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慧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 厦门 361000)
基于新形势发展视域下,社会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创新,使得国内建设工程项目在业界与政府管理与指导下,不断朝着经济性、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现如今,工程项目招投标已成了工程建设委托的主要模式。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发包方在选取合作方的一种高效方式,与项目合同履行和管理具有重要联系。同时,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是建设施工企业获得工程项目、开展工程建设以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核心环节。高效的招投标与严谨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不但可确保工程项目良性实施,还可保证项目实施的品质。比如,在工程变更索赔等问题呈现时,可以有效保障发承包双方合理的权益不受损害,为建设行业发展打下重要坚实基础。由此,在新形势和新发展背景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建设领域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1 组织活动的规范性
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期间,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不但赋予招投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还规定了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程序,以确保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避免出现随意更改的状况。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而言,各个环节的工作条件、内容、范围、形式、标准以及参与主体的资格、行为和责任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换言之,就是遵循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的流程和要求执行。以厦门新会展中心-会议中心“融建、股权合作一体化”项目为例,招标内容包含投融资,对应各个环节的条件和要求均应结合项目特点设置,同时满足规范文件各项要求,以确保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良性实施。在符合现有的投融资政策和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落实到各个环节细节中,如:招标文件编制增加企业融资的考核条件,控制价编制考虑投融资成本,合同编制调整支付和结算约定条件等。
1.2 贯彻落实“三公”原则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的目的就是要全面拓展建设工程承包商范围,然后针对建设资质高、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加以优先选择。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招标信息的公布、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都要实施公开,同时还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3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具体定义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基于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富有竞争性的工程承包交易模式。一般的流程是:发包方就建设项目的工期、工程价格、工程质量及项目实质性的内容提出相应要求,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和经验等满足招标需求的单位参与投标,采用公正、公平和择优的选拔机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那么,经招投标确定承包方后,为了有序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要求,签订相应合同,确立具体义务与权利,该合同在双方签定后就赋予了一定的法律效力。这样,不但确立了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利益关系高效的法律文书,同时也是处理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1]。合同管理工作不仅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招投标的核心重点工作。抓好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成功与获取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效用。
2.1 工作意识不足
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发包方与工程承包方相互选择的模式,对竞争活动中的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有着较高要求。而诸多招投标的工作者,由于对工作欠缺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专业的知识,在实际实施操作中极易出现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失误,致使招投标工作不能实现择优录用与公开竞争的终极目的。同时,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有关工作者对招投标工作认识不清楚,对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不了解,对专业技术的要求不系统,造成了相应要求宽泛或未清晰明确合同核心重要内容等问题,出现在诸多招投标工作中。
2.2 行为规范性有待提高
遵循我国招投标法律与法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还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个人与任何组织都应当依法参与招投标活动,招标方与投标方不可私下构建不正当关系。然而,在具体招标实施过程中,诸多公司却没有依法进行,暗箱操作、违法实施等事件时有发生,也有操作不当与非法干预的状况出现[2]。另外,招投标活动就是对建设项目实施科学划分标段或专业,再由各个标段或专业分别实施控制,进而确保实现工程需求和达到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然而部分公司在完成招标工作后,擅自更改合同核心条款,这种行为不但严重制约着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的实施效果,还会严重损害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
2.3 合同签订不规范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在招投标工作中属于核心工作内容,起到决定性作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不但要满足招标投标工作对透明化与公平化的需求,还需满足我国对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实施各项需求。其中合同内容应该涵盖双方的义务与权利,以及赋予合同双方具有的相同法律地位。目前,工程承包合同一般侧重强调对工程承包方的义务与要求,涉及到工程项目发包方的义务以及工程发包方在违约状况下相应违约条款一般是没有约定。这种合同制定较偏向工程发包方,严重违背了合同的公正及公平要求[3]。另外,在招投标工作开展后的合同签订中,依旧存有诸多不透明、不公平的现象。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时常会签署一些私下合同,该种合同的签订尽管被双方承认且在具体操作中落实,但在法律层面并未成立,尤其是和对外公布合同之间存在抵啎现象,在其内容层面欠缺一定法律依据。
3.1 规范招投标市场
制约着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平性最大的因素在于招投标市场的不规范,所以要全面增强招投标市场规范力度,总结过去招投标工作经验与经历来统筹招投标公正性的有关细节,侧重围绕这些细节来规范市场。首先,增强监督与检查力度,针对所有操作环节实施严谨管控,所有工作细节均需严格根据特定过程、程序、条件等实施。其次,激励诸多投标单位积极参加其中,同时保障其享有应有的知情权。最后,还需要对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以自我为中心与以权谋私的不良行为展开适度惩罚,使招标流程规范化。针对具体招标项目核心内容的设置,招标单位就资格要求、合同核心内容和评审标准等均由企业特定部门予以把关与指导,同时全面配合打击挂靠、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
3.2 创新激励机制
基于新形势与招投标市场下,优化和创新激励制度,驱动并鼓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积极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激励投标企业自主分析和设置投标计划和投标报价响应,提升标书制作质量,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鉴于现行招投标活动中依旧存有不良的非法操作状况,创新激励制度也是最佳招投标优化策略,配合全面建设诚信招投标系统,针对呈现违反乱纪及违约行为的公司,降低其诚信等级,完善健全激励制度来高效的控制招投标行为。
3.3 强化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系统的构建,需要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观念下,高度重视合同全过程管理,侧重合同的签订与合同条款的全面落实。在具体项目招投标操作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一月内,招标人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有关合同,依据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与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在不变更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就项目细节协商完善后签订合同。因此,招标文件中合同关键实质性内容,如工期、安全、质量、进度、支付结算、违约等风险因素约定应清晰合理,招标合同内容准确并完善,为后期合同签订和履约提供了依据。同时保障每个投标单位公平获取招标有关信息,加强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平台发布和管理,避免假公济私的状况,维护招标活动的透明性、公正性及公平性[4]。加强招标项目合同订立、履行及变更的监督,强化信用管理,防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3.4 加强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者的综合能力与素养的优劣,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质量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应选用优秀的工作者从事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建设各参与方需要按照企业的具体状况,对管理工作者实施培训,通过建设技能、法律、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培训提升管理工作者的综合能力与素养,同时在培训后还需凭借考核确保培训工作的效率性[5]。另外,需要对合同管理者实施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整体素质,让其在业务、思想及法治等层面的水准与能力均取得全面提升,以此确保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实施效益。
3.5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一是确立合同交底机制。合同交底指在签署合同后,能够保证合同管理者全面掌握合同具体内容,确保合同管理者对工程施工管理者与工程小组负责者做出交底工作,确保施工者对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面掌握,从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二是健全责任分解机制,责任分解机制能够确保合同管理者在实际管理中对合同实施责任分解,明确每个小组具体工作责任,确保其在工作实施时有据可依。利用责任划分,可让合同中的责任高效分解与落实,确保合同的高效性[6]。三是健全工作报送机制,完善的工作报送机制能够随时把工作状况汇报给管理决策层,确保上级机构可以随时了解建设施工数据,以保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可满足施工合同的需求。四是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建立合同信息公开制度,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
3.6 重视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双方签署合同后,需要根据合同细则展开建设施工工作,由于合同规定了签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故此可知合同的重要性,特别是合同文本的内容,富有一定法律效应,所以一定要重视合同文本内容的规范性。由于合同的合法性是合同签署的重要基础,也是签署合同双方确保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因此,招投标时应注重合同文本的选择,同时对合同各参与方所具备的资格、招标流程的合法性、签订合同与实施条件等,这些均需详细思考和约定。如果合同文本内容与合同管理规定不一致时则合同不成立,该种状况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需要重视合同文本内容的完整性,完整的合同内容是案件纠纷分辨的重要依据。如何分辨合同完整性主要呈现在以下内容:合同中对每个问题的落实标准是否完整,合同条款及组成是否全面,是否有系统性的条款确保内容不存在异议,文字表达精准,责任划分是否明确等,这些均要实施详尽的探究。由此可知,合同内容很是复杂,蕴含着诸多层面内容[7]。因此,招投标时一定要选用较为权威机构的合同文本,确保工程项目签订合同的完整性与合法性。
3.7 增强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加强法制监管
首先,监督管理机构不但要抓好业务层面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在教育宣传层面还需发挥重要指导效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尽管有《招投标法》法规作为重要指导,但对违规操作行为涵盖并不完善,对违规行为欠缺确立的惩处条例。这就需全面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还需增大对有关法律的教育与宣传,力求政府的管理、监督机构以及与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形成有效合作,对参加招投标工作者强化法制教育,确保其懂法、知法、守法。此外,应增大监管力度与执法力度,推进诚信管理,针对违规违法行为须予以严查严惩,依法追究责任。
基于新形势发展视域下,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设领域发展中最重要的内容。现如今,尽管在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存有一定问题,但只要增强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全面融合工程实际状况,提出高效处理举措,优化现今招投标与评标市场,促使工程合同签订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科学性。就能有效确保工程项目良性施工,确保双方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猜你喜欢 发包方投标招标 三方众包市场中的发包方平台博弈机制设计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22年11期)2022-11-11造价信息管理在海外投标中的应用探讨铁道建筑技术(2021年4期)2021-07-21公立医院招标采购集中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医院管理论坛(2020年11期)2020-07-10国务院明确取消投标报名石油化工建设(2019年4期)2019-10-10浅析投标预算风险的防范建材发展导向(2019年10期)2019-08-24军工企业招标投标管理实践及探讨中国军转民(2017年7期)2017-12-19离岸IT外包中如何降低发包方的知识保护: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观点中国科技论坛(2016年12期)2017-01-04统计分析在工程招标中的应用当代化工研究(2016年5期)2016-03-20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投诉预防与处理工程建设与设计(2016年1期)2016-02-27浅析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发包方的成本管理问题中国工程咨询(2013年5期)201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