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7篇《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1 目的:
根据雨季气候特点,为保证雨季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虑雨季给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带来的困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各在建工程项目、物资运输的雨季生产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因气候原因导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 雨季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3.1 电网施工
3.1.1根据雨季特点,结合施工生产进度情况,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组织方案,及时调整施工保障资源,合理配置人员、机具、设备,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3.1.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编制雨季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施工,加强危险作业过程的监护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预防性管理、技术措施,重点加强边坡防护、地基处理、高空作业等工作。同时要控制人员、物资在施工便道运输过程中因路面湿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还应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机具、个人安全防护造成的影响,认真检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过程的安全。
3.1.3加强与当地气象、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广泛了解当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对施工作业区域内可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等自然灾害,做好预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建设单位进行汇报,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
3.1.4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雨季施工可能导致的自然灾害,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交底,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 物资加工、运输及后勤保障
3.3.1各单位要加强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驾驶人员及时了解沿途的气候及路况,做好出发前的车况检查,为安全运输提供保障。
3.3.2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驾驶人员连续、疲劳驾驶,同时,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雨季行车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车辆及委托运输时,要完善相关手续,对重要设备、施工机械的运输应完善保险手续,预防因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3.4物资部门要对库区的防雨、防雷设施及生产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进行。
3.3.5物资部门的材料运输与装卸,要充分考虑雨季运输与装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编制雨季材料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照措施组织运输与装卸工作。
4 雨季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1各单位(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加强雨季行车的安全管理,严肃车辆调度纪律,没有特殊事由,减少出车频率。
4.2严格加强雨季车辆检查。重点检查制动、转向、传动系统、灯光、雨刮、喇叭、轮胎、后视镜、止退器、防火防盗装置、安全带等。
4.3 严格贯彻执行“八不准”、“两注意”、“一熟悉”。
4.3.1“八不准”:
(1)不准违法驾车。雨天行车,驾驶员视线受阻视力变弱,车辆行驶要减速慢行多鸣号。严格控制车速,正确操作驾驶车辆,严禁违法超速超载行驶。
(2)不准驾驶“带病”车辆。严禁发生因机械原因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不准猛打方向。雨季行车路面较滑,轮胎与地面的附着力变小,磨擦系数降低,猛打方向会使转向失控,导致车辆横滑、调头、方向失灵发生翻车、撞车等事故。
(4)不准使用紧急制动。雨季行车路面较滑,制动距离延长,使用紧急制动会使车辆调头侧滑。
(5)不准猛加油门。猛加油门会使车轮打滑,应保持平稳匀速行驶。
(6)高速公路不准盲目超车,路上积水容易产生侧滑翻车。
(7)不准盲目进入涉水区,必须“一看二慢三通过”。
(8)不准盲目通过泥石流、山体滑坡地段。
4.3.2“两注意”:
(1)注意避让行人。雨中行人撑雨伞,骑车穿雨具,导致其视线、听力受到限制,往往车辆临近时才知来车,会发生惊慌避让或自行滑倒等,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切记减速慢行多鸣号,合理避让行人。
(2)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严禁熬夜及一切影响身体健康危害安全行车的活动。
4.3.3“一熟悉”:
熟悉各种道路的操作方法。柏油路、泥砂路、山区便道和弹石路的结构不一样,行车时操作方法也各异。
4.4 针对阴雨天雾大,道路能见度低,要求驾驶员在行驶前检查车辆灯光,行驶中必须集中注意力,对前车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盲目超车。
4.5 雨天行车必须确保雨刮器处于良好状态,注意减速行驶,通过泥泞路及其它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车速要慢,尽量不超车,会车时要慢。遇大雨、暴雨天气禁止动车。
4.6 雨季在湿滑的路面行驶,因车辆附作力小,车轮容易发生空转和打滑,为确保安全,无特殊事情禁止驾驶员动车。
4.7 雨季后,应对运输道路进行整修,确保运输道路畅通。对危险路段应设置警告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4.8 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抬运苯重物件的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4.9 施工队(班组)每周的安全日活动,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分析和总结雨季行车的安全经验。安全员应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教育。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二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三
1)建立健全现场料具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现场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图布置码放,分片包干负责。
2)加强现场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材料及物资变化,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堆料现场的位置,保持道路畅通,减少二次倒运。
3)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调剂,正确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计划要严密可靠,及时准确保证施工需要。
4)严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线,经常清理杂物和垃圾,保持场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洁。
5)认真执行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料、退料、回发等手续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各种台帐,对来料原始凭证善保存,按月盘点核算。
6)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7)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现场材料保管必须如下规定:
a)需要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b)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垫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应界线分明,避免混放。
c)现场临时仓库中放的料具必须分类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d)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按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9)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b)在施工过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帐。
c)现场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开码放,制作统一的标志牌,将合格不合格或待检的材料挂上相应的标牌,成品料标明规格、型号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四
1、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写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安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安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安部经理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安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酒店工程和保安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上述有效证件复印配备。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酒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酒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酒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7)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酒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施工场地的管理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5)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7)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a)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b)保安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品,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7、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8、保安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五
1.总则
1.1.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5米的用火作业比照1.4执行。
1.6.本规定未尽事宜或存在与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则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职责
2.1.公司hse职责
对施工作业现场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监督。
2.2.总包商/监理公司职责
负责现场的动火检查、监护。
3.用火作业内容
3.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3.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3.防腐、衬里作业;
3.4.化学清洗及脱脂作业;
3.5.热处理作业和化学检测作业;
3.6.火焰煨管,熬制沥青作业;
3.7.爆破作业和锤击作业;
3.8.机动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4.一般规定
4.1.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4.2.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4.3.用火前必须进行施工交底,熟悉工作范围、周围环境、撤离路线;
4.4.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明确监护人;
4.5.用火作业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即用火作业部位附近必须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前,不得动火;
4.6.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
4.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4.8.在有可燃、易爆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9.油漆作业地点周围的"30米半径内,作业时及作业完毕后的24小时以内,不得动用明火;
4.10.在设备、容器内进行防腐、衬里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穿产生火花的钉子鞋和衣服,不得携带火种,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
4.11.进行化学清洗、脱脂和防腐涂料涂刷作业的场所应严禁烟火;
4.12.进行静电喷漆作业时,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13.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5.高处作业用火规定
5.1.高处作业用火时,必须设置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设施,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动火;
5.2.高处作业用火时,不得与防腐施工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
5.3.高处电焊、氩弧焊作业人员在未到达作业位置之前,不得开启电源;
5.4.高处交叉动火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5.5.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用火。
6.监督和监护
6.1.施工承包商的hse监督员要加强施工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停工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6.2.对动火作业的重点或危险部位,总包商的hse监督员必须到位,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承包商专职或兼职hse监督员必须现场监护。
7.本规定由hse部起草、解释并归口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六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00/项、次。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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