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缴费通知书(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校缴费通知书篇一
为方便学生缴费,20xx年秋季学生缴费采取银行批量扣缴、网上自行缴费和现场缴费三种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批量扣缴。为了能方便、快捷完成缴费,学校主要通过银行代扣方式批量扣收学生的费用。请老生在9月1日前,新生在9月4日前将学费等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上,学校将于9月2日对老生、9月5日对新生进行批量扣收。
二、网上自行缴费:新老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通过网上自行缴费,凭学号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陆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点击“财务信息平台”进入“武汉大学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后,点击“统一支付平台”,选择“学费缴费”菜单,按提示进行操作。用开通了网银的中国银行卡缴费的,请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窗口;用留有手机号码的银联卡缴费的,通过“在线支付”窗口。
三、现场缴费:凡未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或银行批量扣缴方式缴费的,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费,缴费地点为各归口核算科。各对应的归口核算科见附表。老生(本科生、研究生)缴费时间为9月4日—9月5日,全日制本科新生缴费时间为9月6日—9月7日,研究生新生缴费时间为9月8日。
四、特殊业务组设在财务部205室(联系电话68756212),主要办理学籍异动、学费标准更改、汇款等业务。
五、已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或已从银行卡上批扣的新老生(本科生、研究生)的收费票据,学校将于10月初通过院系发放给学生。
六、以上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统一收取,并开具专用票据,学校不会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位新老学生注意资金安全。
七、现场集中缴费期间(9月4日—9月8日),除急需办理的会计业务外,原则上不对外办理会计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财 务 部
年8月30日
学校缴费通知书篇二
各学院:
为及时、高效完成20xx-20xx学年度学杂费的收缴工作,方便学生缴纳学杂费,学校对新学年的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照附件表中的收费项目于20xx年9月1日前将学杂费总额存入“校园一卡通”平安银行账户内,学校将统一进行批扣。若扣除学杂费后银行卡余额为0会造成批扣不成功,请学生存入金额大于学杂费总额至少1元。
学校将于9月30日停止批扣,10月起尚未缴费的学生只能通过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交现金或刷平安银行卡(不能刷其他银行卡)缴费。
重要提示:在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交现金或刷平安银行卡缴费的可以直接取得学费收据,而通过批扣方式缴费的由平安银行于10月末统一批量打印收据后发放。若急需学费收据的,可于开学报到时直接到东、西校区平安银行柜台缴交现金,而不要将学杂费存入“校园一卡通”账户内批扣。
对于贷款生、缓交生、减免生,请留意学生处通知,于开学后通过各学院向学生处及时提出申请。
如由于校园卡账户金额不足,未能扣款成功,或无正当理由且不按规定办理减、免、贷手续的,将不予注册;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学校“一卡通”办公室有权停止该生校园“一卡通”的使用。
计财处
年6月29日
学校缴费通知书篇三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为做好20xx年度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工作,经研究决定做如下工作安排:
1、学生必须参加20xx年度xx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金额为182元。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通知每位学生生报到入学时于20xx年9月30日前向个人银行帐号缴纳足额费用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缴(注:存入银行帐户款项最好为200元,财务处将于20xx年10月10日进行划款操作)。我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个人缴费统一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代扣,没有扣缴成功的由二级学院组织统一交现金到学校财务处。如未成功缴费,中途不允许补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2、新生、复学、专升本学生的统计一并填入增员电子申请表(注:新生资料可以通过学生处或学籍管理系统取得,以免出错)。因病休学学生根据其本人意愿,如果需要继续医保待遇,可按续保处理;如果不需要医保待遇,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批量统计做入学生医保减员表。
3、由财务处提供银行扣缴名单,各二级学院根据银行扣缴名单按要求提供缴费确认表(新入学、复学、专升本学生必须办理等增员资料上传并生成个人医保编号后才可填入缴费确认表)、
4、新疆地区定向生(定向委培生)需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单独做缴费确认表由学生处盖章确认,以便核对。
5、以二级学院、研究生院为单位把增员电子申请表、缴费确认申请表(总表,包括银行划扣及现金支付名单的学生进行并表,不包括新疆定向委培生)、缴费确认申请表(现金缴费表,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此表需另单独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给财务处),缴费确认申请表(定向委培生,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减员表纸质文件(盖章)交学生医保办(校本部医务室107)及电子文档发邮箱,由医保办审核后统一批量上传市医保局(注:缴费确认表可以等新生增员表上传后生成个人医保编号后再录入提交)。
增员表提交时间20xx年9月30日前
缴费确认表提交时间20xx年11月5日前
6、有关未尽事项可咨询电话:
附表:(见附件)
减员表
增员电子申请表
缴费确认申请表
门诊部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