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发展种苗产业有助于增加森林资源和木材供给,维持森林遗传多样性和提高人工林稳定性,对于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健康与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甘肃省康乐县林木种苗产业现状,提出调整育苗结构,扩大销售渠道;
加大支持力度,发挥引导作用;
加强良种选育,做好保障服务;
推动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加大执法力度,跟进监督管理等发展建议。
关键词 种苗产业;
林木;
科技创新;
甘肃省康乐县
中图分类号:F32;
F30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4.10.039
康乐县位于甘肃省中南部、临夏州东南端,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的农牧交汇地带。截至2023年底,全县总面积1 083 km2,总人口30.91万人,境内平均海拔2 015.8 m,年降水量638.5 mm,无霜期172 d,有耕地38 646.67 hm2、林地12 853.33 hm2、草地9 480.00 hm2,有松、柏、杨、柳、桦等200多个树种,活立木总蓄积量60.8万m3,森林覆盖率22.17%。随着我国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步伐的加快,康乐县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加强生态建设和建设“三北”防护林的良好机遇,大力发展以云杉为主的育苗产业,成为农民致富增收的一大产业,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从20世纪90年代起,康乐县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开始培育云杉苗木,逐步形成了以康乐云杉为主,速生柳、新疆杨为辅的育苗格局。康乐云杉具有耐阴、耐寒、耐旱、抗逆性强、成活率高等特点,是一种适宜在高海拔地区造林的常青树种,而且树干修长挺直、枝叶繁茂葱郁、树形整洁优美,经常应用于城市公园绿化与生态造林,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但是,近年来康乐县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深层次问题,与发展现代林业和实现林业发展目标的要求不相适应。受全国苗木市场大环境和种苗生产盲目性的影响,康乐县苗木供过于求,且传统的种苗生产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找出一条产业化水平高的现代化林业苗木生产途径,为林业产业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1]。
1 现状
自2009年起,康乐县立足自然、土壤、技术、传统四大资源优势,通过各项扶持政策推动以及民间资本投入形成国家、企业、个人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以“农户+合作社”方式,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产业。截至2012年,康乐县林木育苗留床面积超过4 000.00 hm2,约2.3亿株,形成了针叶类以云杉为主体,油松、樟子松为辅,阔叶类以速生柳、新疆杨为主的地域特色明显的苗木生产格局。截至2023年底,康乐县152个建制村中有110多个村2万多户农户参与种苗产业,苗木留床面积2 066.67 hm2,存量1.0123亿株,外销苗木571万株,年收益在1.7亿元以上,主要销往西藏、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河北、陕西、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康乐县林木种苗产业特点如下。
1.1 苗木生产基地化、产业化
康乐县紧紧抓住大规格苗木和部分苗木紧缺的现状,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全县苗木生产呈现出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截至2023年底,全县流转林地、土地1 333.33 hm2用于发展林木种苗产业,组建苗木种植合作社164家,有效运转50多家,个体私营育苗已成为康乐县专业化种苗产业的一支主力军。经过几年的发展,康乐县林木种苗产业在全省处于中上靠前的排名位置,育苗面积、苗木储备量、年销售量3项指标均在全省前列。
1.2 育苗树种丰富化、多样化
为了适应市场和造林绿化工程需要,康乐县私企专业育苗单位在大规模培育适生造林树种的同时,坚持品种引进和示范推广,以点带面,引导林木种苗产业从绿化向美化转型发展。截至2023年,建成占地面积0.67 hm2的园林绿化苗木示范园,引进白蜡、龙须柳、大叶垂榆、木槿、石楠等56个品种进行本土化培育。同时通过引导,大力发展牡丹、芍药等园林绿化苗木生产,推动全县林木种苗产业从规模集中型向多元化转型。同年,全县花卉苗木产业生产经营户15家,种植面积约15.33 hm2,主要培育紫叶稠李、紫叶矮樱、牡丹、树状月季等50个品种约30万株苗木,极大地丰富了绿化植物种类,为全县绿化提供了丰富的植物资源。
2 存在的问题
2.1 苗木产量过剩,苗木出售严重受阻
随着康乐县林农普遍加入育苗行列,常规造林绿化类苗木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统计数据显示,从2011年开始,康乐县云杉、杨树等常见造林树种的留床面积急剧增加,年产苗量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这一时期全国造林节奏有所放缓,对造林树种的市场需求减少,造成了供过于求的局面。同时,由于传统全手工采穗嫁接的育苗方式效率较低,林农生产的常规苗木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脱节。这直接导致了以康乐云杉为代表的部分主流造林树种出现严重的滞销和行情下滑问题,从而降低了林农的育苗积极性和收益。
2.2 国有苗圃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
受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的制约,国有林苗基地和苗圃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得不到充分的财政支持,生产条件简陋。与此同时,在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浪潮下,民营和其他育苗主体快速发展壮大,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国有苗圃一直难以发挥好技术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其育苗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辐射效应十分有限,这进一步制约了全县林木种苗产业结构调整和品种更新的进度。
3 对策建议
3.1 调整育苗结构,扩大销售渠道
面对当前苗木产量严重过剩的现状,康乐县可采取调整育苗产业结构、提高育苗效率、加强区域协作等措施。1)调整和优化现有育苗结构。积极引导和支持康乐县内育苗生产者,增加园林绿化类树种、花卉类植物等经济价值较高植物的培育比例,改变单一以普通速生树种为主的简单育苗结构。同时,适当减少云杉等普通造林树种的育苗面积和年产量,转为培育市场需求量更多的树种,这可以提高林木种苗产业的整体效益[2]。2)大力推广应用无性系组培快繁等先进育苗技术和工艺,改进现阶段过于依赖传统的人工采穗嫁接方式,提高育苗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育苗过程中注重对市场需求的研判和把握,使新增育苗产能和实际销售需求保持高度契合,避免再现严重的产量过剩问题。3)加强区域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实行更有力的育苗产量调控和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与周边县(市)在育苗信息共享和产销对接方面的互助合作。促进当前苗木产量过剩地区与市场需求量较大地区的苗木资源有效流转,实现区域协同发展。
3.2 加大支持力度,发挥引导作用
县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国有苗圃、育苗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的支持力度,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加大财政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装备水平。2)加强人才培育,选派技术骨干到外地学习培训,提高国有苗圃整体育苗技术水平。3)促进国有苗圃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引进育苗新品种和新技术。在此基础上,国有苗圃应发挥在新品种选育、示范引领等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引领全县林木种苗产业转型升级。4)对县域内规模较大的育苗公司,要重点支持其新品种选育、引进工作,引导其调整育苗结构,合理配置园林绿化品种、花卉盆景等高效益品种。充分利用其在销售渠道、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指导下级育苗合作社和散户调整育苗方向[2-3]。5)鼓励育苗公司与科研院所合作研发苗木新品种、育苗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6)对专业合作社要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特别是对成效突出的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财政奖励。
3.3 加强良种选育,做好保障服务
县林草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林木良种培育工作,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建设县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基地应引进国内外优质林木品种,开展区划比较试验,筛选出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优良品系;
应建立完善的良种苗木快速繁殖体系,采用组织培养等技术获得大量健壮苗木,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新品种选育工作,培育出适应性强、生长速度快的新品种。
为提高育苗信息化服务水平,县林业信息中心应加强同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集市场分析、品种查询、技术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育苗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该系统需要收录品种选育、育种技术、市场行情等信息,供育苗者查询决策。此外,开发移动信息客户端,使育苗者可以随时享受信息服务,这将有效提高育苗生产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响应速度[4]。
3.4 推动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县级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育苗科研力量建设,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人才、平台、资金等要素保障。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大本地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安排技术人员前往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学习交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规划建设一流的育苗技术研发平台,使之成为县域内技术创新的源头。成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接育苗企业需求,建立技术转移平台,设立孵化基金,完善成果转化的评价激励机制,争取让更多科研成果投入生产实践。
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促成县域内龙头育苗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体系。联盟成员可采取订单式研发的模式,以企业需求牵引科研项目立项,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技术痛点。共建研发中心和工程中心,实现科研平台和大型设备的开放共享使用,降低企业自主研发的投入成本。为加快科研项目申报和成果转化,该联盟可共同争取国家和省级的支持项目,获得更多科研资金保障。这些举措的实施,将大幅激发育苗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动力[5]。
各级主管部门和育苗科研机构应建立技术评价考核制度,并选派专人密切关注国内外前沿的育种和栽培技术动态。及时总结归纳国内外成熟技术在当地应用和推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评估技术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及时淘汰落后的工艺流程,推广应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当地育苗水平与国内领先地区保持同步。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康乐县林木育苗产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跨越式发展。
3.5 加大执法力度,跟进监督管理
县林草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标准,确保获取证书的单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质量控制能力。建立电子证照库,与执法系统对接,实时跟踪证书使用情况。一旦发现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吊销其证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林业站应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证照、检疫报告、产地证明等文件,确保种苗生产经营的规范性。加强种苗市场舆论监督,严厉曝光违法生产经营者,形成强大震慑力。对注册登记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站长责任。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向部门举报违法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的人,这将有效遏制违法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应加大抽检力度,采用全球定位系统科学设置抽检点。抽检要覆盖所有级别育苗组织,并重点对苗木质量投诉较多的组织进行抽检。
4 结语
经过多年发展,康乐县林木种苗产业初具规模,但从整体上看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壮大。为此,县林草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标准建设;
引导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加强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健全质量监管和执法体系,推动产业高水平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康乐县林木种苗产业真正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任占梅.林木种苗与森林培育技术应用探讨[J].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3(12):40-41.
[2] 张力栓.林业工程建设中北方林木种苗培育技术的探讨[J].中国林业产业,2023(10):97-99.
[3] 刘力.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促进林木种苗产业发展[J].林业建设,2023,41(6):44-47.
[4] 杨异清,侯镇礼,黄木养,等.林木种苗在封开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中的重要性[J].南方农业,2023,17(20):234-236.
[5] 魏鹏.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苗培育技术[J].南方农业,2023,17(20):240-242.
(责任编辑:张春雨)
作者简介:徐华军(1992—),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造林、林草资源保护和利用、林木病虫害防治等研究。E-mail:15696196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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