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荧荧 贾海薇
编者按:贾海薇博士是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城乡公共治理团队负责人。近年来,该团队在城乡公共治理、大数据时代的行政体制改革、社会风险防控与粮食安全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研究成果,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从本期起,《南方农村》特邀贾海薇教授担任“乡村振兴战略”专栏主持人,并将陆续刊登华南农业大学城乡公共治理团队以及国内相关领域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文章,以飨读者。
摘 要:
数字乡村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数字乡村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构建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数字治理,能够提高乡村数字化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治理转型。本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为理论依据,构建主体协同、内容协同、要素协同以及空间协同的数字乡村协同治理分析框架,并以潮州市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凤凰镇为例,分析了该镇数字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经验,总结了数字乡村建设的运行机理,并提出促进潮州市数字乡村建设的推进策略。
关键词:数字乡村;
协同治理理论;
运行机理
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24)02-0038-11
一、引言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强调以数字化为手段,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2019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发布,提出建设“一个网络”“一个体系”“一个平台”;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同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公布了10个试点县20个试点镇,作为在试点县和试点镇行列的潮州市潮安区在2021年颁布了《潮安区数字乡村发展规划》(2021-2025年),剖析了潮安区数字乡村发展现状,并围绕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文件,提出了“一个生态、两轮驱动、五条主线”的发展思路。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与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数字乡村建设,提出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随着国家政策文件的不断完善,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容、指标体系也更加明确,推动着潮州数字乡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为了全面了解目前我国数字乡村研究的整体状况,通过检索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选择“学术期刊”类文献,以“数字乡村”为主题进行检索,源类别选择北大核心和CSSCI、CSCD、AMI来源期刊,本研究将文献发表的时间跨度设定为2019年1月1日-2024年4月11日,共检索得到1095篇相关文献数据,剔除了会议、报纸、与主题相关度低等无关信息,提取有效文献1024篇,并将文献以Referworks形式导出。运用CiteSpace 6.3.1对高频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结果显示自 2019年起,相关文献的数量每年呈“翻一番”的上升趋势,如下图1所示。
通过对这1024篇文献分别进行发文量分析、关键词共现分析,结合具体的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学界对于数字乡村的已有研究较为深入,且有显著聚焦。
基于高频关键词的共现图(图1),近年来关于数字乡村的研究主题可归纳为:
(一)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相关研究
沈费伟、叶温馨(2021)从乡村振兴内涵探索数字乡村与乡村振兴之间的耦合关系,并从数字生产、生活、生态和治理四个领域对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提出建议,认为数字乡村建设是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策略[1]。曾亿武、宋逸香等(2021)立足“三农”工作,放眼国内国际环境,肯定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意义,构建数字乡村的概念框架,并运用多学科论证数字乡村建设的理论逻辑和基本路径,提出未来研究的展望[2]。王胜、余娜(2021)认为“空间”是乡村的本质属性,数字赋能乡村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数字技术将乡村构建成“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孪生的虚拟空间,在农业、生活、治理等场景赋能乡村振兴[3]。刘灵辉、张迎新(2022)通过模型设定,选取数字乡村和乡村振兴的指数进行测度,对数字乡村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内在联系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乡村经济和乡村生活的数字化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4]。向继友、楚向红(2023)认为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接续,有助于推动乡村产业融合,解决乡村综合治理问题,缩小数字鸿沟,提升乡村数字价值[5]。任燕、董雨昕等(2024)提出数智乡村将数字化和信息技术手段嵌入到产业、治理、生活、农业农村现代化等乡村发展的各个领域,推动乡村振兴[6]。
(二)数字乡村治理的经验和发展模式研究
王欣亮、魏露静(2018)基于“陇南乡村大数据”,从治理主体、内容、手段三个方面阐述大数据驱动乡村治理的理论机制,并构建大数据推动乡村治理的实现机制[7]。马丽、张国磊(2020)提出“互联网+”乡村治理有助于改善乡村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回归“以民为本”的公共诉求及纠正“跑偏”的乡村治理创新[8]。刘能、陆兵哲(2022)基于对浙江德清县的调查,认为数字化治理与传统乡村治理并非替代关系,两者之间存在张力与调适,探寻数字治理与乡村社会之间新的平衡[9]。张兆曙(2022)指出面对传统乡村治理及逆城市化带来的问题,湖州市通过数字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开发出“数字乡村一张图”平台,实现数字乡村全景治理的新模式,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解决方案[10]。胡卫卫、卢玥宁(2023)通过对“中国大棚第一村”在数字技术背景下如何进行数字化转型,
并催生了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具体案例
进行分析,进一步探究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生成机理和运作逻辑[11]。黄建红、蒋艳辉(2024)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对长沙县果园镇进行田野考察,从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动员四个阶段,构建“主体在场、利益共融、行动共治”的乡村治理的合作网络[12]。
(三)数字经济发展对乡村振兴作用的研究
谢地、苏博(2021)通过构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采用回归模型分析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结合对乡村振兴实施的促进作用[13]。张蕴萍、栾菁(2022)认为数字经济通过数据要素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数字化动力,促进了产业、生态、人才、文化和组织的振兴[14]。何雷华、王凤等(2022)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对乡村振兴的驱动作用和影响机制,认为数字经济对乡村振兴具有明显的驱动作用[15]。陈亚军(2022)利用空间计量模型对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发展之间影响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并指出数字普惠金融为中国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契机[16]。刘钒、于子淳(2023)运用熵权法对乡村振兴质量与数字经济发展进行测度,研究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发展对乡村振兴质量有明显的提升作用,科学技术在两者的关系中起到中介作用[17]。王歆、牛习现(2024)在《探访乡村振兴:数字经济进行时》一书提到数字经济通过促进农村消费升级、乡村产业赋能、农村人才培育等方面推动乡村振兴,并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18]。
(四)数字化助推乡村文化发展的相关研究
李翔、宗祖盼(2020)提出数字乡村的建设在技术、人才、资本和需求四个方面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与乡村经济产生积极的融合趋势[19]。丁和根、陈袁博(2021)认为随着信息技术嵌入到农业农村各领域发展中,数字新媒介如短视频、乡村APP、网络直播与社交平台的整合等都助推乡村文化传播效能的提升[20]。芦人静、余日季(2022)指出数字化弥补了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催生了乡村文旅产业融合的新业态,也实现了乡村文旅产业融合主体、服务方式、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21]。董志勇、李大铭(2022)认为数字乡村建设有利于乡村文化自信化,通过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设施以及数字技术推动文旅产业的繁荣发展,同时数字技术对乡村文化的传播以及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都起到重要作用[22]。袁媛、范建华(2023)从数字化发展能突破文化产业发展的传统模式、重塑文化产业价值链以及形成新格局等方面阐述数字化赋能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互嵌机理,认为文化产业与数字化的融合有助于推动乡村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3]。
综上所述,既有的研究聚焦于数字乡村赋能乡村振兴、数字乡村治理的经验模式、数字化推动乡村发展等方面,大多数研究都关注到数字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协同问题,但更多关注的是协同“主体”与“主体”协同这较为单一的方面,忽视了技术、人才、空间等“非主体”要素之间及其与“主体”之间的协同,而数字乡村的协同治理是包括主体、内容、要素、空间等多维度的协同。为此,本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分析框架,以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的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为例,剖析数字乡村建设中的运行机理,通过协同治理探究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策略和优化路径,以期为其他非试点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
(一)理论渊源
协同理论由20世纪70年代德国物理学家哈肯(Haken)创立的“协同学”演变而来,用以解释一个系统持续有物质和能量输入,变形后输出,从无序到高级有序的稳定过程[24]。范如国(2014)提出协同效应的大小受到系统内部子系统的协同强度影响,内部子系统耦合度更高,协同效应更大[25]。哈肯(1989)认为协同理论是通过研究开放系统中不同性质的子系统之间的协同合作,探索与子系统性质无关、支配子系统自组织过程的一般原理[26]。且不同性质的系统内部、子系统、系统要素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系统内部在稳定和不稳定中相互转化,当系统自身到达临界点或者受到外力作用达到临界点时,子系统在该过程中发生相互作用,使系统由无序变为有序,达到1+1>2的效果[27]。基于哈肯对协同理论的阐述,本文对协同的含义界定如下:第一,系统内部要素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相互作用;
第二,各子系统及系统内部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使系统从一种状态发展为另外一种状态,系统从无序运动变为有序运动,产生新质变的过程[28]。
协同治理理论是协同理论在发展过程中被广泛地运用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特别是公共管理领域中,与社会治理相结合,衍生出的创造性概念。协同治理理论作为一门交叉的新兴理论,不同学者的理解有所差别。扎待克(Zadek S)提出协同治理是各主体为实现共同目标通力合作,制定规则并遵从规则[29]。李汉卿(2014)将协同治理将社会看成一个大系统,在社会系统中还存在若干子系统,各系统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协同治理理论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寻找社会治理效果的序参数,使社会系统有序运动[30]。孙大鹏(2022)将协同治理视为社会治理安排,是一个或多个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到集体决策的论坛当中,制定或执行公共政策,或者对公共事业和资产进行管理[31]。
本文借助曾亿武(2021)提出从主体协同、内容协同、要素协同、空间协同等方面发掘中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协同效应的相关论述[2],将数字乡村建设视为一个复杂大系统,由建设主体、内容、要素、空间等子系统形成,各子系统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通过协同治理追求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作,进而发挥系统的最大功效。因此运用协同治理理论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分析框架具有合理性。
(二)协同:一个概念性框架及解释
协同不仅是单一系统的有效协调,还包括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在数字乡村这个复杂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建设的场景下,协同治理理论对数字乡村的多元协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政府各部门、城乡之间的协同合作、整合资源,实现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的根本目的。因此,数字乡村建设不应单纯强调“主体”与“主体”协同,还应注重建设内容、技术人才、空间等“非主体”要素及其与“主体”之间的协同。
一是主体协同,数字乡村建设是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推进的发展过程。数字乡村建设的主体协同既包括党组织、政府、村集体、企业、高校、村民等不同类型主体之间协同,也包括同类主体如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政府内部不同部门的协同。二是内容协同,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目的,数字乡村的内容协同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构建数字化、信息化的数字治理、基础设施以及乡村产业。三是要素协同,数字乡村建设离不开要素的投入,要形成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人才引进、技术引入等多要素协同的局面。四是空间协同,是数字乡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优化空间结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升级和乡村发展。数字乡村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乡村地区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等设施,实现空间的协调和整合,确保各项建设能够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实现整体发展的目标[2]。基于此,数字乡村建设的协同治理分析框架如图2所示。
四、案例嵌入:潮州市凤凰镇数字乡村协同治理的实践探索
(一)案例概况
2020年广东省选定10个县(市、区)为全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县,20个镇为全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镇,潮州市凤凰镇是数字乡村建设典型示范镇之一;
2023年,广东省以全省122个县(市、区)、1609个乡镇(街道)、2.65万个行政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凤凰镇也被列入“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镇,叫水坑村作为典型示范村,所以很具有代表性。基于案例研究的典型性原则,本文选取了凤凰镇作为案例研究的样本。
凤凰镇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的北部山区,镇域面积231.73平方公里,下辖2个社区、27个行政村,户籍人口4.4万人。在便民服务上,凤凰镇设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同时,凤凰镇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如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等,基本可以满足村民的教育、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在产业发展上,凤凰镇积极推动“凤凰单丛”特色产业,建设智慧农场,打造“一村一品”的品牌效应,促进茶旅融合发展,辐射带动附近区域发展。在建设内容上,凤凰镇抢抓机遇,先试先行,以凤凰镇叫水坑村为试点村,借助中国电信“村村享——数字乡村”微服务平台,积极规划建设数字乡村,谋划实施了数字乡村平台服务项目,助力村居有效治理。同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种植茶叶,建立智慧农场等,有效反映当下数字乡村建设的最新进展和实践前沿,具有典型性。
(二)潮州市凤凰镇数字乡村建设的协同实践
在凤凰镇数字乡村建设中,党政组织统筹协调和谋划行动方案,建设乡村基础设施,购买技术服务建设数字乡村平台,吸纳高校人才提供技术支撑,培育乡村精英发挥内生动力,建设智慧农场,实现产业数字化等,形成主体、内容、要素、空间等方面的协同格局。如下图所示,在《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 年)》中提取有关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的指标及其数据,可以看出在数字乡村发展水平上,广东省>东部地区>全国,广东省的数字乡村建设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聚焦广东省数字乡村建设的试点镇,探索数字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
1.多元主体参与,激发乡村的内生动力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乡村治理的基本特征是从单一的治理主体向“一核多元”转变,治理模式也由村民自治向多元共治转变[32],形成了党委领导、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格局。多主体之间形成的有效协同与民主自治参与机制,是构建数字乡村良好治理格局的关键。一是潮州市凤凰镇依托信息数字技术打造数字乡村平台,村民通过微服务平台即可参与乡村治理,外出务工的年轻人、新乡贤等可以远程参与村庄重大事项的决策,有利于更进一步构建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格局。同时,党群服务中心与村委会之间使用同班人马,班组之间的耦合性较高,摩擦小,也有助于推进多主体的协同治理。二是潮州地区的宗族主义较强,多元主体中还包括老人组,老人组即是在乡村中声望较高、贡献较大,或者已退休教师、公务员等年纪较大的长者构成,老人组在村庄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推行中起到重要的决定和调节作用,可以带动全村的村民对项目进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是潮州市多元治理的特色之一。三是乡贤咨询委员会由村委会主导、乡贤自发组成的委员会组织,乡贤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高校教师、企业家、公务员等,主要为乡村治理建言献策、提供资金的支持等,潮州市潮安区主要采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人组+乡贤咨询委员会+村民”的多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是潮州市多元治理特色之二。数字时代到来之后,在数字技术驱动之下,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手段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治理主体纳入数字乡村的治理之中,协同演化,逐步形成数字乡村的协同治理结构。
2.打造智慧乡村,助力乡村建设数字化
数字乡村内容协同发展需要加快建立数字治理平台、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产业。一是推进5G基站建设。目前,全市主城区、各县域核心城区以及乡镇街道的全覆盖,特别是在重点场所、重点园区和交通枢纽,实现 5G网络的连片覆盖。并开展重点领域5G应用试点示范。如在凤凰镇开展5G+智慧农业,推动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园区,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二是建设数字乡村平台。凤凰镇抓住机遇,在政府的支持下,凤凰镇与电信公司合作,在叫水坑村进行试点,建立了数字乡村服务平台,后向全镇推广,实现“数字乡村一张图”(图4)。数字乡村平台通过地理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最终提供数据服务,通过可视化大屏、APP等形式进行展示。凤凰镇数字乡村平台主要包括领导驾驶舱、综合管理、智慧党建、户籍管理、村民自治、视频监控系统、视频AI分析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等多个板块构成,为村社事务的高效应对和精准服务奠定了重要基础。让村民可在数字乡村平台上参与乡村治理。三是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产业发展。凤凰镇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设智慧茶园,改变传统人力密集型的产业发展模式,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如抖音、快手等进行宣传、直播,扩大凤凰单丛茶的知名度和销售量,改变农村传统经济模式,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3.引进人才技术,促进乡村要素精细化
潮州市潮安区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等途径,引进人才和科学技术,实现要素之间的协同发展。一是通过引入院士工作团队,依托潮州单丛茶产业研究院,开设茶学专业,开展与茶有关的教学和科研等,同时聘请华南农业大学等院校的茶叶种植专家到村里讲授茶叶种植、施肥、防治、管理等知识,让茶农对茶叶种植有更加系统性的认识,由以前依靠经验到现今依靠科学进行管理。二是凤凰镇部分村集体购置了制茶设备,包括摇青机、炒青机、揉捻机等6种机器,从以前依靠经验炒茶到如今依靠先进技术设备,实现茶叶的产量、品质双提升。三是在智慧农业上,如叫水坑村运用“千里眼”监管茶园,利用大气候农业农眼智能监测管理系统,可以随时随地借助手机或者电脑,观测到茶园的实时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的变化,更精准地帮助指导生产,保持茶叶产量稳定、提升茶叶品质。四是依托区块链技术,全程记录凤凰单丛茶生长、采摘、
炒制、上市全过程,潮安区还建立了茶叶安全生产溯源系统,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产品介绍、生产等溯源详情信息,构建了各大茶企从基本信息到生产管理的茶叶溯源“农货链”。同时,以“数字凤凰”小程序作为载体,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单丛茶云名片”等应用,建设乡村文旅、村民守望、乡村服务站、村民自治等子模块,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模式,搭建“数字云店”,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追溯。
4.规划空间布局,推动乡村全方位发展
潮州市潮安区及凤凰镇分别成为全省数字乡村发展10个试点县区和20个试点镇之一。目前潮安区建立政府服务中心1个,区级政务服务分厅3个,15个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均已完成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实现村级全覆盖。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始终秉持以“数字引领、倾情服务”为工作理念,对大厅的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利化和应用数字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增设导办机器人,配齐无障碍设施设备,升级自助区,提升了大厅办事的便捷程度。基本实现所有事项“最多跑一次”;
1459项实现“零跑动”;
1857项事项实现“网上办”,网办率超99%;
1661项事项实现“就近办”,就近办率达78%;
承诺时限压缩比95.16%。大厅还持续推出了企业开办一窗受理、新设立企业刻章“零费用”服务、政务服务容缺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审联办制度、“一站式”服务、“秒批秒办”服务、“无纸质证明”和跨域通办等多项改革举措,受到了广大企业群众的高度肯定。政务服务中心等各大服务平台通过借助数字技术,打通公共服务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在产业园区方面,潮安区目前有7个产业园区,其中有潮安区凤凰单丛茶产业园、潮州市盛通物流园、科盛电商园等,都处于起步阶段,园区与园区之间存在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规划,以求形成空间上的互联互通。
五、案例解析:数字乡村建设实践的运行机理
潮州市凤凰镇从主体协同、内容协同、要素协同、空间协同等多方面的革新实践表明,“智慧+协同+治理”有利于促进乡村全方面、多方面、精细化发展。数字乡村建设旨在通过运用数字化技术激发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推动乡村建设多元主体协同;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数字化和发展数字化产业促进乡村建设内容协同;
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培育本土人才、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乡村要素协同;
并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产业园区规划等的建设,促进数字乡村建设的空间协同。勾勒出一幅数字赋能乡村协同治理的实践图景。
(一)主体协同:以党建引领多元共治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乡村治理也应遵循推动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逻辑。凤凰镇在数字乡村建设中摒弃了传统乡村社会治理在政府主导下由基层村委会开展自治,村民、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较少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的单主体治理困境。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协同,是包括党组织、政府、村民、企业、科研院校等不同类型主体的协同,也包括同类主体的内部协同,如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之间的纵向协同、政府内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等多元主体的协同[2]。凤凰镇为了更好地协同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利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把更多的“不在场”主体纳入乡村的建设中来,创建了“互联网+党建”的乡村治理新形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党政宣传,凝聚乡村治理力量。潮州市凤凰镇逐渐形成以党建为核心,形成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人组+乡贤咨询委员会+村民”为主体的“一核多元”治理新格局,保证党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引领,也实现多元主体有效地、有序地参与乡村治理。
(二)内容协同:以数字赋能乡村建设
数字乡村建设强调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以数字赋能数字乡村建设,实现农业农村信息化。在数字乡村建设中要推进信息基础、数字治理平台、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产业等建设内容协同发展[2]。凤凰镇极力打造智慧乡村,助推乡村建设向数字化发展。一是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快农村移动、电信等互联网络、宽带、物联网、数字电视网的落地;
推进农村地区光纤、4G网络全覆盖,并逐步推进5G网络建设全覆盖;
推进数字电视广播入户;
深入推进信息工程建设,以数字化基础工程赋能乡村建设。二是在数字经济方面,凤凰镇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园,推广作业机械化、精细化和精准化;
运用数字赋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健全销售供应链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
三是乡村治理数字化上,极力推动“互联网+乡村治理”,建立统一的数字共享平台;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数字赋能促进了乡村多维度内容的协同,形成叠加效应,即“1+1>2”,为数字乡村建设朝着数字化协同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素协同:以协调实现资源整合
数字乡村建设要注重“非主体”要素的协同发展,通过合理的协同技术、人才、土地、资金、设施等“非主体”要素,促进各类要素协同推进,避免出现要素分配不均。随着数字技术发展,传统的乡村逐渐向数字乡村转型,借助乡村数字产业化、乡村产业数字化的契机,通过创办行业协会,吸引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参与投资,延长产业链,为当地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可以吸引青壮年劳动力回流。同时,通过各要素协同发展,为数字乡村发展创造良好的局面,吸引外来的优秀人才,聚集更多的人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实现数字化的协同创新。为了实现乡村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潮安区引入院士工作团队和华南农业大学茶学专家,依托潮州单丛茶产业研究院,开展与茶有关的教学和科研等,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让第三方公司参与数字乡村的建设,引进先进的技术,如:智慧监测、智能水肥灌溉系统等,构建“智慧农业”发展模式,发展一村一品,推进产业数字化,产生最大的协同和外溢效应,促进资源最大程度的整合。
(四)空间协同:以规划完善空间布局
数字乡村建设不仅仅需要主体、内容、要素之间的协同,也需要空间协同,优化空间结构。空间的协同发展主要是包括治理服务、基础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协同。例如在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上,凤凰镇优化乡镇空间规划布局,提升服务中心、产业园等基础设施之间协同性,构建更为开放性、包容性空间格局,让各区域间、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空间协同是在主体协同、内容协同、要素协同的基础上发展的,空间协同需要政策支持、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所以需要政府进行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支持。2021年,《潮安区推进凤凰山规划建设 打造凤凰文祠茶旅走廊工作方案》发布,在凤凰镇选取“处重要节点、能体现特色、可融合提升”的3-5个村进行村庄优化提升,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区域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上水平、上档次。其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凤凰镇通现代农业产业园路面改造工程,对处于山区的凤凰镇优化交通网络的布局,保证乡镇村庄的道路可达性具有重要意义,既便民利民,也降低物流的运输成本。因此要对空间协同内的各要素进行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空间协同的效用,提高数字乡村的协同创新能力。空间的协同创新也为数字乡村建设引进企业资金、人才、技术等提供保障,也构建了各主体、要素、资源之间的协同关系网络,有助于推动传统乡村格局的重构,从而确保数字乡村建设的完整性和高效性。
六、协同治理:数字乡村建设的“帕累托改善”
帕累托最优是以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Pareto)名字命名的福利经济学理论之一。帕累托最优是指在不减少一方福利的情况下,就不可能增加另外一方的福利;
而帕累托改善则是在不减少一方的福利时,通过改变现有的资源配置提高另一方的福利。而数字乡村建设期望达到的目标就是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即:在其他人原有的福利效用没有因为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减少,而有一部分人在数字乡村建设协同之下达到了更好的经济状况。因此,在数字化背景下,探索数字乡村建设的“帕累托改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健全合作机制,实现主体协同治理
数字乡村治理主体信息不对称、信息数据失真、市场资本逐利性与治理公共性的矛盾、主体多元带来的权力泛化等问题,造成了数字乡村治理互信过程受到利益博弈、有限理性等制约,多元主体很难实现互信[33]。在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也是在探索“帕累托最优”的过程,因此需要着力建设“一核多元”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局面。在我们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以及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34]。坚持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帕累托改善的重要路径之一。第一,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引领能力。通过实行网格化治理、设岗定责等方式,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利用数字化信息平台,制定数字乡村治理的标准体系,设置阶段性目标,在阶段性目标的带动下推动多方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的形成。同时,通过数字乡村治理平台,村民可以第一时间获得乡村建设相关信息,打破原本信息滞后、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改变村民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处于信息相对弱势地位,达到治理的最优状态。第二,加强数字治理使用方式的宣讲。数字技术异化和数字形式主义弊端使数字素养较低但品德素质较高的农民被迫退出农业生产与乡村治理的主体圈层,在短期内造成乡村治理队伍的断档与治理能力的减弱[35],通过党员入户宣讲、专员走访、开展大范围的讲座、与农业类高校共同推行农村人才培养机制,培育符合数字乡村发展的“新农人”等教育实践课堂的形式,教导村民、老人等数字弱势群体学会运用数字治理平台参与村庄事务的治理,带动村民积极参与村集体事务,形成多方合力治理的新局面。第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多方参与的合作机制。建立制度性的常态化协商机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与社会组织”多方协同治理的协商机制固定化,摒弃多元主体异化的影响,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新局面。
(二)数字技术赋能,助力内容协同共建
帕累托改善指的是人们在“看不见的手”或“利己心”的作用下,在至少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提高自我利益[36]。在数字乡村建设中,通过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提供和调节更多的资源,村民可以根据村庄和自身拥有的资源条件选择适合发展的产业,如凤凰镇以种植茶叶为主。其次,乡村资源总量是不变的,因此需要引入数字技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形成产业链,通过帕累托改进,改变乡村产业单一的现状。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是发展数字农业、数字经济的保障。完善的基础设施有助于吸引人才回流、吸引外来投资。第一,通过试点或者财政倾斜,增强农村“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的政策倾斜,与移动、电信等公司合作,对原本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的农村地区进行数字化的升级改造,例如逐步在农村地区推进5G基站建设,实现5G通信网络、宽带、数字电视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共建共享。第二,合理规划,巩固配套基础设施。数字乡村建设不仅仅停留于“新基建”的建设,也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公路、冷冻物流链、水利、生产工具的智能化改造,加强公路、物流、电力等多位一体的数字乡村基础设施体系[22],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等环节的使用,实现数字生产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为乡村数字化发展奠定基础。第三,发展农村数字经济,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农村产业转型主要在生产和销售两方面上,生产即上文提及的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上使用,销售就是利用物联网、电子商务、阿里巴巴、淘宝等方式,将农产品销售到国内外。利用数字技术让农村从传统的生产环节向产销一体化发展,实现成本与效用最优。
(三)盘活各类资源,促进要素协同发展
资源的合理配置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一环。帕累托改善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优化资源配置,争取实现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效率和效益。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改善资源的重新分配,盘活各类资源,促进要素协同发展,用最低的成本产出最高的效用。因此数字乡村的建设需要加大资金投入,畅通融资渠道,引进培育技术型人才,形成各要素之间的协同发展,实现帕累托最优。第一,畅通融资渠道,完善农村财税优惠制度,通过打造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为农村提供多元的金融产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向数字乡村汇集,同时,通过吸引投资,盘活资产,将本地的特色农产品向外推广。第二,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校之间的合作,培养人才,发展技术。如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韩山师范学院等高校的合作,一是高校可以为数字乡村智慧农业的发展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持,也可以联合培养数字化人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数字乡村建设输送人才;
二是通过与高校合作,培养本土人才。通过委托高校培训、开展讲座等方式,将原本依靠经验进行生产劳动的村民进行数字化改造,造就一批本土的农业发展领军人才,增强数字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三,积极盘活“土地、劳动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利用各要素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形成各要素之间的协同治理,实现依靠外部资源到内源式发展的转变,推动数字乡村的建设发展。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发挥各要素优势互补、协同增效的积极作用,实现1+1>2的综合效果。
(四)科学制定规划,确定空间协同方案
乡村空间的规划布局不是一蹴而就的,并不能一次就达到最优的状态。只能通过帕累托改善来无限接近最优状态。制定空间方案是一个多方利益主体博弈和协商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帕累托改进作为一种手段,在乡村规划布局中的实际意义是通过合理的、科学的空间协同布局,形成产业集聚,降低成本,便民利民。
因此,数字乡村建设是多方联动、多维度、多层次的建设,在实现主体协同、内容协同、要素协同的基础上,促进空间的协同发展。第一,建设产业园区,形成产业之间的联动。由于数字农业是利用遥感、卫星、智能灌溉等技术,实现精准化、精细化生产,对于规模较小的农业园,使用数字技术的成本可以远大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因此可以将同类的农业如茶园等集聚在一个产业园,使用数字技术进行生产,可以降低数字技术引进、使用成本。第二,与其他产业园区进行联动,形成空间协同。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5G网络等基础设施,也需要公路、交通等有利于物流运输的配套设施。电商、直播等的兴起,带动了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因此带动了农村物流行业的发展,可以考虑在农业产业园区附近建设电商产业园区、物流站等园区,形成产业集聚,科学合理的空间规划布局,可以进一步带动数字经济发展。第三,深入推动公共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很多村的党群服务中心由于受到资金、土地等多因素的限制一直停留在挂牌阶段,应加强规划落实,逐步建设便民利民的服务中心,促进党群服务中心、产业园区等多中心的空间协同,形成联动机制,助推数字乡村建设。通过优化产业、服务中心的空间布局,实现资源配置优化。
七、结语
在数字时代浪潮下,数字乡村战略是国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乡村振兴,缩小城乡之间差距的积极尝试[1],对于我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探索潮州市数字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从主体协同、内容协同、要素协同、空间协同四个方面分析数字乡村建设实践的运行机理,并从帕累托改善的思想提出数字乡村未来发展的优化路径,以期形成多方主体协同治理、数字经济发展、要素资源协同、产业园区联动的良好局面。通过各方面的协同治理,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稳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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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勇)
"Intelligence+Collaboration+Governance":Analysis of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Path of Digital Countryside
——Taking Fenghuang Town,Chaozhou City as an Example
HONG Ying-ying,JIA Hai-we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42
)
Abstract: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and also a key measure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rural areas uses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s a means to build digital,information-based,and intelligent digital governance,which can improve the digital governance capacity of rural areas and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This article takes the theory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s the theoretical basis,constructs a digital rural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nalysis framework of subject collaboration,content collaboration,element collaboration,and spatial collaboration.Taking Fenghuang Town,a pilot area for digital rural development in Chaozhou City,as an example,it analyzes the specific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in this town,summarizes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of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and proposes promotion strategies to promote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in Chaozhou City.
Key words:
Digital rural;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theory;Action mechanism
收稿日期:2024-03-1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乡村数字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群体心态变迁与社会风险防控的研究”(72274064)。
作者简介:洪荧荧,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公共治理;
贾海薇(通讯作者),女,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公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