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九斌 刘媛媛
摘 要:二战后,随着学术研究活动的兴盛,美国联邦政府不断塑形研究型大学的科研商业化发展。二战至冷战时期,来自美国政府的国防研发资助间接刺激了研究型大学的科研发展。研究型大学一方面继续承担国防研究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也承担着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商用、民用的任务,大学科研专利商业化等事宜不断成为可能。20世纪70年代,出于对美國经济竞争力的担忧,联邦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研究型大学创造了有利的创业环境,掀起了大学科研商业化的高潮。知识经济时代,加快科研转化已成为研究型大学的时代使命。然而,在商业化实践中,应警惕科研商业化陷入逐利的危机。审视美国研究型大学科研商业化的发展,对促进我国大学科研转化,充分发挥其经济使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二战后;
美国研究型大学;
科研商业化;
演进
中图分类号:G649.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615(2023)03-0080-11
DOI:10.15958/j.cnki.jywhlt.2023.03.008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二战”)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崛起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科研商业化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建立到二战之前,研究型大学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尚未积累太多可以商业化的研究成果。二战爆发促进了研究型大学的发展与壮大,改变了往日大学科研边缘化的窘境。在这场高度依赖科技的战争中,研究型大学充分发挥研究方面的优势,展现了自身的科研实力,为美国战争胜利作出了卓越贡献。基于战时经验,联邦政府意识到研究型大学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无可替代,其强大的研究能力不仅可在战时用于增强军事技术,也可转化为商业成果以提升国家战后经济竞争力。战时研究型大学所积累的科研成果、大学与企业的合作经验以及战后联邦政府对科研发展的大力支持等因素,为大学科研商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然而,当美国沉浸在战争胜利的喜悦之中时,苏联向太空成功发射卫星这一事件击碎了美国想要成为科技霸主的美梦。为应对危机,联邦政府以前所未有之规模为大学提供资金支持以保障大学科研发展。在国防需求刺激下,伴随国防需求兴起的电子行业也开始进入民用市场。随着国家对创新活动的愈益重视以及科技园的逐渐兴起,大学与企业的互动加深,越来越多的科研发明被不断投入商业应用,大大推进了科研商业化进程。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国家竞争力以及企业活力的不断下降,使政府削减了高等教育投入。研究型大学为应对不断上升的研究成本,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通过专利转让、创办研究园与孵化器等方式,进行了更多的商业努力。
一、战争浩劫:科研价值彰显,商业化倾向初显 美国大学的发展与变革总是与战争息息相关。19世纪中期以前,美国大学主要是以传授单一古典知识、培养传教士为主要任务的传统小型古典学院,并未成为科学探究的场所。南北战争后,美国社会方方面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适应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需求,《莫里尔法案》(The Morrill Act)在1862年应运而生,掀起“赠地学院”的创办热潮,开启美国联邦政府通过赠予土地支持建立大学的新时代。由于社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加,19世纪后期,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将德国研究型大学模式引入美国后,老牌的殖民地学院以及新建的赠地大学逐渐开始学习德国,在校内开展研究活动,大学科研活动兴起。然而,在此后的一段时期,大学科研规模依然较小,尚未得到学校自身以及联邦政府的重视,真正从事研究活动的大学凤毛麟角,教学仍旧是大学的首要工作。如从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毕业院校所占比例来看,美国研究型大学总体科研水平与德国相比相去甚远。1940年之前,德国人独揽超过1/4的诺贝尔奖项数量,英国在获奖人数上排在第二位,而美国仅得到11%的诺奖数[1]。联邦政府对大学的科研拨款主要限于农业研究领域,除此之外的科学研究几乎鲜有支持[2]。直到二战时期,境况才得以转变。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前校长普西(Nathan M.Pusey)回忆说:“二战之前,大学所从事的研究工作数量并不大,有研究计划的大学也不多……来自公共或私人财源的科研资助也很少。”[3]
1941年年末,“珍珠港事件”将美国卷入战争泥潭。为尽快赢得战争,美国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这场关乎国家命运的战争当中,政府、企业、大学共负国家使命,齐心协力为赢得战争贡献智慧。为了广泛动员科研人员,积聚科学家的力量,战时科技研发的领军人物瓦尼尔·布什(Vannevar Bush)提议创建国防研究委员会(National Defense Research Committee,NDRC),作为军队与科学家在重要研发项目中协调与交流的平台,其核心成员大多来自美国顶尖的研究型大学,譬如哈佛大学校长詹姆斯·科南特(James B.Conant)、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校长卡尔·康普顿( Karl Compton)、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Institute of Technology)院长理查德·托尔玛(Richard C.Tolman)等。在国防研究委员会的领导下,军方将研究任务委托给大学和企业,大学因此得以管理研究项目。联邦政府的合同和赠款保障了学术研究的不断进步与增长。大学实验室成为当时许多科研项目的中坚基地,如麻省理工学院的莱德实验室(Rad Lab)成功研制出能够有效探测出德军U型潜艇的雷达,这项发明成为战争中取胜的重要装备。原子弹、雷达、固体火箭、无线引信这四大最为关键的军事成果,都是建立在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霍普金斯大学等多所研究型大学的量子物理学、电子学、无线电通信等研究领域的重大突破之上[4]。除了对战争有直接贡献的军事科技成果,在与制药公司的通力合作下,大学医药研究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基于战前学术医学研究人员与药物公司已有的合作关系,战时隶属于科学研究和发展办公室(Offic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的医学研究委员会,通过与制药公司签订合同,开发出青霉素、合成抗疟药、类固醇和替代性血液制品[5]。
战争接近尾声时,为延续科技领先的局面,开启未来科学发展的新篇章,时任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就如何将“科技战争”的威慑转化为国民生产力发出“罗斯福之问”。“罗斯福之问”的核心要点包括:一是如何将战时以军用目的开发的科研成果尽快转为民用,以刺激经济发展,创社会之繁荣;
二是政府应以何种方式资助医学研究,以对抗疾病;
三是政府应如何资助私立与公立的机构(大学)科研;
四是政府应当如何在青年中发现并培养科学研究人才[6]。四十多位学界泰斗应邀组成四个委员会,针对这四个重要问题分别进行了讨论并形成报告。1945年4月,各个委员会向布什提交最终小组报告,最后由布什亲自撰写了总结报告——《科学:无尽的边疆》(Science:
The Endless Frontier)。这份报告对美国科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既充分表达了大学科研对于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又预示了将科研与市场联系在一起的可能性。此外,布什在报告中强调大力资助基础研究的观点得到认可,战后美国政府不断加强对高校的科研扶持力度,设立了与科研活动密切相关的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DOE)、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DOD)、国家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原子能委员会(Atomic energy commission,AEC)等研究资助机构,进一步为日后美国大学科研及其商业化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得益于政府对科学研究的重视以及各科研机构的资金支持,研究型大学的科研事业蒸蒸日上,涌现出丰富的科研成果,如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发现了中介子的存在,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的约翰·冯·诺依曼( John von Neumann) 教授主持发明了第一台电子计算机,麻省理工学院发明了计算机磁芯记忆材料、微波预警系统等[7]。战时科研成果带来的丰厚回报,让美国政府以及部分大学和企业机构对科技成果的转化表现出浓厚兴趣,涌现的一批科技发明经过有识之士的进一步开发后成为民用产品。例如,随着战后微电子等领域的进步,雷達的应用范围不再限于军事领域,还应用于气象预报、环境监测等。一些战时实验室在战后继续存在,斯坦福研究所(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林肯实验室(Lincoln Laboratory)便是其中典范,促成了日后一批批声名远扬的科技公司[8]。战后零星的商业实践活动触发了大学潜在的商业意识,加深了大学与产业之间的互动,象牙塔中开始弥漫商业气息。科研价值的不断凸显,激发了大学将科研成果进行商业转化的意识。
二、冷战恐慌:学术实用性溢出,商业化进程推进 在动荡的冷战阴影下,1957年的苏联卫星事件给美国全国上下沉重的打击,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至此,美国在二战建立起来的自信被无情击垮,世界霸主的美梦悄然破碎。恰如托马斯·邦纳(Thomas Bonner)在《高等教育杂志》(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上的描述:“几年来,独立观察人士一直在警告我们,苏联在教育领域,特别是科学教育领域的所作所为,但他们一直在荒野中哭泣,直到1957年10月4日,当俄罗斯人明确表示,他们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的一些相关领域已经超越了我们,从而打破了我们的华丽自负……科学和教育现在成了冷战的主战场。”[9]为应对人造卫星危机,加强科学教育迫在眉睫。苏联卫星事件不久,《国防教育法》(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作为应急法案诞生。此法案颁布以来,国会增拨了大量经费用以发展高等教育,从1958年到1968年,即苏联人造卫星之后的10年间,联邦政府拨给大学的研发资金从3亿美元跃升至16亿美元,其中用于大学基础研究的资金从2亿美元升到13亿美元,增长了7倍[10]。源源不断的资金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保障,科研事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研究型大学一方面继续承担国防研究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在科技革命的刺激下也承担着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商用、民用的任务,社会作用不断凸显,大学与市场的交流也愈加频繁。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二十多年里,乘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东风,来自联邦政府的大量研究资助投入包括半导体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在内的新兴领域之中,科研发明逐步推广到商业领域,学术与商业的藩篱不断被打破。
冷战初期迫切的国防需求,推动了研究型大学通信、计算机、电子等学科的发展,为大学科研商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从斯坦福大学的发展便可窥探一斑。在冷战机遇下,错过了二战红利的斯坦福大学,一跃成为商业化实践的领跑者。1944年,斯坦福大学任命电气工程师弗莱德·特曼(Fred Terman)为院长,这使其在即将到来的电子革命中获得了“先发制人”的优势[11]。特曼审时度势,着力发展对国家具有重要作用的电子领域,通过加强斯坦福大学的基础电子研究来争取外来资源,提高大学声誉。除此之外,在特曼的提议下,斯坦福大学于1951年创造性地通过出租土地吸引科技公司在此发展的方式,在大学校园里建立了斯坦福工业园(Stanford Industrial Park,后改名为Stanford Research Park)。研究园的发展体现了特曼学术——工业合作的愿景[12]。此后,这片土地成为企业的理想选址,瓦利安联合公司(Vallian Associates)、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 company)和洛克希德公司(Lockheed)成为斯坦福研究园早期的租客,科技公司的创办也迅速形成连锁反应——该地区在短期内发展成为世界上电子和半导体公司最集中的地方。大学的最新研究成果通过园区公司得到迅速转化,斯坦福大学与高科技公司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随着研究园区的不断扩张,其所在地圣塔克拉拉县(Santa Clara County)将经济发展重心由农业逐步转移到高科技产业,实现了由农业园区向技术中心的华丽转身——1971年,一家专门报道半导体工业的《微电子新闻》周刊编辑将其冠以“硅谷”之名。
这一时期,美国国防需求成为硅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众多高新技术公司收到了来自美国军方的订单。1958年到1974年间,五角大楼向硅谷的公司采购了10亿美元的半导体相关研究成果和产品[13]。硅谷地区高科技产业的兴起,带动了以斯坦福大学为轴心,加州大学、加州理工大学、旧金山大学(University of San Francisco)等多所知名研究型大学共同构成的学术创业集群发展。置身于加州地区的科研创业集群,大学与企业之间交往甚密,学术创业活动层出不穷。加州大学为半导体技术与产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州吸引了大批的科研合同。例如,该校在通信电路与芯片设计软件方面,创立了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应用的知名公司[14]。20世纪60年代,在1万美元以上的与国防有关的主要合同中,加州获得了20%,另外还获得44%的来自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的分包合同[12]。
除了闻名于世的斯坦福研究园,早期学术商业活动还活跃于为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等提供智力支撑的波士顿“128号公路”。硅谷和“128号公路”同样依靠附近研究型大学的创业活动而声名鹊起,两者的发展路徑也常常被世界各地模仿。“128号公路”的振兴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周围大学的技术创新,其中麻省理工学院的贡献最大。20世纪60年代,麻省理工学院工程类院系与研究实验室至少孵化出了175家新企业,其中50家来自林肯实验室[15]。得益于大学的创新创业活动,短短几年之内,众多研究实验室、老牌公司在此落户,公路由六车道拓宽到了八车道,为欣欣向荣的学术创业活动开辟了更大的空间,被形象地称为“美国科技高速公路”。在硅谷、“128号公路”的示范下,北卡罗来纳州也着力创办研究园。二战之后,北卡罗来纳州家具、纺织和烟草三个传统行业日渐衰落。1958 年 12 月,企业界、学术界、工业界的领袖携手集资、购买土地,共同建立了以达勒姆市的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罗利市的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North Carolina State University)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为智力支撑点的北卡罗来纳州“三角研究园”( the Research Triangle Park of North Carolina,RTPNC)。
随后,大批企业和研究机构进驻园区。园区在生物医药、信息通信、环境卫生及国防科技等领域初具规模,形成了以研发活动为主体的高科技中心[16]。研究园致力于大学与企业的互惠双赢:企业能够及时利用高校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实现产品创新和技术改造,研究型大学则可以通过技术转移办公室、孵化器等组织机构将科研成果扩散到园区的企业中去。活跃的商业氛围吸引了大量风险资本的入驻,为学术、创业营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由此,大学科技园被视为产学合作的重要纽带、创新创业的大本营,也成为加速大学商业化进程的重要场所。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创办科技园好处颇多,但在20世纪70年代初,许多大学研究园区难言成功,大多在困境中挣扎求生[17]。
生物技术创业的勃兴也是商业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1972年,反导弹条约签署后,冷战局势趋缓,环境恶化以致健康问题成为重要议题。时任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期望通过推动抗癌运动稳定民心。为此,美国在1971年签署了《国家癌症法》(The National Cancer Act),吹响了向癌症宣战的号角。为响应抗癌计划,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于1971年和1972年分别制定了癌症研究计划和心脏病研究计划,促进了研究型大学医学院的发展[18]。10年之内,NIH在学术研发中的资助比重由1971年的37%左右跃升至1981年的46%左右[19],扮演着大学生物医学研究最大捐助者的角色。然而,生物科技发展的历史并不久,长期以来,“尽管化学、化学工程,物理学和电子学等领域取得了许多进展,最终创办了一些企业”[17] ,但在生物学领域,这种情况迟迟未发生。DNA重组技术的发现才得以改变这一现实状况。20世纪70年代,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Francisco)的分子生物学家斯坦利·科恩(Stanley Cohen)和赫伯特·博耶(Herbert Boyer)等科学家从哺乳动物基因组中切割了一个基因,通过将其成功插入大肠杆菌而首创重组技术,为生物科技产业奠定了基础,由此揭开了生物技术时代的序幕[20]。由于DNA重组技术极具实用价值,在此技术支撑之下,大学医学研究迅速产生溢出效应。
此后几十年间,一批基于生物技术的制药企业在旧金山湾崛起,最为著名的当数DNA重组技术发现者之一赫伯特·博耶教授于1976年创办的基因泰克公司(Genentech)。联邦政府研发资金的增加以及业界对生物医学研究成果的兴趣愈益浓厚,促使这一时期生物医学专利申请十分活跃。1968至1970年以及1978至1980年两个时间段内,非生物医学大学专利增加了90%,而生物医学大学专利增长了295%[21]。专利申请的迅速升温,为大学创造了大量“意外”收入,激发了大学教授的创业热情。随着生物制药产业的蓬勃发展,大学科研机构、生物技术公司、制药公司及相关服务性机构云集,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初具雏形。几经发展,依托研究型大学形成了分布在东海岸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华盛顿(Washington)、巴尔的摩(Baltimore)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区,以及分布在西海岸圣地亚哥(San Diego)和旧金山湾(San Francisco Bay Area)的生物医药创新集群[22]。在这些创新集群中,产生了诸如默克(Merck)、百健(Biogen)、强生(Johnson&Johnson)、诺华(Novartis)等顶尖医药公司,带动了全美其他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受卫星危机的刺激以及科技革命的影响,美国大学通信技术、电子、生物医药以及化工等领域加速发展,诸如斯坦福、麻省理工等极具创业意识的研究型大学已悉数通过技术转移、衍生企业等多种途径参与商业活动,科研商业化之风日趋强劲。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因政府研究发展经费的大量投入,美国学术研究事业进入蓬勃发展期,大学研究和开发活动也急剧增加。然而,战争尚未结束,美国联邦政府的科学政策依然侧重国防及国防需要,政府科学政策、经济政策中很少提及学术研究所产生的经济影响[17]。加之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在科研商业化方面缺乏立法支持,技术转移制度不够成熟,学者对于科研商业化争议不断、褒贬不一,亦成为这一时期科研商业化发展的阻碍,以致多数大学仍处于观望阶段,对于申请专利较为保守。
三、经济绝境:《拜杜法案》颁布,商业化高潮掀起 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进入了滞胀期,国家竞争力式微。受资本主义社会周期性经济危机规律的影响,1974—1975年,美国面临着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率在战后首次达到12%[23]。经济发展问题引发了民众对美国经济竞争力的担忧,一些主流杂志和报纸纷纷以《正在消失的创新》(Vanishing Innovation)、《创新的衰退》(The Innovation Recession)、《美国创新怎么了》(Somethings Happened to Yankee Ingenuity)為题撰文,忧心当前经济发展状况[17]。同时,国内政治气候发生了变化,以“小政府,大社会”理念上台的里根政府,强调推行市场化和私有化,减少政府对大学的资助与干涉。由此,大学获联邦政府资助也随之被削减,仅仅依靠联邦资助已经不能维系大学的发展宏图,这就激发了美国研究型大学通过技术专利和许可方式进行科研商业化活动的动机,大学商业化进入蓬勃发展时期[24]。为了满足发展需要,大学为政府、企业及社会提供各种服务,以筹集资金,添置设备。
为扭转经济颓势,将科研发现尽快转变成产品和服务的呼声越来越强烈[23]。为此,1980 年,《拜杜法案》(Bayh-Dole Act)在纷争中顺势而出。该法案指出:“法案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由联邦政府资助之发明专利的利用效率,鼓励更多的小型企业参与到联邦研发计划当中,促进营利组织与承担研发工作的非营利组织(包括大学)之间的合作……”[25]《拜杜法案》制定之前,大学对于专利申请依旧谨慎:外界对于科研商业化仍抱有成见,认为那是企业的行为;
政府始终持强硬立场,认为任何由联邦资助的研究成果都理应属于政府;复杂的审批程序增加了专利技术向私人部门转化的障碍。政府紧握大量专利,却没有进行有效配置,实际商业转化明显不足。《拜杜法案》颁布前夕,联邦政府已积累的近28 000项专利中,学术商业化率不到5%[26]。《拜杜法案》颁布后,为适应新形势,联邦政府开始鼓励市场驱动型大学的发展,以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此后,联邦资助的科研成果的专利权不再是政府部门专有,私人部门、大学也被赋予了享有联邦资助发明的权利,从而激发了研究型大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大学科研商业化的热情高涨。法案通过之后,美国大学相继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OTL),全权负责专利、版权许可等事宜。
事实上,早在1970年,斯坦福大学就成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技术转移办公室,开创了在大学自行管理专利成果商业化运作的先河。致力于纯学术研究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虽是技术转移的后来者,然而,在历经了早期商业实践的失败后,1986年也建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办公室[27],加入技术转移的商业活动之中,而且富有成效的商业活动使其成为巴尔的摩地区经济发展的引擎。有了政策保障以及负责协调校企双方的技术转移管理机构,20 世纪 80 年代之后,美国大学专利许可数量呈现出激增态势。1974年,美国排名前100位的研究型大学拥有的专利数量为177个,到1984年该数量增加到 408 个,而在1994年专利数量飙升至1 486个[28]。专利转化解禁之后,大学科技园被视为科研产业集群的重要纽带,校企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加深。在园区内,大学的科研成果更加通畅便捷地转化为企业产品,由此吸引大批企业入驻。以北卡罗来纳州的三角研究园为例,目前共有微电子、电信、生物技术、化学、制药及环境科学等领域的250家高新企业入驻,每年为园区大学带来超过3亿美元的研发经费[29]。得益于硅谷、“128号公路”、北卡罗来纳州三角研究园等早期创建的科技园的成功示范,20 世纪 80 年代,美国科技园的发展已成燎原之势——1975年之前,仅有10所大学开设了研究园,到80年代中期,已有超过40所大学拥有研究园[30]。原有的科技园因科研商业化活动的持续发展,在规模上进一步扩大,新建科技园的数量亦不断增多。不仅是研究型大学,传统意义上的“教学型”大学也纷纷加入兴建科技园的浪潮之中[31]。一时之间,美国研究型大学成为了创新创业的温床[32]。
《拜杜法案》鼓励大学利用科研创收,大大激活了科研人员的研发活力,提高了他们参与商业活动的兴趣。生物制药行业的接续发展点燃了教授们的创业热情。1999年,弗吉尼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心血管医学教授乔尔·林登(Joel Linden)和化学教授蒂莫西·麦克唐纳(Timothy Macdonald)建立制药公司,开发治疗心脏病、糖尿病、关节炎、癌症和动脉粥样硬化等相关腺苷药物,癌症研究因此取得重大突破[33]。由于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的提高,大学衍生企业的数量实现了快速增长。据统计,1980到1993年,美国高校创设公司达1 013家,并涌现出大批以大学为中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集群[34]。美国南部一些城市,如亚特兰大(Atlanta)、奥斯汀(Austin)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华丽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大学初创公司。如1986年位于奥斯汀的103家中小型科技公司中,有53家表明它们与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科技公司对于奥斯汀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公司的创始人大多是德州大学的学生、毕业生、教职员工和其他员工[35] 。一向保守的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对于商业化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前,耶鲁大学在技术转化方面态度消极,在促进纽黑文(New Haven)地区经济发展上无所作为。为了改变现状,1993年,耶鲁大学通过重组合作研究办公室( Office of Cooperative Research,OCR),加大力度促进技术转化和商业化。2004年,纽黑文市的生物科技集群已经拥有49家衍生公司,其中有24家公司(约49%)依赖于耶鲁大学的科技、思想或者创始人而产生[36]。
随着美国大学融入商业潮流,大学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更加突出,研究型大学和产业已俨然结成联盟。这一发展趋势与相关政策密不可分,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拜杜法案》。《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称其“可能是美国国会在过去半个世纪中通过的最鼓舞人心的法案”[37]。除此之外,里根政府践行“小政府,大社会”施政策略之后,通过的多项法案对促进科研成果商业化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1982年出台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The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Law),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小企业在促进联邦科研成果转化中发挥自身优势;
1984年出台的《国家合作研究法案》(The National Cooperative Research Act)打破了企业之间合作的藩篱,加强了企业间的合作联系;
1986年出台的《联邦技术转移法》(The Federal Technology Transfer Act)和《药品出口修正案》(Drug Export Amendment),在促进技术转移方面发挥了法律作用,进一步巩固了制药行业的发展。这些法案虽然并非针对大学,但都对大学商业化产生了间接影响。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因特网和生物技术等高科技产业推动了美国经济的持续繁荣,克林顿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重点发展信息、生物及清洁能源和环境技术产业,为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商业环境[38]。21世纪以来,产业竞争更加激烈,研究型大学作为科技创新的沃土、人才培养的摇篮,对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出于经济发展要求,联邦政府持续引导大学进入市场。2009年,奥巴马政府颁布了高达530亿美元的资助法案《美国恢复与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其中大部分用于生命科学、能源研究等关系经济发展的前沿知识研究,使科研成果不断转变为驱动经济创新的学术资本[39]。研究型大学的科研价值愈发被重视,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为美国发展作出了不可估量的经济贡献。据美国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Managers,AUTM)的报告《美国大学/非营利组织发明的经济贡献:1996至2015》(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University/Nonprofit Inven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1996—2015)显示,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经济回报率巨大,在20年间,学术专利与随后的工业许可,使美国工业总产值增加了超过1万亿美元[40]。
四、结论
基于国家之需,美国研究型大学在国家发展的各个时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不仅在战争期间致力于军事项目研发,在和平年代更是起到了提升经济、改善民众福祉的作用。据统计,美国80%的新兴产业得益于大学的研究成果,如半导体、软件科技、计算机硬件、互联网及生物药剂等[41]。知识经济社会中学术商业化的价值意义非凡,不仅推动了大学自身的变革,促进了创业型大学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美国研究型大学提供的智力支持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关键参与者,学术与商业日益交织、密不可分。
诚然,大学作为知识经济的主要知识来源,必然要对社会需求作出反應,大学对外界变化置之不理是不切实际的。通过科研商业化,大学能够更加深入地融入社会经济发展之中;
适当的商业活动能够激发科研活力,以帮助大学实现生存之道。鉴于高等教育科研规模的不断扩展,现代大学只有通过学术商业化等方式获得大量的经费,才能保障学术研究的顺利开展,维系其正常的科研活动[42]。此外,学术创业能够激活或重启区域创新活力,助力经济竞争力的发展与恢复,随着大学学术商业价值的提升,大学越来越成为各地区发展的经济引擎。
大学的科研商业化无可厚非,但市场与大学二者属性不同,目标各异,应当警惕科研商业化活动对大学属性的破坏。一旦涉足商业领域,大学原本被高歌之科学研究自由难免受到约束。譬如,鉴于商业合同的保密性原则,可能会使科学家以利换义,为保护商业利益放弃自由之发表,隐匿或篡改研究之结果。尤其是那些新兴的商业化大学,更有可能为了赶超而大肆鼓励研究人员追逐知识产权,将学术自由撂置一旁,最终导致本应以兴趣为导向的科研工作在商业利益考量之下发生变化。恰如布鲁金斯协会(Brookings Institution)所批评的那般:“大学科研商业化导致其对商业回报率的期望值,远远超出大众的预期。”[43]如若这般,大学商业化将难免受挫,期待大学在知识经济时代作出非凡贡献也可能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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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After World War II, as academic research activities flourished, the U.S. federal government continued to shape the development of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 in research universities. From World War II to the Cold War, funding for defens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from the U.S. government indirectly stimulated the research development of those universities. They not only continued t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defense research, but aimed to accelera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research results into commercial and civilian usages, making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university research patents and others gradually possible. In the 1970s, out of concern for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U.S. economy, the federal government introduced policies to create a favorable environment for research universities to start their own businesses, which brought the wave of commercialization for research in universities. In the era of knowledge-based economy, it has become the mission of research universities to accelera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research. However, in the practice of commercialization, we should be wary of the crisis of profit-seeking. Looking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 in the U.S. research universities has important implications for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research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and giving full play to their economic missions.
Key words:post-World War II; U.S. research universities; research commercialization; evolution
(責任编辑:梁昱坤 郭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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