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14篇(全文)

时间:2023-09-25 18:5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表明我国在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法治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14篇,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14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1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表明我国在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法治化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公职人员的科学化管理又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成果。

此次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尤为关键的是,这一法律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有权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规定这些机关可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不统一,很多规定都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极大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状态,对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面对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

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所应适用的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监察法出台以后,面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这一点,监察法规定的不是特别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有效管辖了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让依法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违法违规,管理和处理将有法可依。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护。宽是以严作为保障的,爱护是以法律为依托的,只有信守法律,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只有落实落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违规违法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2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总结实际经验,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党的十九届__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既包括贪污贿赂、收送礼品礼金、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也对一些应该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政务处分法》分类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注重突出实践中典型多发 的违法类型,并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幅度,确保政务处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避免处分依据不统一、处分决定畸轻畸重的问题。

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制定政务处分法,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政务处分法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之间的和谐统一。同时,注重与党纪的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3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有着其必要性。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公职人员也就是指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毋庸置疑他们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曾经有人将到过,权力加欲望加机会就等于腐败。公权力一旦为私,就会损坏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就会滋生腐败问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就是从法律上为公职人员上了一道“紧箍咒”。这必然将对当前的腐败行为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更好地同党内纪律法规衔接起来,从而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我们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不断推进行政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主体和社会公民更渴望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真正让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就是在为我们的公职人员开出负面清单,引导公职人员加快向服务型人员转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而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公职人员队伍是党领导和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强不强、纪律严不严,直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成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我们的目标就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选择我们、信任我们、支持我们的原因。如果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不够牢固,必然会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而削弱我们的群众基础,最终威胁到我们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地位。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认真去学习、严格去遵守,真正用实际行动去诠释、去弘扬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4

我作为国有企业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读、仔仔细细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通过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住总北宇物业党委、纪委各项决策上来。在利康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消防管理、租金收缴工作、内控制度管理、员工思想稳定、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通过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要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我还要带头学习,保持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筑牢我自己的“防火墙”,高质量完成住总北宇物业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5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治国的标尺,是规范社会的客观准则,是衡量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的客观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部法律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作出了铺垫和保障。

金科玉律,所有公职人员必须遵守。这部法律规范了处分的对象、处分的种类、处分的主体、处分的程序……从围绕一个中心向四处撒网,法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只有真正执行落到实处,法律才富有生命力,才能起到权威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目的在于教育、警示,是为了使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树立和增强依法用权意识,尽量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所以公职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法,依法办事,遇事有法可依,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处分的对象,上到党政机关公务员,下到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从上贯穿到下,覆盖的范围广,不放过任何一个拥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所有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坚决给予处分,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处分种类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系统的阐述了各种违纪行为的处分主体和处分结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执行处分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事实的情节发展而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比如有些主动承担错误,自觉举报自己的过失等,就可以适当处分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改过自新。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做到一切程序合法化,规范化,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永无止尽的。作为公职人员要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发挥好示范引领榜样作用。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好排头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是对公职人员中的非中共党员的行为是有力的规范……”日前,在茅箭区纪委监委的“年轻干部讲堂”活动中,案审室干部柯薇通过制作精细的PPT课件,“划重点”,“抓干货”,带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员处分法》)。

“年轻干部讲堂”活动是该区纪委监委每月一次的例行活动。在本次集中授课学习之前,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已开展了分组研学和个人自学。

“我建议柯薇同志在课件中使用更多的实际案例,来对《公职人员处分法》的条文进行解读。比如,我们之前对一些非党员的村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往往管不着,常常陷入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我们要以讨论促消化,以案例促理解。”在集中研讨环节,有人对授课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有人交流自己的学习体会。

“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我们的监察制度越来越完善,我们的工作也必须更加规范。”

“我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茅箭新闻网”“茅箭那些事儿”微信公众号、“理论宣讲”等平台,及时转发、宣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解读等学习内容不断强化全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内涵丰富,适用广泛,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明确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是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有力抓手。”该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官宇对全体干部提出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茅箭区纪委监委将督促推动全员学习进度,促进大家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知识的再消化、再吸收,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执纪监督业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7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正式颁布,全文共7章、68条,总结归纳了现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处分的法律法规,明确和细化了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给予的政务处分,对规范和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与答卷,我对《政务处分法》内容有了深入了解,对我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如何规范自身行为、正确行使公权力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作为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学习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质效上;要结合工作实际,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完善知识结构,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做好自我约束,坚守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践行职业道德操守,做一个思想坚定、作风正派、工作扎实、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8

2020年6月20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颁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此法是应监察法中规定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要求,将政务处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整个政务处分法一共七个章节,68条,明确规定了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政务处分程序的内容,还有具体的使用规则,哪些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哪些情形下应当从重处分,而在哪些情形下应当予以开除。准确规定了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后可能会关心的各方面规定。做到了法律规定准确明了,使所有公职人员都能明确法律规定,明了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及早将欲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仅有两个,即公平和实用。政务处分法的适用对象是所有拥有公权力的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因权力大小而有别。政务处分法是在监察法长期实践中总结所需而建立的法律,其存在有其重大现实意义和使用意义,将在今后的监察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

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法律是一扇屏障,政务处分法是对所有使用公权力的人员行为的反方向规定,也是对所有使用公权力人员利益的保障。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将紧紧地绑住违法犯罪分子。它也是一条保护绳,将还受到无辜伤害的公权力人员公平正义。政务处分法关系公职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也必须严格执行。

政务处分法有利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政务处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监察工作的法治水平,为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9

近日通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我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如何规范自身行为,如何行使权利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感受。首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做到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其次要强化自身纪律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政策上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要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坚守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严格执行,尽职履责,牢牢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做一个有“底线”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10

我认真研读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七章六十八条内容,对公职人员各种情形的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处分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示,以法条的形式赋予了强制性和必要性。让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如何规范自身行为,如何行使公权力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公职人员,即指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毋庸置疑他们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权力+欲望+机会=腐败。公权力一旦为了一己私利,就会滋生腐败问题,就会损坏公众的正当权益。作为一名国企干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这部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真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即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11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必然将对当前的腐败行为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更好地同党内纪律法规衔接起来,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就是从法律上为公职人员上了一道“紧箍咒”。《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是在为我们的公职人员开出负面清单,引导公职人员加快向服务型人员转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而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国企员工,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踏实做事,保持清廉公正的党员形象,真正用实际行动去诠释、去弘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12

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全面掌握政务处法的特点,可以助推法治政府全面建设。

处分标准统一性。政务处分法出台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缺乏统一规定,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适用范围全面性。依据监察法的规定,公职人员的范围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政务处分适用范围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意味着除了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外,对比如法官、检察官、国企管理人员、村干部、公办的教科文卫体单位的管理人员等都可适用。政务处分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现象。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了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纪律法律贯通性。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比如,“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规定了其适用的政务处分。这些问题,在近年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具有典型性,将其纳入政务处分范围,体现了纪法贯通,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

监督执法常态性。制定政务处分法,进一步明确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从而改变了过去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权益保护有效性。政务处分法对规范政务处分权行使,依法保护公职人员合法权利提出明确要求。政务处分法明确了政务处分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是监察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一方面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一方面也体现出对法律公正性、权威性的维护,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13

近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对公职人员的各种情形的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处分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更多的理解。我感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是对公职人员政务活动的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政务活动违法的界限,为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设定了“红线”。新时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四风”问题都有所抬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就是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体现,也是有效地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对我们而言,不但是给我们进一步规定了工作准则,也是我们对相关政府人员监督的武器,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政务处分法,它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是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约束。把法定对象全部纳入处分范围,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也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严管厚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篇14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该法分为总则、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和复核、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六十八条。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该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说,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呢?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是监察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监察法对政务处分作了原则规定,公职人员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按照什么程序给予政务处分,都没有明确。虽然监察法实施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政务处分的依据、程序作了规定,但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将对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那么政务处分与处分是什么关系呢?目前对公职人员的惩戒,既有政务处分,又有处分。在监察法出台前,我国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为处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统一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政务处分和处分制度有分有合,并行不悖。所谓“合”,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二是违法情形上实现统一。任免机关、单位可以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作出处分决定。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新的规定的,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适用。三是种类和适用规则上实现统一。所谓“分”,一是指名称上,监察机关作出的惩戒称为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惩戒称为处分。二是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但是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就是“一过不能两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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