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上海地区犁具改革推广运动论析

时间:2024-08-27 12: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王仲

[摘  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共中央统一领导下,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犁具改革运动。上海作为工业城市,承担了犁具生产和推广使用的双重角色,其工业企业投入犁具生产过程,郊县农村推广使用新式农具。在犁具改革运动中,上海坚持党委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运动后期,上海工企转型投入到农业机械化建设之中。

[关键词]1950年代;
犁具改革;
农业机械化;
产品设计;
上海地区

[中图分类号]  K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3-0050-06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快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犁具改革浪潮。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农民们组织起来了,土地连成了大片,改进了生产方法,就需要使用更高效率的生产工具。因此农具的改革,逐渐形成了群众运动”。这一时期,中央在总结农业生产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农业增产“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其首字“土”,就是强调深耕、改良土壤和土地规划。因此,深耕犁具是当时农具改革的重点。为解决深耕动力问题,农技人员发明了电动绳索牵引犁,在电源不足的地区,创造出各种类型的牛力深耕犁。纵观1950年代全国范围内的犁具改革运动,初期主要推广双轮双铧犁,后期就是电力绳索牵引犁和各类深耕犁。

上海虽然是工业城市,但其10个郊县却是传统农业发达地区,承袭明清江南地区的农耕模式,生产方式与其他省市并无殊异,在这场犁具改革运动中,无一例外地投入其中。但由于上海的工业城市属性,其犁具改革是集生产与推广于一体,显示出一定差异性。本文拟对1950年代上海地区犁具改革推广运动作一回顾,再现在上海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犁具生产和推广过程带动了社会的动员,增强了工人和农民的集体意识,巩固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

一、上海地区犁具改革与推广的历程

(一)工业企业的特殊贡献。早在革命年代,中共领导人在苏联学习时就见证过双铧犁的耕作场景。新中国成立基于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愿景,即从苏联引进了双轮双铧犁进行仿造并推广。双铧犁被引入后,我国根据耕作环境设计出一种双轮单铧犁,主要用于旱板田耕作。1954年7月,农业部、一机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召开第一次全国畜力农具工作会议,会议确定双轮双铧犁等六种农具为“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制造和主要推广的新式农具,计划于“一五”期间以淮河以北平原旱作地区为重点,推广双轮双铧犁120余万部。双铧犁初引入时,中央确定在北京、沈阳、青岛等地生产。次年1月,上述部门加上全国手工业生产联合社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具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全国农具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决定向南方推广。

随着双铧犁向南方推广,上海承担起南方双铧犁生产的任务。1955年1月,上海承接了双轮双铧犁19万台、双轮单铧犁6万台的生产任务,需要在第一季度内完成,以赶上各地农村春耕需要。上海市第一重工业局(以下简称重工局)接到任务后,立即成立工作组,一面着手申请调拨原材料,一面组织生产。同时,选派工程技术员工到北京、沈阳等地学习生产经验。1955年2月7日,上海重工局成立双轮双铧犁制造公司,进行专业领导。当时,铧犁生产厂总计942户,25593人,涉及7个局29个公司。

以区来分,铧犁生产分布在市内10个区,其中8个区制造双轮双铧犁,两个区制造双轮单铧犁。各区分别成立铧犁办公室,在区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独立生产。双铧犁主要组织了8个区718户,19421人(其中包括市总装配厂1户,1055人);
单铧犁主要组织了两个区203户,5168人。另外马铁件9户,615人,关键件(包括工夹模具制造厂)12户,2389人。这些双铧犁主要运往浙、皖、赣等省,也是上海工企对全国双轮双铧犁推广的特殊贡献。在推广使用方面,在上海市农委各部门协同作用下,1955当年即培训了395名农具手,推广了双铧犁共105部。到1957年,上海市郊区共推广双轮双铧犁1450部,双轮单铧犁450部。

(二)长三角地区推广试验。利用绳索牵引犁耕作最早出现在江苏北部里下河沤田区,经过改进后,又可以用电动机转动绳索拉动犁具在田间耕作,故又叫电力绳索牵引机。在没有电的地区,可以用风力、牛力或者人力推动绞盘,叫绞关犁,耕深可达1尺,是一种深耕利器。

1958年1月3日,毛泽东在杭州召开华东四省一市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领导生产的方法问题、政治与业务的关系问题以及技术革命等问题。关于农业技术革命问题,重点就是推广新式农具——电力绳索牵引犁。杭州会议之后,中央决定在取电容易、适宜推广电犁的长三角水田区和大城市郊区大面积推广试验电动绳索牵引犁。上海市农委随即在松江召开电犁推广预备会议,决定在1月20号前试制两种型号电犁,最后定型生产,计划生产2000台,分配到各县,采取“重点配备,集中试验,树立标兵,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点点相连”的分配原则。

1958年9月16日,全国绳索牵引机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和交流了绳索牵引机制造和耕作等方面的经验,认为电动绳索牵引机解决了最关键的深耕动力不足的问题。主持会议的谭震林说:“把现有的人畜力带动的绳索牵引机,提高到由机力、电力牵引。那么,我国就可能在不很长时间内,实现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会议之后,上海市农委组织人员到江苏泰兴参观学习。1959年,市农机所先后研制了上海59-3型、上海59-6型、上海59-10型及上海59-10A型等电犁,可双向自动移行,调节深度,提高了自动化程度。其后又设计出59-10型全自动电犁(无桩单马达),该机能牵引1000公斤以下拉力的农机具,自动移行,进行耕、耙、播、收等作业,深受领导和群众欢迎。在川沙、松江、青浦和南汇等地进行生产试验,对解决低洼地、塘地和重粘土地地区的季节性劳力不足起了很大作用。

(三)适应深翻土地运动的新设计。深耕犁是为适应深翻土地运动而设计的。深翻土地运动是由河南省长葛县委书记吕炳中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介绍该县农民马同义创造的深翻土地而增产的事迹、得到毛泽东赞许而推广到全国的一场运动。1958年7月,中央农业部在长葛县召开全国深耕农具和改良土壤会议,介绍和推广长葛县“深翻土地”的经验。会后,农业部收到全国各地送来的深耕犁。农业部即组织专家根据实际耕深、拉力和效率,翻土、松土和沟底平整等质量情况进行试验和评定,评选出一定数量比较合格的、值得推广的深耕犁具。

上海的各级农业科研部门和各县铁业社、木业社根据会议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积极设计出各种样式的深耕犁,最具代表性的是上海农科院1958年9月试制的一种振动式深耕犁。该犁适于旱作,耕深达53厘米。县级农科所设计的深耕犁最具代表性的有南汇县竹木深耕犁和奉贤深耕碎土一体犁。南汇竹木深耕犁是由一般步犁改装而成,由绳索牵引机带动,进行深耕作业,不但能深耕还解决了犁行的不稳定问题;
奉贤把弃用的双轮双铧犁改制成深翻、碎土联合作业的绳索牵引机。至于各县铁、木业合作社研制的深耕犁则是更多,这些犁的共同特点是耕深达1尺左右,造价低廉、轻便省力。

二、上海地区犁具制造与推广的组织动员

(一)生产过程的动员。1.协同生产。上海承接双铧犁生产任务后,积极协调组织生产,上海重工局根据各区设备和工种优势,要求普陀、榆林两区生产单铧犁;
提篮、江宁、静安、长宁、徐汇、蓬莱、芦湾、北四川八个区生产双铧犁,再由各区根据本身生产条件采取下列不同组织方式:(1)以区为单位集中总装配及部件小装,而分散生产零件,采取这样方式的有双铧犁的徐汇、蓬莱,北四川,芦湾等区;
(2)以区为单位分两处或三处总装配,而部件小装厂承担全区所需数量,分散生产零件,采取这样方式的有双铧犁的长宁区;
(3)一区分四个系统集中总装配和部件小装配,而集中生产全区所需关键性零件,其他零件也分四个系统分散生产,采取这样方式的有单铧犁的普陀区。

以上组织生产方式基本上可分为二类,一类是在区内按部件组织生产,一类是在区内再分成若干系统,按部件分别组织生产。之所以能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各区都有各种工种,可以视为一个全能的生产组织,故有条件承担整台铧犁任务。特别是工厂较集中的普陀区,只需集中解决关键性零件,即可分别承担整台任务。至于总装配,有的区分两三处或三区集中一处,总装配方式的采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场地不足问题,也即是因任务急促而产量过多的原因而引起。由于重工局的统筹动员,到1957年底,上述8个区生产双铧犁总计195,000台,另两区完成60000台单铧犁生产任务,超额完成铧犁生产任务。

2.质量监督。加强质量监督源于上海县“七一”人民公社向农委的报告。在耕作中,发现有的深耕犁的犁柄、犁辕是由既松又脆的树干制作的,生产中出现多起犁柄与犁头接榫处断裂现象。1958年,市农委开始狠抓农具质量,认为:各县、社的农具厂是农具改革和农具制造的基地,对于出厂农具的质量必须认真检查,以保证新农具在生产中发挥应有的效能。随后,农委推出各项产品规格和验收制度,具体措施有三:

第一,提高对农具改革的思想认识并加强教育。某些工人认为农具是一种很粗笨的工具,用不着精雕细刻,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不求品质的现象。农委要求各农具厂党委对工人加强思想教育,认识到农具改革的伟大意义。

第二,专门成立“双铧犁生产检查组”,至江宁、提篮桥、长宁、普陀等4个区及主要核心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生产准备情况。原材料供应是否及时;
图样设计是否准确;
机器是否健全等。二是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核心厂与协作厂配合是否周密;
各主要厂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返工浪费现象;
各主要厂所产半成品是否合乎具体规格。三是检查产品装配、验收、装箱等工作。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全部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样品规格。在上海市工业生产委员会的监督检查下,上海产双铧犁在上海地区及浙江地区均无退还现象发生。

第三,对供给的原材料也进行严格质量把关。双铧犁是钢质农具,其中犁头部分,如果铸铁质量不高,在深耕过程中极易脆断,这就需要炼出好的铁质。好的铁质需要优质冶炼焦煤。上海市计委紧缩浦江机械厂的生产任务,把犁头的生产集中于上海县马桥农业机械厂。如果出现不合格产品,便于追查源头。正是因为市农委统筹提供优质原材料与供销社的大力配合,生产的新式农具数量和质量都得到有力的保障。

(二)与社会改造相结合。农具改革与农村社会改造是同步进行并有着相互促进作用。集体化为农具改革提供资金、技术的条件,但农具改革也能改造农民传统思想,塑造农民集体意识,巩固农村变革的成果。新中国成立后,即进行社会改造,到1956年,上海农村先后完成了从土改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创建工作。1958年9月,上海县第一个建立了“七一”人民公社,到月底上海郊区的10个县全面实现人民公社化。过去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者也纷纷成立手工业合作社。与农具有关的铁、木业手工业者分别成立铁业、木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所有制使生产队有了较多公共财产推广新犁具。关于农业合作化与农业机械化的关系问题,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如,推广双铧犁就离不开农业合作社。双铧犁成本昂贵,“单干户”根本无法承担,即使具备资金,用双铧犁服务家庭农场也不经济。只有合作化水平高的农业社、高级社,能够对耕牛、耕地集中管理,制定高水平的生产计划,完成大范围的土地整理和道路整修,同时要求建立专业的农具手队伍进行农具养护,才能最大化发挥其使用价值。

同样,农具改革也能培育集体化的社会意识。作为社会革命的农业合作化和作为技术革命的新式农具、耕作技术改良是解决“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性质以及农业技术的落后性质之间的矛盾”的有效手段。从国家层面看,双铧犁、电犁等农具推广“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对合作化有“倒逼升级”的作用。在双铧犁推广模范浙江省编纂的《双轮双铧犁》宣传册中,就将“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列为仅次于增产与提高劳动效率的第三条好处。农民在新犁推广中切实看到“现实的利益”:农具改革解决了农业增产问题,提高了耕作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可以分流出部分农社成员有时间发展其他副业。其次,为推广电犁,上海地区选择具有一定农业知识及高小以上文化、政治觉悟高的青年进行以实际操作为主的培训,最后培养出管理干部120人,电工232人,余下是操犁手,共500人。这些技术员都是乡村少数有文化的青年,他们不仅在培训过程中掌握了技术,找到了作为公社主人的归属感,而且还带动更多的亲友爱乡爱社。此外,电犁适用于方正、面广的水田,且至少6—7亩的面积才能发挥出它的最大效益,于是上海农业局动员各生产队开展了大规模的“平整土地”运动,这也倒逼出集体行动。可见,双铧犁和电犁这种半机械化性质农具的推广,不仅将一种新型耕作方式植入农业生产,还通过新农具的使用、集体化的推进,实现了对农民分散劳作的个体意识向集体观念认同上的转变。

三、上海地区犁具改革运动的启示与贡献

上海作为新中国重要工业城市在这场全国性农具改革运动中发挥着标杆引领作用,形成了“农业出题目,工业做文章”的工业支援农业的大好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克服难点加强指导。上海市委坚持政治挂帅,“书记专管,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农具改革运动初始面临着思想上的几个难点。一是对农具改革认识不统一,部分人认为农具改革纯粹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二是新式农具需要一定成本,加上操作比较繁杂,农民不愿接受新事物;
三是双铧犁的操作相对稳定且效率高,老的农具手担心自己在社内犁田的高工分被取代,有的农业社还认为推广双铧犁在提高劳动效率的同时,会导致失业人数增加。为解决推广运动中存在的难题,更好地动员群众,激发群众的创造力,上海成立“市政府郊区工作办事处”进行指导,各郊县成立“技术革新指导委员会”,形成书记挂帅,各级各部门配有专人的自上而下的负责制,并逐级建立起技术改革的指导和研究组织,吸纳各领域的人员包括老农、铁工、木工,青年积极分子和下放干部等广泛参加,加强对农具改革和推广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上海市农委通过广开言路、公开辩论的方式,教育群众解放思想,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农具改革的伟大意义,并且营造出人人献计、个个创造、相互协作的氛围,培育敢想、敢说、敢做的风气。各个县的生建科与各乡干,先学习《中国农报》上有关双轮双铧犁推广问题的文件,以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如在江湾训练班中,有参加学习的农具手透露,推广双铧犁后,自己将失去在社内犁田的最高工分。就此事,训练班上开展大辩论,最后学员们都提高了认识,改变了那种自私自利的狭隘思想,“推动农具改革运动迅速发展并取得巨大成效”。

(二)深入群众生产过程,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县、公社领导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民对使用和维修双铧犁普遍出现的畏难摇摆情绪。乡干与乡供销员率先带头参加训练,调动群众热情,树立双铧犁耕作的典型,比如洋泾、真如、龙华等三乡,乡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和使用双铧犁,对群众起了很大的鼓舞和示范作用。又如推广运动之初,高桥区只推广5部双铧犁,但在群众目睹了双铧犁的实际工作优点后,使用新农具的情绪高涨,仅高西一个乡,就认购了9部。此外,农民面对的最大的实际困难还是缺乏购买资金,最终由供销合作社研究后,提出赊销办法解决了农具推广的资金问题。

上海地区虽然幅员不广,但耕作环境却存在一定的差异。北部的宝山、崇明濒临长江,分布着沙质淤泥地,是棉花生长的理想土地。而南部的青浦、松江等环淀山湖淀泖区域是太湖下游地区地势最为低洼之处,水网密布,泥质滞重,是水田耕作区。上海市农委根据各地不同的耕作环境推广不同的犁具。在第一波电犁推广中,松江、青浦县分配的电犁就较其他县为多,而对宝山县旱作棉产区则着重推广双铧犁。但宝山县大场公社是一个棉花、蔬菜混作区,当地农民耕翻土地主要靠人力和土犁。但是遇到干旱,“天干地坚,白地多,劳力不足,土犁又不管用。郭家桥社土犁头断掉7支,夏家宅社土犁头断了6支,人力也翻不动”,有的农民“干一天吃夜饭,碗都拿不起了”。县领导认识到旱作抢种必须采用坚固高效的双铧犁,“乡干部亲自帮农民解决物资的困难,替群众借牛借双铧犁。社员纷纷反映:双铧犁耕得又快又深,又不怕硬”。

(三)尊重群众首创,促进工业企业转型。上海市农委非常尊重群众的创造才能。“群众中有的是能工巧匠,有鲁班、有诸葛。他们是农具的使用者,对农具的要求和农具的性能了如指掌。各种不同的土地,各种不同的作物,要求各种不同性能的农具。只有依靠广大群众,才能改革和创制适合于当地条件的农具和机械。”除了双轮双铧犁、电力绳索牵引机因技术含量高由国有企业生产外,铁、木构成的深耕犁皆由各地社办农具厂和农民个人根据各地具体农业环境和耕作习惯自行研制。上海的相关政府部门还把群众的发明创造集中起来,通过评选鉴定,认真地试验,证明其确实有效,然后大力推广。农具推广运动开始后,“上海基层群众创造出新式农具共有223种,改良农具178种,先后制造了一万多件”,其中整地的铁犁就有15种,各县都有创造。上海市农委评价这些深耕犁“不但是现阶段发展农业经济的有力武器,而且也是今后创造适合本市特点的农业机械的基础。”

1958年初,上海市委提出“充分利用上海的有利条件,争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上海郊区基本上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这里的“有利条件”就是上海的工业基础和群众热情;
“各项任务”则是“二五”期间必须实现耕地的机械化和各类粮、棉生产指标。而上海市区大型国营农机企业的任务就是要制造更高层次的自动化农业机械。1959年4月,毛泽东就农业机械化问题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著名论断。上海市委认识到上海作为工业城市的重大责任,将前期已作为己任的自动化农业机械的制造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始投入到为全国的农业机械化提供保障的建设中。1959年9月,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成立,后将已建立的各县农具厂整合升级为农业机械修配厂。

在上海的农业机械化进程中,对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是,上海农机研究所和众多机械厂经过反复试验,终于在1964年设计出“丰收-35型轮式拖拉机”。“丰收-35型”是一种中型轮式的万能拖拉机,其中一个特低速档用于启动和播种,三个耕作档用于各种农作机械和各种土壤条件下的耕耙或旋耕作业,两个运输档用于公路或田间运输。如果配置其他相应农具,可以进行施肥、喷雾、堆草、播种、筑路和收割等作业。此外,作为一种农用动力,还可满足如排灌、发电和磨粉等用途。这是上海工业企业向上海郊区乃至全国提供的全新的农业机械,在国内众多拖拉机品牌中独树一帜。“它是在上级的领导和组织下,根据郊区农民兄弟的要求,自力更生地试验成功的。……后来又经过逐步改进提高,选定型式,定名为丰收-35型拖拉机。”以此为标志,上海郊区的农业机械化获得快速发展,“以1973与1960年相比,中型拖拉机增长四倍多,手扶拖拉机增长了二十六倍,机耕面积由17.4%提高到80%,机电排灌由80%提高到96%,基本上取代了人力畜力车水排水。”到1970年代初,上海郊区已基本实现了农机化。而此时的农机化生产已不再是土法上马的农具改造,而是经过科学试验、用真材实料制造出来的农业机械。

综上,上海地区这场犁具改革推广的新农具运动,尽管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特色,但其中所形成的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民众首创精神的有机结合,实现农具革新与社会变革、制度创新的良性互动,不断推动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等成功经验,仍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和启示。

本文系上海市设计学IV类高峰学科“绿色低碳与地域遗产保护”的研究成果

作者系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赵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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