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论文范例,论文范本参考4篇,供大家参考。
现如今,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一篇什么样的论文才能称为优秀论文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4篇《论文范例 论文范文参考》,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2023年论文范例(精 篇一
评价毕业论文,要坚持评分的标准,研究评语的写法,做到判分准确,评价公正,评语规范。
一、毕业论文评阅成绩的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毕业论文的评阅成绩一般可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现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对毕业论文的具体标准抄录如下,供参考。
(一)优秀
1.能正确地体现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本专业的有关知识。
2.能密切联系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深度或有所创见,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中心突出,论据较充足,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能力较强。
4.材料丰富,数据可靠,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加工整理。
(二)良好
1.能正确体现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有关的知识。
2.能较好地联系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对指导现实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3.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较分明,文句通顺,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4.材料比较丰富,数据基本可靠,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
(三)及格
1.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有关方针与政策,在理论上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能基本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已学的有关知识。
2.尚能联系工作实际,基本上能表达自己的观点,有一定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但分析问题较肤浅,或只能罗列现象,中心不够突出。
3.有一定的论据,主要数据基本可靠,文句尚通顺。
4.有一定的原始材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
(四)不及格
凡有以下条款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违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或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已学有关专业知识很差。
2.文章无中心,层次不清,.逻辑混乱,文句不通。
3.材料零乱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差。
4.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他人成果。
(五)凡属抄袭他人成果或属他人代写的论文,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评阅、答辩资格。
以上评阅标准,一要严格掌握,不可降低标准,拔高分数;二要因时因地制宜,但在同一时间、同一批学员中,应“一碗水端平”,不可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标准。
二、评语的写法
毕业论文的评语有两种:一是指导导师意见,二是答辩委员会意见。
(一)指导导师意见的写法
指导导师意见,主要是从写作角度对全篇论文作出评价。评价要点是:
1.观点是否正确、鲜明;
2.论据是否充分;
3,分析是否全面;
4.结构是否合理;
5.语句是否通顺;
6.有无现实指导意义。
下面是《对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的几点思考》一文的评语:
本文能理论联系实际,对当前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的表现及其产生原因作了较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制止措施,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文章结构合理,条理分明,论据较充分,语句通顺。
(二)答辩委员会意见的写法
1.答辩态度如何;
2.思路是否清晰;
3.回答是否准确;
4.语言是否流畅;
5.对原文不足方面有无弥补。
下面是中央党校函授学院86级学员大专毕业论文《私营企业问题与对策思考》一文的答辩委员会意见,不仅对答辩情况作出了客观评价还肯定了论文选题及创见性。对指导导师意见作了必要的补充。
本课题系当前理论界一敏感问题,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甚少,作者选题大胆,写作意图明确。
在答辩过程中,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对有些问题的论述有所深化。
毕业论文评语文字要简练,态度要客观,评价要恰当,褒、贬都须注意分寸。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毕业论文的评语(尤其是答辩意见)写得过于简单、草率,这是不可取的。
论文参考 篇二
【摘 要】在商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商法的本质居于核心地位,它制约着商法的理念与价值选择,是商事制度和法律规则设计的内在依据,本文从商法的基本理念、商法公法化等不同视角对商法本质进行论述,明确商法的本质,进一步推动商法理论的研究和商事实践的立法。
【关键词】法的本质;商法的本质;私法;公法
一、法的本质
研究商法的本质,对法的本质论述已成必要。理解法的本质,必须从认识本质开始。关于事物本质的特征,有学者认为:“第一,本质是现象中一般的东西,是现象中的根据。第二,本质是事物中比较稳定的东西。第三,本质深藏于事物的背后,只有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第四,本质是多层次、多等级的。”上述关于本质的论述使我们认识到:作为事物内在的规定性-本质,它具有一般性、抽象性、相对稳定性及结构上的多层次性。法的本质作为法的内在规定性,具有深刻性、隐蔽性及多层次性。它是法与其他事物内在的区分尺度,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根本上决定于社会物质条件,是主体自由的保障。笔者认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更深层次的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的初级本质,而法成其为法的内在规定性为法的特殊本质,法的本质具有抽象性,一般性和普遍性,又有多层次性,其法成为法的内在规定性,是法一般性本质中的特殊本质。本文主要是透过特殊本质而讨论其一般性,即法的普遍性本质。
二、商法的本质是私法
从商法的基本理念论述商法的本质为私法。商事主体的平等性、商法的自治性、商事主体自由行使权利,都是现代商法本质(特殊本质)的体现,可以看出商法的一般本质为私法。
1、从商事主体的平等性论述。商法所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是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商事交易中,主体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享有法律上高于另一方的特权。只有地位平等才能保证交易活动顺利公平地进行,这是现代商品经济客观规律的反映。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利益关系的法律,私法主体是平等的,无论是法人自然人还是其他组织在商法中均处于平等地位,私法主体地位的平等是他们独立实行意思自由的前提,私法自治首先要依赖于主体间的平等。因此,商事主体的平等性,体现了商法的私法本质。
2、从商法的自治性论述。商法注重维持私法中传统的“意思自治原则”。商法所调整的商事活动实质上就是商事交易。商法的最高价值在于效益,在效益之外兼顾公平及其他价值,商事主体参加经营活动的目的就是营利,商事主体为了实现营利的目的,就必须有自由的意志,因为只有他们自身意思的体现才有可能极大程度的实现他们所追求的利益。因此,商法必须是自治的,体现商事主体的利益。另外,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必须是独立的、自由的,他们都能够真正成为自己利益的判断者和追求者,在市场的调节下自由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是他们参与经济活动,追求营利的前提。商法在主旨和功能上都决定了其具有相当大程度上的自治性。而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根本特征。私法自治指在私法领域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以自己的自由意志,以意思表示的形式创设法律关系,从而达到其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可见,商法的自治性是商法的私法本质的体现。
3、从商事主体自由行使权利论述。商法以权利为本位,权利是人们行为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才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商事中,权利主要是私权,私权的本质是利益,在商法中多表现为财产性利益,财产性私权维护商法制度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商品经济的属性和要求直接反映在商法中,商法是纯化的商品经济法,商法的制度都是以商品交易为核心而存在,为促进商品交易的顺利公平进行,商事主体享有广泛的权利,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商事主体可以自由地行使权利,任何机关、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权利的行使。而私法本质就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法,且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系列授权性规范,从商事主体自由行使私权的论述中,可见商法体系的许多组成部分都有权利派生出来,并受权利的决定和影响,权利在商法体系中起关键性和主导性作用,这是私法本质的体现。
通过对商法基本理念三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商法私法的本质属性,同时体现了私法的精髓,即调整平等私人之间的法律,以任意性规范居多,关注意思自治,注重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其本质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系列授权性规范。这也是商法一般的,共同的本质。
三、商法的公法化
商法公法化趋向的立法表现。
(1)商法价值理念的转变。虽然营利性目标依然是商事主体的终极追求,但是随着传统个体本位法律思想的局限性日益显露,社会本位法律价值观深入人心,商事主体所遵循的价值理念已有所修正,现代商人不仅要考虑如何营利,还要关心社会利益,如商事企业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问题及应尽的义务: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产品质量等。
(2)商事立法中强行性规范增多。早期的商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允许人们自主选择为还是不为一定行为,也即行为的方式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然而现代商法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同时也鉴于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商事主体的经营活动对于社会生活的强大影响,国家不得不对某些商事行为予以严格规范,如公司法中对于公司设立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对于标准合同和商事契约条款的强行限制,以及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绝对记载事项的规定,票据法和保险法中关于绝对记载事项的规定等等,均通过强行性法律条文予以规定。
(3)商行为后果承担上的严格责任主义。严格责任主义即从事商事交易的行为人不管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商事交易的严格主义主要包括普遍连带责任和广泛无过错责任。现代商法已广泛的采纳了这一责任归则原则,如公司设立未能成立时,发起人对于其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票据法上不仅二人以上共同签名者需对票据负连带责任,发票人、承兑人及其他票据债务人对于持票人亦须负连带责任,在商事交易中,债务人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对债权人负责等。
(4)现代商法在传统的私法责任制度外,逐步发展起来多种法律责任并存的法律调整机制。商法的公法化主要是从违反商法强制性规范的责任上体现的,即违反了商法强制性规范,不只承担私法上的责任,而且要承担行政、刑事上的公法责任。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综合运用对商事关系予以调整。如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出具空头支票不仅导致票据法上的赔偿责任,而且将导致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证券交易中对于证券欺诈犯罪的规定等。
论文参考 篇三
社会资本办医从未像今天这般受到重视与鼓励。
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决定在温州联系点的基础上扩大社会办医试点规模,正式确定温州等13个城市(区)作为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鼓励在社会办医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
紧随其后的2014年1月13~14日,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在京举办“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政策培训班”,正式启动联系点沟通联系机制。
北京市通州区、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温州市、河南省郑州市、云南省昆明市等13个联系点的市(区)政府负责人,在会上集中听取国家各部委及行业专家解读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交流做法与经验。
温州试点启动一年半以来,其经验已被认可并得以推广。
近日,本刊记者专访温州市卫生局局长程锦国,探究新形势下温州如何重新定位社会办医目标,进而塑造新的医疗服务格局。
《中国医院院长》:自成为国家社会资本办医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后,温州市社会办医环境有了哪些转变?在新形势下,温州对社会办医有哪些新的深思与规划?
程锦国:我们一直在探索如何让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如何破解约束,打开市场的大门。
温州在社会办医方面有较好的基础条件,也诞生了全国最早的民营医院,政府部门的监管经验也较为丰富。
自2003年开始,温州便出台了一系列行为规范、市场准入要求等制度,按照公立医院同等标准,对民营医院的质量和运转进行监管。
成为国家社会办医试点之后,温州市着重于医疗服务增量和质量的提升。
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民营医院的床位数要占总床位数的20%,而温州市自己的要求是至少要达到30%以上。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主体,相比以前也有了变化。
在招商引资时,资本的质量被着重考虑。
温州市对社会资本的选择提出三项标准。
一是资本要有实力。
医疗行业投资额非常大,资金回报周期比较长,一般需要7年时间才能实现财务平衡。
二是要有创办医院的经验。
隔行如隔山,以企业的方式来办医院必定行不通。
三是要有高等院校或者大型医疗机构作支撑。
早期,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只是单纯的投资。
面对公立医院的强势竞争,民营医院办得相当不易,也难以壮大。
如今,如何把公立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本相结合,这既保证了资本的安全,也使公立医院能得到快速提升,而且最关键是能打破制约公立医院发展的一些体制和机制的理由。
目前,整体来说,温州的医疗资源依然面对短缺。
但当下的医疗资源又存在严重的浪费,多数公立医院运转低下,服务效率不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因此,把这两块理由对接既不失为一种良策,而且很快就能奏效。
因此,温州目前就在进行这样的尝试,中国医药集团已经签署了收购温州市肿瘤医院的相关协议。
温州市肿瘤医院是浙江省两家公立肿瘤医院之一,一直命运多舛。
“非典”之后,这家医院被市中心医院兼并。
本想以后者的技术、人才、品牌优势带动这家医院发展,但实际上,市中心医院自身难保,肿瘤医院更是逐步萎缩。
温州的肿瘤患者颠沛流离在赴上海就医的路上。
不久前,政府新批了68亩地让肿瘤医院和社会资本合作扩建医院。
我们还期待建医学园区的模式。
温州作为海西经济圈内的重要的城市,可发展这种特色园区填补空白。
接下来,温州将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同时,围绕国家战略,建设一到两个医疗产业园区,引进一些高端企业和医疗机构进驻。
《中国医院院长》:温州是如何测算医疗服务市场的发展需求的?温州将重点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机制?
程锦国:2013年,浙江省每千人床位数为4.16张,而温州是3.26张,相差0.9张。
按照建设卫生强市的要求,温州千人床位数要达到5.4张,这意味着还要增加两万张病床。
就地域而言,温州北距杭州370公里,南距福州370公里。
在这750公里的范围内,只有温州一个大城市。
当年温州在做社会资本办医试点调查时,测算的辐射人口是2250万人。
凭借温州医科大学的实力,温州整体有着较高的医疗水平,对周边地区的患者有吸引力,发展的空间巨大。
下一步,温州将从三方面改善社会办医环境。
首先,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力争把“试点”作成“示范”。
拓宽民办医院融资渠道,破解民办医疗机构融资难理由,争取2014年在项目融资上取得突破。
积极推进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通过以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申请抵押贷款,以及利用收费权、知识产权作质押进行融资,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医院上市融资。
探索研究民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部分的税收政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的收入一律免税。
其次,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合作模式,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
以盘活存量、做好增量为原则,大力支持发展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国外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最终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最后,积极发展健康服务,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
国务院在去年颁布《关于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温州也在寻求健康产业加速发展机遇,如加快温州中药材基地建设、推进生物制药、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温州医药物流基地建设。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
2014年,争取建设具温州特色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2~3家。
《中国医院院长》:您如何理解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如何引导公立与民营医院间的关系,同时借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程锦国:首先,我认为,社会办医的机制创新一定要结合医疗行业的特点,不能唯利是图。
第二,我们应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医疗和教育已经是最后的堡垒,而这两个堡垒也着实坚固,许多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被挡在了外面。
这两方面一旦放开,目前的许多政策都要相应调整,从而实现完全的体制创新。
举例而言,现有政策要求公立医院不能作为投资主体。
但我认为,只要注意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公立医院完全可以成为投资主体。
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这一做法的主要目标在于解决基本医疗资源短缺的理由。
而从医疗的角度而言,基本医疗和高端医疗没有明确的界限,疾病本身也没有基础和高端之分。
如果将高端理解成服务一流、环境一流,则这一概念就被庸俗化了。
所有改革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竞争释放改革红利。
总的来说,温州市及周边群众看病难的理由依旧很突出,还不存在资源过剩之说。
据我总结的经验来看,2000年左右的医疗体系改革相对比较深入,而这轮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确定出资者的职责和义务,这是把医院办好的前提。
但是上一轮改革也造成了大量院中院的出现,有利可图的科室被拿出去。
因此,我们要从上一轮改革遭受的挫折中总结经验教训。
当前公立医院处在一种“人人当家作主,但大家都不是主人”的状态。
一家医疗机构应该拥有一个明确的法人。
多元资本合作应该在法人治理的框架下进行,实行董事会下的院长负责制,这样的股份制套路才是正确的。
在社会资本活跃的当下,能否把一些理由通过社会化的模式来解决,让公立医院走出“成长的烦恼”,节约成本、提升效率,这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亟需深思的理由。
2023年论文范例(精 篇四
诚信,犹如一朵纯白的花,开在漫山遍野,没有一丝污点,迎着阳光,吸吮着雨露。她———象征着纯洁。
诚信是什么呢?诚信应该是一种不求回报,不计得失的无私给予和付出,她是社会中维系人与人之间亲密无间的精神纽带,她是用任何最昂贵的物质维系所无法比拟和更为牢固的纽带,她既可以纯真于有形的物质世界,让人民能够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她的无处不在。
渴望诚信的人民,无不是用自己的行动去实践,修补。滋养那“空洞”的诚信,以道德和守信来维护她的高贵与神圣,纯洁与尊严,使社会和谐发展。用心去拥抱另一颗心,就要学会放弃一切算计和顾虑,彼此真诚地携手起来共同编制美好和谐的社会。
诚实守信很难,因为有那么多的诱惑去引诱你放弃。但是如果你用自己的信心,用发自心底的责任和尊严去守信,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一片阳光,阳光内心的每一个角落。
诚信是一篇议论文,严谨而准确,诚信就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你的善恶美丑,而且毫不包庇不徇私。幽王点烽火,戏弄诸侯,终至国家破亡;曹操一诺千金,割发示罪,成就霸业。在诚信前是非分明,绝没有折中的态度。我们要诚信就要一诺千金,绝不食言。
点一盏心灯期待着诚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和谐社会,让人人心中都被诚实守信的光芒照亮,让人人都珍惜并实践自己的信用,那么,那些诚信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让诚实守信的接力在信心与责任的鼓励下穿遍世界。
风吹过的秋天,自然秋高气爽,人民如果没有诚信,也将变成一片荒芜。所以,点一盏诚信的灯,给自己铺就一条成功路,人生将是辉煌灿烂;给他人一盏诚信灯,幸福之花将绽放于人民的笑回馈给社会,一盏诚信灯,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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