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环境卫生制度2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一、总 则
(一)为抓好委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工作,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委大院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新风尚。
(三)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大院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保洁;各科室内外卫生,由科室负责,各单位必须爱护卫生,树立本单位良好机关形象。
(四)委大院内各卫生区要坚持天天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整洁干净,环境良好,无卫生死角。
(五)凡在大院内工作、居住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
二、行政中心大楼卫生管理
(一)办公楼内公共卫生区、委领导办公室、大小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清扫。大楼内机关各单位、各科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由本单位和科室负责。
(二)各单位及个人必须保持办公区域卫生。
1、不得乱丢烟头、纸屑、果皮、杂物;
2、不准随地吐痰和吐香口胶;
3、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
4、不得在大厅、走廊、通道内堆放各种杂物;
5、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保持地面清洁;
6、严禁在电梯内吸烟;
7、各单位办公室的桌椅、公文柜、报架等办公用具要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8、严禁在办公室、过道内或清洗池内焚烧文件或杂物。
(三)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干净。便后要及时冲水,不得将垃圾废物等倒入水池、厕所,防止堵塞。不得乱涂、乱画、乱刻,禁止用烟头熏烤门板等。
(四)委大院公共区域的灭蚊、蝇、鼠、蟑螂、白蚁等工作,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三、宿舍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区个人寝室卫生由各人自行负责清扫。
(二)在区委大院内居住的干部职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加强道德修养,做到“五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涂写、张贴字画等。
5、不准在走道上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四、 环境绿化管理
(一)机关大院和办公楼四周绿化、美化工作由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大院内规划的绿化地段,按园林绿化、美化的要求做好花木和草地的养护及管理,定期进行修剪、施肥和杀虫,确保整洁美观。
(二)委大楼五、六楼会议室、大堂、门楼等处,根据需要摆放花卉或常青植物,由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养护管理,适时更换。
(三)爱护树木花草,不得随意采摘花草、损害树木、破坏绿化设施。
(四)不得在绿化区内堆放器材、杂物。
(五)不得在大院停车场内使用公用水源洗车。
五、垃圾管理
(一) 大院内设置定点垃圾箱和果皮箱,人人应自觉将垃圾投入箱内。
(二)大院内垃圾清运由清洁工负责。做到垃圾箱周围清洁,无露天垃圾。
(三)各单位及宿舍垃圾实行袋 www.chay .com i5.com 装化,统一放在指定地点,由清洁工清运。
(四)禁止在大院内焚烧塑料袋等有害物质,禁止在垃圾箱内焚烧废物。
第六章 卫生标准
(一)室内卫生标准:
1、办公室、办公桌、寝室、墙壁:要求地面干净无杂物,办公室内布局合理,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墙角干净,无乱堆放物品。寝室内无蛛网,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堆乱放。
2、门框、玻璃:要求门框边沿无浮灰,玻璃洁净明亮无污渍,无痕迹。
3、计算机、电器等:要求机身干净,摆放规范,无灰尘污迹,无损坏,保管良好。
4、楼梯、走廊:要求干净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果皮等,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无乱贴乱画,扶手无灰尘,无损坏,手触摸处保持干净卫生。
5、卫生间:地板无渣物,通风透气、干净卫生,无臭味、无垃圾堆放。
6、其它:纸屑、烟头、果皮、废弃物品及时入垃圾箱,并及时清理。
(二)室外卫生标准:
1、路面洁净:水泥地面不得有明显尘土,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地面平整干净。
2、花草洁净:花木保持干净,无杂物,无杂草丛生。草地走道无果皮、纸屑等。垃圾箱和果皮箱摆放规范。
3、责任区洁净:要求责任区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禁止乱倒乱堆。雨后积水必须及时清除。
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公共场所随意设置标牌,已经设置的,要保持其功能完好,出现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院内各类建筑物顶、楼道庭院及门旁不准堆放物品;住宅阳台上物品不得超长、超宽;楼梯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搭棚屋。
3、院内基建、维修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施工车辆不得带泥行驶。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院内各类路面严禁堆放物料,确因工程需要在路旁存放物料的,需在总务处指定区域内堆放,路旁物料必须码放整齐,确保安全。
5、在院内行驶的车辆,要保持车容整洁;运输流体和散装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如有遗撒,由运输负责人及时清除干净。院内禁止随意停放各种车辆,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6、施工单位不得占用路面作为搅拌泥浆现场,确因施工场地狭小,不得不占用路面的,须经总务处保卫部批准划定范围,且须铺设铁板,作业后及时清扫,防止混凝土及其它搅拌物在路面凝结。
7、院内教学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苗圃、景点环境卫生,以及全院生活垃圾的清运由总务处物业管理部负责。
8、各办公室、教室、实验楼、图书馆等的环境卫生,依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9、有关单位所在相对独立的院落楼宇的环境卫生,由该单位负责。
10、院内环境卫生以保洁为主,清扫为辅。路面保洁分级对待,即主干道每日早7:50前清扫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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