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酒文化论文2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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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酒文化论文 篇一
论文关键词:汉代;酒文化
论文摘要:饮酒是中国古老的饮食风俗,它渗透着中华民族的性格和精神寄托。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到汉代饮酒之风盛行形成了独特的酒文化。
我国的`酒的历史源远流长,在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尊、高脚杯、小壶等陶器都是用来酿酒和饮酒的。西周时设有“酒正”、“酒人”掌管有关酿酒和酒令,酿造“五齐三酒”以供天子祭祀。到了汉代酿酒业得到进一步发展,“饮酒之风”盛行形成汉代独特的酒文化。
汉代饮酒风气盛行。饮酒大量被认为是豪爽的行为,盖宽饶赴宴迟到主人责备他来晚了。盖宽饶曰:“无多酌我。我乃酒狂。”光武帝时的马武为人嗜酒,阔达敢言经常醉倒在皇帝面前。酿酒业有巨大的利益,因此国家对其实行官营政策。武帝太初三年春二月,初榷酒酤。当时酒是必需品,实行官营后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因而后来的统治者改变了官营的政策。王莽时罢酒酤诏曰:“夫盐,食肴之将;酒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藏,此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这就放松了国家对酒类等专营,有利于酿酒业的发展。
当时的酒的种类众多有米酒、果酒、桂花酒、椒花酒等。河北满城的刘胜墓中出土有“稻酒十石”、“黍上尊酒十五石”等题字的陶缸,说明了酒的种类很多。汉景帝时的穆生不嗜酒,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这里的醴就是一种米酒。
当时的贵族和官僚将饮酒成为“嘉会之好”每年正月初一皇帝在太极殿大宴群臣,“杂会万人以上”场面极为壮观。太极殿前有铜铸的龙形铸酒器,可容四十斛酒。当时朝廷对饮酒礼仪非常重视,高祖竟朝置酒无敢喧哗失礼者。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婚丧嫁娶,送礼待客,节日聚会是畅饮的大好时机。孝宣帝五凤二年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两千石或擅为繁苛,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招。由是废乡党,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勿行苛政。”充分说明了酒在当时的重要性。
在汉代酒还用作实行仁政的工具。孝文帝即位后下诏曰:“间者诸吕用事擅权,欲危刘氏宗庙,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酒,酺五日。”酺五日的意思是聚饮酒五日,按照汉代律法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这是国家对百姓的一种赏赐。孝文帝元年三月诏曰:“年十八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赐帛絮”孝宣帝本始元年春正月赐天下人爵各一级,孝者二级,女子百户牛酒。百户牛酒是对女性户主家庭的赏赐,标准是每百户赐一头牛,十石酒,每户合百钱左右。
酒还用来犒赏军士,刘邦当年进入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秦民大喜,争持羊酒食献享军士”。武帝初置四郡保边塞,两千石治之,咸以兵马为务酒礼之会,上下通焉,吏民通焉。臧宫率兵屯驻骆越。越人“其渠帅乃奉牛酒以劳军营。”爰央为司马“乃悉以其装买二石醇醪会士卒饮。”
汉代还有乡饮的仪式,乡饮是古代的一种宴饮风俗,起源于上古时代氏族集体活动,周代乡人因时而聚会,是在举行射礼前的宴饮仪式。仪式严格区分长幼尊卑,升降拜答都有规定。这种聚会有举荐贤士以献王室的意义所以一般选择吉日举行。成帝永嘉二年,春,三月博士行“乡饮酒礼”。每年三月学校在祭祀周公、孔子时也要举行盛大的酒会。“明帝永平二年三月郡、县、道行乡饮酒于学校皆祀圣师周公、孔子。”当时的乡饮仪式非常受重视,伏湛为光武时的大司徒“以为礼乐政化之首颠沛犹不可违。是岁奉行乡饮酒礼,遂施行之。”
按照汉代的礼俗当别人进酒时,不让倒满或者一饮而尽,通常认为是对进酒人的不尊重。灌夫与田蚡有矛盾,灌夫给他倒酒时被田蚡拒绝了,灌夫因此骂座。
当时男女宴饮时可以杂坐,刘邦回故乡当地的男女一起在宴会上“日乐饮极欢”。西汉时供人宴饮的酒店叫做“垆”雇佣干活的店员叫“保佣”当时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就在临邛开了一家酒店。“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车骑,买酒店,乃令文君当垆。”
按照当时宴饮的礼俗主人居中,客人分列左右。大规模宴饮还分堂上堂下以区分贵贱,吕公当年宴饮“进不满千钱者坐之堂下。”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礼仪制度的严格。
酒在汉代用做医疗用途,酒有“百药之长”的称号。当时有菊花酒、茉莉花酒等药酒。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养生方》和《杂疗方》中记载了利用药物配合治疗的药酒的方剂。张仲景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也有大量的记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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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酒文化论文 篇二
近年来,随着白酒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和中国加入WTO步伐的逐步推进,作为中国传统行业代表白酒如何直面挑战,参与竟争。文化行销已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所以有关酒文化的话题逐渐多了起来,各种酒类促销活动常冠以“文化酒”的名称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专家学者和普通公众也对酒文化表现出浓厚兴趣,酒文化这一中国传统文化似有被发扬光大之势。但究竟什么是酒文化,酒文化又有哪些特征,尤其是在新世纪的今天,如何把酒文化赋予新的内容各方面的看法并不一致,甚至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带着这一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以出产文化名酒“百年孤独”和“百年喜庆"酒闻名的百年制酒有限公司经理潘好龙先生。
得知记者来意后,潘先生开门见山,侃侃而谈:“目前,酒类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种促销活动花样繁多,其中以酒文化切入的活动不在少数,这本是件好事,无可厚非。但问题是,由于对酒文化狭义的理解或指鹿为马者有之,张冠李戴者有之,牵强附会者更有之,使酒文化失去了本来的含意,陷入商业炒作的误区,也使公众对酒文化的认知出现很大偏差。今年年初爆发的传统白酒与新型白酒之争,表面上看是酒的生产工艺之争,背后反映的却是对酒文化理解的不同。这种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心。”
潘先生强调,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个地区乃至每个企业都有独具特色的酒文化。但酒文化作为一个文化概念,其基本含义应该是特定和统一的。酒文化因酒而生,酒是酒文化的物质载体和产生土壤,没有酒谈不上酒文化,仅有酒也不成其为酒文化,既有酒又具文化属性才能称之为酒文化。但酒文化并不是酒和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酒与文化的有机结合,是在生产、销售、消费酒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酒文化的主体是人,是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正是由于人的不断创造,酒文化才得以丰富和发展。没有人,酒文化既没有产生的可能,更没有存在的必要。也就是说,酒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和人的创造性劳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于酒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存在的,体现着对人的文化关怀。据此,并考虑到人们在生产、销售和消费等阶段对于酒的文化需要之不同(生产阶段强调品质,销售阶段强调品牌,消费阶段强调品位),我们不妨用“品质、品牌、品位”作为酒文化的内在“指标”。其中品质是核心,品牌是灵魂,品位是层次。只有符合这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并实现了三者的有机统一,才称得上是完整意义上的酒文化(即品质+品牌+品位=酒文化)。
一、“品质”误区
首先是“品质”误区。酒的“品质”是指酒的色、香、味、质地等,所有这些虽与酒产地和酒的生产历史有关,但主要与技术和工艺的先进程度有关,与生产过程中蕴涵的科技和知识含量有关。但有的人过分强调所谓“好山好水出好酒”,把酒产地的某些物质条件如水质、空气等因素绝对化。也有人把酒厂或酒窖的历史拿来作为酒质的证据,甚至为此不惜从故纸堆里、从民间故事里“寻根求源”,或请一些“文物专家”和“权威部门”来“考古”、“挖掘”和“鉴定”,以与死去百年、千年的古人攀上亲戚,拉上关系,并名之曰酒文化源源流长。酒的发展早已经过“作坊酒”和“工业酒”阶段,进入“科技酒”阶段,一些物质条件完全可以依靠科技手段创造出来,大可不必一切靠天。神化“好山好水出好酒”,与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一样不理智和缺少现实依据,除表明其思想意识仍停留在农业经济时代外,还可能对酒行业的发展产生方向性误导。如果说“地理决定论”还有一定道理,“历史决定论"显然没有依据。美国的历史短,但现在很发达,中国的历史长,目前却明显落后,就足以说明问题。当然,这里丝毫没有否定历史之于酒文化的重要性,而是说,在知识经济时代,抱着历史不放,甚至沾沾自喜,自鸣得意,是没有任何前途的。只有不断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才能真正提高酒的内在品质。新型酒是如此,传统酒也是如此。不把精力用到提高酒的科技含量上,而是埋头于寻找所谓“风水宝地”和“吃历史”,最终结果是不难想象的。
二、“品牌”误区
其次是“品牌”误区。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对于企业来说,品牌就是形象,品牌就是旗帜,品牌就是利润。但如何经营品牌文化,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严格说来,品牌是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结合,两者不可偏废。过去,企业多以提高质量为主要发展手段,信守所谓“好酒不怕巷子深”,忽视了广告宣传的功效。现在许多企业不惜斥巨资进行广告宣传,而对酒的内在品质注意不够。还有人将名字、包装等当作品牌本身,刻意求新、求奇甚至求感官刺激,什么披金戴银、妖怪出洞、神仙下凡之类的品牌满天飞,包装和外观也越来越花哨和离谱。所有这些都是对品牌的片面理解。就实质而言,品牌是个产品市场定位问题。只有找准市场,正确定位,才能确定品牌的文化取向,赋予产品更多的文化内涵,也才能树立起真正的品牌形象。一个品牌的形成,必须建立在加强市场调研,充分研究消费者心理和消费习惯,准确细分市场,正确定价的基础上。否则品牌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在一些企业不是在市场调研上下功夫,而是热衷于一夜成名,做一些表面文章,结果适得其反。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值得认真汲取。无可否认,品牌也有个外在形式问题,比如名字、包装等。但形式要有内容来决定,必须以对产品准确定位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赋予名字、包装等更多的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涵。总之,经营品牌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切不可顾此失彼,更不能投放失当。
三、“品位”误区
最后是“品位”误区。“品位”不同于“品味”,前者是指某事达到的人文高度和水准,主要侧重其社会价值,如“某节目的艺术品位很高”,而后者是指“尝试滋味”,主要强调个体感受,如“经专家品味,认为酒质优良”。酒作为情感交流、精神表达和文化张扬的介质,体现的是人的价值取向。饮酒时,每个人的品味可以也应该有所不同,但品位却有高有低。“借酒消愁”和“借酒撒疯”不在一个档次上,“把酒抒怀”与“划拳行令”也不在一个水平上,“以酒会友”与“以酒行贿”更不可同日而语!可见,生活中许多人错把“品位”当“品味”了,结果造成酒文化整体品位不高。应当指出是,企业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些企业则在引导消费方面存在明显的市场化色彩。如过分宣扬酒的社会功利性,所谓送礼佳品云云,或强调高档、至尊,把一种帝王之气、等级观念强加给消费者,好像喝XO就高贵,喝二锅头就贫贱,对人们的消费心理产生误导。我们认为,在当前人们对酒文化还知之不多、不深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承担起宣传酒文化,进一步提升公众酒文化品位的责任,为发展和繁荣酒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潘先生最后指出,上述误区之所以出现,一方面与人们对酒文化的认识水平不高有关,另一方面也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关。中国的酒文化要获得发展,必须正视并努力克服这些误区,把增加酒的科技含量,明确酒的市场定位,提升公众的文化品位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只有这样,中国酒才有希望,才能从容应对即将到来的洋酒冲击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