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6篇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范文按照X纪委、X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3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X组通〔2023〕X号)要求,聚焦“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题,紧扣《通知》明确的6个带头和征求到的X个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对照检查,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不当之处,请给予批评帮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的文章6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单位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嘉善“清廉单元建设展示点”,4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2023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4项工作获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涉台检察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2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自觉融入大局,以法治之力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把“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在护航经济稳进提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嘉善长治久安中体现检察担当。
推进检察环节“除险保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5件340人,起诉951件1520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29.04%和4.0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21人。坚持依法战“疫”,一体抓实疫情防控和涉疫履职,办理危害防疫秩序案件4件,2名干警获战“疫”先锋通报表扬。积极推动金融风险化解,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嘉善县联合打击洗钱犯罪的若干意见》。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排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件。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审慎谦抑”和“平等保护”理念,将“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涉企案件中,依法对6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扎实开展民企内部贪腐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件9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妥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件8人,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出台《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着力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线下”举办“法助共富 检心为民”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余名企业家开展座谈交流,当面倾听企业司法诉求;“线上”依托“检企e站”智慧平台,实现与500多家企业实时互动,解决相关咨询30余件。
深化落实国家战略决策。着力推进长三角检察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常见罪名跨区域司法标准趋同,牵头设立“青吴嘉”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成立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联盟,建立示范区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区域协作能级。深入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在善台胞台企司法需求,创新构建“一站一员一基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具有嘉善特色的台资企业合规改革本地实践,聘任8名优秀台商代表担任首批涉台检察联络员,出台《示范区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和台胞台企之间的工作联系,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2023年全国“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工作成绩两次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二、恪尽检察职责,以有力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深入实践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贯通“四大检察”,以强有力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审前主导做优刑事检察。积极适应“镜头下办案”要求,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理的2件网络犯罪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危险驾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项监督,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139人,监督撤案5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犯7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助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官方微信转发。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纵深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提出监督5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扎实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车辆查封、套路贷改判案件、公积金领域专项监督,创新开展不动产税费违法承担类案监督,发出审判、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0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优质案件。依法办理一起恶意“逃废债”案件,针对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协议逃避法院执行现象,与县法院联合出台《法检关于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协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提升司法拍卖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质效双优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并重,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件。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针对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移送执行对接不畅问题,推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聚焦市场主体登记监管领域,监督发现曾被判处刑罚等不符合规定人员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认真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2件,发送磋商函14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支持,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聘任包括代表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36人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成功办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志愿者推送案件3件。与县妇联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护妇女隐私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能动履职激发基层善治活力
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新窗口,持续深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完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帮扶教育等方式,有效加强审前过滤,诉前羁押率、轻刑起诉率保持合理低位运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建立检调对接与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促成刑事和解13件。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足用好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吸纳17名来自各行各业专业人士组建听证员库,开展听证会11次,与去年同比上升175%。
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百姓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依法起诉244件361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2件13人,针对食药行业从业禁止监管漏洞,推动示范区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建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系列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2万余吨,督促修复被损耕地600余亩,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100余万元。
捍卫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起诉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2件,全力守护群众“养老钱”。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人,起诉18人;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1人;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与团县委共建未检工作网格员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县慈善总会签订司法救助对象帮扶专项基金合作协议,帮助更多因案致贫家庭走出生活困境,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余元,救助56人,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数字检察激活治理效能。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从“小案”办理出发,发现“三无”电动摩托车套用非标电动车牌照违规上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溯查处,督促相关车行建立“一车一档一报告”机制,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案件被列入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办案经验获最高检简报刊载,工作成效得到《浙江法治报》头版刊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专项监督,推动新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安责险全覆盖。《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的检察公益诉讼在线辅助办案关键技术研究》被纳入最高检“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自主谋划的“长三角示范区数智共享监督应用”,入选省级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实现与青吴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3万余条信息共享,发现监督线索8条,有效提升跨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夯实基础建设,以赶考姿态推动嘉善检察行稳致远
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研讨交流36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依托“红船精神”教学基地等平台,深入开展“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工程,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检察队伍“四化”建设要求,深化开展检校合作,聘任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担任专家顾问,成立专家工作室,1篇类案监督案例和1篇理论研究成果分获2023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和创新论文,3篇调研课题获省级以上立项,4篇论文被综合知名期刊转载。着力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交流锻炼有机结合,推动检察干警法律监督专业素能和攻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6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嘉善县第十一届“十大杰出青年”。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查,持续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常态化落实检察官任职回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离任人员从事律师等专项督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联络制度,实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随时互通、重大事项记录定期互享,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我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情况,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工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实现“益之家”志愿者驿站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县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委员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我们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配合开展不批捕案件专项监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项目化监督等检查工作。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9名特约检察员、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论证、听证、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嘉善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有待提高,创新性、引领性举措还需进一步谋划;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数字检察综合治理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强化,亮点品牌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紧盯不放,持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莫大肯定,更是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嘉善开启新一轮示范点和新三年示范区建设新征程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奋进“双示范”建设新征程主题主线,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嘉善“双示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方向更明”,矢志不渝守好“红色根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围绕“履职更优”,依法能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除险保安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扣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建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长效宣传教育机制,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抓手,积极参与碧水、蓝天、净土、清废行动,深化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用最严密法治保障助力绿色发展。
三是围绕“监督更强”,持之以恒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宪法定位,自觉扛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大责任,全面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规范化运作,积极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着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加强与人大、政协、统战、团委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构建全社会公益保护大格局。持续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探索更有时代特征、检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是围绕“满意更多”,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牢记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融入检察履职实践,做实做细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益之家”实质化运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倾力守护“一老一小”,加大整治养老诈骗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围绕“基础更实”,凝心聚力抓好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健全检察人员实战化、靶向化、精准化专业素能培训机制,突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肩负着更大职责使命。县检察院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检察作为,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更加温暖的检察举措,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善精彩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x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县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牢记“国之大者”
激发凝聚政治引领奋进力量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依托“周三集体学习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政治+业务”选定学习内容、“领学+研讨”创新学习方式、“感悟+实践”彰显学习成效。共开展集中学习26次,检察长讲党课2次,形成心得体会60余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促使干警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中践行司法使命。
(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先后赴烈士陵园、家风馆、县法纪中心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促使干警时刻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了发生在检察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结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干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共填报记录17件,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确保检察机关风清气正,助推清廉延川建设。
(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九届人大各项决议,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于5月份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积极配合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专项政治督察,以及县委开展的各项督察巡察,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4次,始终做到政治清醒。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5条、法律文书53份、重要案件信息28条,召开公开听证会5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到院参加会议、活动51人次,在接受监督中更好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二、深耕主责主业
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时刻牢记监督办案主责主业,不断推进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质效。
(一)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5件95人、审查起诉案件68件89人。一是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6人、不起诉20人,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二是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87.8%,同时开启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三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案件9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四是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跨县交叉巡回检察2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1次、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3人,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4件、监外执行活动违法8件、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8件,监督促进监管场所全面、规范、积极履职。
(二)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累计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17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18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份,采纳率100%。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请市检察院成功抗诉1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行政检察监督成效不断彰显。依法加强对行政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共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四)公益诉讼检察领域不断拓宽。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5份、行政磋商结案6件。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全过程监督,评查案件60余件,有效防范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制定并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年共督促修复被毁林地65亩,补植侧柏3000余株。巩固黄河流域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3次,经验做法在黄河流域“延安段”生态环境治理调研座谈会上交流。持续深化“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督促马定邦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于2023年6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
三、紧扣中心工作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把捍卫国家安全放在首位,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先后到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助推新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8件11人,挽回损失100余万元。扎实开展了国有财产保护、中医药保护、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等专项活动,摸排线索4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税收安全防线,与县税务局签订了检税合作框架协议,邀请专业税务师开展公检法司同堂培训,提升涉税案件审查能力,目前在办案件1件,涉税金额达20多亿元,已批准逮捕12 人。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1处,发放宣传册200余份。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的落实,依法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发展。
(三)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体干警就地转为志愿者,参与县上值班值守、流调排查、全员核酸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滨水绿城小区被划为高风险区防控期间,检察干警24小时轮流值班,严防严控,确保顺利解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彰显了检察担当。
(四)普法宣传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线下普法宣传20余次,通过“延川检察”公众号线上发布检察信息163篇,其中1篇被最高检采用、32篇被省市检察机关采用、14篇被法治网等媒体采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四、聚焦急难愁盼
积极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执法宗旨,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办小案、暖民心”等活动。
(一)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件。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其中7名为困难妇女。开展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帮助13名农民工讨回薪资30余万元。
(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遵循“4+3+2+1”未检工作模式,全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协调延安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开展心理疏导4次。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县公安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共同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实施办法,先后开展入职查询2281人次。配合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法治进乡村”巡讲团在延川站的巡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把爱带回家,送法送教送温暖”等活动7次,受教育者达6000人次。
(三)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妥善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件。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先后督促规范了20家学校周边门店、10家美容店经营行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延水关镇马家河村开展帮扶工作,纪实文章《延川:让乡亲们过上好光景》被《检察日报》刊登。
五、抓牢自身建设
倾力锻造高质量检察队伍
抓实“质量建设年”,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人员招录为检察队伍注入新动能。完成1名检察官入额工作,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对5名干警重新定岗,检察队伍人员配备更加完善。积极借助“外脑”,从环保、食药、国土、金融等领域聘任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建立延川检察“听证员库”,聘任6名公开听证员,用检察听证推进开放、透明、阳光司法。
(二)科学管理为检察队伍筑牢新支撑。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核心统筹业务管理,评查案件136件,召开业务推进会4次。以业绩考评为抓手统筹队伍管理,全员、全面、全时开展检察人员考核,做实奖优罚劣,激发依法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先后有14人次荣获各级奖励。以督查督办为重点统筹事务管理,倒排任务工期、推进工作落实,整治作风松散、消极懈怠现象,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
(三)能力提升为检察队伍开启新引擎。与时俱进提升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组织开展10余次实战练兵、知识测试,35人次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着力培养“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素能,10篇理论调研文章先后在《陕西日报》《陕西检察》《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刊载,2023年3月被延安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数据赋能,实现检察档案数字化管理。
(四)文化育检为检察队伍激发新活力。完善打造廉政文化室,以“4.23世界读书日”为契机,开展了“检察官的春日读书会”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举办“检心永向党 喜迎二十大”庆七一晚会,激励干警从中提振精神,汲取前进力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县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监督理念还不够新,有待进一步理解把握。二是检察监督质效还不够高,有待进一步协调推进。三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还不够实,有待进一步探索提升。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够强,有待进一步锤炼磨砺。对此,我们将迎难而上、团结奋斗,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xxx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xxx域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学”为先不动摇,锚定高站位思想坐标。一要一以贯之筑牢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延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检察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课”“必修课”,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把讲政治的要求具体化、自觉化、实践化,切实履行好、担当好新时代检察职责与使命。三要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党支部、党小组作用,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团结奋斗来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坚持以“干”为要不松劲,抓实高质效监督履职。一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统筹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持续打击虚假诉讼;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提高公益诉讼检察质效。二要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实时对标对表,克服司法惯性,注重大数据运用、跨区域协作、各部门联动、多领域监督,系统化提升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发展,以“求极致”的精神倒逼各项工作从“过得去”向“过得硬”的转变。三要依法审慎办理案件,准确把握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法理与情理、监督与制约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以“民”为本不懈怠,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一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开展好企业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二要开展检察诉源治理,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及时就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助推平安延川、法治延川建设。三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办好“小案”、严抓不懈办好“大案”,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可感可触检察温度,切实提升“九率一度”。
(四)坚持以“勤”为径不止步,培养高水平检察队伍。一要持续提升综合素养,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创新落实新时代检察理念、与时俱进提升业务能力、持之以恒夯实理论基础、锲而不舍挖掘典型案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学好用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不断提高检察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逐步培养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检察素能。二要持续优化检务管理,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在考实、评准、用好上下功夫,结合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清单,抓实监督办案管理考评和检察人员考核,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三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等工作,靶向纠治顽瘴痼疾,以“零容忍”态度杜绝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干”的定力、培养“会”的本领、践行“实”的作风,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号角吹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xxx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守正创新、笃行奋进,奋力谱写延川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xxx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有2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继续蝉联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胸怀中心大局,务实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平安炎陵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办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2件104人,审查起诉222件329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整治,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积极推进重大风险化解。严厉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民间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52人。深入村组、学校、企业等开展相关法律宣传46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严格落实省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年依法办理涉企案件3件16人,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认罪认罚等情形的涉企人员,均依法从轻处理。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动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做好联企对接工作,持续开展“温暖企业检察行动”,全年入企走访3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3次,选送和讲解惠企政策3次,帮助企业在炎安心生产。
全心参与各类资源保护。持续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充分发挥“河(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全年办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资源环境犯罪39件58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件。依法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25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1万元,治理恢复费用21万元,督促26名当事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或治理恢复费用26万元。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筹集资金及时修缮叶家祠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赓续“红色文化”血脉。
二、坚持人民至上,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机制,采用领导包案办理等方式,全年共成功化解初信初访28件,保持了连续26年涉检零非法上访零投诉记录。开展婚姻登记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查找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问题的线索,切实为民解难题。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制发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检察建议15份,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点帮扶鹿原镇玉江村,拨付6万元帮扶村务建设,扎实做好联络帮扶、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办理司法救助5件5人,共向2名未成年人、2名困难妇女、1名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0元。其中对一名刑事案件受害人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组织召开由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出席担任听证员的检察听证会,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让因刑事案件的受困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打造“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结合“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帮助一名困难妇女在通过支持起诉解决生活费的同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对接社区、民政、妇联等职能部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凝聚“1+N”多元救助合力,确保救助效果。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7件11人,审查起诉案件12件19人,起诉9件11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件6人。如依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家庭困难,且辍学在家,厌学情绪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我院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出资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团队和学校教师送教上门,开展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通过后续帮扶,目前被害人生活学习已重回正轨。携手炎陵县蚂蚁志愿者联合会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用法治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大整治活动,跟进对校园内的各类设施和食堂餐饮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整顿工作,针对涉未成年人安全管理隐患制发检察建议4件。选派9名干警担任县内9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全年入校开展普法宣讲10余次。联合民政局等部门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现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通过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全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四大检察”,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刑事检察稳步推进。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加强人权保障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全年共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97人,诉前羁押率28.08%,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86%,速裁程序适用率55.2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立案、撤案23件44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罪1人,纠正违法47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刑事检察工作考评在全市排名前列。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提前介入力度,交流研讨案件80余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14人。积极履行检察反腐职能,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其中,对张某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等4项罪名提起公诉,通过释法说理,张某波认罪认罚,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彰显了反腐的高压态势。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开创新局。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持续加强民事审判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件。如在黄某追索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我院派员出庭支持黄某起诉,积极促成调解,切实维护了黄某的合法权益,实现“定分止争”社会效果。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以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为契机,制定出台《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在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8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1件,民事公益诉讼46件。2023年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跃居全市前列。
四、全面从严治检,固本强基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学习强国”、“检察线上教育”等学习平台,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精心策划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内容,组织学习“双百政法英模蒋春尧”等先进事迹,严格管理单位及干警个人媒体账号,统一思想共识,扎实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二是提升专业素能。扎实开展“检察干警素能提升年”活动,全年开展业务考试6次,检察官讲座6期,参与高检院课题研究撰写论文10篇,参加各类岗位练兵、远程教育培训等活动122次1579人次,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我院办理的温某等20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典型案例。完善优化绩效考核方案和业务考核办法,并严格兑现奖惩,有效激发干警干事热情,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当业务能手的积极工作氛围。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牢记“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重点加强办案程序的监控和案件质量的评查,开展流程监控151次,评查各类案件332件。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重要会议、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103人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县十八届人大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切实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积极支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4名员额检察官顺利通过述职测评、评议调查、案件评查等环节,20件被评查案件无不合格和瑕疵案件,我院对评议反馈意见和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的履职能力,树牢了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司法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全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依然发挥的不够充分,特别是精准服务“三基地”建设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检察业务工作还存在短板,工作业绩、法律监督水平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还需要有更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争先创优的拼劲不足、担当作为的精神不够、攻坚克难的能力不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炎陵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力服务打造“三基地”、建成“三区”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炎陵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以更优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守护美好生活
四是强化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
五是强化从严治检,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
六是强化检务公开,以更诚态度主动接受监督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构建“府检联动”机制为契机,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力求实效、力争上游,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541件,同比上升11.69%。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23件595人,审查提起公诉943件1247人,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1件,公益诉讼案件88件,1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一、强化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78件379人,提起公诉722件986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36人、涉恶案件2件7人,成功办理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全省首例“网黑”案件。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提起公诉2件3人,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5件6人,有效震慑信访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76人,切实净化社会风气。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9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5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监检协作,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工作。认真落实我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3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从严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4件6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5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1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理6人,让民营企业“活得更好”。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牵头与县工商联等十一家单位联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推动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1家企业获得“破茧重生”。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和涉税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件,为3家涉案企业卸掉“包袱”。会同县司法局开通“绿色通道”,对27人次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实行快捷审批,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公外出”不再难。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细化16条具体措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刑事犯罪,有序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2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批准逮捕强奸、拐卖等危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犯罪33件39人、提起公诉41件47人,依法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运用支持起诉手段,敦促张某某追索赡养费案被告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双方和解撤诉,“反目”父子重续亲情,使“老有所养”得到落实、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得到弘扬。严肃惩治基层“微腐败”,批准逮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犯罪3件5人,提起公诉5件9人,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件26人,提起公诉14件60人,报送市检察院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行为人复耕复垦土地79.6亩,退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向法院主张被告人承担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或者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9万元,有力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个部门荣获“全国2021年度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一名干警荣获该专项行动全省先进个人称号。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和媒体曝光问题整改,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督促20余家污染企业进行环保整改,督促4个政府部门和13个乡镇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彻底的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一个乡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坚决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二、强化司法为民,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目标,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积极运用刑事政策,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促使81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调解,支付赔偿款1100余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扎实推进“温暖控申”亮面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建立“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阅批重要来信制度,切实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首次信访领导包案、重点信访专班办理等制度机制,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切实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检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努力将涉检信访吸附在检察环节、稳定在当地,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伤害、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50人,提起公诉63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8人,附条件不起诉33人,相对不起诉15人,最大限度挽救“失足少年”。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保护,对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性侵害及砸车盗窃等严重犯罪提起公诉23件25人。制发督促监护令8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督促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带娃”。对汤某某等7人给予11万元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未成年被害人“生活有保障”。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48次,录制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微视频10个,16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22场次,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成立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学习技能、提升本领。提出检察建议7件,督促主管部门对文身经营单位违法向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务、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加强监管,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
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6件55人,提起公诉72件137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8件,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14件15人,追缴违法所得20余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要求法院判令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41万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7件9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单位加强处方药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水体污染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25人,支付救助资金40.6万元,帮助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用责参与社会治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13人,对情节轻微及自愿达成刑事和解调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相对不起诉264人,对2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羁押措施,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延伸办案职能,注重案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易发高发以及校园欺凌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加强监管,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践行“四事四权”工作法,在江口镇周圩村建立“检察官服务站”,扎实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59名干警进“网”入“格”,利用专业优势,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检察听证14场次,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场次,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和防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适用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2.1%,同比下降7.5个百分点;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8%,与上年基本持平;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2.3%,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做细做实提前介入与捕后跟踪,加强内部管理,注重释法说理,减少不必要的退查、延期、复议、复核、申诉、赔偿等办案环节,“案-件比”保持全市最低水平,持续减轻犯罪嫌疑人“诉累”。与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让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监督立案30件,监督撤案3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1件,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21人,实现监督质效齐升。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出抗诉12件,提请抗诉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1件,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过程中各类违法情形115件。更加注重追赃挽损,依法扣押涉案财物1591万余元,侵财类犯罪案件追赃挽损比例首次超过50%,最大程度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损失。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0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改判46件。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7件,其中类案检察建议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并列席法院审委会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县法院采纳全部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印发各业务庭学习,同时修改完善检察建议案件办理规定,下发规范相关工作专项通知,部署开展相关专项清理整改活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请抗诉7件、建议县法院再审2件,依法监督纠正错误判决、虚假调解。对民事生效裁判正确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对16件民事信访案件进行评查,依法提出评查意见,参与信访接待、答复,促进信访矛盾化解。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坚持“一手托两家”,不仅对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又促进行政机关正确执行法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件,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提出行政检察建议8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部署开展守护“夕阳红”、助力根治欠薪、“空壳公司”清理等小专项活动,深入走访调查,加强沟通交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及时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及时拨付工程款、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市场主体清理整治力度,严把市场主体登记关、市场行为监督关,防止“空壳公司”沦为犯罪分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发票、洗钱等违法犯罪工具。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要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8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行政公益诉讼57件。提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26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的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紧盯问题整改不放,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沙颍河主航道航行安全、自建房安全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首次与审计机关“携手”,接续推动相关乡镇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保护国有资产,对审计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慢整改、不整改现象,向相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参照高检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新模式,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案件。设立全市首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办公室,助力八里河湿地资源、生物资源保护。
四、强化固本强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理论武装作为灵魂工程,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激发昂扬斗志。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6次,集中研讨22次,努力跟上形势、领会精神、抓好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83次。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主动认领问题45个,制定整改措施128条,清单化闭环式推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青年讲堂9次、周讲一堂课9次,鼓励干警走上“讲台”讲办案经验、讲政策法规、讲心得体会。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开展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讲座35次,引导干警有效使用学习强国、中检网、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充电”。持续开展基础知识“大清查、大学习、大应用”专项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履职能力。着重培养年轻干警,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成立理论学习宣讲小组、检察调研小组、信息宣传小组,帮助年轻干警尽快成长成熟成才。推送年轻干警参加全市业务竞赛,2名干警获得优秀公诉人称号。积极开展“比学习、比服务、比本领”活动,组织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优秀法律文书、检察新闻摄影评选等活动,营造比学习、强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为自觉。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集中整治“虚、躲、冷、粗、假”不良作风,大力营造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强化形势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落实,做到“逢问必录”、“应填尽填”,筑牢司法“防火墙”,有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加强监督质效建设。强化能动管理,对案件程序、业务数据开展全方位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694件,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向办案部门及人员发出口头流程监控25件,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件,促进执法规范化。引导干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常态化联系,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座谈会等190余人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量更高、效果更好。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全体检察人员奋发进取、辛苦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融入颍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参与颍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敏锐性、主动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少数检察干警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少数检察干警的素质能力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不相统一问题仍时有发生;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较少。针对上述问题,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先导,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谱写现代化美好颍上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优检察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推深做实府检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实现同频共振、互融共进,合力开创法治颍上建设新局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度,持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助力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稳控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蓝天保卫行动、碧水提升行动、净土清废行动,助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促进大美颍上绿色发展。
二是以更强检察自觉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深做实25项检察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答复质效,解决实际问题。深入践行“四事四权”工作法,推深做实“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执行落实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和财产刑保证金提存制度,推动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落实,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三是以更好检察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共同提高刑事办案质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聚焦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助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
四是以更严检察要求淬炼过硬作风本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突出政治建设,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履职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筑牢全体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持续开展基础知识“大清查、大学习、大应用”活动,夯实履职基础。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动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锻造成为可堪大任、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生态。
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定、决议,着眼更高起点、立足更高站位、紧盯更高目标,团结奋斗、同心筑梦,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为现代化美好颍上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11项核心业务数据全部位居全市前三。4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履职水平“质”的提升。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16件次,党组向县委报告工作2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两次走进县委党校,为新任县人大代表和科级干部普及法律监督工作知识,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落实接受监督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组监督。召开党组、纪检组会商会4次,制定不起诉案件回访制度,派驻纪检组对87名不起诉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规范检察官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反馈的三个方面13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接受履职监督。聘任7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1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回复满意率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53份、案件信息51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检察机关职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听取意见建议。
(三)助力净化县域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加强监检配合。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5人,受理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依法办理了戴某某受贿、徇私枉法案,屠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加快更高水平平安霍邱建设
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3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人,提起公诉812人。
(一)不折不扣守牢安全底线。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审查起诉涉嫌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4件15人,追诉恶势力组织犯罪成员1名。提前介入张某等7人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审计追缴涉案资产300余万元,依法追诉漏罪2个。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23人。依法快捕涉及1998年和2006年两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全程引导侦查,全面固定证据。突出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13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6人。办理的稻米加工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反映被市委简报采用,市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
(二)有力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60件次,办结各类信访件12件,程序告知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关心关爱涉案困难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43万余元。对一起受害人系在校大学生的交通肇事案件,启动市、县联合救助,彰显司法温情。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74人,不起诉208人,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6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尽心尽力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直通平台,在六钢集团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定期开展交流、宣讲。班子成员先后走访青松塑胶、龙源新能源等40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相对不起诉1人。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对某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负责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作为霍邱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向市、省检察院层报。经批复同意后,联合县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该公司提出合规整改方案,经评估验收合格,依法对2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有序运转。
(四)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在卤菜中添加罂粟壳的非法行为,一律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28件31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相关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切实保护老年群体养老钱。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7人。办理的李某等人诈骗犯罪案件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批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18人,起诉9件11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按照省“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要求,启动长三角司法协作机制,协助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让1名霍邱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并协调县妇联、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确定了后续保障事宜。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业务,以检察监督新理念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绽放新姿态。深入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县公安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5件,监督立案2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件,真正将监督与协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2件,建议收监4人,同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4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二)民事检察迸发新活力。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助力执行风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讨薪20.2万元。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对17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依法进行监督,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3人,省、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办理的农行与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庆发集团贷款担保纠纷虚假诉讼案件,为县财政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三)行政检察展现新作为。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两次召开“府检联动”会议,促进实现人员“互联”、信息“互享”和案件“互商”,向有关部门发送综合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9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制发全市首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淮河冲填区林木砍伐行政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全年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数位居全市第一。
(四)公益诉讼绘就新图景。持续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件。加强跨省协同配合,建立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固始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巡查,联合办理了一起网箱养殖污染水源案件,仅用37天就解决了水源地污染问题,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登。办理的公安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人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对30余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大气污染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在办理王某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同步追偿生态修复费用,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始终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体化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职业化检察队伍。
(一)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和“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坚持制度管人,将“醉驾”等不起诉条件和办案流程标准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规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23项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注重以上率下,确保工作运转规范有序。狠抓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共完成重大事项填报17件。
(二)素能强检专业专心。夯实理论基础,组织干警参加“重罪检察实务大讲堂”、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等教育培训46次,参与培训620人次,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以赛促学,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做强核心团队,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办案组、轻刑案件办案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的核心优势,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三)文化育检凝心聚力。打造文化阵地,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建设“文明之家”干警休闲阅览室,打造楼层主题文化墙,让干警充分感受浓厚检察文化氛围。丰富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五四青年谈、端午射五毒、七一庆党建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机关氛围。2023年,获评六安市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检察权行使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两个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不负人民的时代担当,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县、奋力跨越赶超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大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扎实做好重要节点保安护稳工作。服务“一地一区一极”战略,加强经济社会风险预判预警。进一步健全企业权益保护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集中整治,为“双招双引”、打造富民强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深入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聚焦“三农”领域问题,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持续办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民生检察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围绕“青山、绿水、红土地”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府检、监检、法检联动,扎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方法变革,做到能动履职、精准监督。
四是更加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弛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拓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星光不问追梦人,时光不负实干者。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埋头苦干,爬坡奋进,为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霍邱建设壮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6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锚定“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自觉融入县域治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案件547件,同比上升4.6%。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同比下降37.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上升1.8%,主动履职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76.4%。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体现“检察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三个自觉”,进一步做实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重要事项、重点工作32次,出台相关落实意见8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座谈交流、专题访谈等各类形式,组织开展学习52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70余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建立具体落实措施10项,与有关部门共同梳理问题并建章立制6项,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获批示肯定。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的法治自觉。不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更高,开展各类专项检察活动26次,用法治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增收、基础教育、医疗保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深耕检察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更实助力基层治理。深刻认识抓党建就是抓业务,坚持党组织建设和办案团队建设相统一、党建工作与监督办案相融合,以党建“五化六融”为抓手,精心打造“红色检察品牌”。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自身建设的检察自觉。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量刑协商、确定刑量刑建议等工作,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13项制度,形成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主观能动性,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全程跟踪引导侦查,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加强岗位练兵和素能培训,强化检察人才支撑,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二、坚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更强责任彰显实干担当
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扛牢“检察责任”,聚焦县域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勇于担当作为,推进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度融合。
一是坚决维护县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人,提起公诉94人,同比分别下降43.1%、25.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专项斗争成果凸显,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1年相比,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下降26.7%;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案件下降13.5%;毒品(涉毒)案件下降40%。
二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化解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人。深化“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8人。紧盯黄陵煤炭生产大县实际,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更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更到位。着力打造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四个一”法律服务企业措施,设立13个企业联系点,先后深入企业宣传宣讲1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58条。
三是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不批捕15人,不捕率26.79%,同比上升7.69%;不起诉23人,不诉率19.3%,同比下降5.99%;诉前羁押率35.11%,同比下降4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5.37%,切实在执法中做到“法理情”相统一。针对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121份,采纳率100%。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待、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等制度,妥善办理信访事项14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
三、坚持深化推进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
在做优做实为民司法上传递“检察温度”,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当好生态检察卫士。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通过办案挽回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4.96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70余吨。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黄陵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伤害家畜补偿办法》,进一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17条协作配合机制,为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提供司法保障。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多元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是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扎实开展守护民生安全五大行动,守护群众“个人信息”“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安全。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领域工作力度,与县文旅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创新和拓展“检消”协作领域,与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出台《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协同模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推动形成全方位、多维度保护合力。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精准帮教社会调查3次,犯罪记录封存3人。建立覆盖全县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累计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38次。创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悄悄话信箱”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活动,收集并整理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等问题30余条,全力构建绿色、阳光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相关做法已于近期被延安电视台报道。
四是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起诉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犯罪5人。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联合相关部门,为50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69万元。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共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8.3万元。与县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以更优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担负“检察使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同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提出量刑建议、提前介入、列席审委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件,纠正刑罚执行不当9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行不当8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2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增强。坚持精准监督,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完成市院交办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件,终结审查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其中9件为类案检察建议,均已按期书面回复并采纳。办理全市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并与法院、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切实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三是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行政争议化解、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追缴行政处罚罚款18.5万元。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创新推进。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4+6”法定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7件,立案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份,均回复采纳,诉前整改率100%。深入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对黄帝陵、桥山林区、沮河、南沟门水库、子午岭等重点场所部位,通过每月现场拍摄,记录动态变化,留存“绿色影像记忆”,建立“绿色黄陵”大数据地图;健全“绿色守护者”工作组织,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将绿色黄陵守护者队伍延伸至乡镇村组基层一线。
五、坚持抓紧抓实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现“检察风采”,抓实抓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着眼素质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选派4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10余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开展检察官大讲堂8期、文化沙龙7期,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能动检察推动诉源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干警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一体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按期职级晋升9人,新招录5名检察官助理和12名书记员。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争取省市县财政支持,顺利完成大楼修缮工作,对办案车辆进行更新,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案件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86件,健全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监督办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县委“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建立业务数据动态公示制度、干部管理“三个档案”制度、督促工作推进“三项报告”制度,出台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机制9项,印发领导干部周报告、部室工作周动态和检务督察周通报各48期,切实推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三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后组织各类联络活动19次,面对面听取并答复各类意见建议23条。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180条、法律文书47份、重要案件信息60条。邀请代表委员对重信重访、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办理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听证评审13次。积极开展“检察宣传走基层”活动,组织宣传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0余份,深入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黄陵检察工作总体向好,稳中有进。42项核心业务数据进入全市前三。配合市检察院在我县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暨保密教育培训班和案件评查培训班。1起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40余篇检察工作动态被中省市媒体采用。“沮水润心”未成年人保护、守护绿色黄陵、干警培训“育玉学堂”、“清韵黄检”廉政建设等品牌不断深化。先后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9.23%,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过往,奋进正是序章。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明显,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还要持续发力。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健全,在“智慧检务”系统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等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在提升政治素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还需常抓不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及任务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又新。2023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三区一高地”定位和“六大发展目标”,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四大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为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深入学,确保干警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坚持政治统领业务,积极构建政治与业务相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民之所需”,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坚持服务大局,加强业务建设。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力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更好履行保护市场主体、护航经济发展的检察职责,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扎实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三、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充分用好检察文化沙龙、检察官大讲堂、检察青年汇等平台,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耕“清韵黄检”品牌建设,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品牌建设。聚焦干警素能提升,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新入职干警持续学习成长和长期在岗干警的知识更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持续深耕“沮水润心”未检品牌,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秦创原法律服务品牌创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生态环境品质更高,打造公益诉讼特色品牌,持续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推进黄帝陵、桥山林区等重点部位生态保护,聚力当好黄陵生态环境检察卫士。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聚焦监督质效,聚力改革创新,能动履职、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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