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制度7篇(全文)

时间:2023-08-12 15:3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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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制度7篇(全文)

从产权制度来看,现在乡镇企业主要有集体经营、承包经营,以及股份合作制。前面两种形式的产权关系模糊,名义上财产归集体所有,而实际包括企业职工在内的乡村群众并没有对财产的支配权、处置权,真正拥有财产支配权和处置权的是乡村行政组织和领导。为您精心收集了7篇《乡镇企业的管理 乡镇企业的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乡镇企业如何管理 篇一

1.依靠政府政策,从宏观上调整乡镇企业,实行多元化发展

为了适应市场的多变,乡镇企业应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战略。这种多元化的经营战略,应该是在充分考量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同时考虑本地区的各种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及文化资源的特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经营领域。同时,乡镇企业多元化的生产经营方式、灵活多变的经营战略,既有别于国有企业单一化的生产经营现状,又有别于其他类型企业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方式。

2.改善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能否建立一套灵活有效的经营机制,是乡镇企业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企业应有灵活的发展和营销机制。乡镇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始终依赖于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市场需求来配置资源,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积极汲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认真学习现代化管理知识,及时总结本企业的管理经验。国内外的先进企业,特别是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它们在企业管理的某些方面,如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

3.加快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

创新,永远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动力。从总体而言,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的思路应是:首先,尽量采用适合乡镇企业当前情况的先进适用技术。乡镇企业的经济、技术水平很不平衡,采用技术应因地制宜,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应区别对待;其次,搞好规划,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尽管技术创新主要还是市场行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乡镇企业,但为了促进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县及乡镇级政府和乡镇企业领导都要有技术创新意识,要制定鼓励乡镇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强化政府激励技术创新的手段。

4.建立有效的人才战略

一方面,立足培养是开发乡镇企业人才的战略基点。乡镇企业培养本地的技术人才应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运用各种灵活的培训方法,开发企业现有人才资源和本乡镇的后备人力资源。

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积极引进急需的人才,尤其是技术骨干和专业带头人,在这一点上,应该大胆引进,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不惜花大代价;更要建立好自身的企业文化和人力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的外来人才。

乡镇企业的管理 乡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适应市场的多变,乡镇企业应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战略。这种多元化的经营战略,应该是在充分考量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同时考虑本地区的各种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及文化资源的特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经营领域。同时,乡镇企业多元化的生产经营方式、灵活多变的经营战略,既有别于国有企业单一化的生产经营现状,又有别于其他类型企业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方式。

企业应有灵活的发展和营销机制。乡镇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始终依赖于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市场需求来配置资源,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积极汲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认真学习现代化管理知识,及时总结本企业的管理经验。国内外的先进企业,特别是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它们在企业管理的某些方面,如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

创新,永远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动力。从总体而言,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的思路应是:首先,尽量采用适合乡镇企业当前情况的先进适用技术。乡镇企业的经济、技术水平很不平衡,采用技术应因地制宜,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应区别对待;其次,搞好规划,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尽管技术创新主要还是市场行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乡镇企业,但为了促进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县及乡镇级政府和乡镇企业领导都要有技术创新意识,要制定鼓励乡镇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强化政府激励技术创新的手段。

一方面,立足培养是开发乡镇企业人才的战略基点。乡镇企业培养本地的技术人才应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运用各种灵活的培训方法,开发企业现有人才资源和本乡镇的后备人力资源。

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积极引进急需的人才,尤其是技术骨干和专业带头人,在这一点上,应该大胆引进,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不惜花大代价;更要建立好自身的企业文化和人力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的外来人才。

乡镇企业的管理 乡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三

“讲信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乡镇企业信用是乡镇企业依法经营、履约情况、履约能力、法人信用等方面的集中体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乡镇企业适应发展要求加强信用建设,信用意识逐渐增强,信用状况明显改善,涌现出一大批 “以诚立企、以信兴企” 企业和一批全国知名的乡镇企业家,创造了一批全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但是,乡镇企业信用建设还是初步的,有约不遵、拖欠货款、逃废债务、偷漏税收,甚至造假仿冒、恶意欺诈的问题在一些企业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在配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信用成为企业获得发展资源的前提,成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加强乡镇企业信用建设,培育乡镇企业的良好信用,对于增强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善融资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乡镇企业发展与提高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的重要职责。

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部署,与工商、银行、统计、技监、海关、税务、财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改善企业信用环境为重点,从东部发达地区、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起步,分步推进,逐步实现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乡镇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乡镇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与监管体系(即“一个制度和三个体系”),东部发达地区、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在5年内基本建立乡镇企业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

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是对乡镇企业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的一般规定。针对乡镇企业在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方面无章可循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界定和规范乡镇企业的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二是制定为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三是制定乡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相关措施。各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和规范做法,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当地乡镇企业发展需要的基本信用制度,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

乡镇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培育良好信用形象。一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合同并履约;二是依法建帐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在金融机构中有良好信用;四是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用;五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六是建立健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杜绝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七是重视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三废”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实现清洁文明生产;八是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在当地税务部门中有良好信用;九是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发放职工工资,积极推行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十是企业法人代表诚信守法,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注重整体形象,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从严治企。

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关键在于设立与完善企业信用管理职能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大力推行“3+1”科学信用管理模式(即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运用先进的信用风险防范技术,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信用管理融于企业的全程管理之中,与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劳动人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从基础管理抓起,确立诚信为本、信用第一的观念,强化企业全体员工的信用意识,做好事前预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理工作。要建立起以企业主要领导人负责的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以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信用管理制度,使企业信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信用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规范各业务部门的行为,对任何损害企业信用形象的事件要及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企业信用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营销、公关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而且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要从普及性和专业化两个方面加快培养各类信用管理人才。企业经营者不仅要在企业形成良好的信用机制,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格信誉。

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指乡镇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公示、信用担保、信用信息咨询等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各地要以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为依据,适应乡镇企业发展要求,制定乡镇企业和乡镇企业信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经省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认可;以县为基础组建各级乡镇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的作用,对乡镇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加强乡镇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负责全国乡镇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协调。二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组建县以上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他地区要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的有利条件,把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纳入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协调和实施乡镇企业信用担保的政策措施,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市场规律规范运作,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促进其有效防范风险,高效健康运行,为乡镇企业融资担保创造条件。三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要积极争取工商、银行、统计、技监、海关、税务、财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从对大中型乡镇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级起步,逐步建立起乡镇企业信用数据库,形成信息齐全、查阅方便、公开透明的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农业部建立全国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要抓紧实施乡镇企业诚信工程,推进乡镇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为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开展创建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活动,是实施乡镇企业诚信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认定办法》,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的先进经验,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弘扬诚信守法风气,不断提高乡镇企业信用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乡镇企业信用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乡镇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信用优秀的乡镇企业在工商、财政、税务、金融服务、信用担保、发行债券、股票上市、进出口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鼓励支持,把诚信作为对乡镇企业扶持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乡镇企业信用情况的动态监督,建立信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信用、不讲商业道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企业和经营者,要依法制裁,公开曝光。建立乡镇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奖诚罚恶”的乡镇企业诚信保障机制。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和推进“以德治国”的高度来认识乡镇企业信用建设问题,高度重视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为乡镇企业信用建设服务,逐步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搞好组织协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加强信用管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结合起来,不断开创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乡镇企业的管理 乡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四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但乡镇财政仍不尽如意。由于乡镇财政处于先天弱势状态,财源总量有限、比较单一、稳定性又差,而且缺乏乡镇财源建设政策的支持体系,培植财源乏力,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财源建设相对滞后。较长时间以来,有部分乡镇财源主要以农业为主,乡镇企业损失殆尽,民营企业发展不足,税源基础不牢。取消农业税以后,乡镇陷入了“分税制”以来的财政困境,有的乡镇短时期内收入脱档,甚至出现空白。

从近年来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甚至有的乡镇没有预算,即使编制了预算也是走过场。

乡镇“七站八所”的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是部门做账,各自为政,没有按规定统一归到财政所管理。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也很不科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站所一年只做一次账,有的站所由于人手不够,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站所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从收支情况看,结构极为不合理。乡镇本级预算收入微不足道,为了完成任务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转、税收买入和争资跑项来弥补不足,乡镇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绝对多数,支出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占绝对多数。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基本是微乎其微。

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乡镇企业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篇五

(一)财源建设相对滞后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但乡镇财政仍不尽如意。由于乡镇财政处于先天弱势状态,财源总量有限、比较单一、稳定性又差,而且缺乏乡镇财源建设政策的支持体系,培植财源乏力,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财源建设相对滞后。较长时间以来,有部分乡镇财源主要以农业为主,乡镇企业损失殆尽,民营企业发展不足,税源基础不牢。取消农业税以后,乡镇陷入了“分税制”以来的财政困境,有的乡镇短时期内收入脱档,甚至出现空白。

(二)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

从近年来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甚至有的乡镇没有预算,即使编制了预算也是走过场。

(三)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乡镇“七站八所”的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是部门做账,各自为政,没有按规定统一归到财政所管理。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也很不科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站所一年只做一次账,有的站所由于人手不够,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站所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四)收支结构不合理

从收支情况看,结构极为不合理。乡镇本级预算收入微不足道,为了完成任务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转、税收买入和争资跑项来弥补不足,乡镇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绝对多数,支出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占绝对多数。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基本是微乎其微。

(五)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乡镇企业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篇六

2.1宣传发动深度、广度不够。2002年5月1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它是一部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护法,也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起点和里程碑。2003年7月3、4日我市卫生局在沈阳日报发表了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的通知,通告发表后能主动申报的却寥寥无几。一些企业负责人仍不知《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的具体要求,不少职工对自身健康权利不清楚,对工作岗位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的危害不知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这些情况说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所有企业的职工。

2.2部门配合和协调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职业病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合力,特别是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还没有行动起来,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上牵涉到防护设施的投入,限期整改和有严重问题的要处罚等,有些乡镇领导怕企业“上访”,“闹事”,对这项工作不配合,不支持,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2.3乡镇企业内部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问题首先企业负责人不清楚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生产车间布局不合理,有毒作业岗位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完善;作业人员未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合格;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未告知或如实告之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及其防护要求,有的合同甚至有“出现后果概不负责”的字样;此外,使用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情况仍然存在。

2.4地方保护主义影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一些乡镇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上,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上充当企业的保护伞,给违法企业“撑腰”,阻碍卫生监督执法的正常进行。

2.5生产和销售市场混乱乡镇企业中有些化工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市场混乱,是反复发生职业中毒的原因。

2.5.1原料混乱使用不符和国家标准要求的高毒原料(如纯苯)生产。

2.5.2标鉴混乱多数进口原料无中文说明,谎称“环保原料无毒无害”。有些产品标鉴无产品成分、毒性及危害说明,甚至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成分。

2.6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以后,再加《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各级财政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没有投入,职业卫生机构设备落后,监督执法装备不足,人员编制缺乏,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监管力度的提高。

乡镇企业如何管理 篇七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讲信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乡镇企业信用是乡镇企业依法经营、履约情况、履约能力、法人信用等方面的集中体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乡镇企业适应发展要求加强信用建设,信用意识逐渐增强,信用状况明显改善,涌现出一大批 “以诚立企、以信兴企” 企业和一批全国知名的乡镇企业家,创造了一批全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但是,乡镇企业信用建设还是初步的,有约不遵、拖欠货款、逃废债务、偷漏税收,甚至造假仿冒、恶意欺诈的问题在一些企业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在配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信用成为企业获得发展资源的前提,成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加强乡镇企业信用建设,培育乡镇企业的良好信用,对于增强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善融资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乡镇企业发展与提高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的重要职责。

二、加强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部署,与工商、银行、统计、技监、海关、税务、财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改善企业信用环境为重点,从东部发达地区、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起步,分步推进,逐步实现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乡镇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乡镇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与监管体系(即“一个制度和三个体系”),东部发达地区、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在5年内基本建立乡镇企业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

三、建立健全乡镇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

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是对乡镇企业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的一般规定。针对乡镇企业在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方面无章可循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界定和规范乡镇企业的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二是制定为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三是制定乡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相关措施。各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和规范做法,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当地乡镇企业发展需要的基本信用制度,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

四、培育乡镇企业的良好信用形象

乡镇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培育良好信用形象。一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合同并履约;二是依法建帐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在金融机构中有良好信用;四是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用;五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六是建立健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杜绝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七是重视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三废”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实现清洁文明生产;八是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在当地税务部门中有良好信用;九是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发放职工工资,积极推行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十是企业法人代表诚信守法,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注重整体形象,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从严治企。

五、引导乡镇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关键在于设立与完善企业信用管理职能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大力推行“3+1”科学信用管理模式(即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运用先进的信用风险防范技术,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信用管理融于企业的全程管理之中,与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劳动人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从基础管理抓起,确立诚信为本、信用第一的观念,强化企业全体员工的信用意识,做好事前预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理工作。要建立起以企业主要领导人负责的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以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信用管理制度,使企业信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信用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规范各业务部门的行为,对任何损害企业信用形象的事件要及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企业信用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营销、公关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而且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要从普及性和专业化两个方面加快培养各类信用管理人才。企业经营者不仅要在企业形成良好的信用机制,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格信誉。

六、加强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乡镇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指乡镇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公示、信用担保、信用信息咨询等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各地要以乡镇企业基本信用制度为依据,适应乡镇企业发展要求,制定乡镇企业和乡镇企业信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经省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认可;以县为基础组建各级乡镇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的作用,对乡镇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加强乡镇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负责全国乡镇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协调。二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组建县以上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他地区要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的有利条件,把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纳入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协调和实施乡镇企业信用担保的政策措施,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市场规律规范运作,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促进其有效防范风险,高效健康运行,为乡镇企业融资担保创造条件。三是建立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要积极争取工商、银行、统计、技监、海关、税务、财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从对大中型乡镇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级起步,逐步建立起乡镇企业信用数据库,形成信息齐全、查阅方便、公开透明的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农业部建立全国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乡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七、深入开展创建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活动

要抓紧实施乡镇企业诚信工程,推进乡镇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为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开展创建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活动,是实施乡镇企业诚信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认定办法》,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的先进经验,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弘扬诚信守法风气,不断提高乡镇企业信用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八、建立健全乡镇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乡镇企业信用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乡镇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信用优秀的乡镇企业在工商、财政、税务、金融服务、信用担保、发行债券、股票上市、进出口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鼓励支持,把诚信作为对乡镇企业扶持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乡镇企业信用情况的动态监督,建立信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信用、不讲商业道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企业和经营者,要依法制裁,公开曝光。建立乡镇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奖诚罚恶”的乡镇企业诚信保障机制。

九、加强对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和推进“以德治国”的高度来认识乡镇企业信用建设问题,高度重视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为乡镇企业信用建设服务,逐步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搞好组织协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加强信用管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结合起来,不断开创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7篇《乡镇企业的管理 乡镇企业的管理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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