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五篇,供大家参考。
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一般都会与需方签订相关的协议。以下内容是为您带来的5篇《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的好友哦。
高空作业协议书 篇一
甲方: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产品进入甲方商场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手续: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展示台(柜)及产品,并承担由于技术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 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及允许的产品及销售有关手续(如: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书、客户登记表、经注册的产品合格证等),一并报到公司经贸部各相关部门经理处,经审批通过后,协议方可生效。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乙方法人签字的乙方业务人员授权书,遇有人员调整,应立即更换。
二、 收费:
1、 乙方产品在进入甲方卖场时,需根据产品的性质收取质量保障金5000-50000元。此费用在清场时不退还,在清场一年后全额退还。如在一年之内发生技术质量保障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 乙方产品在甲方分店销售时,未能达到该店月单位面积创利水平时,应补足其面积应收差额。
3、 乙方用电须应在甲方提供使用的标准范围内,用电负荷超标时,需另承担补充费用,收费标准应依照甲方相应的收费执行。
三、 管理:
1、 乙方产品在甲方各分店销售中,销售额连续三个月排列于同类产品后三名,与其它品牌的竞争明显处于劣势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在甲方向乙方开出终止合作通知书后,甲方对乙方展台、展品等不再负保管责任并有权处理,其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在一周内与甲方清算帐目清退货物,撤出甲方场地。如甲方发出终止合作通知书后二个月内,乙方仍不将余货取走并继续占用甲方库房,甲方有权自行作价处理,此款扣去占地费,手续费后返还乙方。
2、 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把货送至甲方指定的总库或各分店。
3、 售前商品有残损问题的,乙方需每周进行鉴定并在7日内更换。
4、 厂家促销员需由乙方业务人员陪同持本人身份证、厂家介绍信等有关证件到本公司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确认后,店部门经理对乙方派出的促销员进行笔试考核,达标后方可上岗。促销人员在甲方卖场工作时应服从甲方管理。如经教育无效,继续违反甲方制度者,均按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对有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规定处罚,对有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劝退,并承担相关责任。
当乙方派临时促销员到本公司销售时,应在相关部门交纳200-300元管理费,应按公司管理规定上岗服务。乙方促销员负责营业期间商品保全,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促销员负责赔偿,在促销员未赔偿前,由乙方先行赔付。
四、 违约责任:
1、 对带货安装商品的单位,双方合作期间,如发生店外销售等情况违约行为,损害甲方利益,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违规单位处以5000-3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清除出场,并扣除当月货款。
2、 乙方保证甲方供货价在甲方所在地区市场具有最强竞争力,遇到消费者价格投诉,乙方应予以补偿。
3、 乙方从甲方经营场所中撤出后,为了防止清货后发生的退、换货现象,乙方应以最后一笔货款(不低于 ),作为服务保证金给予妥善处理,甲方依据情况延期三个月至十二个月后确认无遗留问题的予以结款。
五、 其它:
1、 本协议未涉及之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自乙方产品进入甲方卖场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并根据国家法律的变化,随时增减有关条款。
六、 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北京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高空作业协议书 篇二
总承包方(全称):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中译本)第167号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已经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6、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具备常州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xx版)jgj130-20xx;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xx;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18)《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9)《江苏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江苏省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7.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通知召开的周六(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7.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4.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4.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江苏省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4.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须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周六(或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总承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5.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5.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且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7.7、分承包方须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验收等安全台帐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检验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7.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及安全主任,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承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分承包方必须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7.11.3、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总承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11.4、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承包方人员的,分承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7.11.6、分承包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7.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13.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15%的总承包方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7.13.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须按所有入场员工总人数的4%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对分承包方罚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 www.shubaoc.com 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承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负责赔偿,总承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分承包方全体员工的工作服由总承包方统一订购,且分承包方必须保证现场所有员工夏、冬季节的服装每人至少2套。总承包方将依据分承包方为入场员工办理的《出入证》花名册向分承包方供应服装,费用将从分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人夏天工作服价格为¥65元/套,冬天工作服为¥75元/套)。
2、分承包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分承包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总承包方决定。
3、分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负责。
4、分承包方应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分承包方入场前必须依据总承包方的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上岗证》,否则不得入场。
7、分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承包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总承包方在地面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总承包方负责安排外运,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钢筋砼结构废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类垃圾由责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时用水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现场临水管井平面布置图”上的说明进行。分承包方现场临水的使用归总承包方统一调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等。
11、分承包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严防水资源浪费:
11.1、需要长期使用的用水点必须设节水龙头;
11.2、所有管道相接处要严密,严防漏水;
11.3、现场的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养护,应先使用沉淀池内的水;
11.4、用水时应有专人负责节水,不用时要及时把阀门关上,发现水管或阀门跑水要立即维修,如维修不了须及时通知总承包方进行解决。
12、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灾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分承包方须在分承包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识。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工时,分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江苏省及常州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分承包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分承包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总承包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总承包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岗证》,并遵守总承包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分承包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
三、《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
四、《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处罚管理流程》
五、附件:《罚款通知单》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首发大厦提供夜景照明维修业务服务,为确保在维修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二、 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操作安全。
三、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用表;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负责地面施工,巡视检查。
四、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昨开工前的准备。
2. 现场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3. 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4. 乙方操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5. 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工作要求。对工作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8. 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9.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0. 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施工范围: 维修东坝驹子房农民定向安置房一期C区外墙保温涂料工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开据施工任务单,配合乙方为施工 创造条件。
2、甲方工程部及物管保安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处理。(按小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物管、业主负责整改后的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入小区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所有工人必须拿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照片到项目部登记。
2、严禁任何人在小区内乱接、乱搭电源电线;
3、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作业人员未经许可,禁止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4、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5、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6、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和小区楼宇内的清洁卫生。
7、未经物管处负责人许可,不准随意拆除小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8、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9、乙方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
10、乙方违反上述各条款如出现现场混乱,造成小区公告设施和业主室内损失及事故,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严重的甲方除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12、乙方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乙方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13、凡是在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14、乙方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施工资质,施工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15、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施工,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商场。
16、乙方施工人员夜间进场施工,应到楼层办理夜间装修申请,凭出入证进场施工,并从商场规定的入口进出,保安有权对夜间装修进出人员进行管理。
1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烟头100元/只,当场发现吸烟罚款1000元
18、施工时现场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商场安全管理部消控室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的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水和灭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9、动用小区各类电器、线路和接照明动力电源,必须报项目部电工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楼面积水,防止水下漏,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0、施工时不得损坏原结构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楼内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视情节罚款1000-10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乙方除承担事故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将乙方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1、施工人员不得到非施工营业场地厚楼内乱窜、闲逛,凡是损坏楼内设施及用户物品的将按售价2倍赔偿,夜间到其他营业场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及停止乙方施工,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时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合同 篇五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则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责令停工整顿。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5篇《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推荐访问:高空作业 协议书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五篇 高空作业协议书 高空作业协议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