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验与本土实践: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中的主体行动逻辑

时间:2023-08-29 16:25:02 来源:网友投稿

蔡小华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恢复社会工作教育,尤其是2006年中共中央提出“构建规模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我国社会工作教育与实践发展迅速。专业化作为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维度,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内容与永恒话题。专业化研究是以职业社会学为理论依据,围绕着专业化的过程而进行的探讨。社会工作专业化在推进过程中虽饱受质疑,却又不断地被建构,且在这两种状态中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以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较高国家的经验为蓝本,同时也具有自身的本土化特质,两者的共同作用推动了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专业化一直是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社会工作专业性并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甚至合法性也经常被质疑。这种矛盾折射出其过程对专业化的不同阐释,以及话语与实践之间的内在张力。既往的社会工作专业化研究多聚焦于结构性因素,探讨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对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效用与限制,对相关主体的能动性关注不够。本文尝试从建构主义视角出发,审视社会工作专业化推进的各主体行动逻辑,并从这个角度分析当前造成社会工作专业化样貌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可能路径。

(一)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内涵

专业化过程就是一个专业如何形成的问题,这就涉及何为专业?作为专业社会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专业是富有历史与不断变化的,不同学者对其有着不同的界定。弗雷德逊(Freidson E,1995)指出:“社会学家倾向于将专业看成服务于大众的公仆,通过学者式地应用它们非同寻常的深奥知识和复杂技能服务于公共的需要。”这个概念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也成为判断一份职业是否为专业的重要标准。社会工作专业化就是社会工作转变为专业服务的过程。柴定红(2009)在综合分析西方学界从特征视角、过程视角与权力视角论述专业化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社会工作专业化是通过提高社会工作的科学性、必需性与利他性以维护和提高其权威性、自主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人类与社会的动态过程。试图对社会工作专业化进行一种新的理论解释。但不管是韦伦斯基(Wilensky)(1964)在题为《全员职业化》的文章中提出的五阶段说,还是Vollmerhe Mills明确地提出专业化是一个过程(一端是理想类型“专业”,是充分发展的专业,另一端是完全无组织的工作,可以称之为“非专业”)(柴定红,2009),抑或是格林伍德(Greenwood)(2012)提出一个专业应具备的5个特质(包括系统的理论、专业权威、社会认可、伦理守则和专业文化),都可以看出专业化并非一个抽象概念,而是包含诸多特征与指标。概括来说,专业化就是建构“价值伦理-理论知识-方法技巧的专业化体系”的过程(陈涛,2011)。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专业化路径是始于专业实践,通过实践反思、理论总结与价值建构的过程,努力达成理想状态的专业化。专业化理想状态具体化为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指标,为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方向,尤其对于社会工作专业化后发国家而言,以西方国家社会工作专业化指标体系为参照,学习、借鉴与本土化是主要策略。

(二)一个建构主义的分析视角

社会工作专业化作为社会工作一个核心议题,已经有非常丰富的研究,大致包括几个方面。(1)对社会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专业化发展的经验分析及其对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启示。如专业化发展程度很高的英国社会工作与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息息相关,是政府提供社会服务、保护公民社会权利的手段,社会工作专业化与国家、政府密不可分(雷杰、蔡天,2019)。而台湾社会工作专业化历程大部分都是社会工作人员争取纳编的过程(寇浩宁,2012)。郭伟和等(2013,2014)指出西方专业化历程中,“专业化与去专业化的辩证发展”以及“在后专业时代的发展状况”对中国可能的借鉴意义的分析。(2)分析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状况。王思斌(2011)提出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是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后续很多研究都是对这个观点的进一步阐释,这实际是专业社会工作如何本土化问题。(3)对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反思。如童敏(2019)在反思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困境基础上提出,需要探索不依赖专业身份和专业服务需求的专业化道路,建立以生活问题为导向的实用性服务,避免专业化发展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中。

作为社会工作后发国家,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是必须面对的现实。相关研究更多聚焦于结构性因素影响,而对主体行动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够重视。何雪松(2019)指出:“高校教师、政府官员、社会工作机构(部门或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协会构成现阶段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行动者共同体。”说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固然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其主体性的建构亦是影响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方面。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按照西方发达国家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政策制定、教育培训、人才培养与专业实践,自上而下地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各主体在专业化进一步落地到具体情境的实践中则呈现与专业化推进不一样的行动策略(吴越菲,2018)。这条路径本应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循环往复过程,但是却出现了“话语—现实的知识断裂”(汪鸿波、费梅苹,2020)。因此形成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景观。不管是冠以“嵌入性社会工作”还是“实用专业主义”(雷杰、黄婉怡,2017),都是对现实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概括与总结,这固然是专业化在本土化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现象,但也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凸显出来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建构主义进入社会工作研究领域,“建构性社会工作强调过程、多元化的知识与声音、可能性以及知识的关系特性,并且聚焦于对话”(奈杰尔·帕顿、帕特里克·奥伯恩,2013:80)。本文拟从建构主义的视角,分析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多元主体如何通过自身的行动以及彼此之间的互动建构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样貌。

在政府主导与教育先行的背景下,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就取得长足发展。然而,虽然我国已经有类似社会工作这样的岗位,但质量和数量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专业化是必由之路。高校教师作为专业社会工作者培养的核心力量,也是引入西方成熟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知识的主体,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推手。这些都需要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去践行,他们专业实践是专业化发展水平的直接表征,也是他们能够获得社会认同的前提条件。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以西方社会工作指标体系为学习范本来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并把其进一步转化为具体专业特征。如柴定红(2009)列举Carr-Saunders提出专业化的基本特征①Carr-Saunders提出专门的技能和训练、最低限度的报酬和薪资、专业协会的形成以及规范专业实践的伦理规范作为专业化的基本特征。和格林伍德提出一个专业应具备的5个特质②柯林伍德提出专业应具备5个特质:“包括系统的理论、专业权威、社会认可、伦理守则和专业文化”。,并对两种概括做出比较后指出,“虽然都是强调专业特征,但是前者从专业形式入手,后者注重本质”。形式与本质是对立统一的,它们之间体现出一定的结构张力。基于专业特征的形式更具操作性,本文分析行动主体在社会工作专业化建构时也从形式特征切入,并对应各主体的行动来逐层分析。

(一)政策制定:合法性建构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是在政府主导下推进的,所以,虽然社会工作专业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恢复招生,但是社会工作的大发展是在2006年国家明确提出要推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建设之后,这也是理解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前提。2007年民政部颁布《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此后又陆续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这些政策的出台实际是政府层面对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肯定与支持,成了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风向标。政府的大力推动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为社会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合法性基础”(王杰、徐选国,2018)。有了这些政策支撑,全职社会工作、报酬与薪资的保障等有了更扎实的根基。政府在社会工作发展中具有“需求提供、政策制定支持和推动的作用”(张昱,2010)。除了政策制定之外,政府还是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者。通过购买而不是直接把社会工作纳入既有的行政工作,既是对我国传统社会工作的扬弃也是对西方社会工作经验的借鉴。通过市场来推动与调节社会工作实践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从政策制定者到服务购买者,这个转变使得政府能够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来衡量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可见政府在社会工作专业进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教育先行:专业人才培养

中国的社会工作与西方有着不一样的发展路径,教育先行使得高校教师成为西方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实践引入的重要媒介与推动力量。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也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密不可分。我国现已形成从本科到硕士、博士比较完备的社会工作(学)教育体系。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现有82所高职院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科专业,348所高校设立社会工作本科专业,150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教育,全国范围内共有17个社会工作方向的博士点,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近4万名(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2019)。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恢复社会工作教育以来,高校教师就一直致力于西方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的引进、介绍与交流,努力建构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这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与显要成绩。

另外,由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起步较晚,使得社会工作者群体构成有着自身的特色。大致来说社会工作者有两种含义:一是专业社会工作者;
二是实际(或称“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者(史柏年,2011)。基于这种现实,我国从2008开始设置社会工作师考试,希望通过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来提升传统社会工作者的知识与技能。既是对2006年中央提出构建规模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划的回应,也是促进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的重要举措。设置资格考试,更是为传统社会工作者获取合法性提供了机会。政府也积极鼓励这个群体参加考试,以期逐步实现所有社会工作者都能持证上岗。截至2018年底,“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者达43.9万人”(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2019)。完备的知识理论和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工作专业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专业协会:共享价值的倡导

成立专业协会,亦是社会工作专业化一个重要衡量指标。与社会工作联系紧密的两个行业协会分别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前者成立于1994年,后者成立于2015年。两者均为专业化推进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2019)公布的《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截至2018年底,全国34个省级、241个地市级、592个县级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共计867个,社会工作行业协会数量增幅明显”。专业协会一方面为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教育者提供了相互沟通的平台,以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为例,每年会定时召开会议,让教育界与实务界人士参与交流和讨论,对社会工作发展状况进行学理反思并建言献策。另一方面,专业协会还要确立行业规范与伦理,这既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保证,更是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共享价值与道德底线。同时专业伦理也是社会工作在市场条件下追求自身价值理念的重要举措,因此专业协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协会不具备行政管理功能,但是作为社会工作者的共同体,对于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影响深远。

(四)专业实践:专业化的现实表征

一份职业是否具有专业性,一个非常重要的判定标准是:从业者是否具有局外人不具备的专业技能。而这些专业技能都是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实务中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包括表达能力、与案主沟通能力、谈判能力、领导小组活动的能力等等。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与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发展息息相关。专业技能决定社会工作者是否能够在工作中承担各种不同的任务和活动,而且对这些活动的方式和结果将要达到的目标有信心。社会工作本质上是专业性的实践,实践性强是其显著特征。专业技能的养成一方面通过专业共享价值观的传递和理论知识学习来完成;
另一方面则是通过专业实践来积累经验。实践也是体现专业社会工作者与非专业社会工作者之间区别的重要表征。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很多实际社会工作者比一些学校培养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强。并不是专业教育不重要或是没有效果,而是社会工作作为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更需要在实践中学习,学习到的专业理论知识最后也要回到实践中去检验其效果。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工作中提升专业能力、塑造专业形象、传达专业理念,使社会对其职业的专业性、不可替代性、权威性等产生认同感(杨发祥、叶淑静,2016)。所以“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是社会工作的形塑者”(张昱,2010),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化建构的重要力量。

正是通过这些政策制定、教育培训、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政府、高校教师、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共同体努力建构社会工作的专业边界,按照西方社会工作发达国家的经验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行业政策、专业人才、行业协会和专业技能都是衡量专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体现,但却更多指向专业化的形式层面。在具体实践的情境中,社会工作专业化又必然触及本质层面,进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

专业实践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化归宿,需要进一步下沉到基层解决实际的问题,社会工作各行动主体围绕具体场域所开展的行动则直接影响了专业化发展的态势甚至专业化发展样貌。面对这个结构复杂的情境,各主体的行动体现出内在的张力。

(一)管理与购买的角色悖论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社会工作快速发展,政府是社会工作的管理者与推动者,同时又是市场上的购买者。这种关系使得政府尤其是直接承接社会工作服务的街道及社区在行动过程中产生目标上的背离;
社会工作者作为项目承担者则需要根据买方的需要和要求来完成相关项目,这种“买卖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专业化实践。从社会工作者的视角来看,除了专业化技术手段以外,他们还要坚守专业理念与专业伦理。如果按照专业理念其应该努力去推动问题妥善解决,甚至是制度改革与变迁,但是这样的目标往往与买方的诉求并不一致。从买方视角来看,更希望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技能按照项目要求满足他们问题的诉求,更多作为补充性的力量为社区增能,同时尽可能灵活地解决问题。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实践过程中,他们因各自位置的不同而对社会工作专业化意涵进行不同的阐释,也带来了彼此之间的矛盾。政府在提出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时是希望通过引进社会工作,回应目前的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带有一定的实用主义色彩(杨发祥、王杰,2018)。这样的目标诉求与社会工作专业化实践之间的矛盾使得购买者与管理者、推动者的角色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分歧。政府需要在这两种角色的互动与博弈中达成一种平衡,而这使得政府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的行动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偏移。正如在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中,街道和社区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来完成站点建设,并要求站点工作人员嵌入到社区工作中协助社区完成相应的工作;
社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则倾向于自己的一套工作逻辑;
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既有成熟站点的成功经验来评价基层社会工作站建设。不同诉求的主体之间难以形成合力也影响了专业化的发展。

(二)研究与实践的身份交叉

高校教师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力量。任何一种职业发展成专业都要经历理论化与学科化过程,中国的社会工作又是教育先行,所以高校教师承担了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引入和推动工作。高校教师作为知识传播的主体,致力于培养学生,倡导社会工作价值,传授社会工作技巧与方法。通过讲座、论文、承接项目等形式宣传与倡导发展社会工作的必要性。这既是其工作要求使然,也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而且一个无法辩驳的事实是: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核心概念、理论知识和技巧方法还基本源自西方(汪鸿波、费梅苹,2020),并且是作为一种理想类型被高校教师大力倡导。同时,在国家大力提倡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和大力倡导高校教师办社会工作机构的背景下,高校教师又成为非常重要的实践者。身体力行创办社会工作机构,推动实践发展,并与政府共同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等。在这一点上,高校社会工作教师是“知识、实践和政策”的行动者(何雪松,2019)。这种多元角色使得高校教师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面对复杂的结构性因素又体现出多重身份之间的内在张力,尤其是实践者与研究者身份不一致的实用主义倾向。学界奉行的西方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框架、崇尚的社会工作专业主义特质和强调技术治疗的取向在实践过程中带来诸多不适。在知识话语与实践逻辑的碰撞中,高校教师不断通过学理反思并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髓。更重要的是,这种互动结果是,社会工作专业化不再一味尊崇西方社会工作专业话语逻辑为理想类型,而是经由实践与社会情境互动、对话并重新建构一个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现实形态。

(三)划界与融入的两难处境

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推进最终需要社会工作者去践行。如今社会工作涉足的领域已经十分广泛,从最初的弱势群体到企业、金融、医疗等诸多行业。社会工作者在进行专业化实践中,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认可程度呈现出非常大的差异。地域以珠三角与长三角为代表,基本体现了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最高水平;
就社会工作涉及的领域而言,医学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与认可度较高。但是医务社会工作者仍然需要在实践中去寻找平衡,在证明自身专业性的同时,实现对于医疗系统的融入(何雪松、侯慧,2018)。在专业边界建构与融入之间达成平衡并不容易。这样的状况与社会工作快速扩展的态势不匹配。社会工作教育现已经具有较为完备的学历教育与人才培养体系,但社会工作学生就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就业专业对口率(低)问题,二是就业率(低)问题(曾守锤、黄锐、李筱,2014)。这无疑对社会工作专业化提出了一个巨大挑战,因为国家投入那么多财力培养的专业人才,如果大多数都流失了,那么如何能推进专业化发展呢?目前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好的答案。而对于那些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并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而言,他们却面临进退两难的处境。一方面,他们经过几年的社会工作专业学习,掌握了价值-理论-实践完备的专业知识,具备了开展专业社会工作的素养。另一方面,这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在实践中却面临专业认知与具体实践不符、专业指向与项目目标有别等矛盾,使得专业社会工作者面临坚守专业理念与嵌入既有结构的两难抉择。固然,嵌入式发展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常态和必然选择,但是社会工作者个体在面临这样的选择时仍存在较大的困惑,这也成为社会工作者群体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者群体离职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管是政府、高校还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推动专业化的行动中,因作为管理者、教育者、购买者、实践者不同身份之间的转换,使得各主体需要在实践中做出不同的权衡与考量。正如雷杰、黄婉怡(2017)通过对国内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专家的问卷调查发现,在共享伦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所构筑的专业能力体系所细分出的众多能力指标中,他们更加注重实用性。也就是说,各主体依据自身的需求对价值—理论—实践专业化体系做出不同的解读并指导自身的实践。而各主体的行动与互动则形塑了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现实景观。

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各行动主体经历了初期的分工协作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稳步发展的阶段后,社会工作组织与社会工作者进一步下沉到基层进行专业实践。这是专业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前期的成果需要在这个阶段进行检验、改进并进一步发展。面对实践中的瓶颈,专业化发展需要各行动主体在实践中合作,并实现理念与实践、宏观与微观、形式与本质等方面的融合。具体场域的专业实践有统一的宏观目标,但是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专业化实践要真正落实则面临诸多张力,社会工作要沿着专业化的道路继续发展,则需要各主体形成合力。只是,在具体实践场域中的各类主体基于自身的诉求以及对于专业化意涵的不同阐释使得主体的专业化实践出现了偏差:社会工作专业化指标以西方体系为参照与社会工作专业化实践的本土取向之间的错位;
社会工作专业评价的指标指向与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实践指向之间的差异。这些矛盾需在具体专业实践行动的互动中和解,并在此基础上达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发展路径的有效耦合。

(一)以“中”为本建构专业化指标体系

社会工作专业化的主体必须以本土情境作为专业化推进的行动土壤、扎根于基层现实来进行专业化实践。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推进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以西方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体系(价值伦理、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建设目标。这种自上而下的推进模式在体现出高效的同时,也凸显了自身的弊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度设计、社会需求、文化习惯等均不相同,自然专业化的过程中也会呈现出不一样的特点。虽然专业化作为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有其普适性的标准,但也呈现出诸多差异。这些差异则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需要结合本土情境进行专业化改造的重要方面。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专业化体系必须要经过本土情境的专业化调适才能成为真正能够解决我国实际问题的专业化力量。如果将西方体系生搬硬套过来,那么其“悬浮”式的状态就难以改变,也很难得到社会认同,甚至社会工作合法性都会受到质疑。因此,各行动主体在具体的专业化实践情境中,通过彼此之间的协调来达成合作,进而对这样的专业化实践进行反思与提炼,并构建适合我国本土情境的指标体系,才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路径。同样以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为例,基层政府在完成社会工作站建设后,该站却很难融入基层治理,一方面基层仍然需要依靠自身力量来完成希望社会工作站完成的事务;
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站工作人员游离于基层事务之外,造成很多乡镇社会工作站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效用。而且,由于经验丰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有限,能常驻乡镇社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更多以“新人”为主,缺乏独自开展工作的能力。所以要让基层政府需求和社会工作站点实践之间达成有效融合,只有各相关主体通过调适自身行动,以解决具体问题为目标,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来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并以此调适社会工作站建设的评价指标,才可以落到实处。

(二)以实践为本促进主体专业化行动的融合

社会工作专业推进的最终目标在于通过专业化实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所以,专业化实践实质上是专业伦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在行动中的实际运用和有效结合。目前,各地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自上而下地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站,目的在于通过社会工作站进驻社区,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社会治理,而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化力量理应发挥其专业主导作用。这既是政府的初衷,亦是社会工作者的追寻,同时也反映了服务对象的诉求。作为专业化行动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方面,专业化社会工作者队伍入驻社会组织开始专业化实践是否顺利取决于这个具体的实践场域中各类主体之间的互动,也会进一步影响专业化的发展走势。街道、社区作为政府部门的代表出资购买服务,社会工作机构作为项目承接方派出专业社会工作者。在这两者之外其实还包括高校教师,一般以社会工作机构顾问或是政府部门咨询专家,又或是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场。作为服务对象的民众往往是缺席的,是被忽略的参与主体。社会工作专业化过程中的理论引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最后都需要通过具体场域的专业化实践来检验成效,以实践来发现不足并反向推动专业化,进而对自上而下的专业化建设成果进行修正与调适,并达成两条路径的耦合。但是这样的耦合并不是自然达成的,需要各参与主体彼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同,并通过学理的反思才能完成。正如国家大力推进的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关注的是“怎么做”的问题,尤其是社会工作组织派驻到社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如何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解决基层政府治理中的现实问题,而这种实践需要各个行动主体在具体工作中的协同。

(三)以人为本推动专业化行动的提升

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推进需要各个主体去践行,同样,专业化最终目标还是为主体服务,所以人是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中的起点和归宿。社会工作以利他主义为价值取向决定了其目标追求,这既是衡量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决定其发展走势的重要力量。所以,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化推进需要充分发挥各个行动主体的潜能,积极行动起来。尤其是高校作为西方理论的引入者和专业化的积极推动者,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从政策建议、专业理论的本土化创新等方面努力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专业化指标体系;
社会工作者作为实际工作执行者,更要在具体的专业化实践中积极建构自身的专业地位,努力寻求社会的专业认同;
政府作为购买方,也要找准自己的需求和定位,从宏观层面与长远发展的角度介入到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建设中。另一方面,整个社会工作专业化以人为旨归,要把专业化推进工作落实到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上来,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工作的服务主体发动起来,才能听到他们真实的心声,社会工作专业化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是以西方国家社会工作专业化为学习对象,在教育先行和政府主导的背景下自上而下地推进的。政府、高校和社会工作者作为行动主体在理念层面享有高度共识,努力促进专业化发展,通过制度建设、专业协会的创办、教育培训、人才培养、专业实践等努力,按照西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指标体系去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但是随着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推进并进一步下沉到基层去应对具体问题时,主体的实践逻辑与自上而下的专业化体系建设存在一定张力。主体在社会工作中的专业实践以及彼此之间的互动才是形塑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现实形态的真正力量,所以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水平、特点与未来趋势其实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这些主体如何通过自己的行动去贯彻专业化理念与进行专业化实践,结果便是我们看到的在现实中社会工作的“实用专业主义”(雷杰、黄婉怡,2017)或是“工具专业主义”(徐盈艳,2019)。社会工作行动主体在理念维度与实践维度不一致,其背后有着种种结构性因素,而结构的改变并非易事,所以这样的分离可能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一种正常表现。只是面对这样一种现实,社会工作行动主体是一味融入,还是划界、调适与重构将是决定社会工作专业化未来走势的重要因素。社会工作作为顺应社会发展的一种职业,社会工作者作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专业化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何雪松(2019)认为:“社会工作应该紧抓发展机遇,积极行动”。因为社会一直处在变动之中,行动主体尤其是高校教师和社会工作者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化推进的重要力量与主要践行者,需要以更加积极的心态与姿态投入到社会工作专业化推进工作中。尤其是有些领域如医学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赢得了社会认同并取得长足进步。行动是社会工作专业形象获得尊重的基本策略,是政府认可社会工作的重要力量,更是“社会工作专业获得社会认同的根本途径”(张昱,2010)。所以,社会工作专业化不仅要关注结构性因素的作用,也需要发挥相关主体建构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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