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超,吕培亮
(1.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浙江 嘉兴 314051;
2.同济大学,上海 200092;
3.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郑州 450002)
当前,数字化作为一种新的技术手段日益渗透到城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要求,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必然选择,是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乡村群众对宜业、宜居美好幸福生活的现实需要。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是指以乡村居民对乡村人居生态环境需求为导向,以激发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内生动力为旨归,把现代数字技术嵌入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从而促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资源重新组合、优化配置,重构政府管理方式和组织流程,为政府决策优化提供新机制、新方法,为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整体性治理新理念和工具〔1〕。根据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要求,以及我国当前各地在实践中的探索试点与示范经验,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要进一步找准进路、优化路径。
整体性治理理论认为,异质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依据其特有资源和比较优势所形成的强大合力,可以高效率为公众提供其需要的、无缝隙的公共产品与服务〔2〕,从而更快、更好、成本更低地应对公共管理中出现的“碎片化”“分散化”问题。其要害就在于它具有整合、协同、重构功能。所谓整合、协同与重构是一种基于满足公众要求、以结果为导向的合作性整合与重构。乡村是乡村居民祖祖辈辈休养生息的家园,乡村居民是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最大受益者,也是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最主要的治理主体。因而要把握整体性,运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资源整合、协同与重构,形成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内生动力。
第一,用数字化技术嵌入赋权。这就是要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技术赋予乡村居民、乡村自治组织、乡村企业、乡村经济组织以及进城打工经商村民对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权利,运用数字化治理整合、协同、重构、激活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资源,激发乡村各类治理主体融入治理实践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真正让乡村居民由被动参与治理转变为享有治理权利、主动担当治理责任。一是确保数字化技术赋予乡村多元治理主体的治理权利。不仅要确保留守村庄居民、企业以及其他治理主体的治理权力,还要保证外出务工经商村民对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发表意见建议、提供智力资源等权利。特别是在乡村“空心化”“老龄化”背景下,要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所具有的跨空间、远距离、公开性、透明性、灵活性等特点,实现不同场域、不同空间的便捷化、可视化整合、协同与沟通,以保障各治理主体权利。二是真正解决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意愿难表达、难关心、不关心和乡村治理资源整合难、沟通难、参与难等问题。既要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方便、快捷、可视化信息传递特点,促进党建引领、政府组织、社会协同、村干部带动、乡村各类主体主动参与,实现纵向治理资源整合、协同与重构;
又要发挥数字化技术信息传递优势,激活乡村各类治理主体内源性动力,实现横向治理资源整合、协同与重构,从而更有效地激活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内生动力。三是营造良好治理氛围。在充分尊重乡村群众意愿基础上,经民主协商建立健全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村规民约。并运用数字化技术及时通报村规民约履行情况,对主动学习信息技术、主动参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乡村治理主体进行公开表彰,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学习数字技术、家家户户自觉参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用数字化技术嵌入增能。就是要不断学习、实践数字化信息技术提升参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能力。一是宣传、普及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数字技术知识。要增强乡村群众学习数字技术的观念,形成自觉学习数字技术知识、掌握数字化治理技能的乡村社会环境。二是促进实践参与。要促进乡村各类治理主体主动参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实践,并在治理实践中熟悉掌握数字化技术,提高运用数字化技术的能力。三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要鼓励乡村居民运用智能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动交流参与垃圾分类,在交流中学习数字信息技术,养成保护乡村人居生态环境生活习惯。
第三,用数字化技术嵌入强化集体认同。运用数字技术强化集体认同,是促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一是用数字化技术强化集体认同。要运用数字化技术发展“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减少化肥、除草剂等农药的过度使用。同时,遏制乡村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造成的空气、水等污染。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中增加收入、保护环境,提高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的同时,形成和强化保护乡村人居生态环境集体认同。二是注重发挥数字技术方便交流的作用,促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各主体之间的协同。要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交流,真正实现“人在网上见,事在网上办,情在网上结”。
数字化平台建设是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平台建设要以县、乡、村无缝链接为重点。县域是连接城乡的桥梁与纽带,乡镇和村庄是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抓住了县就抓住了数字化平台建设的中心环节,抓住了向乡镇和村庄无缝隙延伸就抓住了数字化平台建设的根本。在数字化平台建设基础上,还要转变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方式,运用数字赋能真正实现科学治理、精准治理。
第一,加强数字技术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数字信息县域全覆盖。县域道路、河流、水域、建筑、桥梁等重要工程,县乡村公厕、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转处置,农业面源污染、黑臭水体、规模种养殖相关点位、运行状况、权益主体、治理动态等基础信息都要进行数字化管理。二是实现大数据信息重点监测。大数据、物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要对县域乡村人居生态环境重点场所、主要污染源实施重点动态监测、分析、评估、预警、治理、反馈。三是完善数字化体系布局。要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整治、重点治理要求,应用信息技术为加大依法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四是确保群众的信息监督权利。要支持、引导群众运用互联网、移动终端APP、二维码、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与管理端互联互通,确保乡村治理主体知情权、监督权。
第二,切实转变治理方式。一是行政指令转向便民服务治理。传统的“自上而下”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主要由上级部门制定决策,基层干部具体实施。但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常常出现动态变化,这样就难以保证治理决策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与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在便民服务上下真功夫。通过建设数字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数据库,把环境评估、环境预警、环境整治、积分管理等事项融合起来,运用数字技术赋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乡村群众实际需求做好人居环境生态治理工作。另一方面,要打造数字空间便民服务功能,实现数字政务信息向乡村延伸。数字空间要对公众开放,让群众手指一点就能全面了解乡村生态人居环境所有信息,实现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可视、可溯、公开、透明,真正把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落到实处。二是传统经验转向精准化治理。在新时代,面对日益复杂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事务,基层干部过去那种仅凭老经验的治理方式,不仅难以真正提高乡村人居环生态境治理效能,还会激化更多、更深层次的治理矛盾,影响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要实现传统经验治理向精准化治理转变。一方面,要改变工作方式、方法。要善于把数字化技术作为重要治理工具和手段嵌入治理过程,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可视、可溯特点,把其渗透到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角落,实现精准化治理。另一方面,要善于在现有行政区划条件下打破行政壁垒,不留生态环境治理死角。比如,我国长三角生态一体化绿色示范区,就在现有行政区划条件下,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了人居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三是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一方面,要正确认识数字技术空间的重要特征。要充分认识数字技术空间以其互动性、融合性、扩展性、共生性特征〔3〕,赋予每一个乡村治理主体对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事务跨地域、跨场景、历时性发言权、建议权、监督权;
以其自愿性、公开性、透明性调动乡村企业等经济组织、乡村社会志愿组织及其个人对乡村治理投入资源。同时,要准确把握数字空间特征,学会在虚实同构对立统一中运用数字技术手段进行治理,真正把乡村各治理主体的主动性、自觉性激发出来,真正实现从单一主体“独唱”转向多元主体“合唱”,从“要我为”转向“我要为”。另一方面,要把握好数字技术在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关键环节。在农业生产环节,要以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推进乡村产业低碳、绿色转型;
应用数字赋能农业生产全过程,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技术支持,以督促农业生产者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除草剂等农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在消费环节,要引导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APP 终端等技术对农产品进行溯源,从消费环节促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在乡村社会治理方面,要以数字赋能更好、更快、更舒心地解决乡村居民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构建良好乡村人居生态坏境。在乡村文化治理方面,要发挥数字技术跨场景、跨地域、跨阶层交流特性,提高乡村的认同感,传承乡村优秀文化传统;
把数字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技术优势,与制度、组织、资本有机结合,更好地调动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多元主体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
当前,随着数字技术快速迭代升级,数字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要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在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不能仅局限于乡村自然生态领域,要不断拓展数字技术应用领域和空间,把乡村建设成宜业宜居、和谐美丽的幸福乐园。
第一,数字技术嵌入要向乡村教育、医疗领域拓展。一要向乡村教育领域拓展:在基础教育方面,要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运用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教育教学方式补齐乡村基础教育短板;
在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方面,要开发“智慧农业”与农村二、三产业职业教育线上课程,运用数字技术为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科技支撑,为乡村产业振兴助力。二要向乡村医疗领域拓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医疗机构与乡镇医院、村诊所互联互通,开展远程诊疗服务,让乡村百姓足不出村、足不出镇,就能享受到与城市一样的医疗水平。
第二,数字技术嵌入要向乡村生态资源优化配置拓展。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不能只着眼于垃圾清除、污水处理,要以系统观点、整体性思维统筹乡村生态资源,运用数字化技术“变废为宝”,实现乡村生态资源优化配置。例如:乡村道路、庭院、住房乡村设计要有利于雨水收集利用;
乡村古老建筑要及时修缮、改用,以留住乡村记忆;
乡村污水、人畜粪便处理要善于“变废为宝”;
开展乡村庭院美化竞赛活动,鼓励庭院植树、植草、养花。
第三,数字技术嵌入要向乡村生态产品、生态服务市场化交易拓展。既要发挥市场机制在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运用数字化技术推进乡村生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
又要以县域为依托规范乡村生态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健全和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拓展乡村生态资源环境要素数字化交易,将海洋碳汇、农田碳汇、水土保持碳汇纳入交易范围;
还要推进乡村加工业、养殖业排污权有偿初次分配,拓展乡村污染权交易种类,促进乡村生态环境权益市场与绿色金融市场之间的业务融通、信息共享。
第四,数字技术嵌入要向乡村整体性、区域性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拓展。要树立整体性、系统性、区域性、流域性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观念。针对区域性、流域性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数据量大、信息独立、上下游协调难等问题,要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污染溯源解析,采取整体性、区域性、流域性动态监测与跟踪性治理,切实解决溯源难、检测难、协调难、治理难问题。
在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中嵌入数字技术是治理方式的创新。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出现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也需要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
第一,探索“主体+主导”治理模式,促进多元化治理。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村庄落实、村民参与治理模式中要正确处理各方关系。要尊重数字化技术发展为乡村居民群众赋予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权力与职责,划清多元化治理主体各自的权力与职责边界,充分发挥乡村居民、企业、经济与社会组织等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作用。党委要把好政治关,牢牢掌握乡村数字化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发展方向;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为信息化平台提供、管理、服务与监督;
社会协同是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在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是村民和乡村其他自治组织、经济组织,要确保村民与其它治理主体的决策权、治理权、评判权、监督权。
第二,探索“制度+技术”治理模式,破除条块壁垒。我国现有管理体制主要是行政垂直化管理,容易出现自上而下一刀切、形成管理上的行政壁垒,不利于整体性治理。技术逻辑不会必然带来制度和组织的变迁〔4〕99。因此,要在制度和组织方面着力,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一是促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管理组织和制度再造。要探索区域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性组织和制度安排,更好把数字技术嵌入治理过程;
制度再造要进一步总结我国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试点、示范地区经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锐意创新,找准技术、制度、市场结合点,创造新经验、探索新模式。二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要千方百计培育乡村经济、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其在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环境治理中。
第三,探索“网络平台+网格”治理模式,提升实际治理效能。“网络平台+网格”就是将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碎片化”信息通过网络整合与线下乡村社区管理“网格”相结合,把线上网络平台治理优势与线下网格管理优势结合起来,实现“线上与线下结合”治理的格局。一是通过网络平台联通网格。把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的“碎片化”信息上网整合、及时公布、信息公开,让乡村多元治理主体及时、方便地了解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动态、存在问题、治理情况,以便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各治理主体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网格支持网络平台。网格化管理中每个网格都有专门的网格员,网格员是基层管理与村民距离最近的管理人员,要把就近了解到的乡村群众对人居生态环境管理的意见建议以及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向网络平台反馈,充分发挥网络与网格员作用,真正把两方面优势有机结合起来。
以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能否顺利推进,与治理主体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及数字技术素养密切相关。整体上看,我国城乡之间还存在“数字鸿沟”,乡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与数字化技术素养明显不足,增强乡村人居生态环保意识,培育乡村治理主体数字化素养是当务之急。
第一,增强乡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一是从教育抓起。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教育和意识培育,要从中小学教育抓起,推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相关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各种类型教育教学全过程。另外,可以根据不同学段学生年龄和认知能力特点,结合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实际编写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教材,以增强学校教育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要运用多媒体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三是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意识培育要从日常生产、生活做起。在乡村生产方面,要结合“智慧农业”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对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多元化主体进行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乡村生活方面,要教育和引导乡村群众从治理自己厨房、庭院、厕所等点滴小事做起,把环境生态保护意识融入现实生活,形成良好习惯。四是要充分发挥乡村网格员作用。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交流等方式积极宣传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人人出力、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全域推进、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五是加强激励引导。要积极开展乡村人居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家园等评比创建活动,激励乡村群众积极参加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六是发挥城市的带动作用。鼓励城市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宣传下乡、信息技术下乡等活动,把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数字技术送到乡村。
第二,培育乡村居民数字技术素养。一是提升基层干部素养。村干部、党员要发挥学习、应用数字技术带头作用,提高数字技术素养,增强利用数字技术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努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二是增强村民信息意识。针对乡村居民,加强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宣传和示范,提高乡村居民学习应用数字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三是关注特殊群体。针对部分老年人、残障人士,加大数字技术适老化和无障碍数字智能终端供给,使更多老年人、残障人士共同分享“数字红利”。四是加强数字乡村技术人才建设。盘活农村人才现有存量,不断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数字素养;
通过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制度、发展乡村新兴产业吸引农村青年回流,同时,上级机关单位还要选派干部下乡进村挂职锻炼,为数字赋能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