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集锦8篇

时间:2023-08-24 12:05:02 来源:网友投稿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第2篇一、环境噪声现状20__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集锦8篇,供大家参考。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集锦8篇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第2篇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__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__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__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A),与20__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__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交通占%,工业占%,施工噪声占%,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A),与20__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__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__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__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第3篇

省环保厅:

为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广安城区4个功能区环境噪声、112个区域环境噪声、11个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监测。经统计,20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A)。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达标率相对稳定,达标率均为100%;我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昼夜监测值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较好水平,呈下降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经统计,我市共处理噪声投诉37件,占投诉总数的%,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噪声投诉比例分别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20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健全完善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高效联动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面对广场舞、坝坝舞噪音扰民问题,由市文广新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广场舞(歌)、坝坝舞(歌)噪音扰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广场舞开展的时间、地点、音量等做出要求,此次整治活动对参与的部门进行了明确职能分工,并建立取证处罚联动机制,有力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切实营造周边居民文明、有序、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加强城市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同城管、公安、工商、文化、建设等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公共场所的噪声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规定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并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政府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建设、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此期间出动车次49次、人次151次,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敏感区域进行24小时检查、巡视。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曝光、从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对乱鸣笛现象监管。交管部门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严格管理机动车违章、占道问题,着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同时,加强道路建设改造,对环城北路、永前大道等共计公里的城区主要道路进行高品质“黑化”,对万盛路等共计公里已“黑化”的道路进行修补,建设交通干线绿色声屏障,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四)加大施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施工项目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声环境监管,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督促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共规范17家建筑施工工地,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批准。

(五)加强工矿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加大对工矿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年我市共要求16家企业完成噪声自行监测并于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督促其他有机械性噪声源且有条件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完善噪声监测。

三、工作经验

(一)明确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的分类管理及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城市行政管理处罚权相对集中的现状,我市将建筑施工夜间违规处罚、社会娱乐噪声扰民处理、住宅装修噪声扰民处理等权力集中到城管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厂界噪声扰民的查处,负责各类噪声污染检测;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禁鸣措施落实,防止机动车噪声污染;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加大投入。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降噪基础设施建设,黑化各级道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通过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有效防治交通干线噪声污染。

(三)强化监督。鉴于噪声污染的特殊性,受污染者与污染者一般都是相邻关系,涉及到民事关系和社会稳定。我市充分发挥居委会和街道办的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尽可能避免噪声污染源的产生,全力调解因噪声污染引起的相邻纠纷。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噪声污染投诉率呈上升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数量增加,加之部分路段经常施工,造成这些路段的噪声较高,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二是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三是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流通市场的不规范,商业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如商业区文化活动噪声(酒吧、KTV)营业时间延长,以及街道、家属区内流动性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噪声污染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个别噪声源具有临时性、随机性的特点,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企业与执法人员周旋,玩“捉迷藏”游戏,逃避检查。

(二)意见建议

建议国家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广安这样欠发达地区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噪声污染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基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

建议进一步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工作参与的同事,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

五、20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环境准入。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完善功能区划,加强噪声监管。结合城市发展情况,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分技术规范》,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完善和调整。同时,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等相关要求开展噪声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严肃查处噪声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三)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污染治理。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同时要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第4篇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以来的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并重,严格环保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一、20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区域环境质量极大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广泛提升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今年全区主要环境指标趋向好转。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通榆河、新洋港等主要河流的省控市控断面,全部达到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一级标准;全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了环境噪声区划的标准,人民生活质量广泛提高。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3月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环保工作暨水源地内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并迅速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非化工类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6家化工生产企业完全拆除,12个排污口全部取缔。对保护区内涉及电镀、酸洗、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9家企业实施了分类整治,依法责令关闭3家、搬迁1家、限期治理5家。11月14日,召开了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区长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了河长目标责任状,12月11日,区政府出台了《亭湖区河段长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有力有效地巩固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开展了夏季和秋季两个阶段性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广泛宣传,印发秸秆禁烧简报25期,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了全区秸秆大面积焚烧现象。并且秸秆综合利用也取得一定成效,建设4个秸秆收购点,成立7家草业合作社,发展1000多家秸秆户用沼气,利用秸秆粉碎、打捆机械进行收购,发放了上万份秸秆快腐、发展食用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相关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坚决取缔市区小煤炉,联合街道拆除小煤炉11座,并对市区油烟进行了专项治理,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90%。盐东电厂、飞驰公司安装在线检测仪和除尘脱硫装置。

三是加强对噪声污染源控制。首先,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管理,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盐城市大洋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城西水泥构件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实施了限期治理。其次,加强城市三产服务业管理。今年,为解决三产服务业扰民突出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局提请区政府下发了《关于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知》。在无饮食规划功能和无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可能产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我局还联合区城管、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露天从事产生油烟、噪声、恶臭及其他刺激性异味的食品加工和占用规划道路、人行道、影响市容等经营活动。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首先,全面监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区所有产生危废的单位都与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并建立转移联单台账。其次,强化了对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全区设立2家定点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盐城市建阳油脂处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洁净环保处理废弃食用油脂有限公司),查处非法油脂加工点2家。同时加大了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力度,对全区的射源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指导20家企事业单位(主要为医院)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全区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工作,工作总结《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二)环境监管有序开展,群众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参与环保工作。为了使环境监管工作更为贴近基层,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我局在各大社区、乡镇聘请了环保义务监督员80名,让监督员协助调解矛盾、解决环境问题,这一崭新的现场环境监管模式,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反响。环境义务监管工作在全区60个社区、9个乡镇全面展开。

20XX年,根据环保义务监督员提供的线索,我局查处了一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些死灰复燃和擅自新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环保执法人员和监督员的通力合作下得到了严惩。为了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的良好意识,我局适时推出了有奖举报制度,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极大地调动了公众配合环保执法的积极性,提升了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今年我区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

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盐城市亭湖区环保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亭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亭湖区重点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化工非化工企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0多个。同时,严格依法管理环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针对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执法查处活动,先后进行了“环保雷霆行动”、废弃油脂及危险固废、医疗废物、重金属以及重污染行业、农业面源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及非化工类企业整治等十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大规模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拒绝申报、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不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各种违法行为,在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同时,加大查处力度。20XX年,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共7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5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7件,极大地打击了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局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了人性化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听证、复议权利。今年3月,盐城市泽丰油脂厂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9月份百益化工、华业医药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我局积极应诉,最终因我局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运用适当,当事人主动撤消复议申请。通过听证和行政复议,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专人,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对环境信访重点案件和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局长信访接待调处日、召开圆桌对话会议等办法,以环委会名义出台《亭湖区环保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制度》。12月1日,为解决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噪声扰民信访投诉不断的问题,我局与南洋镇政府在南洋镇召开了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参与会议的人员有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代表、南洋镇部分村民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20人。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及时做好答复调处,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控制了环境信访纠纷的事态扩大。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80余件,其中承办市局、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33件,结案率达98%。为维护我区和市区的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严格把关环评审批。年初,我局向区人大、政协汇报了近年来我区贯彻实施《环评法》的相关工作,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亭湖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今年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60余个,拒批重污染项目10多个,审批通过了新洋经济区区域环评,做到没有一个违规越权审批项目。

五是努力做好污染防控。积极推进了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北区片管网20公里及提升泵站已基本完成,有望在20XX年上半年投入运营。积极帮助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硫工程。全面淘汰落后产能,责令关闭了长坝电镀厂、金城摩托电镀车间等一批既无发展潜力,又无法解决污染问题的企业。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860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30吨以内,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六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坚持科学施肥,推广生物防治、农作物秸秆还田、发展秸秆产沼气、生物质发电、农村集居区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等新兴农业技术。全面控制保护区内7620亩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药化肥减用量保持在10%以上,高毒农药禁用率达100%。全面取缔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4户集中式畜禽饲养场、1家屠宰场,取缔清理保护区内的渔业和围网、网箱养殖,鱼罾、鱼簖等渔业捕捞作业。以“三清一绿”工程为抓手,以“六清六建”为主要措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八大工程”工作,引导、鼓励广大群众提高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环境文化深入发展,创建氛围广泛营造

一是全力推进环保宣传工作。召开了环科学会年会,开展学术交流和咨询活动,定期编制了环境学会季刊《生态亭湖》;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组建了一支60名环保志愿者的队伍,参与环保宣传;组织全区绿色学校开展环保主题升旗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在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分别[]

设立环保宣传点9个,印制宣传彩页10000余份,与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市区主要街道建设环境文化长廊,共同制作大型宣传挂图;开展生态知识下乡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生态示范村主题,联合区农林局组织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图片巡回展和专家专题讲座。

二是加强网站和媒体宣传力度。加强环保网站建设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第5篇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引深六化建设、加速五大赶超”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方针,以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环境安全为己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认真抓好项目审批服务

紧密围绕加快我县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结合项目落地年,积极开展环保服务。一是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 的建设项目进入我县, 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认真履行“热情服务、认真把关、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的宗旨”,把服务工作抓深、抓实、抓细,对庄园经济、种养殖业等县重点绿色转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上半年共完成项目的环评审批45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10个,登记表35个,环评制度执行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截止6月底,共有6家建设单位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对县批20个项目下达了限期环保验收通知,“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 100%。四是严格排污许可工作制度,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了全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完成了9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审核工作,对9家排污企业进行了总量批复,申报一般排污企业83家,小型三产企业16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家,共征收排污费万元,其中焦炭排污费532万元,其他排污费万元。

(二)扎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主体责任,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先后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落实污染减排各项任务。淘汰关停沁高铁冶有限公司铁厂1座,关闭取缔了实心粘土砖厂21座;通过工程治理对全县主要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全县焦化、电力、4吨以上锅炉全部配套建成了脱硫除尘设施,县城生活污水、焦化废水建成了生化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逐年削减,截止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比例为:so2 2%,cod %,no %,烟尘2%,粉尘%,nh3—%,全面完成了上半年总量减排任务。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违法排污排查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防范性环境监察、粉煤灰制砖行业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120台(次),人员37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210台(套)次,对不按环评要求建设、违法生产的4 家煤炭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30家煤炭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遏制了环境污染。二是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规范管理。对兴茂煤化有限公司等国控、沁新焦化厂等省控企业进行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两次。确保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监控数据畅通、完整、有效。三是妥善处理“12369”信访投诉案件,上半年共处理环保热线投诉电话3起,结案3起,处理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在沁源电视台播报和考场附近张贴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保障车辆1台,停止考场周边的建筑工程3家,为我县中、高考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舒适的休息、学习、考试环境。

(四)有效推进城乡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编制完成了《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相关的申报工作,着力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确定工程项目五大类,分别为:新建或修缮饮用水源地保护28座、新建垃圾填埋场7座、新建沤粪池20座、污水处理设施7个村8套、有机肥处理厂1个,总投资2221余万元。目前,已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了公开招标。二是积极对全县所有矿山开采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全面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行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通洲焦化、沁新焦化等4家企业实现了焦炉煤气全回收利用,生产硫铵、甲醇、余热发电等,污染源排放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同时结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小石灰、小铝土矿烧结,有效解决了部分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前半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其中一级天气68天,二级天气114天。二是实施了沁河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先后取缔向沁河排放污水的企业10余个;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要求各焦化企业废水实现闭路循环,煤炭企业实现矿井水处理后中水回用;在工业布局密集,人口集中,污染较重的李元镇建成了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利用,沁河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保障了区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水质的健康安全,沁河孔家坡、龙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四类水质标准,县水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对全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开展了摸底、调查,现已全面完成工业危险废物申报备案工作。

(六)深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一是4月22日,走进英华幼儿园与学校师生开展纪念“”地球日联娱活动,发放环保宣传手册300余册。二是以第41个“”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围绕今年世界主题“绿色经济,你参与了吗?”及中国主题“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开展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及“绿色消费,你准备好了吗?”活动启动仪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人民广场设立咨询台和环保知识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环保手提袋 500多个,及时宣传环境执法、污染减排、环保法律法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保标志管理等环保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三是推荐指导太岳中学申报环境友好学校、康伟集团申报环境友好企业、官渠巷社区申报环境友好社区,

(七)全面提升服务软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将创建五型机关和五型环保与“创五好组织,当太岳先锋”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狠抓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按章办事,努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将效能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将效能建设融入环保工作全过程,自觉将效能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融会贯通、协调运行。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干部队伍履行职责能力。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加大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止审批和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做到项目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确保完成全县年度削减目标。

(二)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三)狠抓农村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有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李元镇、沁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省市督查验收。二是认真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我局班子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小县大城”建设为载体,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为依托,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着力提高环境质量,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目标。我局在全市环保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获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突出贡献奖。具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

我局根据天县委发【20XX】15号文件精神,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后立即对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进行了专门部署,并随即开展相关活动:制定了《县环保局关于领导班子“创先争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在2月底3月初集中开展了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班子各成员重点走访了联系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和联系村。走访期间,共走访企业35家,村13个,农户35户,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同时,组织开展了一把手公开承诺、党组织公开承诺和普通党员的公开承诺活动,到年底,所有承诺事项都已落实。我局党支部获“县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现场验收

20XX年,我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核查,20XX年,我们根据环保部《关于浙江省县生态县建设整改意见的函》精神,年初就制定了《县国家生态县验收工作方案》、县委下发了《关于要求全面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整改工程的通知》,并在4月召开的生态县创建验收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今年的创建任务,同时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环保部《整改意见》,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验收专项督查的通知》,从6月开始定期督查、通报。针对资料整改,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上门指导,主动协调,并将资料整改进行汇总。针对现场整改工程,我局多次实地走访、调研确保工程进度。

20XX年10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原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祝光耀带队的国家生态县验收组对我县进行了考核验收,经实地考察、资料核查、听取汇报后,考核验收组认为天台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致同意我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将按程序报国家环保部审议批准。我县因此也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生态县。

11月9日,中共天台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县委关于实施“生态名县”战略的意见》的决议(草案)。决议的通过为我县今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我县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

经市环保局综合平衡后,20XX年我县减排数据为:cod排放削减率%、so2排放削减率%、氮氧化物排放削减率1%、氨氮排放削减率%。

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快推进电镀行业整治验收工作。20XX年,我县全面完成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验收。3家电镀企业进行整治提升,2家电镀企业自行停产,从原来的20条电镀生产线,压缩到目前的7条电镀生产线,并全部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电镀生产线。其中,2家企业主动提出停产申请,并在6月10日前停产,6月30日前拆除了现有电镀设备。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4家电镀企业,责令停止生产。

(二)推进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搬迁。为彻底解决坡塘化工区污染问题,20XX年,我县开展了坡塘化工区企业企业搬迁工作的前期调研和摸查工作,为加快推进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整体搬迁工作夯实基础。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项目整体搬迁实施方案》,完善《关于坡塘医化企业搬迁安置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推进波楞花桃高新生态园区的建设。

(三)橡胶行业整治工作。在20XX年我县开展橡胶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下发了《20XX年度县橡胶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计划》,开展了橡胶行业含油废水治理、锅炉冷凝水回收、清洁生产、环保手续补办、验收等专项整治工作,现2家原地整治提升的电镀企业已经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坡塘化工区内医化企业搬迁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规划环评和企业项目搬迁环评已经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橡胶行业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确定的10家橡胶企业含油废水整治已经全部完成,1家规模化炼胶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企业3家。

五、环境执法工作继续得到加强

截止年底,我局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共出动人员1026人次,检查企业584家(次),共处罚违法企业19家,罚款91万元,案件数同比增加了14%。

全年开展了4次专项行动:电镀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医化企业“午夜清风”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除磷行动”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XX年信访总量为121件,同比减少18%,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8%。

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做好环保审批工作

今年,我县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93个。其中登记表40个,报告表45个,报告书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342638万元,环保投资2912万元。20XX年我局共否决项目20余个,基本上为选址不佳或污染严重的ktv、畜禽养殖、小化工等项目。

七、抓好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

根据县纪委、纪工委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清理出我局的行政许可权力10项、行政监管权力22项、行政处罚权力17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确认7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9项。要把这些权力全都“关进笼子”,配套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我局20XX年就在全市环保系统第一个完成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的制度并在今年开始执行,把这些制度全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使每一项权力都按照制度的规定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既能保证我们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确保我们的干部廉政安全。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第6篇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__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__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__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分贝(比20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二类区昼间达标率%,三类区昼间达标率%,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分贝,比20__年上升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__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__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__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__年工作计划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第7篇

省环保厅:

为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20__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广安城区4个功能区环境噪声、112个区域环境噪声、11个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监测。经统计,20__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A)。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达标率相对稳定,达标率均为100%;我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昼夜监测值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较好水平,呈下降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经统计,我市共处理噪声投诉37件,占投诉总数的%,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噪声投诉比例分别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20__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健全完善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高效联动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面对广场舞、坝坝舞噪音扰民问题,由市文广新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广场舞(歌)、坝坝舞(歌)噪音扰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广场舞开展的时间、地点、音量等做出要求,此次整治活动对参与的部门进行了明确职能分工,并建立取证处罚联动机制,有力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切实营造周边居民文明、有序、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加强城市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同城管、公安、工商、文化、建设等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公共场所的噪声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规定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并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政府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建设、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此期间出动车次49次、人次151次,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敏感区域进行24小时检查、巡视。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曝光、从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对乱鸣笛现象监管。交管部门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严格管理机动车违章、占道问题,着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同时,加强道路建设改造,对环城北路、永前大道等共计公里的城区主要道路进行高品质“黑化”,对万盛路等共计公里已“黑化”的道路进行修补,建设交通干线绿色声屏障,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四)加大施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施工项目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声环境监管,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督促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__)。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共规范17家建筑施工工地,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批准。

(五)加强工矿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加大对工矿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__年我市共要求16家企业完成噪声自行监测并于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督促其他有机械性噪声源且有条件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完善噪声监测。

三、工作经验

(一)明确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的分类管理及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城市行政管理处罚权相对集中的现状,我市将建筑施工夜间违规处罚、社会娱乐噪声扰民处理、住宅装修噪声扰民处理等权力集中到城管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厂界噪声扰民的查处,负责各类噪声污染检测;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禁鸣措施落实,防止机动车噪声污染;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加大投入。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降噪基础设施建设,黑化各级道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通过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有效防治交通干线噪声污染。

(三)强化监督。鉴于噪声污染的特殊性,受污染者与污染者一般都是相邻关系,涉及到民事关系和社会稳定。我市充分发挥居委会和街道办的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尽可能避免噪声污染源的产生,全力调解因噪声污染引起的相邻纠纷。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噪声污染投诉率呈上升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数量增加,加之部分路段经常施工,造成这些路段的噪声较高,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二是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三是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流通市场的不规范,商业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如商业区文化活动噪声(酒吧、KTV)营业时间延长,以及街道、家属区内流动性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噪声污染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个别噪声源具有临时性、随机性的特点,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企业与执法人员周旋,玩“捉迷藏”游戏,逃避检查。

(二)意见建议

建议国家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广安这样欠发达地区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噪声污染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基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

建议进一步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工作参与的同事,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

五、20__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环境准入。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完善功能区划,加强噪声监管。结合城市发展情况,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分技术规范》,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完善和调整。同时,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__)等相关要求开展噪声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严肃查处噪声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三)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污染治理。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同时要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第8篇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实施“三大工程”,深化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在实施“蓝天工程”工作中,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于6月24日组织召县委工作会议,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会上县政府还与各乡镇、县委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书面通知、联合督促检查、集中行动断电等措施,认真做好城区浴池燃煤锅炉的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现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7家,正在改造2家,关闭3家,停止营业的4家,对没有拆改行动的4家浴池采取断电措施。三是扎实做好烧烤油烟治理工作。我县城区有烧烤行业70家,常年经营有30家,以文化路分布较为集中,按照“蓝天工程”计划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到郑州、开封、驻马店考察,为烧烤业主引进治理技术,目前,90%常年经营烧烤的摊点,都更换使用了带有油烟净化设施的木炭无烟烧烤设备或无油烟型液化气烧烤炉。我县这两项工作的做法在省、市检查中,受到领导好评。四是积极探索秸秆利用的新路子。我们积极配合县委农办搞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初步探索出了秸秆还田、秸秆制炭、秸秆青贮、秸秆制沼气、秸秆制菌等多种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为减少农作物秸秆焚烧、减轻大气污染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据环境监测部门统计,前11个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6天,优良率达%

在实施“碧水工程”中,我们充分运用监察、监测和监控手段,强化全县排污企业的监管县域内河流水质状况的监控,促使河流水质逐步改善。一是将全县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分解到相关中队和个人,促使所有排污企业合法生产,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养殖业严重问题,我们积极探索污染治理的新技术、新途径,目前大部分养殖场采取了干清粪措施,部分养殖场采用了沼气发电、沼气供暖、沼渣沼液还田、粪便发酵制成有机肥、养殖种植一体化等多种综合利用的技术,有的技术具有很好的推广前景,为今后治理养殖业污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督促乡镇政府认真落实“河长制”,定期对各个乡镇河段出境水质进行监测和通报,促使乡镇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环保管理措施,改善境内河段水质。四是对小洪河、洪澍河、塘江河等几条主要河流进出境水质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动态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五是针对群众反映多次的小洪河、塘江河污染问题,局主要领导带领监察和监测人员多次徒步溯流而上,排查来自舞阳、舞钢和市的污染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环保部门反映,省环保厅已同意在小洪河洪村铺段设立省级水质自动监控站,并将县、市境内由市、市环保局管理的省级小洪河水质自动监测站交由市环保局管理,这将有利于我县和上级加强对小洪河上游来水水质的监督控制,有利于小洪河水质的进一步改善。六是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依法查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100多起,关闭取缔污染严重企业10多家。六是强化水污染治理,督促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验收进度。目前,该工程经调试外排废水已达到了验收条件,市环保局监测站正在编写验收监测方案。督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累计完成投资7086万元,目前该工程土建部分全部完成,仪器设备购置到位,且已安装50%。督促2家水泥厂和金凤牧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基本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通过落实以上措施,小洪河、洪澍河水质进一步改善,全年无发黑发臭现象,特别是洪澍河下游已有鱼虾生存。

在实施“乡清洁工程”工作中,一是抢抓国家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连片治理”的政策机遇,及时向省环保厅上报了权寨镇新农村社区连片整治

实施方案和重渠乡张庄村新型农村社区连片整治实施方案,目前权塞镇新农村社区连片整治项目编制了设计方案,正在进行招投标。重渠乡张庄乡新农村社区连片整治项目方案已通过评审,等待省环保厅批复。二是督促申报省级生态村的杨庄乡栗元村、人和乡王马店村、专探乡赵丁庄村和申报市级生态村的宋集乡宋集村、盆尧镇叶李村、陈老庄村、重渠乡丁寨村、五沟营镇洄曲赵村完善了排水管网、垃圾收运硬件设施,制作了宣传板面、宣传标语,提高了村民的环保意识,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11月下旬,市环保局已对我县申报市级生态村的5个村进行了验收。截止目前,全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9个,市级生态村15个,县级生态村41个。三是采取强化环保宣传,加强日常管理,推广养殖业污染治理新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对乱排乱放的养殖企业依法处理,基本杜绝将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河流的现象。

(二)加强环保宣传,争取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今年以来,我们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在电视台开办了环保宣传专栏,在“”世界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宣传。组织开展了环境大接访活动,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组织开展了年“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组织开展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宣传、中高招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新环保法培训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创建活动。全年共发放环保宣传单4000多份,环保宣传围裙0多条,向县人大、县政协及乡镇、县直部门免费赠送环保宣传知识手册500多本。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管理中积极充当环保宣传员,给企业和群众讲解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知识和我县环保工作情况,保障广大群众的环保知情权,增强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认真解决环境信访案件,努力践行党的

当前环保问题处在多发、高发时期,多年前的污染问题逐步显现,群众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对此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来人来电登记制度和领导签批信访案件制度,畅通12369举报电话,对群众来电来访热情接待,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受理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我们接处来人来访和上级批转件80多件,办理省、市巡视组转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9件,县人大议案3件,政协提案1件。特别小洪河污染问题,在我们积极努力下省环保厅将于近期在吕店乡洪村铺河段设立省级水质监测站,来自县、市的污染问题将会有很大程度的解决。

(四)加强项目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对环境污染严重、高能耗、高物耗、没有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报批和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市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要求的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预审批制度,缩短环保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全年我们先后为87个项目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否决不符合要求项目10多个,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成功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其中鼎盛新能源科技公司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鑫隆大酒店二期工程准备投入使用。

(五)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积极落实省、市环保部门关于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从实验室环境、仪器的设备更新、人员素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今年以来我们投资137万元,增设监测业务用房多平方米,更新监测仪器设备30多台套,购置监测业务用车1台。目前能完成5大类58个项目的监测,基本能满足我县现状监测的需求,监测项目在全市县级监测站排名第一。

(六)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

3月份以来,我们积极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局系统扎实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在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找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了原因,并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从完善硬件建设,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规范环境管理、环保执法、环保审批等方面对中梗阻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整改,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纪律和作风保证,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七)反腐倡廉、平安建设等工作成效显著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工作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面实施公务卡消费,各项费用大幅度下降。公务接待费用在3年较2年下降20%的基础上,今年较3年又下降20%多。全局系统无不廉洁现象发生。加强平安建设工作,强化技防和人防,落实节假日、星期天值班制度,全局无治安、安全事件发生。全系统全年没有因内部问题发生一起赴县或越级信访事件。严格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1、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出境河流断面时有超标现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县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着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二是产业集聚区管网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河道;三是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时设计标准低,无氨氮处理工艺,从而造成陈桥断面氨氮屡次超标;四是有来自舞阳、舞钢和市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进入小洪河和塘江河,是五沟营丁桥监测断面氨氮超标的主要因素。

2、水污染减排压力巨大。主要原因一是现有的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基本达到饱和,已没有新的减排能力,第二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营。二是农业源减排有困难,全县上规模养殖企业331家,但有治污设施的屈指可数。

3、锅炉拆改有较大难度。主要原因是煤改气投入大,成本高,业主抵触情绪大。

4、城市排污管网没有全覆盖,不少地方污水不能排入城市管网,影响城市污水处理率。

5、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活垃圾污染、养殖污染随处可见,农药、化肥对土地的污染逐渐显现。

6、环保执法人员多,编制少,整体素质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新要求。

三、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年底,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市控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政府规定;集中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要求范围之内,噪声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计划生育率100%;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借助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领导干部、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在全县上下营造“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强力推进污染减排。继续坚持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合理安排治污减排项目和生态建设项目,综合运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措施,进一步削减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完成城市建成区所有燃煤锅炉的拆除或改造,完成城市建成区所有烧烤油烟的治理,淘汰城市建成区所的宾馆、饭店燃烧原煤炉灶,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城市规划区不再批准新上燃煤锅炉。

4、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强化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手段,严格了责任追究。今后对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的企业和单位,在评先评优中坚决予以否决。

5、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审批,从源头上控制重污染项目上马。

6、严格环保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7、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解决编制、经费不足的问题,转换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环保执法模式,全力服务经济建设,为全县干部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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