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9篇)

时间:2022-12-16 09:1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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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9篇)

篇一: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公司纪委巡视督查管理办法

  某某某某某某某巡视督查工作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标准巡视督查工作,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标准公司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部署的推动落实,确保人、财、物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制度标准健全,促进公司所属各部门、分院以及子公司平安运营、稳健开展。根据相关条例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巡视督查工作旨在标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加强监督制约,有效防范风险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巡视督查工作围绕生产经营活动,重点督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分院及子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生产经营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情况,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良工作,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效劳。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被巡视督查单位为公司所属各部门、分院及子公司,执行主体为公司纪委,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二章巡视督查机构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巡视督查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公司党委研究、部署和指导巡视督查工作,审议巡视督查工作报告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公司巡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全面领导公司巡视督查工作。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假设干名。

  第六条巡视组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主要承当以下工作:〔一〕负责制定公司巡视督查工作方案及方案,组建巡视组,承当协调和效劳保障工作。

  〔二〕汇总巡视督查工作成果,并向公司党委和巡视组汇报。

  〔三〕向被巡视督查单位反应巡视督查意见和建议,并催促整改。

  〔四〕巡视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巡视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了解被巡视督查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二〕执行公司党委、董事会和公司的决策、决议及公司规章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情况等。

  〔三〕了解分院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值分配、人事、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营任务指标等方面的完成情况;是否建立合同台账信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违反签订合同制度、程序及成品放行相关规定等。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被巡视督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全面履行领导职责;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等精神;是否执行有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

  〔五〕选拔任用干部情况。重点了解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组织人事部印发的《中层干部管理方法》〔某某发〔2022〕15号〕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程序。

  〔六〕制度运行以及风险管控等情况。重点了解被巡视督查单位是否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内部管理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点、特殊事项是否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七〕公司党委、纪委或巡视组要求巡视督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巡视组为公司非常设机构,其成员为兼职人员。巡视组成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必须要求政治坚决,坚持原那么,公正正派,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工作秘密。

  第三章巡视督查工作程序与方式第九条巡视督查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展巡视前,巡视办应根据公司党委和纪委要求确定巡视督查重点,制定巡视督查工作方案,报公司党委审定。

  〔二〕巡视督查工作方案审定后,巡视办根据巡视督查工作内容,协调和整合各部门资源〔必要时联动外部资源〕,组建巡视组,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被巡视督查单位下发巡视督查通知书。

  〔三〕巡视组进驻被巡视督查单位应向被巡视督查单位通报开展巡视督查工作的方案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督查目的和任务。

  〔四〕巡视督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巡视组对收集到的情况和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巡视督查工作报告。巡视督查工作报告应包括巡视根本情况、被巡视督查单位的经验做法,重点是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报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巡视报告经公司党委会同意后,巡视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督查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六〕根据实际情况,巡视组可以通过组织回访、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被巡视督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条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一〕听取汇报。巡视组听取被巡视督查单位的工作汇报,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的汇报。

  〔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巡视组应科学设计民主测评表、问卷调查表,以适当形式对被巡视督查单位领导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并对测评和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三〕开展访谈。巡视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对被巡视督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走访调研。巡视组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督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进一步了解被巡视督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有关情况。

  〔六〕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经请示公司党委后商请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巡视督查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应把巡视督查结果和巡视督查整改情况作为被巡视督查单位主要领导人员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办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被巡视督查单位应做好以下整改落实工作:〔一〕巡视期间,对于职工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在巡视组按规定提出整改意见后,被巡视督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反应。

  〔二〕被巡视督查单位对巡视组反应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

  〔三〕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被巡视督查单位应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被巡视督查单位要通过内部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四〕巡视组要求的其他整改落实事项。

  第五章巡视督查工作的责任与纪律第十四条巡视组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利用巡视督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扩散巡视督查工作秘密的。

  〔四〕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第十五条被巡视督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隐瞒不报或者成心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四〕对反映情况的职工或巡视组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有其他干扰巡视督查工作行为的。

  第六章附那么第十六条本方法由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篇二: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国有企业党委与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

  作者:官磊来源:《现代企业文化·下旬刊》2018年第11期

  摘要在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曾经明确地指出,有关党风廉政的工作,应当由纪委来进行监督并承担监督的职责,党委则进行负责主体的责任。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首先应当明确自身的责任,而纪委则应当将监督职责落实到实处,加强反腐败斗争的监督职责,党委则在意识到自身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时刻发挥在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方位的响应,积极引导反腐倡廉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党风廉政

  随着我国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廉政政策不断深入到更行各业,党风廉政政策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大体内容,作为我国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也深切贯彻了党风廉政的新要求,通过党委和纪委来实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主体和监督的职责。本文基于国有企业中的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工作中发挥的实际作用为出发点,探讨如何能够使党风廉政在国有企业中生根发芽。

  一、党委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中的作用

  (一)党委是增强国有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不断涌现出更多的劳动成果,在国有企业向前发展以及奠定自身党风廉政的工作这两个方向上,需要由党委来增强我国国有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党委是领导者,更是国有企业更大规章制度的执行人,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的推动者和见证者,这一系列的作用都体现在党章中。在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党委不作为或者少作为,只在每年的年初进行例行的讲话,但对党务工作却大大忽略了,只做表面功夫,失去党委在党风廉政中应当发挥的职责。另一方面由于党委的不作为,使国有企业忽略了党务工作,只一味追求业务方面的进步,使党风廉政受到很大的阻碍。所以这就需要党委来将主体意识与主体责任感融入到国有企业基层中来,同时与纪委互相监督和审查,加强国有企业的人事部门的管理,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使党委能够真正负担起党务工作的主体责任与主体意识。可以说,反腐倡廉工作是党风廉政工作的关键,在国有企业的议事日程上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宣扬反腐倡廉工作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有意,同时选择性培训基层干部对党章规定的事实,让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等落实在监督上,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到主体责任上来。

  (二)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在实处

  党委在国有企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要求,还应当加入建立责任制这一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应当要以基于责任制而开展的工作为出发点,党委在落实各个部门的责任制度与主要责任,以此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党风廉政责任制度中,应该将惩防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分离,从而来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党委的工作重心离不开主体责任,而党风廉政责任制则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手段,通过与部门签订责任状,使各大部门的领导明确其主要责任,以及党委班子所需要承担的主要责任,并且将每一层的责任问题落实在实处,进行透明化的处理,对一切假大空的现象进行坚定的否决和更改。另外党委还要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考核工作进行重点关照,与下属单位之间的责任分配要透明且全面,不能有可以钻空子的嫌疑,并且要对下属单位的责任制分配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同时党

  委在国有企业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时,应当以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出发点,避免出现由于领导人渎职而造成国有企业发展变缓的现象,分析市场前景与问题成因,寻找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办法来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制度的落实,严格处理国有企业的贪腐案件,绝不姑息。

  (三)党委应当做好带头作用

  国有企业中虽然大小领导很多,但所有领导中最为核心的仍是党委,党委使国有企业的灵魂。而一个企业是否能发展得更好,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领导班子的,因此若想落实党风廉政的建设工作,首先要对党委班子进行从上到下的审核,对于作风不良的领导班子,坚决予以严惩,使党委班子的作风从党委开始,走向党风廉政上来。

  而党委班子要想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党委班子应当做学习的表率。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科学技术的研发成为了国有企业走向辉煌的源动力,而国有企业若想在竞争力日渐高升的今天立足于长远的发展,则应当汲取和学习各大领域的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党委班子应当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先进的党风廉政制度以及有关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先进知识,根据这些知识内容来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的底蕴,使党委班子能够跟得上历史的发展脚步,不至于被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手段给落下。同时党委班子还应当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意识,使自己成为一个好的表率。另外一方面,党委班子还应当“一日三省吾身”,做好自我批评的表率,按照中央下发的“八项规定”与反“四风”要求来深刻反省自身的不足,将自己的职责与位置摆正,同时将政务公开化、透明化,以此来协助纪委的监督工作,创立民主评议制度,深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一)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责,迅速适应国企改革

  在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走入新常态以来,经济结构正在稳定上升,不仅为我国的国有经济贡献出很大的一份力量,使经济总量大大提升,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样受到经济结构的改变而产生较大影响。在市场经济结构走入新常态的前提下,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与政治觉悟都发生了很大的更改,这一系列的改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一定的阻碍,而这时就需要纪委发挥出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中的作用,将党的新思想、观念和理论迅速落实在实处,做好自身的监督职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责任监督制度。

  (二)落实监督职责,培养国企优良作风

  由于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贪污腐败的现象始终没有停止,而经济市场结构的变革必然会促使国有企业的经济结构发生转型。国有企业的经营生产工作繁杂,很容易发生渎职的现象,这时则需要纪委来监管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阶段,同时纪委应当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地划分,对企业生产任务目标定位清楚。

  

篇三: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完善国有企业纪检双重领导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完善国有企业纪检双重领导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同企业深化改革相适应,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2005年以来,包钢(集团)公司结合实际,整合了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职能,逐步实施了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垂直统一管理。近两年来的工作实践已初见成效。

  一、破解难题,寻求突破

  包钢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国有企业,1998年,企业改制为公司制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更加突出。

  (一)同级监督难的问题越发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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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体制下,企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在机构设臵、人员配备、财务经费等方面的决定权均在同级党委和行政。这种实质性的上下级关系导致纪委的监督成了奉命监督,很难大胆地对同级党委、行政进行监督,特别是监督党政一把手更是困难。

  (二)上级监督远的问题比较突出

  由于包钢下属单位多而分散,公司纪委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的监督往往浮于表面,很难到位,上对下的监督大多变成了事后监督,即使是事后监督实施起来也比较困难。如二级单位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对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必须向同级党委、行政请示汇报,听从党委、行政的意见。同时由于内部保护主义和人情网现象,以及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等因素,致使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比较普遍,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现象时有发生。久而久之,职工群众对基层纪委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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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任,导致矛盾上交,反映基层问题的大量信访举报集中在公司纪委,公司纪委又由于力量有限,造成众多线索错过办案良机,降低了成案率,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权威性。推行垂直领导前的2004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控告申诉和信访举报305件,其中二级单位纪委仅9件,只占总数的0.3%,且全年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单位纪委没有查办过案件。

  (三)内部监督资源分散的问题导致低效

  包钢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内部管理扁平化、生产区域化基本形成,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由党群部门人员兼任或纪检监察干部兼任其他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再加上个别领导干部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错误认识等因素,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受到很大影响,有弱化倾向。在企业内控体系中负有重要监督职责的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也存在点多、人少、力量分散等问题。这些方面的问题造成了监督信息不能共享,监督合力很难形成,监督权威性受到削弱,监督结果无法得到有效运用,严重影响了企业内部监督的效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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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新体制下的监督工作已显得十分必要,企业内部监督力量急需整合。

  包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调整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思路。经过多次深入的调查研究,创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的思路日渐清晰,同时提出了体制创新必须坚持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实事求是、精干高效、有利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与企业总体改革思路相一致的五条原则,并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纪委的支持。2005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在包钢(集团)公司实行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2005年12月,公司决定将审计部和纪委(监察室)合并,并在钢铁生产主体单位和公司机关进行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统一管理试点。包钢纪检监察体制创新的思路开始付诸实施。

  二、大胆实践,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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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纪检监察体制创新的总体思路,我们结合实际,反复论证,设计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机构模式和较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并在工作中探索推进。

  (一)框架模式

  将公司审计部与纪委(监察室)合并,实行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依据党章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改革的总体思路,取消了所属二级单位纪委。将二级单位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到公司纪委,其余纪检监察干部由各单位妥善安臵。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把公司所属68个单位和公司机关划分为11片,分别派驻了11个纪检监察审计组,纪委机关设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6个专业室。纪检监察审计组受公司纪委直接领导,工作对公司纪委负责,在业务方面接受纪委机关各室的检查和指导。同时,在撤销纪委后的各二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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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党委班子成员中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

  (二)人事管理派驻纪检监察审计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公司任命,职级为公司中层正职或副职,组员配备科职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派驻人员不在被派驻单位任职,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和考核、培训均由公司纪委管理和负责,与被派驻单位完全脱钩。派驻人员的工资、年薪收入水平比照被派驻单位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测算,由公司统一发放,派驻人员的收入水平高于公司机关同职级管理岗位的水平。

  (三)职责权限

  纪检监察审计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被派驻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决策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民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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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制、三重一大决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等情况;协助被派驻单位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受理并调查反映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对被派驻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各类工程及合同的相关情况进行日常审计监督等。为了确保纪检监察审计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公司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审计组有权通过参加被派驻单位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厂长(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对各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要求各纪检监察审计组要加强与公司干部管理部门就提拔使用被派驻单位厂处职干部的联系和沟通。同时,我们明确提出:统一管理后被派驻单位党政一把手仍然是各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四)管理考核与评价

  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组在被派驻单位轮流办公制度和纪检监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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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不定期岗位交流制度。在考核评价方面,除纪委的日常考核外,每年都由被派驻单位进行逆向考核,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考核评价,对违规违纪或渎职的纪检监察审计人员严格执行问责制。

  科学的框架设计、明确的职责权限、严格有效的管理考核与评价体系,为包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奠定了基础。新体制试行阶段,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纪委的领导多次来包钢调研指导工作,对包钢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整体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统一管理在包钢上下逐步形成共识。2006年9月,包钢决定对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全面推行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统一管理,并提出派驻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组组长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检监察审计组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优势突出,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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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国有企业纪检双重领导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统一管理新的监督模式运行情况表明,新体制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活力。

  (一)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同步监督

  新体制下,纪检监察审计组直接参与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纪检监察审计组通过授权参加被派驻单位的重要会议,监督指导完善被派驻单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与被派驻单位领导班子的定期沟通、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的事前通报、制定对不主动接受监督行为的考核制度,规范了基层单位和领导的行为;通过对被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公司重大决策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情况的检查考核,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通过组织参与重大建设检修项目的效能监察,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监督,对被派驻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季度分析等,促进了领导人员的作风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了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和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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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国有企业纪检双重领导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二)提升了纪检监察组织的权威

  新体制下,纪检监察干部直接代表了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职责,保持了工作的独立性,提高了监督的权威性。这种上对下的监督使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普遍感到,在心理上威慑力更大,重视程度更高,落实起工作来更扎实到位。特别是统一管理后,公司纪委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权威,有力促进了审计决定和建议的落实。审计监督则为纪检监察组织提供了更有价值的线索和更专业的支持,纪委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大大增强,成案率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包钢天津工贸公司造成1000余万元国有资产损失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的查处,使包钢纪委声威大震。

  (三)整合了监督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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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机构合并,拓展了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延伸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链条,促进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增强了审计监督的权威。如在对重点工程的效能监察中,我们充分发挥工程审计和合同审计的专业优势,对立项项目实施了全过程监督,使效能监察权威更强,效果更实。同时审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立即转化为案件线索,使证据更充分。如纪检监察审计一组在审计中发现某单位财务对历年估算的材料备品料单作了坏账处理,涉及某材料员的料单比较集中,便立即进行调查,发现了该材料员的违纪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

  (四)解决了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定位问题>我们在全面推行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统一管理体制中,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确保企业领导人员的安全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标准。特别是纪检监察审计组具有的巡视职能和子公司监事会职能的设计,使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既代表党组织行使监督检查职责,又合理地代表出资人行使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这样的职责定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要求,更加合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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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回顾总结,体会深刻

  回顾总结包钢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创新的探索与实践过程,我们深刻认识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障,只能强化不能弱化。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创新中找准位臵,在创新中寻求发展。

  但是,一年多的实践也使我们意识到,要确保新体制在推动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优势,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解决好企业中层干部的认识问题。有的干部认为公司取消了本单位纪委,被派驻单位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应该以纪检监察审计组为主,表现在工作中就会有意识地淡化本单位的反腐倡廉教育和效能监察等基础工作;还有的对派驻纪检监察审计组的监督不能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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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国有企业纪检双重领导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不自觉接受监督,有的有抵触情绪,重大事项沟通就会不及时主动,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要解决好纪检监察审计组工作的定位问题。纪检监察审计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如何做到到位、不越位,是保证监督成效的关键。监督不到位,新体制优势就难以显现;监督缺乏艺术甚至越俎代庖就会形成对立,影响工作的推进。三是要注重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在新体制下,除了要赋予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相应的职权外,更要注重他们政策理论、技术业务、企业经营管理、领导艺术、法律和财务管理等知识水平的提高。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队伍,是发挥新体制优势、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

  我们的探索与实践表明:纪检监察新体制能够有效解决现行体制下难以解决的问题,表现出勃勃的生机和独特的优势。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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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上级党委、纪委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监督问题探讨

  .工作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监督问题至关重要.具体工作中,事前监督少,事中监督不力,事后监督多;机制不健全,难以实施,运作;制度不落实,党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搞"下不为例";民主集中制,党内五项监督制度等难以落实;有些地方,家长制作风严重,一言堂作风盛行,对领导者的监督失控.监督上存在的诸如此类问题,是造成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根■■r本原因之一.多年来,对反腐败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总结告诉我们:腐败分子都是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进行贪赃枉法.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于公共权力失去监督.掌权者违犯公共权力的公平运作原则,以各种形式借各种时机进行权钱交易,权物交易,权权交易,假公济私,并发展成一种群体行为化的趋势.而造成这种群体化趋势的根本原因大多数在于领导干部身上.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以权谋私,副职就可能"随行就

  市".领导敢以权谋私一次,下属就敢以权谋私多次.因此,遏制腐败,清除腐败的关键,是制约权力,强化监督,尤其要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必然要产生腐败.因此监督的核心是对权力的监督.强化党委,纪委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的必由之路,具体途径有:——以"规"监督.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监督提供保障.这是实施监督的基础.邓小平同志曾在1980年就指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其意义在于促使反腐败科学机{}I的形成和巩固.以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使监督具有明确的判断是非标准,增强监督活动的客观性,操作性,规范性,稳定性.——以"查"监督.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督促检查,强化直接监督的力度.这是监督的基本途径.一是实行检查制.按照党委的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责任制落实

  情况专项检查,半年工作督查等等.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检查所部署的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这种检查是对下级班子成员工作的一种间接参与.纪GZYJo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双重监督职能,在党内和行政监督中,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好这种检查监督权.二是实行报告.定期听取班子和成员的综合汇报,包括业务工作思想,作风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对其作出全面的客观的评价.达到总体监督和适时监督的?效果.三是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反映下级班子和领导个人的信访件,要认真分析,研究.属于工作方面的问题,可以采取"信访谈话"等形式解决,属于违法违纪行为的,就要组织人员进行初查核实,甚至立案查处,加大震慑力度.四是突击暗访.对下级领导班子工作进行突击检查,以了解和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以"教"监督.教育监督.一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德"的问题,以此来增强自身抵1}《腐败侵蚀的能

  力.二要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和自律机制.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方面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就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而言.领导层次越高教育机1}《越薄弱,有的甚至形成监督真空.因此,作为上级党委,纪委对下级的教育监督要始终把重点放在教育领导干部上.——以"考"监督.加强上级党委和纪检机关对任管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考评,民主测评,任期考核,把好任用关.近几年来的实践表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任管干部和班子进行各种考评,测评,考核.这是加强监督的一种最直接的监督手段,效果比较明显.——以"审"监督.审计监督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中的作用是不可轻视的.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问题越来越严重.审计监督就成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必不可少,而且是立见实效●林祥江李建宁上级党委,纪委对下级领导班子

  .芷管经典总体上说,各国的国有企业数量较少,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小.主要分布在交通,通讯,能源,金融,国防,高科技等公用事业及基础产业部门,承担着较重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绝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和国有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进行管理,国外一般有两种基本的模式.一是公务员管理模式.日本,英国,意大利,联邦德国,荷兰,土耳其,比利时,奥地利,印度,菲律宾,新加坡等国把国有企业领导人明确为公务员.以便加强管理.日本国有企业大都依特别法律建立,政府根据这些法律对国有企业实行管理.中央直接经营的企业,如邮政,林业,印刷,造币等企业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无论在人事管理和工资待遇上都与政府机关一样,都受国家公务员法的严格约束.一切人事都掌握在政府手中.英国政府是借助于企业一事会

  来对国有企业进行控制.国有企业一事长,副一事长由主管大臣直接任命,其他成员也大都由主管大臣选拔.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其工资待遇按公务员标准由主管部长与财政部长协商确定.意大利国家参与部是国家统一管理国有企业的专门部门.参与部通过国家控股公司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国家对国家控股公司实行人事任免,控股公司的一事长由总理探索QGJDO贾千里石英或参与部部长提名,经总统或部长会议任命.一事会成员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均由政府任命,纳入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新加坡主要通过人事参与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管理.政府设有一个一事会,专门负责任命国有企业的一事长,聘任政府有关官员和社会名士,专家组成国有企业一事会.政府通常指派有关部门的常任秘书兼任公司一事会主席或一事,兼职不兼薪,以普通一事的身份表达意见和投票.一事长,一事会主席,■事都列入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

  

篇五: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集团公司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为集团公司管理权限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分为下列五类:(一)集团公司副总师级领导人员;(二)总部各部门正、副部长,各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三)依据《企业法》注册的子企业。企业厂长(总经理、院长)、副厂长(副总经理、副院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企业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四)依据《公司法》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企业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股东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包括控股子公司依据《章程》由集团公司派员出任的高管人员;党委会委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五)合资企业根据公司《章程》,由集团公司委任或推荐的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关键岗位负责人);集团公司党委任命的党委(总支)书记。第三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第四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方式主要有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市场选聘等,实行聘任制;企业党委会、工会委员会实行选举制,依据有关章程规定按期

  改选。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六条担任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勤勉敬业,团结协作。(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国际经贸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四)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五)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第七条选拔企业领导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一)企业领导人员由副职提任正职的,一般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提任副职的领导人员,一般应在下一层次正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二)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新提拔领导人员原则上应经培训后方能上岗,确实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一年内完成培训;(三)新提拔的领导人员,正职一般不超过48岁,副职一般不超过42岁。特殊情况、工作特别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八条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经营管理人才,对综合素质好、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选拔使用。第九条企业领导人员由企业内部选聘时,一般应从领导后备人员中选聘。第三章组织选聘第十条组织选拔程序包括: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征求意见、研究确定,任职。第十一条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一)依据《企业法》注册的企业,正职由集团公司提名,副职由正职提名、企业党委研究推荐,上述人员也可采取民主推荐,由集团公司党委确定考察对

  象;(二)依据《公司法》注册的企业和《中外合资法》注册的合资企业,依据公司《章程》应由集团公司委派的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关键岗位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提名,集团公司党委确定考察对象。第十二条考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制订考察方案,适当发布考察预告,向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征求意见,采取听取述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全体或部分工作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等。(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委的意见。(四)考察结束应形成局面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特长,主要缺点、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拟任职务的建议。考察报告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中。第十三条征求意见、研究确定:(一)集团公司党委会召开前,党委主要领导应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考察对象所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征求意见。(二)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选聘人选。第十四条任职。(一)企业领导人员的任用方式主要有委任制、聘任制和选任制。一般对党委会成员实行委任制或选任制,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对经营管理班子领导人员实行聘任制,由集团公司聘任;依据《公司法》注册的企业和《中外合资法》注册的合资企业,由集团公司委派或推荐的领导人员,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二)企业领导人员原则上实行任期制,领导人员任期一般为3年;党委会任

  期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执行,党委会应按时换届。任期届满经考核需连任的,重新履行任职手续。(三)工会主席按照《工会法》章程办理。第十五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交流制度,有下列情况的一般应进行交流:因重点培养需要的;按照规定需要实行任职回避的;在同一领导岗位上连续任职八年以上的;因工作等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主要是企业内部岗位交流,企业之间的交流,集团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地方政府等交流。企业领导人员应服从组织调动决定,对拒不服从的,视情节免职或降职使用。第四章竞争上岗、市场选聘第十六条积极探索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逐步使竞争上岗成为选拔经营管理者的重要方式,对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需要的岗位采取社会招聘方式。第十七条竞争上岗、社会招聘应在相应范围公布职位描述,自愿报名,集团公司资格预审、组织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按组织选聘程序执行。第五章培训第十八条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制度。制定企业领导人员培训规划,充分利用党校、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的资源,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与水平。第十九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可采取企业培训、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等形式,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安排。第二十条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培训档案。把培训期间的表现和考试成绩,纳入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的内容。第六章考核和评价第二十一条建立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点,知识、能力、态度和个性特征综合的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和任期考核评价制度。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评价一般在年度财务决算后进行,任期考核评价一般在任期届满前的三个月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和任期考核评价前,一般应进行年度

  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研究制定各有侧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据此对企业领导人员实施分类考核评价。第七章激励和约束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监督机制。完善出资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纪委和企业纪委按照中央和国资委有关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第二十七条通过厂务公开等形式,加强职工民主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每年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第二十八条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离任和任期届满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九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须向同级党委报告,必要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报告事项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经营决策不当、经营管理不善、违反工作规程、滥用职权等原因,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八章回避和诫勉第三十一条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企业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企业从事组织(

  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第三十二条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第三十三条实行企业领导人员诫勉制度。企业领导人员诫免是对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等方面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领导人员,及时提出警示,批评告诫,限期改正。企业领导人员诫勉要在干部考核的基础上,给合干部谈话制度,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企业领导人员正职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副职由单位正职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第九章免职、辞职、降职第三十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或解聘现职:(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连续一年以上;(二)在年度考核、企业领导人员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三)任期考核评价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四)因失职、渎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五)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第三十五条实行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一)自愿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自愿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企业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二)引咎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三)责令辞职,是指集团公司党委根据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表现,认定其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三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一)在涉及企业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二)重要项目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四)因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第三十七条企业领导人员离职后,继续对原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按原任职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企业领导人员,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第三十九条企业领导人员免职、辞职、降职手续,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第四十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企业领导人员,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选聘担任领导职务。第十章企业领导后备人员管理第四十一条按照培养提高、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队伍。第四十二条企业领导后备人员应当具备第六条所列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条件。在企业领导后备人员中,比较成熟、近期可使用人员,一般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四十周岁以下的不少于三分之一。第四十三条企业领导后备人员由企业制定职业生涯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有关情况报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四十四条加强对企业领导后备人员的考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补充。集团公司对企业领导后备人员统一调配使用。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企业副总师等职务实行任免备案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职工董事、监事实行备案管理。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六: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五套班子指的哪五套

  所谓“五套班子”就是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检委,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

  五套班子的关系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行政,政协参政,而纪委则为完善党内监督而设立。

  一开始是四套班子,就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这是根据法律规定,形成的领导层次,也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参政议政。

  县里的五套班子就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纪委。

  1、“党委”负责党务,包括“党管干部”,作出决策,包括研究和制定方针政策;

  2、“人大”讨论和通过重大事项,按“党管干部”意图,选举政府等机关主要领导人,或质询政府;

  3、“政府”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具体落实和执行党委决定;

  4、“政协”参与议政,提出建议。5、“纪委”完善党内监督。

  

  

篇七: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XX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领导体制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在履行本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抓好本岗位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本岗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第二条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领导和组织,纪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检查和考核。要把履行责任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中之重,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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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升思想认识,突破思维定式,加强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切实改进和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树立属地责任、直线责任意识,明确属地区域和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覆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业务领域,贯穿各个工作环节。

  第五条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和经理党政同责,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承担属地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工作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相应进行调整。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责任人根据工作分工,对属地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党组及长城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属地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目标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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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三)定期组织或参与领导班子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分析研究属地区域、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重点环节和要害岗位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堵塞漏洞。承担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在属地区域的有效推进、落实和监督责任;

  (四)领导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按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少于1次,听取属地区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组织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属地区域领导干部廉洁从业、“选人用人”、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厂务公开等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六)加强廉洁从业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开展廉洁主题实践活动。公司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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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在属地区域讲授1次廉政党课或做1次反腐倡廉报告,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

  (七)参加本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参加1次属地区域相关单位或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讲评;

  (八)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二十条”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九)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内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签约内容,深入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及问题苗头,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十)监督检查属地区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谈话。

  1.定期谈话:领导干部应分别于年中、年末,定期与属地区域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一般干部进行廉洁谈话。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各项制度规定以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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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情况。2.提醒谈话:领导干部在发现属地区域领导班子和成员以

  及一般干部存在群众反映的问题时,及时找其谈话,促其改正。3.诫勉谈话:领导干部发现属地区域的领导班子和成员以

  及一般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不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二十条”要求,存在“四风”问题且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用人失察失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形。

  第七条责任人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到:(一)严格遵守制度。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和长城公司廉洁从业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严格作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严格落实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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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二十条”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三)严格执行纪律。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和群众纪律,坚决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党组和长城公司党委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反对腐败;

  (四)严格自我约束。坚持依法依规行事,自觉遵守法规,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八条责任人发现属地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醒纠正,开展廉洁谈话;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

  第三章工作机制

  第九条建立“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机制。各单位、各部门把责任界定和责任分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基础环节,结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分解表》,认真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督促指导属地区域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逐级落实到基层。

  第十条建立“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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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等举措,逐步提高监督检查标准与深度。通过群众监督促进责任落实,将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意见。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职工积极通过网络举报信箱和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反映问题,引导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拓宽“大监督”渠道。

  第十一条建立“一岗双责”考核评价机制。把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与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细化量化,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权重和考核目标,实现量化考核,过程评价,确保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薪酬、奖惩、信用、任免挂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

  第十二条建立“一岗双责”总结提升机制。实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每年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专题研究并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配套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推进表并将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年底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自我总结,突出问题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工作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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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任务推进表、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第十三条建立“一岗双责”追究问责机制。按照“下管一级、

  上追一级、分层负责”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倒查追溯力度,形成有责必担、失职必究的工作机制。对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属地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或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决追责到位、严肃处理到位。

  第十四条建立“一岗双责”权力制约机制。要以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为重点,针对资金运作、项目运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等关键环节,构建权责清晰、管办分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规范、有效制约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打造合规、有序、阳光的权力运行体系,促进“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实施办法由公司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

  

  

篇八: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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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国有企业关于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

  煤矿系统国有企业如何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是当前一项重要课题,

  需要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担当有为,

  深入研究思考。笔者结合重庆能源集团渝新

  南桐煤矿实际和自身的工作经历,

  就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和纪委负监督责任”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近年以来,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坚持以清晰明了的责任界定为基础,

  以系统配

  套的监督机制为抓手,以坚决逗硬的考核问责为保障,

  以有力有效的宣传发动为

  引导,着力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逗硬追责的全链条、闭环式的

  责任落实体系,大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全面细化厘清责任边界,变“职责模糊”为“权责明晰”

  。为认真贯彻

  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根据重庆能源集团党委和渝新能

  源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桐煤矿党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

  意见》,清晰界定“两个责任”的内涵外延,划定“责任田”

  。一是明确党委主体

  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承担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8个方

  面具体任务。二是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包括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强化履职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6个方面具体任

  务。三是明确机构责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指导

  3项职能,纪检组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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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同时,各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均细化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

  的实施方案。(二)全方位构建监督体系,变“软弱无力”为“严实有力”

  。着力健全“两

  个责任”落实的监督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推行“两个述责述廉”。南桐煤矿党委出台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的规定,将必述内容修正为5大类,并增加询

  问、质询、民主评议和反馈整改环节,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

  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建立“两个报告”制度。明确各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别

  向矿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矿纪委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

  况,矿党委和纪委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三是建立“两个巡察”制度。

  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制度,成立巡察工作室,组建2个巡察组,

  采取集中和分散巡察方式。四是实施“两个约谈”机制。实施管理人员履职尽责5A风险评价约谈机制和管理人员勤政督查约谈机制,针对违反勤政督查约谈机

  制的党员管理人员和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

  职工群众评价满意

  度测评排名靠后等情形,由矿级纪委进行约谈,针对违反管理人员履职尽责

  5A

  风险评价约谈机制,一级约谈由分管矿领导和党群科科长进行约谈,二级约谈由矿纪委书记和分管矿领导进行约谈,三级约谈由党委书记或矿长进行约谈。

  (三)建立“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机制,变“只挂帅不出征”为“既擂鼓又

  冲锋”。强化责任考核,推行“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问责工作模式,着力压实“两个责任”。一是实行项目化分工。构建项目分解、项目督导、项目评审“三

  位一体”项目推进机制。二是创新信息化监管。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监管平台,各级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动态填报履行责任情况,

  实现了履责报告的

  实时化;对责任不落实的,系统及时预警提醒,实现日常监管的自动化。三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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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系统化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全面考核与专项考核结合;强化考核

  工作实施,开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抽查以及多层次、大范围的个别谈话、民主

  测评,拓展检查考核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实行个性化评价。整合党风廉政建设群

  众满意度和政风行风测评,分类设置个性化测评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测评,对

  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五是注重刚性化运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

  究,积极开展“一案双查”。

  (四)立体式开展六大推进活动,变“意识淡漠”为“入脑入心”

  。坚持多管

  齐下,注重宣传发动,开展“六大推进活动”

  ,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

  真迅速落实责任。一是层层开展宣讲督导,实现工作部署“全覆盖”。二是层层

  专题约谈,实现思想认识“全统一”。三是层层签字背书,实现职能职责“全落

  实”。四是层层示范带动,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全参与”

  。五是层层责任倒查,实

  现监督问责“全过程”。六是层层宣传报道,实现舆论引导“全方位”

  。

  二、当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和纪委落实

  “两个责任”已逐步走

  上正轨,形成了一些符合企业实际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但清醒审视,仍存在

  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的认识

  还不到位;主责意识淡漠;主动性意识不强。责任分工落实不到位。煤矿企业基

  层党委《实施意见》虽然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界定,但在具体落

  实中还存在分工不明确、工作断层等实际问题。一是责任界限落实不到位。少数

  单位没有真正落实企业党委划定的责任范围,

  依然习惯于将主体责任交给纪委来

  履行,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二是“三转”要求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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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落实。个别纪委书记依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部分煤矿企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

  组织没有落实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少数甚至分管办公室、财务、组织人事以

  及其他具体业务工作。三是企业基层单位纪委履职困难。

  目前,煤矿企业矿井单

  位所有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基层单位纪委没有独立的纪检机构设置,

  纪委委员多由党政办、财务科、党群科、工会等重要科室负责人兼任,难以有效履职。(三)同级监督依然困难。煤矿企业现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两个责

  任”不容易落实的根本原因,突出表现为同级监督仍然较为困难。一是监督独立

  性不够。纪委书记作为同级党委的班子成员,对同级党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薄弱。二是监督方式不明确。煤矿企业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

  为,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和路径。三是监督的盲点较多。同级班子成员分工不同,

  纪委书记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途径不多。

  (四)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目前,煤矿企业基层党委虽然相继推出了落实“两

  个责任”的系列措施和制度,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一是巡察制度尚需完善。需要在巡察对象、范围、频度、内容、方式和巡察队伍建设

  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二是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方式、

  分值权重等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完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对不如实

  填报、拖延填报的处理还不够严。

  三是追责机制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及“一案双查”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程序、范

  围、主体、方式方法均没有细化规定。

  (五)能力素质还不适应。煤矿企业基层单位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

  在落实“两

  个责任”方面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从党委来看,有的领导

  干部善抓业务、不善管理,抓经济建设是行家里手,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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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落实“一岗双责”缺乏实在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从

  纪委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需要,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都还不尽合理,特别是基层单位纪委干部缺乏系统的

  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对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只能简单应付。

  三、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建议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必须站在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的高度,将“两个责

  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宣传引导、监督检查、

  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能力提升“五大体系”

  ,真正压实“两个责任”。

  (一)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为核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强化同级纪委对同

  级党委的监督。明确党委在重要人事安排酝酿之初,同步征求纪委意见,对有确

  凿证据存在重大违纪事实、存在重大廉政风险或不适宜提拔的,纪委拥有否决权,

  建立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初核机制。

  二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

  的领导。出台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意见,完善纪委书记、

  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办法,

  健全和完善派驻机

  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充分保障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对纪委

  书记、纪检组织工作人员不分管其他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责任

  创造条件。三是强化企业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明确企业基层纪委书记不分管人事、

  财务、经济等重要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基层纪委工作人员配备要求,明确每个基

  层纪委有专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进一步健全企业基层纪委片区协作、交叉审理、

  上挂锻炼等办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基层纪委办案水平。(二)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宣传引导体系。强化煤矿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

  基层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煤矿企业基层单位“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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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进一步改进宣传引导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各级

  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地落实好“两个责任”

  。一是健全常态化的内部宣

  传机制。二是健全系统化的外部宣传机制。三是健全经常化的信息沟通机制。

  (三)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体系。一是健全述责述廉和工作报告

  制度。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和程序,

  建立事前审核、事后抽查核实的制度机

  制,对报告内容不实的开展追责问责。严肃认真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和质询,及时

  反馈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

  党委和纪委报告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落实主体责任问题报告;完善各

  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制度。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

  谈制度。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制度,

  强化对同级党委班子

  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建立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负责人制度,对

  分管系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专题约谈,发挥督促、提醒、警示作

  用。健全纪委书记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工作约谈制度,

  通过履行监督责任来促

  进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制定中长期巡察工作规划,

  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与中央、

  市委巡视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覆盖各企业

  基层单位,不留死角。四是建立日常监管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为

  重点,建立日常工作抽查、检查等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

  实行即时填报、定期抽查通报等制度,对填报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向企业基层党委及基层党支部推广,推进平台运用全覆

  盖。(四)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健全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制

  度。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核重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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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风肃纪、查办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等科学管用的硬性考核指标,对落实主体责

  任情况进行多视角、全方位考核。二是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考核制度。根据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制定考核细则,由上级纪委开展对下级纪委的工作考核。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执纪监督问责等主业主责情

  况的考核。三是完善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

  适时调整主体责任考核结果在党委

  目标考核和班子个人年终考核中的权重,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

  位调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并由企业领导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五)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体系。一是完善签字背书制度。每

  年年初,由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党委党政主要领导、

  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

  设主体责任重点内容、单项工作,量身定制责任清单,层层开展签字背书,作为

  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由党委及时梳理细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实行签字背

  书,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

  制定责任追究实

  施细则,细化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具体内容。强化纪委对违反党的政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

  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强化纪

  委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追责,对成员存在重大案件不及时汇报,造成不良影

  响等情形实施追责。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形成震慑。三是建立

  “一案双查”制度。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

  (试行),明确启动程序、范围、

  形式等内容,做到有据可依。(六)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能力素质保障体系。一是健全“两个责任”履

  职培训制度。将“两个责任”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领导干部培养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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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制度。

  三是健全纪检监察干

  部内部双向交流学习制度。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斗争,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任重而道远,

  需要各级管理干部爱岗尽责,克己奉公,用全身心的投入、全力以赴的付出,与

  企业同呼吸、共命运、风雨同行,需要各级干部落实责任,廉洁从业,全力狠反

  “四风”,勤俭办企。煤矿企业基层党委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大力营造风清

  气正、人心思齐、人心思干的浓厚氛围,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改革攻坚做出积

  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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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公司纪委班子可以和党委班子是一套吗

  公司廉政谈话标准制度

  

  

  

  

  施主谈话人评价意见备注

  

  第号主谈话人职务谈话地点被谈话人职务被谈话人签字年月日主谈话人签字年月日-6附件2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填表日期第号被谈话人原单位及职务新任职务新任职务时间谈话人职务谈话主要内容谈话人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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