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优秀1、行政类: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2、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奖惩管理制度优秀12篇,供大家参考。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1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2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3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4
1 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 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 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 管理要求
4.1 奖励分为五大类:
a. 嘉奖
b. 记功
c. 记大功
d. 调薪
e. 晋升。
4.1.1 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 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 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 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 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 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被采纳者;
h.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 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
效益;。
c.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 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 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 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
献者;
g. 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 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 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 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 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 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
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 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
成效卓著者;
d. 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 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 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 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 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 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 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 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 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 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 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 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 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 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 工资降级
e. 降职
f. 开除、
4.2.1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 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 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
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 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 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 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 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 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 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
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 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 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 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 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 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 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 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
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
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 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 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 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
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 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
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 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 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
成损失者;
h. 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 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 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 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
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 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 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
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 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 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 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 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
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
以500元的罚款。
g.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
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 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 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 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 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 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 精减机构
4.2.6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 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 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 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 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 吸食毒品者;
j.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
受损害者;
k. 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 参加非法组织者;
n. 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 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 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 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 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
开除的。
4.3 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 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 说明
4.4.1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 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 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 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 相关文件
5.1 《员工手册》
6 记录表格
6.1 奖励申请单
6.2 处罚通知单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5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7
(一)总则
1、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业务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奖惩范围:业务部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方法。
3、奖惩原则:
(1)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都归入员工档案。奖为主,惩为辅。对员工采取的惩处以“如不惩处则影响优良风纪”为限。员
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原则上不给予正常
(2)待遇之外的奖励处罚的原则是轻重适度,目的是为了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核实后的过失及处理决定必须到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投诉的权利
(二)奖惩考核频率
1、业务部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半年、年度考核。
2、业务部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三)具体实施方案:
1、员工奖励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业务部员工必须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消极怠工、认真工作。
A、月度奖项:
(1)最快进步奖:在新进员工或未转正员工中产生。各业务岗位新进员工在试用期
内,熟练掌握本部门各岗位工作熟练度,服从管理,无违反公司相关行政制度,并受到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一致好评的,奖励50元或等价物品。
(2)优质业务奖:工作一丝不苟,业务能力非常娴熟,工作态度端正,严格遵守公
司行政管理制度,尊重和理解公司各部门员工,在不违背公司原则的前提下,能自行妥善处理业务差错,解决相关投诉,有典型事例,受到员工或客户普遍赞誉的,奖励100元或等价物品。
(3)勇挑重担奖:在行业旺季的时候,或者其它同事请假,代替其顶班,能勇挑重
担,克服困难,不畏加班,表现突出,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的,奖励100元或等价物品。
(4)全勤奖: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公司给予全勤奖。(以上均由考勤机为计,按公司各岗位上班时间为准)奖励100元或等价物品。
B、半年奖项(1-6月、7-12月):
(1)闪亮之星奖:以半年获得公司表彰次数最多的为闪亮之星奖获得者,如两人以上
获奖次数相同,以综合评审决定,如半年无明显胜出者,则取消此项奖励,奖励
标准200元或等价物品。
(2)岗位状元奖:在本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不断上进,并能帮忙其它岗位,半年内每
月在同岗位评比、考核中均名列前茅的。此项奖励只针对于基层业务人员。班上
以上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200元或等价物品。
C、年度奖项:
(1)辛勤付出奖:在工作中一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加班
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默默奉献、工作无明显失误的。奖励标准:300元
或等价物品。
(2)先进个人奖:每年度末实行综合评比,在班长(含)级别以下员工中产生,按照
业务部、财务部、行政部的意见进行评比。奖励标准:300元或等价物品。
2、员工惩罚制度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检查员工的工作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公司业务部处罚分为警告、记过、待岗。以上惩戒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实行。
A、员工有下列行为者,视为违纪,给予警告处分。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餐具乱扔,以及在工作办公范围内存在书桌不整,环境卫生脏乱达二次以上者。
4、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5、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通报主管部门,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6、工作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浏览非工作网页,使用公司电话聊天、上班打瞌睡者。
7、在公司内部搬弄事非,诽谤他人,影响公司团结者。
8、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而不听劝告者。
B、员工有下列行为者,视为违纪,给予记过处分。
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2、隐瞒工作失误或意外损坏,不向上级汇报者。
3、行为粗暴卑劣,侮辱其他员工者。
4、工作时间酗酒闹事、赌博者。
5、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者。
6、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7、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义务活动者。
C、有下列行为者,直接调岗,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员工记过两次以上,或者警告三次以上,
直接从原岗位调离或待岗,具体岗位视情况而定。
惩罚:根据惩罚项目明细及员工的具体表现被处以以下处罚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警告:凡被公司给予警告处理的员工,公司给予其20-50元的处罚。
记过:凡被公司给予记过处理的员工,公司给予其50-100元的处罚。
待岗:凡被公司给予待岗处理的员工,公司给予其100-200元的处罚。
(四)经核准后奖励并公布事迹,全公司表彰,奖励及惩罚于每月月度会议时通报。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随机修订
对于机场工作环境及场所要求,对其奖惩模式现建议如下:
奖励:
1、能及时处理意外事件避免投诉,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2、对于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3、限时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紧急任务者
4、品行优良、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5、对本公司有利益的行为者
上述条件需记录在案,每一季度评选一次,选中员工可获得公司”优秀服务员”称号,同时获得省内景点门票两张(如:金沙遗址、,杜甫草堂、武候祠、永陵博物馆、大邑刘氏庄园、建川博物馆等等)
年终凭借该标准评选优秀服务之星1名
全年无请假,早退缺席者可获全勤奖
选入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省内价值300元的旅游一次(如:峨嵋乐山二日游、周公山温泉、大英死海两日游、蜀南竹海二日游等等)
惩罚:
1、受到投诉者,不论何原因,均给予警告一次;
2、受到投诉者,且和客人当面吵架不懂礼让者,记过一次;
3、受到重大投诉,其情节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应予记大过一次
4、营私舞弊,开具私假行程单者,应予自动离职
(注:警告三次=记过一次,记过三次=记大过一次,记三次大过=自动离职)
上述条件均需记录在案,每月处理一次,同时给予公告处分。以一年为限,受到处罚者在第二年其惩罚均视为“零”重新记录,以督促其工作责任心。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8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9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10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11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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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优秀篇12
1 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 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 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 管理要求
4.1 奖励分为五大类:
a. 嘉奖
b. 记功
c. 记大功
d. 调薪
e. 晋升。
4.1.1 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 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 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 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 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 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被采纳者;
h.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 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
效益;。
c.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 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 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 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
献者;
g. 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 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 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 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 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 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
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 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
成效卓著者;
d. 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 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 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 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 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 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 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 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 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 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 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 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 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 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 工资降级
e. 降职
f. 开除、
4.2.1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 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 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
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 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 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 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 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 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 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
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 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 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 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 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 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 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 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
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
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 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 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 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
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 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
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 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 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
成损失者;
h. 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 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 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 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
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 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 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
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 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 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 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 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
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
以500元的罚款。
g.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
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 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 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 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 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 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 精减机构
4.2.6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 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 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 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 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 吸食毒品者;
j.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
受损害者;
k. 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 参加非法组织者;
n. 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 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 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 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 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
开除的。
4.3 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 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 说明
4.4.1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 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 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 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 相关文件
5.1 《员工手册》
6 记录表格
6.1 奖励申请单
6.2 处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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