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汇编

时间:2023-08-24 11:05:02 来源:网友投稿

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第1篇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为了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汇编,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汇编

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 第1篇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为了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3、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

4、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5、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6、校内不设烟草广告,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

值周教师工作职责

一、工作原则

1.及时准确性原则

值周教师必须及时准确地将处于动态的学生状况及时反馈到班主任和德育处,及时地在公示栏上公示,以便学校及班主任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2.公正客观性原则

值周检查必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考核。

3.勤查勤记原则

值周教师对学生的出席、纪律、卫生清扫要勤于检查,勤于记载,勤于处理,坚决克服值周的偶然性和随意性。

4.齐抓共管原则

值周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德育处的一切工作,团结合作,齐抓共管,共创良好育人环境。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间

1.忠于职守,配合值周领导做好值周工作;
值周时,佩戴值周标志,主动到值周领导处提前接受工作任务。

2.每天7点,准时到岗(正校门),检查学生着装仪表情况,并做好迟到纪录。课间操期间,及时将各班迟到情况反馈到班主任处。

协助值周领导维持集会、课间操秩序、纪律和安全。

3.检查课间教学区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学生抽烟追逐打闹、逃操、逃朝会及在教学区内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等),处理偶发事件,发现安全隐患或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

4.中午管理留校的走读生,检查安全隐患,制止不文明行为。

5.维持就餐纪律,检查餐厅卫生。

6.及时把扣分通知单送到相关班级,及时记录、统计值周记分表。义不容辞地完成学校及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
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
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 第3篇

一、预防烫伤

1、保温桶、热饭、热菜、热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厨房、配餐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危险区域,进出时须随手关门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误入或跟随教职工混入其中。

3、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墙体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边角等要做好软化包装处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保持安全圆滑,不留隐患。

2、组织户外活动时,教师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及时清点人数,规范孩子的违规违纪行为。

3、外出活动时,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及可控范围内。

4、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5、剪刀、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储藏室内,要放在幼儿够不着、摸不到的地方。

三、严防异物导入耳、鼻、喉、口、气管等处所造成的伤害(简称异物伤害)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幼儿误把小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耳、鼻、喉、口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口、气管的安全事故时,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在保健医生的协助下进行科学安全的排除。如保健医生或老师都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园长。

4、每天晨检、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发现后统一收缴,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冻、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误吸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佩戴各种饰物。

7、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零食或不适玩具入园。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消毒液、洗涤剂、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让幼儿学会并养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习惯。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对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购进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食品时要索要票据,防止有毒食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购入。

五、预防走失

1、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接送制度,在园内安装监控。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方可离开,不得让孩子单独行动。

2、接送人员要固定,授权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输入幼儿园的接送系统和智能监控系统或录入幼儿园的接送登记系统,实行专人专送,专人专接。

3、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将书面委托交给受托人带回幼儿园,并提前知会园方,否则不与放行。

4、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儿园大门,并通知园长办公室或当班老师。

5、进行户外活动回班或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6、禁止孩子单独离园。

7、禁止未成年孩子单独来园接送幼儿,若家长执意要求,须让家长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免除保证,以防事故发生后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8、预防触电

9、录音机、手提电脑须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10、电源插座(尤其是接线板)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1、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 第4篇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 第5篇

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副班主任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副班主任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属不合理损耗,当事人负责赔偿。凡园内公活动场地,小歌剧院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组长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组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违反者,后勤组长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班级因授课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放回存放地点,有损坏应向该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检修。

各功能室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列册登记,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组长,检查原因,各班级向教具室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医疗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幼发烧37℃以上,幼儿摔伤,须送医务所处理。幼儿无其它原因长哭不安,情绪低落,也应送医务所诊断。

对活动期佝偻病贫血身高体重低于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激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医务所人员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各级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级各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长向学校报告统一购买。

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请示校领导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齐全,交杨校长审批后方能报销。

保育员必须在每个小礼拜星期一将两周的幼儿生活用品计划交后勤组长,由后勤组长统计交园长签字后派专人领取,然后根据领物计划统一登记收发。

各教职工平时需要领物品,必须提前一周把领物计划交后勤组长。

各领物计划的预算量不能超过两件以上,应实报实销,不得积压。

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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