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经济:中间效用超出适度性的市场表现

时间:2023-09-27 12:05: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中的泡沫性质是一样的,对于泡沫是否存在可以从市场价格、市场投机、资本逐利、投资增长、经济繁荣、经济过热等方面进行辨析。而从经济理论层次展开的深度分析表明,泡沫经济就是中间效用的创造超出适度性的市场表现。纵观世界各国经济运行的历史,凡是曾经呈现市场过度炒作形成泡沫者,不论是商品市场、房地产市场还是资本市场,都是追求中间效用最大化超出适度性的结果。因此,有效防范出现泡沫经济,必须依据有关泡沫经济的学理性认识,强化对于创造中间效用的商业劳动、银行业劳动、证券业劳动、广告业劳动、市场中介劳动的宏观经济管理。

关键词:泡沫;
经济;
劳动;
中间效用;
适度性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23)04-0013-09

一、泡沫经济有关文献概述

关于泡沫经济的定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1]在曾经饱受泡沫经济之苦的日本,人们对于泡沫经济持有基本同样的看法。日本金融学会会长三木谷良一认为,所谓泡沫经济就是资产价格(具体指股票与不动产价格)严重偏离实体经济(生产、流通、雇佣、增长率等)暴涨,然后暴跌这一过程。日本金融专家铃木淑夫博士也认为,经济学所说的泡沫,是指地价、股价等资产的价格,持续出现无法以基础条件来解释的猛烈的上涨或下跌。而1992年日本经济白皮书给出的定义是:“现实的股价和地价,如果超出经济的基础条件和理论价格而暴涨,泡沫经济就产生了”。[1]因此,在日本经济界看来,泡沫经济的实质就是与经济基础条件相背离的资产价格膨胀。

同样,关于如何认识泡沫经济的问题,在我国经济学界曾有更多的学者作过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撰的《政治经济学大词典》认为:“泡沫经济也有人称为‘泡沫状态,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中以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为特征的经济现象,表现为金融资产的变动脱离了实体经济,其实质是与经济基础条件相背离的资产价格膨胀。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同意把泡沫经济看作是一种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偏离状态。通俗一点说,泡沫经济或泡沫状态就是指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陡然涨价,开始的价格上升会使人们产生还要涨价的预期,于是又吸引了新的买主。这些人一般只想通过买卖牟取利润,而对这些资产本身的使用和产生盈利的能力不感兴趣。随着涨价预期的逆转,接着就是价格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机告终。通常‘繁荣的时间要比泡沫状态长些,价格、生产和利润的上升也比较温和一些,以后也许接着就是以暴跌(或恐慌)形式出现的危机。”[2]李翀认为,在经济趋于虚拟化的条件下,泡沫经济形成的可能性在增加,而在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情况下,泡沫经济给一个国家带来的风险也在增加,因此,如何防止泡沫经济的形成,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各个国家应该关注的问题。[3] 陆家骝和凌江怀认为,所谓泡沫经济是指经济增长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经济可以有很高的经济增长率或规模膨胀率,但这种增长或规模的膨胀是虚假的,对于提高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以及改进经济体系的产业结构并没有实际好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泡沫经济通常表现为房地产、股票证券等金融资产价格上涨过高,大大超出实际经济运行中所具有的真实价值,造成了经济虚假繁荣。[1]熊良俊认为,泡沫经济是由于投机资本的持续增加,导致一定范围内(区域或者是产业)以货币表示的资产价格严重偏离实体价值(生产、流通等)急剧上涨所带来的经济虚假繁荣现象。[1]陈文玲则强调,泡沫经济不仅存在于实物经济之中,也存在于虚拟经济之中。认为无形的要素禀赋通过市场所实现的交换价格大大超过人们的理性预期,一旦预期逆转,便形成虚拟经济的泡沫。泡沫经济实际上是指实物经济中资产的面值超过了资产的实际价值。

[1]黄正新认为,当代经济的真实状态是实物经济、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的紧密相关和互动转化。他强调泡沫经济既可以在实物经济领域发生,也可以在虚拟经济领域发生。他说马克思关于名义价值与市场价值的界定区分是我们分析资产泡沫的关键,据此我们可以导出测度资产泡沫和资产泡沫度的理论公式。经济泡沫及泡沫测度则可从载体供给的相对稀缺性、投机需求和信息缺陷等泡沫经济的成因入手分析。泡沫经济指标测度有金融相关率、马歇尔K值系数、市场盈率比率和Q值等。[4]陈江生认为,泡沫经济是对市场中的资產价格背离基础因素规定下的基本价格而膨胀,以及向基本价格回归的全过程和伴生的其他经济现象的总称。[5]黄德先认为,泡沫经济是资本虚拟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虚拟经济很容易出现泡沫化问题形成泡沫经济,以致加剧金融风险,诱发金融危机。[6]时红艳认为,泡沫经济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遭受了泡沫经济的危害。因此,深入研究泡沫经济现象,从理论上对泡沫经济的概念进行科学地说明,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7]苑松琳认为,泡沫经济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以至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主要表现为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以及投机交易的活跃。泡沫经济隅于金融投机之中,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泡沫最后必定是要破灭的,从而导致社会动荡,甚至经济崩溃。[8]扈文秀和席酉民认为,泡沫经济是指由虚假需求形成的局部经济泡沫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使社会有效需求得到过度刺激形成的虚假繁荣现象,在这种传导机制中,金融管理当局宽松的货币政策是局部的经济泡沫向全局的泡沫经济演变的主要诱因。对于这一定义可以这样理解:(1)引发泡沫经济的原因是局部的经济泡沫,局部经济泡沫的存在在于虚假的市场需求,正是由于虚假需求通过价格信号的作用才造成资源失配,因此虚假需求是泡沫经济的罪魁祸首;
(2)局部存在经济泡沫或者经济泡沫变大、变多不一定意味着整个国家处于泡沫经济之中,从经济泡沫向泡沫经济的演变需要一定的传导机制,在这种传导机制中,如果没有金融管理当局货币政策的失误,局部经济泡沫是不会引发全局泡沫经济的;
(3)泡沫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虚假的经济繁荣现象,说它是虚假经济繁荣现象的原因就在于泡沫经济时期的社会有效需求受到过度刺激,也就是社会有效需求中存在大量虚假的成分,这样的繁荣是不实在的,迟早会破灭。[1]胡雪蓓认为,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任何经济泡沫经过发酵都会转变成为危及世界经济的全球性危机,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经济泡沫造成日本经济之后一直处在萎靡不振的状态,2007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再一次让人们为其所制造出的虚假繁荣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现阶段我国结合自身的实际,以史为鉴,做好各方面的建设来防范经济泡沫的膨胀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9]

总而观之,在对泡沫经济的认识上,经济学理论研究缺乏必要的深刻性和确定性。一方面,有一些研究脱离市场经济实际,将泡沫经济的产生界定为虚拟经济的运行状态,甚至是仅仅界定为虚拟资本的价格问题,并没有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实体经济运行问题,在理论上表现出缺乏对于现代虚实一体化的宏观经济的整体把握。另一方面,仅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投机活动的表象来认识和描述由经济泡沫引起的泡沫经济,认为过度的投机造成虚假需求和虚假繁荣,会使社会资产犹如泡沫一般容易破裂,始终缺乏对于泡沫经济形成的系统、深入、完整的学理性认识。因此,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对于泡沫经济的分析往往是马后炮,一般都是直到国民经济出现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状态,才恍然大悟般地警醒,并且束手无策,不仅没有理论的预见性,而且更无应对泡沫破裂的理论见地。根据指导国民经济发展实践和严格防范出现泡沫经济的现实需要,目前经济学界关于泡沫经济的危机理论研究在现有的认识基础上是亟需向前大步推进的。

二、泡沫经济中的泡沫现象

一般说来,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是两个不同的关于经济表象的界定,有联系也有区别,但都是指经济运行状态像泡沫一样,在经历了短暂的经济繁荣之后注定要破灭。只不过,泡沫经济是指国民经济运行整体上形成了巨大泡沫,而经济泡沫仅指某些行业的市场出现了明显的泡沫。所以,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的概括范围不一样,而实质上都是指市场经济运行中有泡沫的存在。不论是研究泡沫经济,还是分析经济泡沫,关键都是要认识或是说准确描述什么是泡沫。只有对于泡沫认识清楚了,才能够准确认识经济泡沫;
只有对于经济泡沫认识清楚了,才能够准确认识泡沫经济。

作为一个形象化的名词,泡沫只是对于一种经济现象的概括,并不是可以随便使用的。现代市场经济十分复杂,尽管不神秘,但由于影响因素众多,往往不宜对于市场的某些现象简单地作出是否有泡沫存在的判断。因此,对于什么是泡沫,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审慎辨别。

一是市场价格。市场价格的上涨并不一定就是产生了泡沫。在很多的情况下,市场进行价格调整也会引起市场价格的剧烈上涨。例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商品及劳务乃至资产的价格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其中有的涨幅在百倍以上,但是这都属于正常的货币贬值,并不存在泡沫。而且,这种必要的价格调整还将继续进行下去,今后也不会由此出现泡沫。市场出现泡沫,是指不在价格调整范围之内的市场价格剧烈上涨,而且不是单指虚拟经济领域的资产价格上涨,还包括实体经济在内也会出现泡沫性质的价格剧烈上涨。例如,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在价格双轨制下,涌现出众多的“官倒”,将一些紧俏的生产资料倒来倒去,利用官商勾结的皮包公司疯狂运作,大幅度抬高市场价格,造成直接的市场泡沫。相反,这些年来,我国重开资本市场,除个别时期有过短暂的资产价格上扬之外,绝大部分时间的资产价格是低迷不振的。所以,在资本市场包括整个虚拟经济领域在内,始终是没有出现市场泡沫的,至少是在整体上没有显现泡沫。这说明,泡沫不一定只存在于虚拟经济领域,实体经济领域也可能产生泡沫,而虚拟经济领域产生泡沫相对也只是或然性的。

二是市场投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能将所有的市场投机行为都称为泡沫的来源。不论是在虚拟经济市场,还是在实体经济市场,在允许存在资本收益的前提下,市场投机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在某种情况下,某些市场投机还是市场运行不可缺少的润滑剂。对于市场投机行为,现实地讲,既不能鼓励,也不能取消。这是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的,并且选择进行市场投机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承担投机后果,因为投机并不一定都能成功,一旦失败,也可能会使投机者血本无归。在投机者的运作下,很可能造成市场无序膨胀,无限制地进行市场炒作,抬高市场价格,形成一定的泡沫。所以,市场投机是一柄双刃剑,有其利,也有其弊,不能一概而论,重要的是市场管理必须向利的方面引导,尽力遏制其弊,不使其盲目扩张,造成泡沫。

三是資本逐利。现在,整个世界的发展还处于资本主义时代。不仅资本主义国家要维护资本利益,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初级阶段也需要维护资本利益。可以说,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逐利是必然的,但是,不能说资本逐利必然造成市场泡沫。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往往将资本获利说成是必然的,这与事实并不相符。在市场经济中,逐利的资本并不一定获利,不论是在实体经济的投资中,还是在虚拟经济的运作中,资本拥有者倾家荡产都是有可能的。所以,不能笼统地讲,通过资本逐利,就一定会出现市场泡沫。如果没有资本的逐利性存在,市场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行了。而资本逐利性的存在,确实有可能造成市场泡沫。但是,出现这种市场泡沫,并不是资本必然的逐利性造成的,而是资本逐利的盲目性造成的。在现时代,由于经济理性的发展,资本逐利并非不可以规避盲目性,但也可能无法完全规避资本逐利的盲目性。因此,由资本逐利产生市场泡沫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需要社会对此实施必要的管理,严密防止出现由于资本大鳄盲目地兴风作浪而引起的市场泡沫。

四是投资增长。投资过度增长也会引发市场泡沫,但并非投资增长一定会引发市场泡沫。投资是促使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缺少投资,整个国民经济将会萎靡不振,降低投资增长,也会降低经济增长的速度。所以,鼓励社会投资,是保障经济顺利运行的重要基础。不但专业的投资机构要认真履行投资职责,广大民众也都负有进行市场投资的责任。至少,在社会经济运行的表面上,国家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需要保持投资增长的增速。而且,对于市场经济体制来说,市场化的投资应以直接投资为主,不可保持很高比重的间接投资。这就要求必须规范直接投资的资本市场,既不能让广大投资者无法获取投资收益,也不能让某些投资者有意炒作资本,聚集市场泡沫。由于在资本市场上出现泡沫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就要求资本市场的管理者务必高度警惕,认真制定并坚决执行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保持正常的投资增长速度和投资选择的合理性,严密防止由于投资增长缺乏必要的理性而引发市场泡沫。

五是经济繁荣。虚假的经济繁荣就是泡沫,而不是虚假的经济繁荣与泡沫没有一点儿关系。关键就是要区分什么是虚假的經济繁荣,什么不是虚假的经济繁荣。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发表讲话指出:“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 67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82.7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9.5%,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均增速。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生产总值的比重由改革开放之初的1.8%上升到15.2%,多年来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这就是说,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一直是极为繁荣的,对于这样的繁荣,可能存在某些局部的经济泡沫,但从总体上讲是不存在泡沫经济的。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繁荣是完全不同于2008年之前的美国经济繁荣的,当年在美国政府推动的人人有住房的号召下,美国的银行业发放了大量的次级贷款,并把这种贷款转成衍生证券,发行至全世界,造成美国国内经济空前繁荣。但正是这种经济泡沫的形成使得美国经济被拖进了泡沫经济的深渊,最后导致多家金融机构破产,引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导致世界上许多国家深受其害。这就是经济繁荣与经济繁荣的不同。并非所有的经济繁荣都是泡沫经济,都是虚假繁荣;
也并非所有的经济繁荣都不是泡沫经济,都不是虚假繁荣。所以,不能认定经济繁荣就一定是虚假的,就一定是泡沫经济。在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之中,如果不出现严重的无序状态,应该说不会形成虚假的经济繁荣,不会成为泡沫经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实践表明,21世纪中国经济的繁荣是走向实现新型工业化的繁荣,即是处于实现新型工业化之前的经济腾飞阶段的繁荣。

六是经济过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快速地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往往会出现经济过热的情况。经济过热主要是指“国民经济活动水平异常高涨的一种状态,通常表现为生产活动规模、消费需求规模过大,超出资源供给能力所能支撑的程度。”[2]611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指投资过热,即市场投资规模大大超出市场承受能力。如果市场投资规模没有超出市场承受能力,那就实际上不存在经济过热;
而若市场投资规模过大使市场承受不了,那就相应产生经济过热情况,也是属于经济运行的失序状态。但是,具体分析,经济过热与经济泡沫、泡沫经济还是有所不同的。在经济过热之中,有的存在泡沫,有的不存在泡沫。也就是说,经济过热分为有泡沫的经济过热与没有泡沫的经济过热。事实上,大部分经济过热是没有泡沫的经济过热。因为经济过热的一般表现就是投资过热,而对于投资来说主要还是对实体经济进行投资,而且投资的经济实体主要还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企业项目,这可能引起实体经济的活跃,减少失业,甚至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生产过剩,但是却不会造成泡沫经济。或是说,如果经济过热主要发生在实体经济领域,那么出现泡沫的情况会相对较少;
但如果是发生在虚拟经济领域,造成虚拟经济过热,那就很可能存在由投资过热引起的经济泡沫,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资产价格膨胀,进而影响实体经济正常运行,以此可能通过一定的市场传导作用最终演变为泡沫经济。因此,需要明确的是,在经济过热中,造成生产过剩或消费旺盛的不是泡沫,造成资产价格异常且普遍剧烈上涨的会形成泡沫。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与发展之中,不能将经济过热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

三、对泡沫经济的深度分析

泡沫是形象化的说法,是对经济现象的概括。但是对于现实的市场经济研究来说,不能只按形象化的说法进行分析,只就现象讲现象,就看不透市场泡沫产生的深层机理。这也就是说,对于泡沫经济的研究,必须要有理论的深入,必须要深入地认识泡沫经济产生的内在机理。尤其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经济学研究对于泡沫经济的认识不能再是马后炮,不能再是当泡沫经济破裂之后集体失语,尽显关于泡沫经济的经济学理论认识的欠缺。所以,在对市场价格、市场投机、资本逐利、投资增长、经济繁荣、经济过热中存在的泡沫进行了仔细辨析之后,下一步需要更审慎地从学理上对于泡沫经济的研究做出具有一定认识深度的分析。

在市场经济中,泡沫的产生是按市场规则产生的,不是不合规矩的行为导致。而且,所有导致泡沫产生的经济行为,不论是从经济实践来看,还是以经济理论来认识,都是一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结果。这种追求效用最大化是普遍化的经济自发行为。自从经济学创立以来,已经具有一定理性思维能力的人们一直将追求效用最大化看作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市场规律,是金玉良言,是无可非议的至理。以至直到如今,还没有人将追求效用最大化与产生泡沫联系起来,不知道为何追求效用的最大化便会产生泡沫。对此,需要先解释效用。效用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基础范畴,也是过去人们在研究现实经济中不常用的经济范畴,过去最常用的范畴是边际效用。“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效用是商品或劳务存在于消费者心目中的满足欲望或需要的能力。”[2]358边际效用是“西方经济学家在分析消费问题和解释价值决定时常用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消费者增加一个单位商品或劳务的消费所得到增加的效用量或增加的满足,也就是每增加一个单位商品或劳务的消费所得到的总效用增量。”[2]358按照这样对于效用范畴的认识,实际就是将一个经济学范畴解释成为了心理学范畴,使其成为了一个主观性范畴,完全不符合经济学客观研究的规范。经济学研究的都是客观性范畴,必须是客观性范畴,因为经济学研究的是人类客观性的经济活动。所以,在经过20世纪的认识徘徊之后,现在经过更深入细致的研究已经重新认识到“效用是对各式各样的劳动成果作用的抽象概括,即是指各种具体的劳动成果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的一般化。”[10]这就是说,效用是用来表示劳动成果作用的经济学范畴,是经济学研究可以普遍使用的基础范畴,是无可争辩的客观性范畴。人们要靠劳动吃饭,饭就是人们劳动的成果,饭的作用概括地讲就是效用。人们去商店购物,店员为购物者服务的作用就是一种效用的创造,即商业劳动的劳动成果作用构成商业效用。人们去银行办理业务,银行员工为客户服务的作用,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为客户服务的作用都属于银行业劳动的效用创造,即对于银行业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作用的概括表示。这样认识效用范畴也是与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涵义相一致,即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就是追求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作用最大化,毕竟人们的生存需要消费足够的劳动成果作用。然而,过去经济学对于效用研究的欠缺在于没有区分终点效用与中间效用,没有认识到只有终点效用可以追求最大化,而对于中间效用是不能够追求最大化的,在笼统地不区分终点效用与中间效用的前提下,笼统地讲追求效用最大化实质上包括了追求中间效用的最大化,而在社会经济实践中追求中间效用最大化必然导致泡沫的产生。所以,在深化对于泡沫经济的现实研究中,经济学的认识必须深入到对于终点效用与中间效用明确区分的效用理论研究之中。

将泡沫经济与中间效用联系起来,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学理性研究。而界定中间效用则需要先认识终点效用。在人类社会劳动创造的所有劳动成果作用中,“终点效用是指最终供人们生活消费或生产消费的效用。也就是说,凡属成为人们最终生活消费或生产消费的商品或劳务,它们具有的一般化的有用性,都属于终点效用。”[11]42从生活消费讲,终点效用都是能够给人们带来生活福利的效用。从生产消费讲,终点效用都是生产过程中必需使用的物品或劳务的效用。终点效用的富足是社会经济发达的标志,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在各个历史时期,人类都需要依据自身的劳动发展水平去尽可能地追求终点效用最大化。而中间效用与终点效用相比,就明显地不同了。“中间效用是与终点效用相对应的效用范畴。在人类社会劳动的效用创造中,除去终点效用,其余全都归为中间效用。确切地讲,中间效用是指不属于最终供人们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的效用,是只能起到帮助人们实现终点效用消费作用的劳动成果效用。一般说,中间效用的主要存在方式是劳务效用,包括实体经济中的一部分劳务效用和虚拟经济中全部的效用创造。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当出现了社会商业大分工,出现了服务性质的商业劳动,也就产生了中间效用。当社会经济高度发展了,服务业成了社会经济中的最大产业,劳务交换比重大幅度提高了,中间效用的比重也就相应大幅度地提高。当虚拟经济领域相对独立地呈现,国民经济高度地虚实一体化了,中间效用的规模就大大地扩展了,这时的中间效用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虚拟效用构成的,即凡是虚拟效用都属于中间效用。因而,中间效用是历史性范畴,其外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其构成是随着经济的复杂而复杂的。”[11]43-44需要明确的是,终点效用只存在于实体经济领域,而中间效用既存在于实体经济领域,又存在于虚拟经济领域,并且整个虚拟经济领域的效用创造全部都是中间效用。因此,追求中间效用最大化造成的泡沫,可能是实体经济的泡沫,更多情况下是虚拟经济的泡沫。

问题就是,在以价格为效用标志的现实经济中[12],为什么对于中间效用不能追求最大化呢?这是因为中间效用是为终点效用服务的,即是受终点效用的服务要求约束的,不能脱离终点效用的规模而自行发展造成破坏社会经济合理结构的有害经济当量。在实体经济内部,中间效用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必须以为终点效用的生产或消费提供服务的客观需要为限,以此保持适度性,不能超出为终点效用服务的需要而扩展,也不能过少而无法满足为终点效用服务的需要。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由于虚拟效用全部都是中间效用,虚拟经济就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虚拟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受到实体经济发展的约束,即必须保持虚拟效用创造的适度性,不能过分地扩张虚拟效用,即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约束超出适度性炒作资产价格创造虚拟效用。总之,在国民经济之中,不论是在实体经济领域,还是在虚拟经济领域,客观存在着对于中间效用适度创造的要求,因而中间效用的创造必须保持客观要求的适度性,不能盲目地追求最大化超出适度性进行扩张和活跃,也不能缺少必要的劳动资源配置而使中间效用的创造不足无法达到适度性的要求。一旦出现由追求效用最大化而引致的追求中间效用的最大化,那么,超出适度性的那部分中间效用就必然会成为影响经济正常运行的危险因素,成为最终破灭的泡沫,从而造成经济危机和经济损失。纵观世界各国经济运行的历史,凡是曾经呈现市场过度炒作形成泡沫者,不论是商品市场或房地产市场,还是资本市场,无一例外,统统都是追求中间效用最大化超出适度性的结果。相反,如果不是追求中间效用最大化,而是追求终点效用最大化,那是只受市场需求约束问题的,在市场需求之内不存在适度性问题即不存在形成泡沫问题,但可能会有结构性过剩的问题,因为就终点效用来说,必须保持结构上的合理,包括两大部类生产的平衡。而在生产结构合理的基础上,在市场需求的范围内社会是可以允许追求终点效用最大化的,即追求为人民创造更多的生活福利。

就此而言,现代的经济学研究是需要中间效用概念的,即有了这一概念,人们就不会盲目地追求效用最大化了,而是可以明确地认识到只有终点效用可以追求最大化,对于中间效用是不能追求最大化的,只能保持适度性。人们可以在此基础上懂得:所谓的泡沫就是超出适度性的中间效用。在国民经济的运行中,必须清楚地区分终点效用创造与中间效用创造的不同,必须明确保持中间效用适度性的重要意义,以期对于泡沫认识的深刻理性可从容应对现实的虚实经济一体化的复杂性,发挥理论对于实践的科学指导作用,而不是继续在对经济现象的表层认识上陷入对于泡沫的困惑,看不到社会宏观经济管理的准绳,找不到防范经济泡沫的基点。事实上,缺乏对于终点效用与中间效用的划分,人们就会越发感到市场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不知道超出适度性的中间效用是如何兴风作浪的;
而一旦明确了中间效用与终点效用的不同,人们就可以走出所谓的泡沫造成的市场迷雾,赋予需要有效发挥管理市场作用的政府一只在社会宏观经济管理方面的灵巧的手,通过政府有力的宏观经济管理有效地避免出现泡沫破灭的灾难。下面,就进一步从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谈一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泡沫经济予以有效防范的问题。

四、如何有效防范泡沫经济

遵從以上的理论分析,能够认识到,所谓的泡沫经济就是中间效用超出适度性的市场表现。这比从经济运行的表层对于泡沫经济的认识推进了一步,其深刻性在于对中间效用做出了区别于终点效用的明确和不能超出适度性的界定,说明在适度性以内的中间效用,不论是实体经济的中间效用,还是虚拟效用,都有存在的必要性,而超出适度性的中间效用才是泡沫,才是必须竭力避免产生的,即阐明了可怕的不是中间效用,而是超出适度性成为泡沫的中间效用。这样的理论明晰对于有效防范泡沫经济具有实际的意义和作用。根据深化的效用理论研究给出的中间效用定义,现实经济中相对应的创造中间效用的劳动即长期以来人们认定的产生泡沫的劳动主要是商业劳动、银行业劳动、证券业劳动、广告业劳动以及各种市场中介机构的劳动。因此,有效防范泡沫经济就需要从强化这些部门劳动的社会管理入手。

(一)必须始终保持商业劳动为买者服务的本分

从表面上看,好像商业劳动是既为买者又为卖者服务的。但实质上,商业劳动的本分是为买者服务的,即商业劳动的收入是来自买者对于其劳动成果消费的费用支付。消费者去商店买东西,最终目的是购物,不是专为去享受商店的服务人员的劳动,所以,商业劳动创造的是中间效用。而商业劳动的特殊性在于,它要先为消费者去买,然后才能卖给消费者。如果商业劳动保持本分,即时刻不忘它是为消费者服务的,那么,商业的需求就是消费者的需求,不会造成市场上的虚假需求;
如果商业劳动不管消费者的需求另搞一套,不是倒买倒卖致使价格虚高,就是盲目增员实施行业扩张,那就一定会造成虚假需求,形成市场泡沫。所以,作为社会分工中的商家一定要保持本分,一定要明确商业劳动的效用不是可供消费者享受的终点效用,而是为消费者享受终点效用服务的中间效用,这必须是实实在在的,不能反复炒作,更不能依此造成社会的虚假需求,以商业的过度发展造成社会的经济损失。比如,在一个100万人口的城市,假定提供商业服务的大型超级市场至多只能有10家,若是不管不顾偏偏要建20家,看似很繁华,实际上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一半的商家倒闭,造成社会经济损失。所以,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要求商业劳动始终贯彻商业效用只能适度创造的宗旨,保持为买者服务的本分。只要商业劳动能够保持住為买者服务的本分,就不会出现市场价格炒作的疯狂,即不会出现商业效用超出适度性的泡沫。

(二)银行业劳动的发展必须适可而止

银行业劳动创造的效用也是中间效用,不过,银行业本身属于实体经济组织,不是虚拟经济的组成部分,所以,银行业的效用不是虚拟效用。对于现代市场经济来说,银行业劳动是必不可少的创造中间效用的劳动,尤其是在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的发展中,迫切需要银行业的发展大力跟进。但是,银行业劳动的发展也存在一个适度的问题,因为毕竟银行业劳动创造的是中间效用,不是终点效用。因而,银行业的劳动配置不能过大,应该是够用即可。特别是,不能过度发展中小银行,更不能过度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任意扩大互联网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来说,需要有效降低储蓄率,应该是只允许民众将暂时不用的生活消费的钱存入银行,而不能一再扩大民众的储蓄,造成银行负责的间接投资比重过高。在规范的银行储蓄业务中,一般不应包括民众可用于投资的钱。在规范的银行贷款业务中,不能出现过多的派生贷款,即不能贷了款,再转为存款,接着再用于贷款,反反复复。这就是说,在严格的宏观经济管理之下,需要大大减缩银行业的贷款能力和控制银行业的派生贷款规模。特别是要防止银行业为金融市场或房地产市场的炒作提供贷款。应该明确,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无小事,银行不能扩张。银行本身是实体经济组织,更是主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当然,在虚实经济一体化时代,银行也是要为虚拟经济服务的。但银行的业务发展不应过多地涉及虚拟经济领域,即银行除了在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适可而止,与虚拟经济的联系更要保持克制,既不应过度参与虚拟经济的金融业务,更不能为了逐利向虚拟经济市场输送炒作资金。社会对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一是要控制其发展的规模,二是要监督其业务的规范和管控其资金的流向。

(三)必须严密约束证券业劳动的市场行为

证券业劳动存在一部分直接属于实体经济的劳动内容,但其主体部分是典型的虚拟经济领域的劳动,证券业劳动创造的中间效用主要是虚拟效用。证券业劳动超出适度性创造虚拟效用必然形成泡沫,而且虚拟经济领域产生泡沫基本上就是由证券业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造成的。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当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并不是由美国的次级贷款造成的,而是由美国的证券界将次级贷转化为金融衍生品证券面向全世界发行造成的,即虚拟效用过度膨胀超出了适度性造成的。这说明,证券的力量是巨大的,几乎可以撬动整个世界。只要证券业劳动掀起惊涛骇浪,那它超出适度性创造的虚拟效用就是一个巨大的泡沫,接着就是要让经济社会不得不饱受泡沫破裂之苦。因此,在现代社会为防范泡沫经济而实施的宏观经济管理之中,强化对于证券业劳动的监管是最重要的。其中,最核心的管理还不是股票市场——尽管股票市场也是最常见的泡沫发祥地,股票市场的疯狂也是最常见的中间效用超出适度性的扩张——而是金融衍生品市场。可以说,金融衍生品市场是最容易膨胀、最容易产生泡沫的市场。这也就是说,要在虚拟经济领域避免中间效用超出适度性形成危害性极大的泡沫,必须要竭尽一切的力量加强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不能让这一市场中的资本势力任意而为。对于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交易,一定要控制规模,控制频率,控制创新,控制参与者,将这一市场的影响降到可能做到的最低点。这是为了保持虚拟经济领域稳定不得不采取的管控措施。只要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泛滥,再加上能够保持股票交易市场实现有序运行,那么,在虚拟经济领域出现泡沫经济破裂的灾难就是基本上可以避免的。尽管资本具有逐利性,但是在强有力的宏观经济管理之下,只要保持证券业劳动的创造不超出适度性,在虚拟经济市场上资本的逐利是不会造成严重的泡沫经济的。

(四)不能让广告业劳动产生扩张的中间效用

广告业劳动制作的广告是为让人们更多地购买广告宣传的商品,而不是让人们以看广告为自身的福利。因此,广告业劳动创造的效用也是中间效用,不是终点效用,尽管所有的广告成本都是由消费者买单的。过去,广告的影响力十分有限,最普遍的广告就是在街头巷尾张贴的商品宣传画和繁华商业街上的霓虹灯。但是,自从有了电视和互联网之后,广告的作用就被极大地强化了,表现出了巨大的经济能量,有些体育明星和演艺明星一年的广告代言收入上亿元,有的带货主播单是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罚款就高达十几亿元。这说明,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广告业的劳动能力超强。但由于广告业劳动创造的是中间效用,所以也存在着有可能超出适度性的问题,即只要广告业劳动太火了,就完全有可能超出适度性,虽然这样的广告泡沫泛滥不能与资本市场的大泡沫相比,但是也不可小觑,也是具有一定的市场危害性的。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品做的广告越多,广告的成本越大,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为此要支付的价格就越高。现代社会的宏观经济管理必须对现代的广告业加以限制,否则铺天盖地的过度广告投放也会超出中间效用的适度性从而形成市场泡沫,对正常的社会经济运行造成一定的危害。

(五)必须警惕市场中介机构的市场化泛滥

市场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房产经纪机构、产权交易所等。这些机构都是为现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是为企业或个人提供市场中介服务的,具有不可缺少的市场作用。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在法治社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个方面的经济活动都是需要依法发挥其重要作用的。但是,毫无疑问,所有的市场中介机构劳动者创造的都是中间效用,不是终点效用,都存在保持适度性问题。如果市场上出现的这一类机构过多,而且都要有偿地发挥市场作用,那么,在这一方面也同样会出现中间效用超出适度性形成一定泡沫的问题。这也就是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各个类型的市场中介机构不可缺少,但也不能允许这类机构在市场上泛滥,发生恶性竞争或扰乱正常秩序。尤其是,必须防止房产经纪机构的过度膨胀发展和调动大量的资本对房产进行恶性囤积和炒作,决不能允许市场上出现过量的推销房产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即必须避免房产中介机构强势扩张以自身的力量控制行业市场,哄抬房产价格制造市场泡沫。社会的宏观经济管理对于各类市场中介机构一定要实施必要的行业控制,使其均能保持中介劳动创造中间效用的适度性,以尽力避免在这类机构的市场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泡沫。

总之,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深入研究表明,无论在哪里,都不能笼统地讲追求效用最大化。效用分为終点效用与中间效用,只能讲追求终点效用最大化,不能追求中间效用最大化,对于中间效用的创造必须保持适度性,超出适度性的中间效用创造必然形成泡沫。将对泡沫经济的认识提升到理论的高度是十分必要的,明确哪一些行业劳动属于创造中间效用的劳动是有效防范泡沫经济的基本要求。在确定中间效用的创造超出适度性必然形成泡沫的基础上,以此学理性的认识为依据,实施周全并强有力的宏观经济管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基本上能够具体地做到保障国民经济的运行不受泡沫经济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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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玲玲

Bubble Economy:The Market Performance of Intermediate Utility beyond Moderate

——Taking the "Second

Qian Ji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836, China)

Abstract:

Bubble economy and economic bubble is the same nature of the bubble, whether the existence of the bubble can be judged by the market price, market speculation, capital profit,  investment growth, economic prosperity, economic overheating and so on. The in-depth analysis from the level of economic theory shows that the bubble economy is the market performance of intermediate utility creation beyond moderation. Throughout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operation of all over the world, those who have presented excessive market speculation, whether the commodity market or real estate market, or the capital market, without exception, are all the result of pursuing the maximization of intermediate utility beyond moderation. Therefore, to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mergence of bubble economy, we must strengthen the macro-economic management of commercial labor, banking labor, securities labor, advertising labor and market intermediary labor that create intermediary utility according to the rational understanding of bubble economy.

Key words:

bubble; economy; labor; intermediate utility; mo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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