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采购管理制度集锦7篇

时间:2023-09-01 19:15:03 来源:网友投稿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第1篇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管理部门酒店设立专职采购部,隶属酒店财务部管理,接受财务总监、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门采购管理制度集锦7篇,供大家参考。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集锦7篇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部门

酒店设立专职采购部,隶属酒店财务部管理,接受财务总监、成本控制、集团稽查部及其它部门的监督,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二、采购部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董事会签批授权及酒店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所有采购物品的品质须保持一惯稳定。

4.采购部工作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和品质负责。

5.采购部须每半个月一次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董事会。

6.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资料及采购人员自购物品价格信息采购部每天须录入至采购部价格信息库。

7.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天;急用物品当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8.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9.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10.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三、采购审批程序

1.申购单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经理(仓库主管)资产,会计复查,董事同意采购部,询价财务总监稽查部,行政办董事会,申购单返回采购部。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由采购部现金自购的物品,采购部须事先货比三家,并在申购单上注明询价结果和选定的供应商,经董事会最后批准后方可采购。酒店财务部和集团稽查部将对价格及品质进行不定期抽查。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或批量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采购部寻找至少三家厂商比较价格品质,评定小组确定供货商采购部与供货商共同草拟合同或采购协议。

财务审批行政办审批董事会审批盖章或签字。

执行合同或协议

(评定小组由采购部、使用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集团稽查组成)

3.赊购(月结)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由各厨主厨直接下单至采购部叫货。其它物品按上述第1、2、3款程序执行。

各月结供应商选定办法:采购部每月每类物品均应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采购部、使用部门、主管副总、财务部和集团稽查部组成供货商评定小组,通力合作,进行价格及质量的比较和讨论,选定供应商。采购部及上述相关部门可分头或联合组织市场调查,根椐市场调查的价格,与供应商确定固定的一个月的供应价,在此确认期间内,供应商将按此固定价格提供酒店所需的物料。

四、采购监督

采购成本的控制由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集团稽查部共同完成,平时各部门应及时到市场上了解价格行情,以促进酒店采购成本的控制与监督。

五、供应商管理

1.财务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牵头,组织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集团稽查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酒店每类物品须有至少三家供货商),淘汰部分不合格供货商。

2.选用供应商角度采用1+2+N原则,所谓1+2+N是指一类商品一个主供应商、2个辅助供应商、N个考察供应商。这类商品只有一个主要供应商,大约70%的物资从他手中购买。2个辅助供应商提供大约20%的物资,一旦主供应商出现问题能有其他供应商立即顶替。数量不限的考察供应商既是辅助供应商的后备力量,也使酒店在采购极其特殊物资时无购买死角。

3.采购部要做好同供货商的联系和接待等工作,维护酒店形象。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 第2篇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请购物品所属项目;请购的用途;请购的物品名;请购的物品数量;

请购的物品规格;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请购单填写人;请购部门主管;请购单审核人;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⑴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⑵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⑶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⑷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⑸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⑹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⑶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

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⑵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⑶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 第3篇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协、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物品采购以及外协,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采购买的物品除外。

2.2采购会审、合同会签制度物品采购,必须经营业部、制造部、技术部、质量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总经理审核。

2.3职责分离采购不得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的数量、质量、交货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者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廉洁制度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事物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商务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的掌握供应商的管理情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评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商渠道的顺畅,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备用供应商或子啊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商技术中心、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技术中心、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应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心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以及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3付款程序

3.1采购部依据付款计划及合同提出申请,,后附付款明细单,由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办理付款手续。无论汇款还是支票要求复印存档。

3.2发票:付款时必须开增值税发票,核对发票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并填写发票明细单存档,在红联上由仓库、质量、采购人、总经理签字后交给财务核销。

4.违约处理

4.1物品出现延期后,采购部及时通知销售、制造部、技术部门以及相关部门。

4.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由使用部门或技术部门提出建议,报部门负责人,采购部接到意见后,需书面或发邮件的形式报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4.3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不成,或造成损失的,由财务核算损失,采购部负责追索

5.审核监督

5.1采购过程中进行财务监督和审核

5.2在采购询价、议价、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关业务部门、销售以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主要负责价格的核查及审计。采购部门要自觉接受审核以及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6处罚条例

6.1严格按照此管理制度执行,执行度完成率与绩效考核相关联。

6.2采购的合格率和要求到货时间的完成率与每月绩效考核相关联,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采购事故,每出现一次扣除绩效二分,如连续3个月每月超过3次,将失去公司每年的工资涨幅以及参加公司的优秀员工评选的资格。

6.3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将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 第4篇

采购部根据生产部、营销部等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库存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生产能够连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一、采购部规章制度

1、制定公司合理的采购政策,对生产及销售用村料、包装物资、五金机械设备采购工作等实行归口管理。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采购供应计划;

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和销售计划,按消耗定额和采购程序,编制每季、每月的采购供应计划,并努力按该计划执行以确保正常生产及经营秩序;

3、按公司的规定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负责及时的订货、运输、质检验收、交料、结算和储存工作,办好验收交接手续,保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4、对大宗采购逐步推行招标制,统一采购,加大批量,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商品物资,以降低综合采购成本;

5、对长期主要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实行定期登记评估并进行调整;

6、负责供应物资的仓储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入库,出库、储存、报损等手续,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做到帐务卡相符,加强仓库安全检查保卫工作,防止贵重物资被盗;

7、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理库存,压缩不合理库存量,回收多余剩余材料,做好材料的易物工作,盘活存量,减少浪费、加速资金周转;

8、负责推行计算机化的采购与物资管理,运用经济批量采购策略和分类管理办法,降低物资成本;

9、负责与采购、物资相关的资料、帐册、报表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编制相关的统计报表;

10、积极主动追踪生产资料市场的供求状况,价格走向,提出最佳采购建议。密切关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动态,并及时反馈到研发、技术、设备部门,为其设计造型、改良和更新,提出参考意见;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采购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1、目的作用

1)可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可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2、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编制采购计划。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4)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6)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8)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9)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10)加强物资采购档案的管理,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采购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采购渠道。

11)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部工作职责

1、采购员须注重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做到不吃回扣,不吃请,不虚开发票,不从中牟利,不卡、拿、要,公正廉明。

2、不迟到、不早退。采购员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

3、定期汇总所进的采购资料,协助财会进行成本核算。

4、建立材料采购供应渠道,进行供应商的择优选择,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5、加强与使用材料部门的联系,尤其是按时、按质、按量控制好各部门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生产及销售能顺利进行。

6、所购大宗材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严禁购进质量不合格材料,同时监控材料使用状况,控制不合理材料的采购与浪费的情况发生。

7、在购进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8、做好供应商的选择、评议工作,建立牢固、可靠的供应基地,并不断挖掘供应商,以保证材料供应的不间断性。

四、采购部经理岗位职责

1、主持采购部的全面工作。

2、领导采购部门按部门的工作职能做好工作。

3、根据营销计划和生产计划制订采购计划,并督导实施。

4、制定本部门的物资管理相关制度,使之规范化。

5、制定物资采购原则,并督导实施。

6、做好采购的预测工作,根据资金运作情况,材料堆放程度,合理进行预先采购。

7、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采购业务知识的学习,精通采购业务和技巧,培养采购人员廉洁奉公的情操。

8、带头遵守采购制度,杜绝不良行为的产生。

9、控制好物资批量进购,避开由于市场不稳定所带来的风险。

10、监控物品流通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11、进行采购收据的规范指导和审批工作,协助财会进行审核及成本的控制。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衡量标准:

1.公司每个月的出货量。

2.订单的准时交货率。

3.库存资金的大小。

4.物料的准时交货率。

工作重点:

通过PC、MC,如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程成本、并准时交货。

工作禁忌:

生产准时交货率低、每月生产产量下降、库存资金大、物料交货不准。

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5年以上大型公司PMC管理工作经验。

2.专业背景要求:曾从事化工业工作2年以上;

3.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4.年龄要求:30岁以上;

5.个人素质:积极热情、善于与人交往、沟通能力强。

五、采购员岗位职责:

1、采购员须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采购纪律,积极按采购的规范和要求进行采购工作。

2、采购员在工作中不辞辛劳,多跑、多对比,精通采购业务,选择供应商时货比三家,尽量压低采购成本。

3、按采购工作的规范和流程进行有效工作,采购单据和报账程序必须符合财会的要求。

4、对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给。

5、有效进购所需物资,确保生产及销售的顺利进行。

6.负责跟踪物料交期,保证物料的正常供应,并制定《物料供应计划表》。

7.负责办理退货、补货事宜,并追踪物料到位。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衡量标准:

1.采购物料供应准时。

2.物料的采购周期和物料的品质水平。

3.降低采购成本。

工作禁忌:

物料准时交货率低、物料单价高。

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3年以上采购工作经验。

2.专业背景要求:熟化工业的物料;

3.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4.年龄要求:28岁以上;

5.个人素质:口齿玲俐、沟通能力强、成本意识好。

六、执行

本规定与公司相关规定一并执行,执行起始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其它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由公司监督执行。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 第5篇

一、办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二、办公室物品的采购,按照先批准后购买的原则,由各科室将拟购物品清单报文书科登记,由文书科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取金额在20xx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
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经审批,由文书科负责采购。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元—2000元的由两人共同购买;
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购买。

四、所购物品实行入库报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文书科指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五、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须履行领、借手续。一次性办公用品的领用直接向文书科领取,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领、借贵重办公设备、接待物品和其他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毕应及时退还文书科,并作好物品退还登记。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害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八、文书科要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清点办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记,每月向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使用情况。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 第6篇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总务主任签,校长审核签,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部门采购管理制度 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
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
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批准政府采购方式;
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
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
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
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
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五章备案和审批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三条审批事项应当经区政府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采购的机构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四条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采购办报送。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区政府采购办对区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五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八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区政府采购办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一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五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
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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