人作用,以构筑网络从业者和网民向上向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教育、约束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在网络空间的道德行为,以提高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的道德意识、道德素养、自律意识。
此外,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或进一步完善网络道德和行为规范、自律公约, 明确网络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并强化落实。同时,加强对网络媒介、平台、网络从业人员进行道德规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媒介素养教育,使网络运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使其在从事网络活动时以道德为底线,自觉维护信息的真实性,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利益。
网络空间道德教育的重点是青少年,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而青少年正处在价值观形成、确立和道德养成的关键时期,他们尚未形成成熟的是非观,自制能力弱,好奇心强,容易受到误导。因此,要用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和语言讲好道德故事、传播道德理念,引导青少年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观,明确是非标准。
(三)以法规为准绳,拉紧法律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8]网络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的前瞻性,与时俱进,及时建构和完善与网络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法规、监管机制和网络道德规范,加强“网络道德理念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将网络媒体行业应遵守的最基本的底线伦理和道德规范上升为具有强制性和执行力的制度法规, 用来保证网络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对道德规范的遵从”[9]。道德践行需要法律的约束力量,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空间道德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大力推进了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使网络生态不断得到净化。但我们要始终意识到道德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持续推进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成熟完善。
同时,要加强网络监管,严格执法。有关部门要当好网络“守门员”,把好监管关。面对不良信息、不实言论及时“亮剑”,及时拦截、清除、治理各种扭曲事实、混淆视听、造谣传谣的“噪音”和虚假、低俗、暴力、错误的内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引导或纠正。要积极推进“净网”建设,加强网络综合治理,整顿网上秩序,通过监测预警、宣传引导、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网络诈骗、制假售假、侵权等违法犯罪,有效减少网络违法行为发生。“要全面提升技术治网能力和水平,规范数据资源利用,防范大数据等新技术带来的风险。”[6]坚持以法治力量维护道德秩序、坚守道德底线,推动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形成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网络环境。
总之,“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2]要始终坚持以内容为王,铸牢网络信息传播的防线;
以教育为基石,坚守网络行为的道德底线;
以制度法规为准绳,拉紧网络监管治理的法律红线。与时俱进,持续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构建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环境,营造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的网络氛围,形成秩序井然、公正透明的网络秩序,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深化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