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行动视域下村级党组织建设优化路径

时间:2024-09-13 11:36:01 来源:网友投稿

王同昌,朱梦瑶

乡村建设行动视域下村级党组织建设优化路径

王同昌1,朱梦瑶2

(1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2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江苏 南京 210022)

乡村建设行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人才振兴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建设过程。乡村建设行动对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廉洁能力、环境整治能力、人才集聚能力、数字网络能力等都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乡村建设行动要求、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应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村级党组织建设,主要包括:确保正确方向,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
提升建设能力,建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构建监督体系,提升村级党组织廉洁能力;
加强内培外引,构筑乡村建设行动的人才支撑。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基层党建;
村级党组织;
乡村组织振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1]801。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对“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其中包括:村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消费、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农村改革等八个方面的内容[2]。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3]262022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4]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从“村庄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能力”[5]四个方面对乡村建设进行部署。由此可见,乡村建设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村级党组织作为乡村社会的领导核心,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使命。乡村建设行动的一些具体工作需要村级党组织带领群众来完成。乡村建设行动的内涵是什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对村级党组织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村级党组织还存在哪些困境,如何适应乡村建设行动的新要求?这些是当前研究村级党组织建设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来,学术界已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主要包括对乡村建设行动历史进程的梳理,对乡村建设行动内涵与特点的分析,对乡村建设行动路径的探讨。学术界围绕乡村建设行动的研究成果,为深化该领域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学术界对乡村建设行动与村级党组织的关系的关注还不够。村级党组织是乡村社会的领导核心,乡村建设行动必定会给其带来一系列新要求,在新要求面前村级党组织还存在哪些困境,如何应对乡村建设行动新要求,是本文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乡村建设行动的内涵

乡村振兴有明确的内涵,即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内的全面振兴,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而关于乡村建设行动的内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观点。一般认为,乡村建设行动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实际上,乡村建设行动的内涵不能仅从字面上来理解,应从提出乡村建设行动的前后语境以及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理解。

一是党的重要文件的相关表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部署“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明确了县域城镇功能定位和建设、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建设和农村人才建设等五个方面的特定内涵。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部署“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时强调了村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村消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推进农村改革八个方面。这些重要文件的部署,应成为我们理解和把握乡村建设行动内涵的重要依据。

二是党的领袖和重要部门负责人的重要论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在论述乡村振兴战略时强调了七个方面:一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二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四要深化农村改革;
五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六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
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建设行动属于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之一,因此,乡村建设行动只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习近平在论述乡村建设行动时,提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合理确定村庄布局(保护传统村落)四个方面。习近平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论述乡村建设行动时,谈到了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现代文明生活等方面。韩长赋认为,在乡村振兴战略下还要提乡村建设行动,主要是因为乡村建设历史欠账多、发展基础弱,如果不抓紧行动起来集中建设,就难以补上农村现代化的短板,乡村建设行动主要包括村庄规划、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一体化等[6]。

根据乡村建设行动的提出语境和习近平的相关重要论述,笔者认为,乡村建设行动特指农村的硬件建设和保障性建设,就是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一定意义上来说,乡村建设行动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没有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具体而言,乡村建设行动包括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人才建设五个方面。从涵盖内容看,乡村建设行动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全部。

(二)乡村建设行动对村级党组织的新要求

乡村建设行动的场域在乡村,需要村级党组织带领群众来参与和贯彻落实,对村级党组织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第一,要求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第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村庄规划工作。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这对村级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提出了新要求。首先,必须坚持村庄发展正确方向,正确理解村庄价值。村庄规划是为了更好地维持村庄存续,发挥村庄价值。习近平指出:“现如今,乡村不再是单一从事农业的地方,还有重要的生态涵养功能,令人向往的休闲观光功能,独具魅力的文化体验功能。”[7]249村庄规划要更好地维护村庄的这些功能而不能破坏这些功能。其次,村级党组织要系统整合农民利益。村庄是农民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寄托着农民的感情和精神归宿,因此村庄规划要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己选择,体现最大多数村民利益,而不能由少数村干部说了算,更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取豪夺,不顾条件拆去农房,任意搞村庄合并。再次,村级党组织要提升保护传统农耕文化的能力。据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1990年全国村庄为377.3万个,2019年全国村庄为251.3万个,30年间村庄消失了126万个,减幅高达三分之一。当然有的村庄消失具有必然性,但有的村庄是由于人为原因而消失的。对此习近平指出:“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全可以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8]605—606因此,村庄规划要坚持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村级党组织只有正确认识了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才能积极主动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要求村级党组织提升廉洁能力。乡村建设行动涉及大量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家会继续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力度。21世纪初,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国家就逐渐加大了对乡村的投入支持力度。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五年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800多亿元。在国家加大对乡村资金投入的背景下,部分村干部存在截留贪污腐败的风险。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
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
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9]166—167。因此,在资金密集下乡背景下,如何高效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村级党组织廉洁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第三,要求村级党组织提升环境整治能力。党的十九大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2月,中央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强调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其重点任务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管理、建设和管护机制等。经过努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部署乡村建设行动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行了再部署。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是软件和硬件相配合的过程。在硬件方面,需要国家加大投入力度。在软件方面,需要村级党组织提升环境整治的宣传引导和动员能力。首先,需要村级党组织正确有效宣传国家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方面的方针政策,促使农民理解认同并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其次,需要村级党组织引导提升村民的环境理念,提升农民的环境意识。再次,村级党组织需要探索多种方式方法,调动农民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的积极性。例如,有的地方探索出环境评比积分制,根据环境质量赋予不同的积分,然后用积分兑换各种日用品,就很好地营造了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四,要求村级党组织提升人才集聚能力。人才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开放以来,乡土人才外流呈现加速趋势。中央农办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曾指出,长期以来,乡村中青年、优质人才持续外流,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老龄化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乡村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人才供求矛盾将更加凸显。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才外流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升学、参军入伍等方式进城,另一种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规模的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农民工总数29,077万人,2020年农民工总数28,560万人。大量农村人才外流给乡村建设行动带来严重阻碍。2021年2月,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其中涉及农业生产经营、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党组织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要精准把握农村人才需求并传达给上级党委和政府。自2015年以来,国家选派了大量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乡村进行帮扶,有的地方帮扶成效明显,有的地方帮扶成效不够理想,主要原因是选派的人才与乡村的实际需求不够匹配。这就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提升村级党组织精准把握农村人才需求的能力。二是对村级党组织自身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农村党员干部属于乡村治理人才,他们需要适应时代要求提升自身素质。三是做好外出人才回流联络服务工作。由于传统乡土观念根深蒂固,从乡村走出去的人才,在一定条件下仍然具有为乡村提供服务或者回乡工作的意愿。2023年9月,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其中强调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鼓励引导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服务。如何把这种意愿变为现实,需要村级党组织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第五,要求农村党员干部提升数字化素养。网络信息技术作为整个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需要进一步做好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指出要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建设智慧绿色乡村、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推动“互联网+党建”。尤其是强调要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这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数字化素养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网络应用能力。首先,要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的网络办公能力。农村党员干部比较习惯于传统现场办公方式,但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很多工作需要无纸化办公,需要直接在智能平台进行处理。其次,要提升农村党员干部大数据收集能力。在信息技术背景下,数据的重要性显著提升,需要村级党组织对村域范围内的数据有充分的掌握。再次,要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的网络引导能力。习近平指出:“网民大多数是普通群众,来自四面八方,各自经历不同,观点和想法肯定是五花八门的,不能要求他们对所有问题都看得那么准、说得那么对。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9]336。这虽然是从一般意义上讲的,但是对农村党员干部也是适用的。因此,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农村党员干部要做好网络引导工作,提升数字网络素养。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2020年全面脱贫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转向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村级党组织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领导者、参与者和配合者,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主要体现如下。

(一)有的村级党组织思想观念不适应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将涉及广泛而深刻的乡村变革,需要村级党组织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但目前还有部分村级党组织思想观念不适应。首先,有的党组织对乡村建设行动理解不深入,甚至还不知道乡村建设行动要做什么。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农村党员干部把乡村建设行动等同于乡村振兴。实际上,乡村建设行动只是乡村振兴的一个方面。其次,有的党组织对乡村建设行动方向把握不准确。有的村干部甚至认为,乡村建设行动就是要像城镇那样进行建设,缺乏对村庄规划的长远打算。再次,有的党组织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忽视农民主体地位,农民的参与度不高。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农民群众期待有更满意的收入,更便利的生产生活设施,更加生态宜居的村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与城市大体相当的公共服务,期盼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好日子。”[10]当前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还未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进来,党组织与农民还未形成乡村建设行动的合力。

(二)有的村级党组织廉洁能力不足

通过实地调研以及报刊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有的村级党组织廉洁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对报酬待遇不满意,希望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报酬补偿。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党组织干部报酬待遇确实不高,但这不应成为其贪污腐败的正当理由。实际上对党组织干部报酬待遇,要辩证地看,与外出务工经商相比,其报酬相对不高,但与当地村民收入相比,其报酬待遇并不低。而且外出务工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扣除成本后其实际收入也不会比基层党员干部高出太多。其次,在行动上仍有不少不正之风甚至贪腐行为。有学者指出,尽管各地已全面实施“村财乡管”,且自上而下的监管日益严密,但乡村财务管理混乱、基层干部“小官巨贪”等问题始终难有根本性好转[11]20。通过中国纪检监察报的相关报道,也可以了解到近年来通报的大量农村基层“微腐败”大多涉及国家在“三农”领域的投资项目。再次,针对村级党组织的监督效能还有待提升。有学者指出,当前农村党员干部权力运行还不够公开透明,监督力度还不够强,权力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12]72—81。实际上,从理论上讲,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如何提升监督效能。农村党员干部监督效能弱是其廉洁能力不强的重要原因。

(三)有的村级党组织乡村治理能力不强

实践表明,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对推动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具有决定性作用。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编写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案例·先锋引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战斗堡垒》精选的案例都表明,不少村之所以能够实现由贫到富的转变都是因为有一个引领本村发展的党组织带头人。与乡村建设行动新要求相比,有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首先,部分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学历普遍不高,高素质人才向农村回流趋势还未形成。乡村建设行动需要充足的人才支撑。但目前广大中西部地区乡村还缺乏治理人才。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选拔难,不是说没有人愿意担任党组织带头人,而是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后备人选比较少,有的村选不到能力强的只能退而求其次。其次,有的村级党组织带头人知识老化,不能有效应对新挑战。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背景下,尤其是乡村工作网络智能化的提升,给部分党组织带头人带来网络技术压力。尤其是智慧治理、智慧农业、数字经济、互联网+党建等概念的提出及应用,致使很大一部分村级党组织带头人能力跟不上,在乡村建设行动面前无能为力。

(四)有的村级党组织群众工作能力退化

从一定意义上说,村级党建工作很大一部分就是群众工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对村级党组织的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群众工作的本质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中的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都需要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完成。目前有的村党组织群众工作能力还不强。首先,在价值上,有的党组织还未充分认识到群众工作的威力,还没有体会到群众工作的价值所在,做群众工作不上心。其次,在情感上,有的党组织群众感情不深,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把应付上级检查作为出发点。党组织只有真正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党组织干部当亲人,才会配合党组织的工作。再次,在方法上,做群众工作还不熟练。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在实践中锻炼,需要从农民群众的实际出发,处理好农民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目前有的刚刚参加工作的党员干部,给党组织带来了活力,但做群众工作能力还明显不足,不利于乡村建设行动的顺利实施。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关键在党,迫切要求建强村级党组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13]针对乡村建设行动对村级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我们既要继承优良传统,又要改革创新,加快补齐村级党建短板,为乡村建设行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确保正确方向,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目的是促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现代化,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必须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确保乡村建设行动的正确方向。首先,村级党组织要正确认识乡村的功能定位。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着眼于保护乡村,发展乡村,而不是“去乡村化”。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根基。没有了乡村,要实现现代化是不可能的,即使实现了也不会巩固。乡村具有农业生产、涵养生态、观光休闲、体验乡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重要功能,这些都是在乡村规划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要通过乡村规划更好地保护乡村的功能。其次,乡村建设行动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乡村是农民的乡村,尽管乡村建设行动以国家投入为主,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就可以袖手旁观。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设,因此要问计于农、问需于民。无论是村庄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居环境整治乃至人才振兴都要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注重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再次,乡村建设行动要因地制宜,从乡村实际出发。一些地区的成功经验表明,在乡村建设行动中要敢于打破原来的发展模式,但是“在闯新路的过程中,切忌照搬其他地区的产业发展模式,而是要因地制宜,在发掘自有优势方面做文章。[14]16”因此,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立足“本土化”和“地域化”,而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要走好新时代乡村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提升建设能力,建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习近平强调:“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15]152适应乡村建设行动新要求,需要在建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上下功夫。首先,扩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选拔范围。长期以来,选拔高素质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一直是村级党建的难点问题。选拔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首先要从本村现有人才中选拔,但又不能仅仅局限于本村现有人才,要扩大选拔范围。对此,中央强调:“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15]167其次,亟须加强村级党组织干部队伍能力培养。习近平强调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并提出了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等八个方面的本领要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对村级党组织环境整治能力、廉洁能力、人才集聚能力、网络数字能力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因此,要加大对村级党组织干部队伍的能力培养,采取理论培训班、外出实地考察、学历教育等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补齐能力短板。再次,继续做好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通过第一书记引领村级党组织能力提升。实践证明,通过选派第一书记极大促进了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中,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2021年5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其中规定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建强村党组织。通过第一书记引领村级党组织能力提升,才能促进乡村建设行动取得实效[16]20—26。

(三)构建监督体系,提升村级党组织廉洁能力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揭示了反腐败的基本规律。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17]511针对乡村建设行动对村级党组织廉洁能力提出的新要求,要构建立体化的监督体系。首先,强化村级党组织自我监督。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18]442纵览腐败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所有的腐败分子都缺乏自我监督,他们放松、放任,最后放肆、放纵。有学者指出,对人的约束应有四个方面,即法治、德治、自治、政治,其中自治就是自我约束,注重自律,自己要求自己,自己完善自己[19]5—9。因此,农村村级党组织带头人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履职。其次,加大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力度。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20]398。党的十九大强调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实践中我们了解到,不少乡村基层腐败问题都是通过巡察发现的,因此要总结巡察经验,深化提升巡察效果。再次,强化乡镇党委对村级党组织的监督。习近平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20]403。实践也表明,一些村级党组织干部之所以出现问题与乡镇党委没有落实监督责任密切相关,因此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背景下,要强化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其监督责任。

(四)加强内培外引,构筑乡村建设行动的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人才是支撑,乡村建设行动人才是关键。村级党组织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做好人才工作,重点需要做好人才的内培外引。首先,要对村域范围内的人才有整体把握和调查研究。摸清楚村域范围内现有哪些人才,急需哪些人才,并把相关信息传达给上级党委和政府,使上级有针对性地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切实避免人才供需不对应。其次,力所能及做好乡土人才培养工作。由于人才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些高技术人才的培养需要特定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承担。而村级党组织在培养传统乡土人才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传统乡土人才具有明显地域特色,村级党组织要做好传承和培养工作,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再次,做好人才的外引工作。一方面,要协助党和政府引进专家学者强化农村人才培育,通过开展专家授课、定期培训、组织实践等措施提升农民素质[21]107—117。另一方面,做好外出人才联络服务工作,为村域的外出人才回报乡村提供方便。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走出去大量人才,但他们的根还在农村,他们的青少年都是在农村度过的,保留着浓厚的乡愁,目前已经具备回馈乡村的能力。村级党组织要加强与外出人才的联系,把乡村实际需求与外出人才的资源实现良好对接,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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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7.2

A

1008-4479(2024)02-0057-08

2023-08-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第一书记引领村级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路径研究”(21BDJ109);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基层党建品牌创新研究”(822084116)

王同昌(1982—),男,安徽阜南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河海大学基地)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党建;

朱梦瑶(1993—),女,江苏南通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

责任编辑 徐慧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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