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热门11篇(全文)

时间:2023-09-18 18:05:02 来源:网友投稿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第1篇一、遵守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完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二、依法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各项辐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热门11篇,供大家参考。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热门11篇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1篇

一、遵守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完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二、依法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各项辐射工作。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辐射安全生产管理所必需的组织机构、人员、资金,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建立辐射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五、制定辐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责成专人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六、开展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七、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辐射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九、建立健全放射源管理档案及台帐,并定期检查清点放射源台帐与放射源是否相符,确保帐物相符。

十、欢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2篇

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3篇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用诊断X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避免放射事故发生。

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三、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五、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六、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熊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科主任和维修人员。

七、医用诊断X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原则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八、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九、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十一、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十二、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个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4篇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我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三、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放射科,办公室主任由宋莹兼任。

2、技术专家组 组 长:

组 员: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在放射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

五、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市环保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同时,放射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六、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放射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X射线诊断防护安全操作要求

一、X射线诊断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认真配合有关临床医师做好X射线检查的正当性判断,正确掌握其适用范围,并注意查阅以往检查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额外检查,合理使用X射线诊断。

二、诊断X射线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检测。

三、根据不同诊断检查类型和需要,选择使用合适的设备以及相应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包括供受检者使用的)。

四、参照国际基本安全标准(IAEA Safety Series ,1996)有关放射诊断的医疗照射指导水平,认真选择各种操作参数,力求受检者所受到的照射是达到预期诊断所需的最低剂量。

五、除了临床必需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

六、采用普通荧光屏透视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七、进行消化道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避免重复照射,对工作人员和受检查者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八、摄影时,工作人员必须根据使用的不同X射线管电压更换附加过滤板。

九、摄影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十、摄影时,工作人员应在屏蔽室(区)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操作,并应通过观察窗等密切关注受检者。

十一、进行X射线摄影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的质量保证。

十二、进行X射线检查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的辐射敏感器官(例如性腺、眼晶体、乳腺和甲状腺等)采取适当的屏蔽保护。

十三、施行X射线检查时应注意候诊受检者的防护。摄影中除正在接受检查的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透视时拟同时进入机房候诊的受检者要恰当安置,并有相应屏蔽防护措施。

十四、只有在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不现实或医学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包括距离和屏蔽防护等)后,才可使用移动或携带式X射线机施行检查。携带式X射线机不宜用于常规透视。

十五、在X射线检查中,对儿童等特殊受检者可采取相应固定体位措施。对有正当理由需要检查的孕妇应注意尽可能保防胚胎或胎儿。当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10、机房门必须设置门机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放射诊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放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2、用X线进行各类特殊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重复照射,对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摄影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根据使用的不同管电压更换附加过滤板;
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同时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摄影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在屏蔽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除正在接受检查的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
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只有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不现实或医学上不可接受情况下,才可使用移动式和携带式X线机施行检查,检查时做好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须报请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进行X线检查时,对受检者的性腺部位要特殊注意防护。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孕妇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以避免对胎儿的照射。

8、采用能够满足临床诊断的最小剂量进行摄片。

9、为了解除病人的思想顾虑和紧张情绪,在摄片前应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10、为了防止产生异物伪影,在摄片前请病人或帮助病人除掉检查部位的饰物和异物。

11、在进行胸、腹部摄片前,应做好病人的呼吸训练工作,以减少由于病人呼吸而产生的移动伪影。

12、对于需要注射对比剂的病人,应在摄片前4小时禁食。检查前还应给病人做碘过敏试验,试验阳性者禁止。

13、在进行腹部摄片前,病人应不吃含金属的药物和钡剂。

14、对昏迷和不合作的病人,可适当给予镇静剂,特殊情况下应给予麻醉剂。

15、对X线机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射线剂量测定。

放射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工作管理。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三、根据本科任务就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四、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透照质量。

五、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六、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七、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学习人员的培训。

八、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

九、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十、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放射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和指导本专业的医疗、教学、科研等项工作。

二、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疑难病例的诊断报告,参加并指导对疑难病例及集中病例的诊断和院内会诊工作。

三、指导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放射检查技术及诊断工作,协助科主任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四、担任医学生、进修医师、实习生的培训教学工作。

五、承担科研工作,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的技术水平。

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着重担任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三、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四、每年在专科内举办一次小讲座,水平应高于住院医生。

五、积极参加随访工作。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它职责与放射医师同。

CT室医师(主治医师)职责

一、上机医师应认真阅读申请单,了解临床资料和要求以决定:

1、扫描部分和范围;

2、扫描体位;

3、层系和间隔;

4、或口服影剂方法就剂片量;

5、是否需阴道塞子或其他事项。

6、必要时补问病历及了解其他资料,根据病情制定检查方案。

二、与上机技师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当时扫描检查并指导扫描。

三、及时完成急症病人的扫描检查,并向临床医师报告结果。

四、书写CT检查报告,必需由主治医师签字方可发出,有疑问者要重复上机观察及工作站进行重建处理。

五、有异常发现的病例要进行登记,并定期随访,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六、如遇对造影剂有毒、副反应或过敏反应的病人,要全面负责抢救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请有关科室共同抢救。

CT室工作人员职责

CT室医、技、护工作人员必须按责任制分工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一、医师

1、所有诊断报告必须在24小时内发出。对疑难病例,必须请示上级医师会诊并签字后方可发出。

2、对当天所有报告需要事先经二人以上讨论后再发出。

3、在科主任领导下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搞好教学、科研工作。

4、指导技、护人员完成对病人的扫描工作,决定扫描体位、层面,决定是否强化扫描,对可疑肿瘤占位或临床症状明显,平扫无明显改变者均需增强扫描。

二、技师

1、熟悉机器性能及操作注意事项,上机操作必须经技术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2、保证机器顺利运转,对CT室内所有机器设备负有维修、保养责任,遇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3、负责病人扫描体位摆放,关心病人,按医师要求完成各部位CT扫描。

4、负责激光打印面的使用、培养、胶片保管和更换。

三、护士

1、负责药物强化,严格无菌操作,按医师要求给予病人造影剂的剂量和种类。

2、做好病人登记预约工作。做好资料片归档管理工作,临床医师借阅片工作,严格执行借片卡制度。

3、对查碘过敏试验单,如有过敏者及时报告医师并给予抢救。

4、负责登记室、治疗室内卫生,及时督促各室卫生保持整洁,负责使用被单、鞋套、口杯的领取及保管工作。

5、负责划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收费标准。

胃肠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按时到岗,做好开机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格遵守胃肠操作规程,做到正确使用,不得违犯。

三、管理和培养好进修实习医生。

四、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五、工作中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外出办私事。

六、对病人和蔼,不准与病人吵架及推诿病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对每天所做胃肠,下班前应及时发出报告,如有疑难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

八、保持室内清洁,每天下班前将室内卫生彻底清扫干净。

九、对每周所做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报账工作。

技术人员职责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三、准确掌握各室X线机的使用常规,并按其常规使用机器。

四、带好各室实习、进修人员。

五、不准与病人争执,不准推诿病人。

六、摄影室要保持整齐,机器清洁。

七、摄片者认真负责,保持废片率在国家标准以下,提高摄片中的甲级率。

八、负责激光像机的使用、保养、胶片保管和更换。

九、造影工作人员要认真按无菌操作,杜绝感染的发生。

十、各室工作人员下班前搞好室内卫生,保持清洁、物归原处。

十一、与午班、夜班人员认真交接班。

X线诊断报告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科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

二、保持好室内地面及桌面卫生,给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每天评片报告与造影报告按规定时间发放,书写报告字迹要清晰,诊断要明确,并坚持四对(对姓名、性别、片号、科别)遇有疑难病例,须请上级医师会诊后方可发报告。

四、发完报告将其登记,送至登记室入档,并进行签字,防止丢片、丢袋,各负其责。

五、急症报告半小时发报告。

六、重要病人按急症报告。

七、如需做其它检查,可直接开各类申请单给病人提供方便。

八、指导进修及实习医师,做到言传身教。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5篇

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
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
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
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6篇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人员培训制度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在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把一些思想过硬、能力突出、认真负责的职工安排在放射性工作岗位上。

2、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3、对操作水平高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坚决不得从事此岗位,确保安全。

第七章监测方案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单位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7篇

一﹑每天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的人员处理。

二﹑每天对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固定是否牢靠进行检查。

三﹑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维护人的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规定,及时指出并令整改。

五﹑定期向领导汇报辐射防护情况。对应急事故作出及时处理,防范事态的发展。

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辐射防护专业培训。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8篇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
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
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
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组织复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
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
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
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拟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七、单位每年对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每年1月20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并抄送省级环保部门,由主任负责。年度评估报告包括射线装置使用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八、辐射事故发生时,严格以《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案》中的方案进行处理,必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
辐射事故发生后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以防发生同类事故。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9篇

1、严格遵守国家放射性防护,环保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放射性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协同学校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定期对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进入放射性实验室,必须出示上岗证。

4、从事放射性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醒目的辐射警示标志。

6、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放射源暂存库有专人管理。

8、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和使用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10篇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设备的使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10、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20xx年6月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11篇

辐射技术在工业生产、医药事业以及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诞生了许多有用、有价值的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在应用的同时也要特别重视这些产品的负面影响,即各种对人体的辐射和对环境的污染。下面是对辐射技术在生产中使用的一般安全要求:

﹝1﹞必须掌握所用辐射源的辐射防护基础知识,并能经常用来考虑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辐射防护要求。特别是独立操作的人员,必须受过辐射防护的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分装、倒装辐射源,排除故障或检修等操作,容易受到较大的照射,因此,更须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在专用设施内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进行。并且事前应做好专门的"准备工作,一切操作要求准确、迅速。

﹝2﹞对所用辐射源要熟悉它的性能,例如辐射特性、强度和结构等,以及辐射源工作或不工作状态时的剂量场强度的分布情况。不论使用何种类型的辐射源,都必须以明显标志划出控制区,以免有人误入。在控制区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有人进入。

﹝3﹞对辐射源在使用或操作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要有设想和分析,并制订出预防和处理措施。所有安全装置,例如传动装置、安全讯号装置、监测装置和连锁装置等,应经常检查其性能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时不准开始工作。

﹝4﹞一切特殊操作和不符合安全规程的各种操作,应经安全防护部门批准,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工作人员必须进人强辐射场操作时,应力求采用足够的局部屏蔽措施,并尽量选择在照射量率最小处进行。

﹝5﹞对一切辐射源,都要定期检查其泄漏或破损情况,特别是对可能放出气体或气溶胶的辐射源,例如镭源等,要检查勤一些。当有破损怀疑时,必须立即检查。凡已破损的,在未查明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前不准继续使用。

﹝6﹞一切辐射源要有专人管理,并建立账目,登记人册,经常检查账物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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