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整理的5篇《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公章管理制度 篇一
为加强本单位印章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一)本单位的印章刻制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准刻手续后,方可刻制,或委托登记管理机关代办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经本单位批准设置的内设机构,由单位办公室或相关内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刻制;
(三)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由单位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刻制;
(四)未经批准,各内设机构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
(一)启用新印章(包括更换新印章),统一由园长办公室发文报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使用单位印章需填写用印申请单,然后送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保管;
(三)使用内设机构印章,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
(四)凡因工作需要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者,须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内设机构印章主要在单位内部使用,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单位印章和各内设机构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与他人保管;
(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因单位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登记管理机关,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五)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公章管理制度 篇二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
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
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
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印章管理由专人负责,印章管理者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任何不正当的行为。
二、使用印章时,要严格遵守审批制度,未经党委书记、局长、党委副书记审批签字的,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三、设立专门的公章使用记录,使用印章时,要记录清楚用章时间、文件内容、审批人、经办人。
四、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外使用,特殊情况需经局长、书记审批。
五、印章加盖要符合公文制作有关规范要求,位置要正确,印迹要清楚。
六、要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损坏;要保证印章清洁。
公章管理制度 篇四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3、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法务部留档备案。
4、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如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应声明作废。
公章停用时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公章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公章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报公司法务部核实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法务部存档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盖章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公章管理制度 篇五
公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公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公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1.公章定义:
公司公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公章管理的范畴:
公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公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公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公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公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公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公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公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公章使用申请表》与《公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公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公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公章使用申请表》与《公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公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公章时应由公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公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公章时应由公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公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公章。
4. 公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公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公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公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公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公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公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公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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