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为保证学院内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8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1
为保证学院内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设专人就室看守。
二、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办公室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三、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巨额款的,应派专车并配有保护人员。
四、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五、学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物资设备,在经营、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六、存放高档物品、贵重器材的库房、实验室、演播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双锁,并设专人管理。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2
为维护单位正常财经纪委,保证资金安全及合理使用,特制定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年初由出纳人员根据一年时间内的现金需要量领取备用金。
二、年度终了,备用金应全部归还财务室。
三、现金支票印鉴必须分管,会计、出纳各管一枚,支票由出纳管理使用。
四、现金收款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五、现金使用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个人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论文评选、体育成绩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1000元以下的开支。
六、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3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4
现金管理制度是管理货币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强对现金管理,也是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等;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在转帐限额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二、库存现金在银行核定的数字以内,一般不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得以条抵库。
三、将收入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支用现金时从银行支取,不得坐支现金。
四、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坚持杜绝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将单位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等各种违法行为。
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5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6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XX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7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运作,保持现金的流动性,增强现金的收益性,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依据有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围之外,均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办理现金收支的规定:
1、现金管理“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现金额较大的应当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主管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帐,不得拖欠。
4、除现金开支范围以内可以使用现金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当进行转帐结算。
5、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准不经批准擅自借给他人。
6、严禁白条抵库。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每日结算,做到帐、表、款相符。
8、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支取现金。
9、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每天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
2、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实完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3、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持帐实相符,一旦发现差错确实查不清原因,必须向领导声明,处理原则是余额归公,亏款自负,并视为工作差错。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篇8
一、 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
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 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 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
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 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 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
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
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 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 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
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 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
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 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 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 现金支出管理
(一) 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
两种方式。
(二) 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
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 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 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
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 现金盘点制度
(一) 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
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 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
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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